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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京南四环一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追尾铲车后起火致2死,前车司机疑只报警未及时挪车救人? 第1页

  

user avatar   darkmay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既然交警已经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说明后车上的两个人(很大可能)是被烧死,而不是撞死。

理由是:

1.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所以如果是撞死,应该定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现在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说明有很大可能人不是撞死的,而是烧死的。这个尸检很容易。

PS:只有张明楷认为这两个罪是想象竞合,具体分析可以看以前的回答

交通肇事罪致使人当场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是否可以认定为是过失杀人罪的特殊法条?


2.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罪逻辑是:

  • 司机有救人义务
  • 司机没有履行义务
  • 司机不希望人死

因其不作为而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定成间接故意杀人不是不可能,但得看具体证据,看不到证据,猜测再多也只是其他案件的经验,用不到这个案件上。

另外在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问题上,存在“默认是过失,用证据证明是故意”和“默认是放任故意,用证据证明是过失”的两种证明标准,也会有争议。


3. 关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再进一步,凌晨3点一辆没有灯大体型的铲车以龟速在北京四环的中间车道上挪,有没有达到放火、爆炸、投毒之类的“危及公共安全”,我觉得不好说。

一方面要看证据情况和取证方向,另外一方面这是个新类型的东西,需要详细论证,不能轻易下定论(很有可能成为新的标杆)。

但是,如果加上这方面的考量,以及之前的高度危险情况的证据,比如长时间呆在中间车道上行驶,被旁边的过路车辆提醒却仍我行我素,等等一系列使周围环境置于高危状态下的举止,这种事前、事中对危险的放任也会进一步加强“故意”的认定。但这是证据审查判断的问题了。


4. 我觉得值得讨论的假设是,如果后车上的甲乙两个人,甲被撞死、乙被火烧死,应该如何对前车司机定罪?(假设前车司机心态都是过失,且前车承担主要责任以上)

在这种假设下,前车司机对于甲是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对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救助义务,未履行)。

初步想法是数罪并罚。

理由是,虽然表面上都是同一次事故导致甲乙两人死亡,但实际上前车司机实施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加害行为,一是驾驶铲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二是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而发生二次损害致人死亡。

两个相对独立的加害行为分别造成他人死亡,那自然应分别追究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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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铲车司机!

我是干工程技术的,很负责任的说,这个铲车司机根本不是一些温室(不是贬义,后面会解释)里的朋友想象的那样,只是个年轻木讷,没社会经验。

感谢这个时代,我们很多人没有接触那么多的恶,没法想象到什么是人渣的下限。

但是,干工程的基层可不一定,因为几十年的模式就没变过。

干这行的,很多十几岁就学着跑工程大车,天南海北,哪儿有工程那儿上,北京算是很讲理的地方了,但是荒凉之地呢?这种事情太多了,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丛林法则!

再说人,铲车/挠子,这类作业工程车台班很贵的贵的成本不是车,是人!

因为这非常需要技术,需要很有经验的人才能操作的了,这个和年龄没关,只看能力,学得快的,起步早的,脑子灵光的,不到二十能玩儿的很利落。脑子笨的,这辈子就别摸了,液压的玩意儿现场一个小失误,就能给其他工人碰残废了。

手头铲车照片不多,拿个挠子现场工作照片来说。安全甭提了,我才不会说是谁的活。。。。。


操作工程车的也是一年轻人,挠子和人一起作业,就这个距离,还是大晚上,还是地下冒水。控制不好,手一抖,要么把人碰伤了,要么把土碰了水喷出来人冲走了,要么碰着基坑塌了。。。没能力的人玩不出来。

虽然蓝翔梗很多,但是能教出来玩的好的起码得聪敏。

但是,这张图我不是夸人技术好,而是想说,开挠子这孙子,都告知现场情况也商量好台班价格了,在现场也会装逼就地抬价。

尽管,也是一个长的憨憨的样子,表情木讷,但是,精的一逼。。。

对,就是这个逼样,简直一个模子!

