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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的某些穿衣方式会增大被性侵犯的概率吗? 第1页

  

user avatar   tang-di-4-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来试一下不带情绪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上海市监狱对截至2014年1月在押的因为性犯罪而入狱的508名犯人做过一个实证研究,根据他们的卷宗,研究是否有一些可能增加被侵害几率的被害者行为反复多次出现。从结果来看,不良社交占比较高,其次是深夜独行,再次是从事色情服务业。


服饰对被强奸的概率有没有影响?目前我看到的研究/访谈都倾向于认为两者相关性微弱,接近于无。因为这一点在知乎上已经被讨论过几百次,我就不再详细展开了。学术期刊的结论和链接在下面,

Some researchers have suggested that a precondition of affective submissiveness may increase the likelihood of female victimization in sexual assault, whereas others have suggested that criminal offenders use perceptions of vulnerability when selecting a victim.
目前并没有研究指出,受害者的衣着与强奸犯的目标选择有直接的联系。在强奸案中,强奸犯在选择受害者时主要以两个关键点作为依据: 是否有机会,目标是否易顺从。如果易顺从的受害者恰好出现在了一个易得手的时间和地点,那么强奸案往往就会发生。
-Perceptions of submissiveness: Implications for victimization
L Richards, B Rollerson, J Phillips - 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 1991 - Taylor & Francis

While people perceive dress to have an impact on who is assaulted, studies of rapists suggest that victim attire is not a significant factor. Instead, rapists look for signs of passiveness and submissiveness, which, studies suggest, are more likely to coincide with more body-concealing clothing.
虽然人们往往认为服饰在性骚扰中扮演重要角色,研究表明强奸者并不认为服饰是一个显著因素。甚至恰恰相反,强奸者会在目标身上寻求顺从、被动的迹象,从而更倾向于那些穿着更遮蔽身体的潜在目标。
- Chen Shen, Study: From Attribution and Thought-Process Theory to Rape-Shield Laws: The Meanings of Victim’s Appearance in Rape Trials


我更想说的是,即便有些微影响,以避免侵害的有效性而论,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异性社交圈/避免和哪怕是熟识的异性在密闭空间独处/避免深夜独行/避免出现在声色场所,都比计较裤子长几公分还是短几公分效果要显著的多的多。色情从业者是其中最可能穿着暴露的一个群体,但真正引起危险的,是她们身处的场所,接触的人群,还是她们的衣着打扮?如果穿得和她们一模一样,大白天在人民公园打太极,会有危险吗?不断强调服饰的作用,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并且会导致姑娘们在规避侵害时模糊重点。

另外,就算我们非常严苛地认为,有以上9种行为的受害者做法上有可以改进的地方,仍有42.7%的女孩子,被认为是全然无辜的。她们完全是遇到飞来横祸,而她们才是占比最大的一个群体

所以与其纠结这种问题,不如多花点功夫研究一下,怎么保护好这些已经竭尽全力的姑娘们吧。


什么人都有点理由,连奸污别人的人都有心理学、社会学上的理由,世界上只有被奸污是不需要理由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昨天写的有点仓促了,今天稍微补充一点数据。

从实证结果来看,陌生人关系本身就只占犯罪者的20%,这符合性侵大多来自熟人性侵的普遍认知。接近70%来自于不良社交圈和网友。剩下的10%是邻居,同事等等。

倘若80%以上的犯罪者就蛰伏在受害人身边,仅仅提醒她们注意衣着显然是非常无力的。


所以再重复一遍,谨慎交友/对熟人也不要放松警惕,避免出入人员混杂的声色场所,对防止侵害极为重要。

认为被害人多是衣着暴露的漂亮女性是一种常见的迷思。讨论什么样的女性更容易引起性唤起,这是普通男性的思维方式。而强奸犯相当部分的犯罪动机是出于对自己权力的宣示和对女性的仇恨与轻视,与被害者的外表无关。并且,比起目标的吸引力,是否易于得手,易于脱身,才是他们考虑的重点。

许多研究发现,强奸犯并不拥有更高的睾丸激素水平。而性剥夺也并不与强奸相关。
-Plasma testosterone levels in the rapist. Rada RT, Laws DR, Kellner R.
ncbi.nlm.nih.gov/pubmed

89%的强奸犯认为受害人本身没有招致这个结果,“她们没有语言煽动或性吸引攻击者。” 89% of the rapists described the victims as not being provocative, “The victims did not verbally provoke nor were sexually attractive to the attacker”. (Patterns of Behavior in Adolescent Rape, by Vinogradov, et al. i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Orthopsychiatry 58(2) April 1988 pp 179-87).


大量强奸是来自于一些心理扭曲者用性的手段,试图解决并非来源于性的心理问题。美国一份研究指出大部分强奸者是已婚人士,并不处于性压抑的状态。他们在意的是向对方强行施加自己的意愿。这并不是一些影视作品中渲染的雄性荷尔蒙爆棚的行为,恰恰相反,他们大多数和虐猫虐狗虐童的人一样,变态归变态,但别以为他们多厉害。他们多半卑弱猥琐,自卑扭曲,于是只能挥刀向更弱者,向儿童,幼女,柔弱的姑娘施展自己无处施展的权力欲与控制欲。所以,比起穿着惹火的女性,打扮得乖巧,学生气的姑娘反而更易成为目标,因为前者会让人觉得难以控制,报警的几率也更高。

经常有评论者说,如果有姑娘听了你们的,穿着暴露被盯上了怎么办?我在这里更想问,如果有姑娘听了你们的,以为被强奸的都是性感张扬的姑娘,穿得严严实实就自以为安全地孤身和老师/同事/老板共处一室,那又怎么办?

有评论者问,这是不是代表除了42.7%的受害者,其他人确实存在过错,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

我认为确实存在一些措施可以比较显著的降低女孩子遇到危险的几率。好比驾车出行,没有系安全带,如果出现意外,当然还是肇事司机的错,但作为个人,也确实本可以降低自己的风险。

而我并不觉得仅仅是穿着保守属于这些措施之中,至少是效率极低的一种。就算要谈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重点也应该是远离危墙,而不是要不要在墙下穿厚实一点。

高票打比方说这等于小儿持金过闹市,给烤肉涂上烧烤酱扔进狼堆里——我不太喜欢这种缺乏尊重的比方,不过是换着花样说“冶容诲淫”四个字罢了——而且这些比方正反映出纠结这个问题有多么荒唐:你都让小儿持金了,还在意金子亮不亮?你都把肉扔进狼堆了,狼会在乎涂不涂烧烤酱?如果有个衣着暴露的姑娘深夜遇袭,问题到底出在衣着还是深夜?

有评论者说,哪怕只能增加0.001%的安全系数也应该去做。这个回答并不反对姑娘们斟酌穿着,只是意在指出,这个方法远不如大家直觉上感受到的那么可靠有效更重要的是对陌生危险/过度私密/人员混杂的环境尽可能敬而远之,不要因为自以为熟悉身边的异性就放松警惕。

更何况,如果不澄清“女孩子自己的穿着招致强奸”这种说辞,这样的人就会永远存在,


比利时办过一场展览,叫做“what were you wearing",展览被侵害者当时的衣着。大部分都极为普通。这是受害者们对这个问题无声的控诉。


BBC news 地址:


如果你不知道能为受害者做什么,可以从停止询问「你当时穿了什么」开始


有些人的思维僵硬得超乎想象。韩国现实改编电影《老妇人》建议了解一下。现实中性犯罪的受害人,可以是古稀之年的老太太,可以是两百斤的胖子,可以是小男孩。请把你们被成人电影固化了的思维收一收好么。

这是给阅读能力存在一定障碍的朋友准备的中心提要,请读完再杠

  1. 目前的学术研究认为两者相关性非常低,见引用部分的论文
  2. 即使一定要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也存在很多更直接的因素,见文首上海监狱的研究
  3. 这个问题本身就会让受害者感到愤怒和受伤,见文末的展览里受害者留下的文字

所以迫不及待跑来告诉我上海监狱的数据和展览不构成决定性证据的,建议自行去和中学语文老师道歉。如果能的话我为什么还要放文献?学者们还研究个什么劲?但还是请相信,它们所反映出的东西,依然远比【你的直觉】值得思考。

如果你读到这里,应该会发现这篇回答的重点正是在讨论潜在受害者们真正有效的自我保护的办法是什么,而且自问并没有什么两性内容和对立话题。但是我惊讶地看到一些男士依然展现出了强烈的防御性,不遗余力地根据自身经验论证两者有关。而且一部分评论者的污言秽语显然显示他们并不像他们声称的一样出于善意。

特别是那些说“不听我们的那你们活该被强奸吧”的,你说你委屈,你真的是好心?

你逗谁呢?你那是柿子挑软的捏。


如果正常的,温和的,尽量理性的表达都会被统一归类成「打拳」,那么其实对方是在明白告诉你,说话的是他的屁股,不是他的脑子。

——告诉他们打的就是你就完了。


顺便分享抄文献的时候看到的一个有趣的发现。在缺乏女性参与,男性主导的法庭下,一些让受害人看起来”没那么完美“的因素会导致结果对受害人更不利,比如“受害人是妓女”或者“受害人独自在酒吧喝醉”,也包括“穿着性感”。文献里给出的解释是,

普通男性往往会把自己代入约会场景,从而对“错误地被指为强奸犯”和“不小心被勾引”的情形产生共情,所以希望“正常范围内的男性侵略性”依然得到法律保护。
The respectable man tends to identify with the male in a dating situation, and he can easily imagine being falsely accused of rape, or irresistibly provoked by a "loose woman." Accordingly, he wishes to ensure that "normal" aggressive male sexuality is protected by the law.
- Id. at 102. Estrich states that distrust of women claiming to have been raped by an acquaintance has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law through evidentiary rules such as requiring corroboration and admitting evidence of the victim's norm-violating character. Id at 27-56

所以我的建议是,男性用户在发言之前可以自我审视一下,是不是怀有自己没有觉察的偏见。我不是要指责各位,偏见本来在人类社会中就难以避免,但还是要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偏见和误解在你们之中可能更普遍。比如某个回答里,就看到某位男用户堂而皇之地引用了一篇建议将衡量强奸受害人过失(在作者的界定中,所谓过失包括穿着)引入司法裁定的我国某非司法院校的学生的毕业论文,倒是好奇点赞的有多少是男用户,是不是可以成为上文的佐证。(吐个槽,请不要觉得自己引用的东西格式上是个论文就是个solid论据了,好歹自己衡量一下质量啊。。)

超越自身的立场和偏见是非常非常的难的,我理解。但我还是希望评论区一些男士有朝一日能够超越它们,从意识到自己和强奸犯不同,大可不必跟它们共情开始。


提高治安环境,让姑娘们能放心的打扮得美美的,应该是男女的共同需求。我知道部分男性毫无同理心的言行非常让人讨厌,部分女性转而指责全体男性也毫无道理。但是如果冷静一点思考,你会明白这真的不应该是一个两性矛盾的问题。

40年代的上海,姑娘们都不惮在街头展露自己美好的身段。今天我们反而要号召姑娘们穿得保守一点?


user avatar   phobos 网友的相关建议: 
      

骚扰骚扰,以骚致扰,自己心里没数,就别怪没数之人层出不穷。

一沓一百美金,扔在地上,你捡不捡?

“我可以扔,你不能捡!”,你拥有路权?


user avatar   leon-3-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得不怼一下在知乎被讨论过多次的那个被性侵者性侵当天衣着的展览。也就是摆出一堆衣服来,发现那堆衣服有的很暴露,有的很正常很保守。甚至正常保守的占大多数,所以得出结论,受侵犯与否和衣着没有关系。

你知道啥叫逻辑谬误吗?这就是教科书般的逻辑谬误。能相信以上结论的基本上就没有统计学常识。

首先你要知道一个城市,一个地区衣着正常的人基数是多少,衣着暴露的人基数是多少?然后看受性侵的衣着正常的人占所有衣着正常基数人口的比例,和受性侵的且衣着暴露的人占所有暴露人的基数比例哪个高。通过这两个百分比的比较,你才能得出是否跟衣着有关。光看绝对数能看出什么来。

打个比方。北京大学招了2万个人当中有1000个北京学生,有19,000个外地学生。所以我们能得出结论,在北京考北京大学其实是更难的吗?