所以这么一玩意儿,能一个人开铲车走主路去现场,绝对是个老手,嗯,老炮儿级别的。各种经验很丰富。

这段懂行的信息语音,可以了解一下。


额。。。。。审核不通过。。。。

呵呵。。。。。

那这么说简单说吧。

大概意思就是,一般交通定责只看现场最终情况,而你做什么对自己没有利益的事儿儿没必要,包括施救。。。。。



再说车祸!

首先,这种工程车绝逼不能上环路,因为丫太慢了。只能由重型货车拉着上快速路到达现场!

而且,北京五环内除非紧急情况或者有大型的工程审批(一般审批层层把关至少半年),就算货车拉着也不允许上路。何况自己开着,就是一个自行车速度的坦克。

再补充一点,说一个大家的误区,这种车柴油动力噪音很大,而且个头高大,工程醒目的涂装,很多人说后车看不到这种车是不可能的,所以后车没看到追尾可能性太低太低了,除非俩人都是瞎子兼聋子。。。

那怎么撞这么厉害呢,因为,这种作业车就不是设计在道路上行驶的,那个车顶看着像转向灯的玩意儿根本就不是在路上能给转向提示的。仔细看视频截图。前车大灯都亮着,其他灯根本不亮。夜间这种车就不是在道路上能正常跑的。

而且铲车车压根儿就斜着压在白线上!

什么情况呢,铲车低速行驶并线没打灯,车辆速度慢,自重大,底盘很低,而且转向比汽车灵活,可以很快的急转方向,但是后车可能躲闪不及就直接撞了。换谁正常行驶突然侧面拐出来一个装甲车也受不了。



多想一点,司机这么“淡定”,应该是想隐瞒真相欺负死人不会说话吧。。。。。


话说,听到最新消息,铲车司机刑拘了。

多少宽慰了不少。


再多说一点,这类草菅人命的司机,其实不少,因为保险和收益的问题,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这次这个司机这么老练,其实是早已耳濡目染了。


换句话说,其实,这次事件如果没被好心人拍下来证据的话,司机可能连刑拘都没有。。


user avatar   lancel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商场运营方的本质是物业公司,

想各种办法吸引人流过来,接着招商,目的是收取租金,然后涨租金。



所以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来福士想要吸引的大批顾客群体,他们是不是在意棒棒入内。

如果他们其实希望棒棒不入内,那么来福士不过是个手套防火墙而已,抵挡了来自网络和外界的骂名。

如果他们反对禁止棒棒不入内,那么就算没有这个报道一段时间后来福士自己也会被用脚投票的顾客教做人。

商场是否以为棒棒影响了形象不重要,最终用户怎么想的才重要,想想谁掏钱?



所以,到底是顾客有这样的需求而商场才这么去干?还是商场自以为是的猜测了顾客的需求呢?这只有顾客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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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提《圣斗士星矢》啊?

这个系列作品的特色不就是回回都是一部的戏就半天时间么?

黄道十二宫篇:纱织中了天箭座的箭,必须12小时内突破圣域十二宫。

北欧篇:奥丁代言者希露达被海皇戒指蛊惑令冰川融化,纱织代替希露达阻止冰川融化但是只能坚持12小时,必须在时限内摘下希露达的戒指。

海皇篇:纱织代替人类承受波塞冬的洪水,应该也是只能支撑一天之内的时间。

冥王十二宫篇:被哈迪斯复活的圣斗士要在12小时内取下雅典娜的首级,实际目的则是为了雅典娜去冥界并且唤醒女神圣衣,12小时候被复活的圣斗士们就消失了。

冥界篇:记不清打了多长时间,但从纱织被塞到缸里抽血开始到解决应该也是一天之内。

黄金魂:在本篇剧情里有好几天,但对应到冥界篇时间仅仅发生在冥界篇12黄金击破叹息之墙到打死神之间。

火星篇:马尔斯获得阿丽娅的权杖后建立起巴别塔吸引火星,会在12小时内毁灭地球,主角们必须在12小时内突破新十二宫。

土星篇:这篇好像打了很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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