这不就是上述展览的那个逻辑吗?

但事实上,1000北京考生是从8万北京高三学生中考出来的,而19,000外地考生是从全国500万考生中考出来的。那你觉得到底是北京难还是外地难?

你不看这种百分比比较光比较绝对数有任何意义吗??我看好多女性答主都在引用这个展览。我也不发表啥观点了,光提示大家这个数据解读的重大谬误,你们看清楚了再去理解问题吧。

补充

评论区开始出现一些杠精了。那我统一回复一下。

第一,穿着保守依然被性侵,不代表性侵与衣着没关系,看得懂这逻辑吗?如果谁穿着保守依然被性侵,那天如果他穿着暴露更会被性侵。不因为穿着保守依然被性侵,所以跟衣着就没有关系,这是个逻辑认知问题。好比你没喝酒认真驾驶但是依然出交通事故了,不代表喝不喝酒不影响出交通事故的概率。你用保险柜装钱依然丢了,不代表用保险柜和用透明塑料袋装钱丢的概率一样。

第二,很多人说不良行为,所处的环境等等才是最大的动因。熟人作案如何如何。这真的是个逻辑问题,本题并没有问什么才是最大动因。而是在其他变量假设相当的情况下,衣着的不同是不是会导致概率的不同。你说环境是最大的动因我认同啊,但是既定环境下衣着是不是影响概率,这才是题目要问的。

第三,只是相关不证明有因果关系。废话,题目也没有问是不是因果关系啊。


最后我想说。无论有证据也好没有证据也好,任何数据分析研究最后指向的现实意义是什么?我们讨论数据并不是为了数据而数据。今天如果结论是衣着暴露会增加这个概率,那么我们就应该提醒女性当你出门的时候,不要光顾了好看而应该注意风险防范。请注意事前提示你风险防范,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跟事后指责你衣着暴露被性侵活该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是女性,我宁可相信它会影响概率。就好像喝酒开车不一定会出事,但我喝酒就不开车,我没数据但我宁可相信他的影响是很大的。

你如果费尽心思就为了证明衣着不影响,那么你指向的现实建议是什么?也就是女性不用在衣着风险防范这个问题上花太多的思想,反正都一样。昨天评论区里还有人说,不能因为小概率事件会发生,就不让女性穿这穿那。我想说你能够轻松的说是小概率事件,只是因为受害者不是你而已,对于受害者而言没有小概率事件,只有0或1。而那个1是一辈子不可磨平的伤痕。

如果别人劝你风险防范,你非要相信没问题就是不听,那我只好祝你好运。这是你的自由


user avatar   opdrh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一个可爱女孩坐上了一个变态色魔(指的是既有色心也有色胆且已放弃自制的人)的车子,不管她穿得怎么样,她被性侵的几率就接近百分百了,不是吗?性变态者可能就因为女孩穿得是小短裤,或者是T恤,或者是牛仔裤什么的奇葩理由就兴奋了。

如果一个不同的男司机,拉上一个极其漂亮性感的大美女,也就多看两眼,心里YY一下,再恶心点也就嘴上调侃一下(虽然往往嘴上调侃也算性骚扰,但大部分老司机根本不懂的,如果调侃要坐牢绝大部分都会控制不说话)。

所以被性侵的概率不是要看女孩穿着的吧,是要看他和性变态者遇到的概率啊。我作为个老爷们可是很欢迎美女们展现身姿的啊。


user avatar   qi-qi-85-89-3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会。

我可以穿的少,这不是你们侵犯我的理由。

我可以把钱露出来,但这不是你们偷我钱的理由。

我可以落后,但你们不能打我。

你跟潜在的施害者进行道德交流吗?强奸犯难道不知道强奸违法吗?他就是想获得一时快感而已。你跟他讲权利和法律?

天热穿少点凉快可以,但记住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user avatar   zhang-zhu-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基本上不会。

强奸案跟大多数犯罪不同,它对于犯罪地点有一定的要求。当众杀人、当众抢劫这种事情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但你没听过当众强奸吧?(印度除外)光天化日之下,且不说怕不怕周围的人报警,嫌疑人自己也应该不好意思脱了裤子让人看个十几分钟吧。

你看看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这些地方,每天有那么多穿着清凉的小姑娘走来走去,也没见谁被突然按到地上,然后那啥吧。

在现实中,容易导致强奸案的,大多数是这么几种情况:

首先,在正常的强奸案件中,熟人作案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一个女性对异性的表意不当或者异性本身就有什么想法,是容易导致强奸案的;

其次,对于人际关系错误的处理方式,也容易导致强奸,比如在工作中如果上司或者同事不断施压而你又不知道拒绝,最后也很容易导致强奸;

第三,错误的活动空间,也容易导致强奸,比如某些二三线城市的边缘地区或者县城的中心城区,一到了晚上路上就没几个人,如果你偏要凌晨走路回去,那就很危险;

第四,是没有安全意识的生活方式,比如你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也没有朋友陪着,结果最后喝高了躺在路边被人捡尸;

第五,是错误的社交方式,还是上面这个例子,比如你在酒吧里看到一个小帅哥觉得不错,两人聊得也还行,你想让他送你回家以后再多交流,但他有可能就以为这是你想那啥然后就强奸了。

以上这些东西,说到底就是两句话:第一,女性要有正确的社交方式,尽量不要跟人——尤其是跟熟人搞暧昧,也不要跟陌生人过快的熟络;第二,女性要有安全意识,动的各方面防护自己的安全。做到这两点,基本上就可以防止被强奸。


但是,但是,但是,但是!!!!!!!!!!!!!!!!!!!

不被强奸,不代表不会被骚扰!!!!!!!!!!!!!!!!!!!!!

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统计数据都显示,性骚扰案件的发生率跟季节以及穿衣方式有着正相关性。

这个性骚扰,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比如肢体上的性骚扰,语言上的骚扰以及偷拍等等。就拿偷拍这事来说,想要偷拍女性的裙底,首先得挑那些穿裙子的女性拍吧?而且,穿的越短,拍起来也就越容易。再说肢体上的,比如在公交车或者某些公共场合里,对方就是时不时地蹭你一下(但不动手)。你要骂他还没有理由,人家也可以辩解说太挤了。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办?报警也没用啊。

就算是没有偷拍、肢体接触,不也还是有视奸这个词么?假如说你穿个清凉的衣服,走在路上,周围一圈人都盯着你的胸和屁股看,你能把他们怎么样?报警?哪国的警方,也不会因为别人盯着你的胸看就把人抓起来啊。

至于有些女拳狂人一直在高呼的“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也是很让人呵呵的。且不说在中文的语境里,“骚”本身就包括了某些负面的倾向,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性骚扰都是女性(包括部分男性)最头疼的问题。办公室、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则是性骚扰案件高发的三大区域。

金庸在《笑傲江湖》里曾说林震南武功低微但家里又有《辟邪剑谱》,就像是一个三岁的娃娃抱着一坛黄金在闹市上行走,谁看了都想抢。当众抢劫这事当然不对,可一个三岁的娃娃抱着黄金在街上走,是不是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招灾?

当然,如果你觉得被骚扰无所谓,那这事就真无所谓了。


user avatar   za-xing-niu-dun-de-ping-g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19年9月17日15:25:11更新

刑法跟犯罪学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我不知道上监狱的文章跟犯罪学有什么关系。


仔细阅读会发现,犯罪学中当然肯定了短裙,吊带衫,露脐装等因素会引发加害者的行为,但,这种行为并不属于刑法学中的过错,那么自然而然监狱中的统计就不会把这种东西归为被害人的受害原因。

如果有一天刑法学把这种东西归于受害者直接原因,那就不单单是刑法问题,那就变成了基本人权问题,甚至是Z治错误问题。

如果有一天,在刑法学领域敢有人把穿衣原因归类为受害原因,就等于否定了法律在规定的人拥有基本穿衣自由的事实,所以任何的刑法统计都不敢也不能告诉你,穿衣导致了被强奸,因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穿衣是自由的,既然穿衣自由就代表着罪犯从道理上不应当因为你的穿衣问题引发强奸。

但是罪犯跟你讲道理嘛?你跟罪犯讲道理,罪犯跟你讲道理嘛?罪犯要是正常的,那还会犯罪吗?我在原文中有提及,这种激情强奸相对属于小概率事件,会因为这种事情犯罪的都是自制能力极其低下,也就是所谓的,看到法律所规定的穿衣范围内的暴露服饰都会引起犯罪的人。

同样我也反复提及,导致强奸的原因有很多,穿衣只是其中之一,包括酒精,场所,被害人行为,时间,甚至是月亮圆不圆都会一定程度上导致犯罪的发生,从没有说过,衣着暴露会大概率导致激情强奸发生,有概率跟大概率是两个概念。


在犯罪学中,当犯罪人遇到诱饵的情况下,不会再考虑是否拥有充足有利的犯罪条件,仅凭借诱饵给予的动力去实施犯罪行为。在许多诱发强奸的场合,通常可能是因为被害女性着装暴露、举止放荡、对犯罪人以性的暗示等引起犯意。

还有就是,上海市某地的监狱的统计文章就有足够的权威足够的说服力吗?如果你说刑法领域,那确实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在犯罪学领域,sorry,不行。

在我国传统的二元模式无论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犯罪学统计中,都存在着不完善。

所以单纯凭借监狱的数据调查,就断定,强奸的诱发原因与衣着无关,那我建议进修一下犯罪学。

我在重申一遍,犯罪学不是刑法,在普遍的统计中,经常会忽略掉一些受害者导致犯罪的诱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害者的语言是否具有挑逗性,行为是否具有诱惑性,衣着是否暴露等,刑法统计如果把这些包括进去,那是政治不正确+对于当前人身自由权利的否定。

最后我在重复一下个人观点。

首先,穿衣对于激情强奸的发生必然有一定的影响。

其次,影响激情强奸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环境,行为,月亮等,当然,这个影响或许是正向的又或许是反向的,譬如说你身处冰天雪地里会降低强奸发生的可能性,这个就是减少强奸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反向增加。

最后,本文没有任何的法律倾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让大众更好地了解诱发强奸的因素。

换言之,我只是告诉你都有什么行为可以诱发强奸的发生,仅仅是有可能性,是为了让那一部分谨慎的人可以更注重个人安全。

有些人觉得,可能百分之2 3的几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他们不会去注意,但是有些人认为,哪怕是百分之2 百分之5之类的小几率也要防范,这个是因人而异的。

任何,认为几率低就不需要防范,所以告诉别人相对安全的行为,都是对于不幸的受害者的一种加害。

你可以告诉别人几率低,但是你不能通过暗示等其他方法告诉别人不用防范,防跟不防是别人的事,但你说不是全是自己的事。


最最后,任何说衣着跟激情强奸没有任何联系,从而达到宣扬女权穿衣自由的言论,我就一句话,he tui。

你穿衣自由从来都是你自己的事,但是别人犯罪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啊,不过请放心,他们会为了自己的加害行为负责的,只要你认为让他们坐牢可以有效地减少你的痛苦的话。


PS:结伴而行,少走夜路,另外时刻保持清醒,不跟异性单独出门是相对比较有效的减少强奸的方法。


文中图片引用的是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谁写的不知道,师哥帮我查的,现在还没回我消息,有空补上,侵删。



郑重说明 ACFI WARNING

激情作案与衣着有关,但并不完全与衣着有关,这点在文末有过提及,但反响较差,所以特意更新进行二次说明,本文没有任何误导他人衣着暴露等于必然被强奸的意图,如因本文描述造成了误导,作者在这里向您道歉,对不起。

更新时间2019年9月14日17:13:51



原文

肯定会啊。

强奸分为两种,一种叫预谋强奸,一种叫激情强奸。

预谋强奸一般也分为两种,一种是 我们认识好久了,我打算强奸你,我今天实施,这个叫预谋强奸。

另外一种呢,我今天打算出去强奸一个人,诶呀,刚好看到你出现在我旁边,我当即决定就你了,然后把你给强奸了,这个也叫做预谋强奸。

一般来讲,衣物的穿着,不会影响预谋强奸的概率。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叫做激情强奸。

激情强奸通俗的说就是,临时起意。

哎呀,我们认识好久了,今天你穿的很性感,而且还喝多了,然后我一个没忍住,把你给强奸了,这个叫激情强奸。

另外就是,今天我走在小胡同里,忽然看到一个美女迎面走来,然后我发现这个美女怎么长的那么漂亮啊,脑子一发热,把你给推倒强奸了,这个也叫做激情强奸。

一般来讲,你的穿着会影响激情强奸的概率,


我以前看到过一些文章,文章中列举了受害者被强奸时所穿的衣物,根据调查显示,穿着衣物跟被强奸没有任何显著联系。

但是,这个数据完全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激情强奸案远远小于预谋强奸案。

打个比方,发生120次强奸案,其中100次是预谋强奸,20次是激情强奸,而你把这120件综合到了一起来计算,那你会发现衣物肯定对强奸案没什么影响,但预谋强奸跟激情强奸是两种不同的类型,怎么能混为一谈?

专门抢劫的人跟看到大笔金额临时起意的抢劫犯能是一个性质吗?


如果你问为什么激情强奸的数量那么少,那是因为能激情强奸的都是一些什么人啊?那得是心理有疾病自制能力极其低下的人,就这种人要是满大街都是,那你日子早就没法过了。


最后,影响强奸的因素有很多,穿衣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而已,也别以为自己穿的保守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走夜路什么的,同样也别认为只要有监控就可以穿的暴露。

相对来讲最稳妥的方法还是跟同性结伴而行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吧,或许会遭遇咸猪手,但一般不会被强奸。


user avatar   PZH_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答案略长,但会尝试较为详细地说明以下几点:

  1. 即使是「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受害者的衣着也不影响受害者被强奸的概率;
  2. 80% 的强奸都是熟人作案,而被各位誉为强奸之国、「去了就要穿保守一点」的印度熟人强奸占比直接高达 95%。对于「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近乎痴迷般的强调,是对于更普遍、更隐蔽的熟人强奸案例的忽视;
  3. 女性「衣着保守 / 注意言行」的「自我保护」,无助于改善自身的安全状况,反而会导致生存环境的恶化;
  4. 女性独自夜间出行 / 不当社交 / 半夜喝醉,就算属于不注意自身安全的低智商行为,也不应因此受到批判;
  5. 即使衣着看起来传达了女性「想被强奸」的含义,此时进行强奸仍然是错的;
  6. 即使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和衣着(以及其它受害者行为)有关受害者也不用为此种情况下的强奸承担任何责任;
  7. 强奸不仅是强奸者应为其承担责任的个人选择问题,还是社会问题。解决强奸这一社会现象,需从法律和文化上进行改变。

1.

很多人在说「暴露衣着会引起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时,其实做出的是如下推测:

  • 受害者的衣着暴露导致了侵害者的性欲,这「冲昏了侵害者的头脑」「使其临时起意」,导致强奸。(激情强奸说)

这种论证建立在两个前提条件之上:衣着暴露导致对性的渴求,从而导致强奸;因此,无论是实证证据还是逻辑推理,都应指向强奸和性的同质性、以及强奸者的高涨性欲。强奸需要是某种(甚至不可控制的)性欲的直接结果,才能导致兽性大发。

然而这一看似符合直觉的结论已经被现有的研究摧毁得体无完肤。早在 1977 年,美国心理学家 A. Nicholas Groth 和 Ann Wolbert Burgess 在调研了 133 名(陌生人)性侵犯后发表在《美国精神病学杂志》的研究就已经显示,「性」并不是强奸的主要原因,甚至几乎都起不到什么影响。

没有任何一名强奸者强奸是为了性愉悦。

没有任何一名强奸者以任何方式尝试进行前戏或做爱,而只是想通过恐吓和攻击「尝试」进行插入式性行为。

为什么说是「尝试」呢?因为 16% 强奸犯在试图强奸时无法勃起,15% 无法射精,3% 发生了早泄:只有 25% 的性侵犯在强奸过程中性功能是正常的。

在描述强奸犯们的性欲时,传统思路也一败涂地。强奸犯们并非饥渴难耐的可怜雄性,他们甚至很有可能比其他男人拥有更多的性关系(链接)(链接)。

此外,研究显示,强奸犯的睾酮丸水平也和正常人一致(链接)(链接)。

如果强奸犯们真的都是因为「性欲大发」导致犯罪,那么为什么无论是从犯罪目的到生理机制,都没有能支撑这种观点的论据呢?

我们当然都承认,大部分异性恋男性看到(尤其是穿的比较少的)漂亮女性都会有一些性幻想(所谓 yy),这是非常自然的。

但这种性幻想和强奸之间,存在着非常根本性的断裂:因为真正的强奸和任何你情我愿的缠绵床褥都毫无关系,而只关乎暴力、强迫和支配。在这之中根本不需要进行任何愉悦的性行为,只需要暴力地征服(都不一定非要插入)受害者,一切就都完成了。

需要补充并特别强调的是,很多其他答主其实已经认识到了「80% 的强奸都是熟人作案」(讽刺的是,被很多答主作为「陌生人强奸」之典范的印度熟人强奸的比例是 95%),也知道题目问的是会不会「增大被强奸的概率」,但仍然在强调「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和「衣着」的关系。这种对于特定占比极小的强奸类型犯罪的重视,不仅暴露的是自身模型对于「强奸」解释力的不足(毕竟自己的理论只能解释大概 20% 的强奸),还体现着对于非普遍认知的「危险空间」内(学校和工作场所等)强奸的忽视,即便它占比 80%。这便是因为,公众仍然将强奸理解成超脱社会正常运行之外的偶发现象,而没有意识到它在作为权力的筹码、惯习的重复和男性气质的体现时,是一种多么普遍、也是多么内在于社会结构的现象;这一点在回答的最后还会进行详细说明。

因此,即便是陌生人强奸,其犯罪动机也基本和性无关。

2.

此时,一个很常见的反驳会是:即便你说的是真的,我鼓励女性注意安全,不要夜间出行 / 不当社交 / 半夜喝醉、有什么不对吗?我认为这些行为确实会导致被强奸,因此批评这些女性智商低,有什么问题吗?

此时我们应当注意,所谓「女性自保避免强奸」,只是在个人层面短期躲避问题的策略性行为。它即便在短时间有效,也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对不采取这些策略的个体的批判和辱骂,只是在遮蔽问题的本质。

什么是「个人层面短期躲避问题的策略性行为」呢?

比如,某个国家遭到了敌国入侵,本国国民只要进入沦陷区,就有可能被击毙。在这种情况下,最简单的「解决方法」便是不进入这些地区;我们甚至可以说,进入沦陷区属于「低智商」行为,应当遭到批判。

但真的吗?任何正常人都会同意,就算由本国国民进入沦陷区后遭到了伤害,谴责的也应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入侵者:因为在正常状态下,本国的国民本来就有安全在本国的领土活动、不受入侵者干预的资格,而恰恰是侵略者破坏了这种常态、才导致了这些地方变得更加危险。入侵者没有资格占据本国居民的土地,更没有资格在这些地方自立为王。因此,这时最应该做的,反而是使被侵略的国民团结起来,击退侵略者;如果继续放任不管、甚至被侵略国政府公开劝导国民「主动自保」不要尝试进入沦陷区(先不说国民的反应会多么激烈),侵略者不但不会消失或退却,还会变本加厉:绥靖政策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在这种情况下,一小部分人对于进入沦陷区的国民「低智商」「死了也活该」的辱骂,事实上只是为侵略者的开脱:因为破坏了规则的是恰恰侵略者,而不是国民;对于进入沦陷区的国民的批判,相当于默认了侵略者在沦陷区横行霸道的合理性。他们直接忽视了真正的敌人,而将矛头对准了不听从敌人指挥的本国国民。即便国民进入被侵占区的确更容易受到伤害,他们也不应该受到批判。

同理。任何人都应当享有在路上走而不被强奸的权利(人身与人格权),破坏规则的是强奸犯。批判女性「夜间出行 / 不当社交 / 半夜喝醉」,只是在遮蔽强奸的真正原因(强奸犯),并为他们对于公共空间的非法控制进行辩护。

女性自保有作用吗?可能有。能解决问题吗?永远不能。就算所有女性选择保守衣着、谨言慎行,强奸者的数量也不会减少:这就好像地上出现了一个洞,绕着洞走当然可以防止自己掉下去,但这个洞永远会存在,甚至会越来越大:因为问题一直在那里

并且,一旦社会建立起「穿衣保守=保护自己」的观念时,潜在犯罪分子便自然会认为「穿衣不保守=不保护自己」,从而可以以对方欢迎侵犯作为开脱,增加强奸犯的侥幸心理,降低相关法律规则对他们的约束力。(此处论述感谢 @幻無碟音 的启发)此外,女性如果牺牲自己的穿着和行为自由、出让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选择向强奸犯妥协,那么只会导致社会对于「穿着暴露」「行为不检点」的标准发生改变。今天女性可能因为出入夜店、穿短裤「活该」被强奸,明天女性就有可能因为夜间出行、穿长裙「活该」被强奸,再之后就可能因为什么都不做而只是独自在家「活该」被强奸,因为没有穿全身黑袍而「活该」被强奸:使女性改变自己的穿着、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真正根治问题,只会让女性承担全部的恶果。

3.

以上的论述都仍然建立在被对话者是正常人的基础上,即赞同「强奸是错误的」这一论述的人士。但是,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由于各种原因,拥有强奸其他女性的资格或权利:我们下面就来反驳一下这种思路。

还是回到「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强奸者一种很常见的说辞便是,「她主动选择穿的那种衣服,就是相当于表达了『我同意被强奸』的意思;因此,我并没有强奸她,而是她主动勾引我的。」

将这种说辞贬为仇女的胡言乱语当然很方便,但它会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即反对这种观点的人并不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因而才会选择用愤怒来应对。因此,为我们的立场提供辩护并非是没有必要的。

上述强奸犯的观点有两种解读方式:一种解读是认为男方误解了女方的意思,问题在于沟通不畅;另一种解读是认为女性就算说了不同意也意味着同意(因为衣服或行为已经体现了),因此直接否定「强奸」这一命名。

为了更进一步解决这两种观点,我们可以在此将强奸和盗窃进行对比。强奸和盗窃在此的可比性来源于两者的发生都需要犯罪者违背受害者意愿占有受害者的某种物品(身体或财产),且(依据第二种论证)都在「同意」方面含有一定的模糊性。

  • 假设我看到一个人在楼下停了一辆车、将钥匙放在了引擎罩之后上楼了,我很有可能认为他不需要这辆车了,决定把它开走。
  • 但这个时候如果对方说,「别动我的车!」我会很自然地选择不动那辆车,而不是强行将它开走。
  • 如果我强行把车开走,那个人可能会过来打我或者报警;
  • 如果此时我说「虽然你说你还想要这辆车,但我认为你其实已经不想要了,所以这辆车就归我了」,那么我很有可能还会进精神病院,而非只会进警察局了。

明白问题在哪里了吗?

在不同行为存在冲突时,我们常识性地最关注当事人较为明确的口头表达,而不是对方其它具有不确定性的行为。即便对方不在,这辆车的归属也仍然属于车主,因为并没有依据显示车主将车赠予了我。一旦对方口头提出了拒绝,我们便会认为对方表达了「拒绝」的含义,而不会找其它理由尝试说明对方表示了同意。

对此,一个很常见的反驳意见是「口嫌体正直」在女性群体中(似乎)的常见程度,因此即使对方口头表示了拒绝,也不能说明问题:然而这一反驳不但不奏效,反而已经是「强奸」这一社会问题的一部分了。

即使我们不考虑有多高比例的受害者在强奸过程中用除了语言之外的方式表达了反抗,即使我们不考虑「女性和男性的体力有巨大差异,因此女性在被强奸时不应反抗否则会激怒对方」和「胳膊拧不过大腿,女性不反抗就是同意」这两种说辞的矛盾之处,我们也能发现,「口嫌体正直」之所以能作为一种文化被接受下来,正是因为传统上,女性一旦表示了对于性的接纳和欲求,反而会受到道德谴责(不检点)。

这种情况的直接结果便是所有性行为都必须同时是违背和遵循女性的意愿的:因为女性没有也不能对性有意愿,所以女性只能不同意;但由于性行为总是得发生,所以女性不同意也没关系,男性同意就可以了。

「口嫌体正直」的直接结果,便是对女性作为人的主观意愿的取消,就是无论她是否不同意,男性说她同意她就是同意了。这种论证不仅没有任何道理,而且和除性之外的所有人类行为模式都严重不符。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当下更倾向于确定好什么是性行为中的「同意 (consent)」原则,因为之前的那种模式实在是过于诡异。

4.

下面我将尝试证明,即使陌生人之间的非预谋强奸和衣着(以及其它受害者行为)有关受害者也不用为此种情况下的强奸承担任何责任

目前有关「受害者要不要为自己的受害承担责任」的话语,更多只是一种语言上的刻意混淆,因为任何「A 对 B 做了 x」这样的表述都可以变为「B 没有不使 A 对自己做 x」,从而营造一种「错误在 B」的假象。

比如我们常说「财不外露」,因为似乎财物外露就会导致东西被偷。然而我们不会认为,只有财未外露,盗窃这一行为才是错的:因为盗窃的错误性来自于对他人财产未经允许的占有,与财产本身的样子无关。因此,「承担责任」指的是对于某一行为之「错误」承担责任;失主让财外露并未侵犯到他人对财产的占有,不构成「错误」,因此不必为失窃承担法律或道德责任。

同样的,强奸的错误性来自于对于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侵害,因此被害者不需要为自己的受侵害承担责任。就算受害者的行为或衣着和强奸有关,保守衣着也只是一种保护自己的策略性决定,即短时间内试图在个人层面解决问题的权益之计。不做这样的选择并不承担道德责任,更不应成为为犯罪的开脱。

对此的一种反驳是,受害者的一些特定行为更有可能导致犯罪的发生,因此受害者应当为犯罪者的错误承担责任。然而,我们同样也可以说犯罪者因为被父母生了下来所以才能犯罪,但这不代表犯罪者的父母也应当受连带刑责:因为以上的这两种情况均只是犯罪的背景条件,均不必然导致犯罪,罪犯也并非受到强迫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犯罪者的主观行为才是犯罪的原因。因此,强奸者应为自己的强奸行为负全部责任。

我们不妨来看另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人在楼下行走被高空坠物砸死,正常人都会追究抛物者的责任,而非论证「在楼下行走」这一行为有多么「活该」与「罪有应得」。这是因为,被砸死的人在楼下的行走是事件的条件,而抛物的行为是事件的原因。被砸者就算可以预见到自己有被砸(比如看到了「小心高空坠物」的标识)的可能性,也不为自己的被砸负责:因为如果没有抛物者,他永远不会被砸;而只要有了抛物者,即使被砸死的不是这个人,总有一天也会有人被砸到。因此,错误来自于抛物者,被砸者什么都没有做错,因此无需为自己的被砸负责。

5.

最后,强奸犯们都只是不可理喻、超脱社会之外的极端分子吗?

1990 年,美国心理学家戴安娜·斯考利 (Diana Scully) 在美国国家精神健康研究院 (NIMH) 的资助下,主持了一项名为「理解性暴力 (Understanding Sexual Violence)」的研究项目。斯考利将其他重罪犯设为对照组,对被监禁的强奸犯进行研究,利用一份长达 89 页的采访评估他们的性格特征,例如对女性的敌意和人际暴力等等。然而在所有这些评估项目中,强奸犯和其他重罪犯都没有显著差异。

即便如此,斯考利依然注意到了一点。强奸犯们大多会努力证明自己强奸女性的正当性,甚至女性是多么对被强奸感到愉快。他们描述了自己的受害者的道德缺陷,并总是在犯罪细节上通过说谎以证明自己没那么暴力。绝大部分的强奸犯们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至少在同伴们眼中。

正如一名被试所说:「如果你带一个女人出去,撩她,然后她说,『不,我是个好姑娘』,你就只能动粗了。所有男人都这么干啊。」
有些其他的被试表示,如果一个女人本身就名声放荡,如果你是在她搭便车的时候载上她的,或者如果她曾经和你发生过性行为,那么所有人都会觉得强奸她是可以接受的。
另一名强奸犯说:「我知道我做了错事,但我也知道大多数女人不会报案,我觉得她也不会。」(来源

需要停下来强调一下这个论据的意义。通常情况下,一个可能会强奸的人,只有当他相信他会被同伴所原谅、并且能够逃脱惩罚的时候,才会犯下罪行。强奸犯们非常在意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并将强奸视为「一种低风险高收益的行为」。斯考利认为,这些想法发挥了关键作用,促成了他们有意识的、理性的选择——强迫女性发生性行为。

作为个体的强奸行为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个人应为自己的强奸行为负责任;但强奸之所以成为可能,和任何其它一种现象一样,一定有着社会因素的参与。而来自同伴们的对强奸的原谅、辩解甚至鼓励,就是构成强奸者们之所以肆无忌惮的关键一环。他们之所以会存在,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即使完成了「完美的强奸」,也总会有人为他们进行辩护,甚至宣称他们为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能忽略掉一件很简单、但又很奇怪的事实:在动物世界,人类是唯一一种会强奸的

强奸是唯独属于人类的一种现象,它只能被从社会而非「自然现象」的角度进行解释。因此,我在此论证的强奸的错误性和受害者衣着无关,甚至还到不了「跟强奸犯理论」的程度,而恰恰只是因为我发现很多(暂时)不是强奸犯的人,仍然意识不到这一点:而正是这种状态,保持着强奸的延续和再生。

鼓励更广阔的、社会层面的变革,建立完善的预防性侵机制,在学校、工作场所等强奸高发地多进行有关尊重女性意愿的教育,提到对于强奸的惩罚力度、增加性侵者的犯罪成本,比为强奸者辩护、限制女性的衣着和行为,要远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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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和英国首相约翰逊的会面中,突然毫无预兆的要求记者清场,而在那段现场的视频中,似乎有一记者问了一句:“Did he shit?”(“他是不是拉了?”),而旁边的另一位记者回道:"I have no idea,hope the microphone got it。"(“我也不知道,但愿麦克录到了。”)

这段视频流出之后,全世界的舆论场都炸了锅,人们纷纷怀疑,已经是80高龄的拜登,是否在这样严肃的场合,一个不小心,拉在了裤子里,所以才会突然要求清场,而现场的记者是闻到了味道或者听到了声音,才会有此一问。

这个看似荒谬的猜测,却意外的流传极广,以至于向来标榜言论自由的外网都开始大量封杀此类帖文,而美国官方也很快出来辟谣说清场跟总统拜登的身体情况无关,只是出于政治和外交因素,两位领导人必须密谈。

但网民们可不管这么多,美国政府越是删帖和澄清,他们就越是对拜登的“脱粪”深信不疑,传言越传越是有板有眼,之前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那句“祝他身体健康”也被拉出来反复分析,进一步佐证了拜登的“失禁症状”。

这个曾经代表着“战无不胜,众望所归”的超级大国和世界第一强国,居然以如此不体面的方式迎来了舆论的毁灭性打击,这让许多美国的敌人和反对者都大为诧异。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我们会发现,这其中疑点颇多,因为在那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中,第一位记者在提出疑似脱粪的疑问之后,另一位记者给她的回复是“我希望麦克风录了下来”,如果真的是拉裤子这种事情,被麦克风录下来的可能性实在太小,还不如说希望摄像头拍到了。

即便退一万步,认定确实是拜登没有控制住大小便,但其实他作为一个80岁的老人,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稀奇,衰老并不是罪恶,也不至于为此如此残酷的嘲笑一位老人。

因此,拜登如今的被群嘲,可以说只是美国国力衰退的一个缩影,无论拜登是否真的大小便失禁,但他作为美国总统,领导着这个衰退的美国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跌下了神坛,曾经的荣耀必然会一道一道全部化作孽力反馈回他的身上。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美国今日没有从阿富汗撤军,新冠也已经完全被控制,那么拜登就是拉的到处都是,也依然会有人跪舔说他这就像廉颇“一饭三遗矢”,是有大将之风,可当美国撤出阿富汗,新冠病死七十万之后,哪怕他这位总统日日正襟危坐,我们也总会怀疑,他屁股底下,是不是粘着什么不雅的东西。​

这,就是今日的世界,就是美国从“谁也打不过”到“谁也打不过”之后,所必须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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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比中国还成功的故事可以不?

越南vinagame


越南网络游戏市场的起步比中国稍晚一点,从2003年开始,就陆续有破解版的网络游戏进军越南,越南第一款正式网络游戏叫坦克宝贝,据新闻说

第一网游如何炼成?《剑网1》越南历程全回顾 _国内网游资讯 _太平洋游戏网

2004年9月,越南vinagame成立,2005年初,《剑侠情缘》来到越南,从此,改变整个越南网络游戏的进程。

vinagame公司市占比非常极端,比中国最极端的时候都极端,2005年,刚刚起步的越南网络游戏市场,vinagame依靠剑网,占据整个越南网游市场收入的95%,简直是超级垄断。


2005年8月,《剑网》开始收费,刚开始vinagame想用点卡的模式,被玩家激烈反对,被迫改成月卡模式。2006年全年的《剑网》总销售达到1500万美元,雷军表示

雷军讲述海外辛酸:后悔没投资越南_天极网

这应该是雷军最后悔没去投的项目之一了。


vinagame的市占率比当年盛大集团还要极端,自然会受到当年盛大的同样待遇,与中国一模一样的是,自2005年9月开始,越南媒体突然指向网络游戏,这又和中国一模一样,什么电子海洛因之类,由于vinagame市占率最高,因此受到的打击最大。


《剑网》在越南的地位甚至可以说高于传奇在中国的地位,也是越南历史最悠久的网游之一,当然《剑网》在越南不叫《剑网》,叫《武林传奇》,嗯,诡异的名字,一度占据越南网游的70%的市场,震惊了雷军,运营商vinagame非常优秀,经常组织各种对抗赛,vinagame积极学习中国市场的推广经验,尤其是网吧这块,从2008年开始,vinagame免费给网吧提供网吧管理软件,但是要求网吧的桌面必须放置《剑网》的广告。


《剑网》在越南成功的本身,除了vinagame的成功推广外,本地化做的非常扎实,尤其是翻译这块,真是功不可没,我们知道《传奇》当年在中国,翻译也起了很大作用,举个例子


这把武器在中文传奇里面叫什么?叫炼狱,知道原版的叫什么吗?就叫大斧。


由于中文本身表达间接,比如说“降龙十八掌”,这要在越南语里面,得有26个字母,直译过去只有一个下场:乱码,甚至根本无法显示,因为超出对话框了,为了这个翻译的工作,vingame和金山来回矫正,包括名字,地理,历史背景等等。


在越南市场,《剑网》还有两个特别的优势


第一,由于武侠和中国古代文化在越南传播的比较广,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在越南早就流行,因此《剑网》这种游戏对于越南人来说不陌生。


第二,这点我敢说知乎的网友没几个想到的,就是中国特有审查机制。审查机制在中国早就被骂惨了,比如说《WOW》里面的骷髅之类的,中国政府要求所有的网游不能有过多的色情暴力之类的,这点看起来很操蛋,对于中国游戏开放商束手束脚,但是当开发商开发出这类游戏的时候,投放到越南市场,那就不一样了,因为越南政府也是这么规定的!所以中国游戏到越南反而删减的部分非常少。


可能大家还不理解这点重要性,越南本身就是一个小中国,越南政府长期在中国有驻点,中国政府一旦有各式各样的改革文件,一般都会被翻译成越南文,包括限制网络游戏在内,越南规定,网络游戏时间超过3个小时以上,经验和道具减少50%,超过5小时,完全无法获得经验和道具,同时禁止播放网游广告,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所有网吧必须关门,学校200米之内禁止设立网吧


是不是很中国style?


当然,当年在金山的雷军说没钱投了,对于腾讯来说,钱这玩意,那还算个事?

于是乎

中国企业海外大并购之进击的腾讯_搜狐科技_搜狐网

2008年,腾讯收购游戏公司VinaGame约20.2%的股份,并于2009年增至22.34%,后者目前是越南当地最大游戏运营商,并开发出一款类似微信的通讯应用Zalo。


我们翻翻当年的报纸,以《电脑报》2005年11月7日的报道为例


《剑网》奇迹与走出国门

本报记者蜡笔小新
发生在越南的 网络游戏奇迹

提起越南,大部分读者的印象可能仅仅是从东南亚旅行的介绍中得知的。这个国家,正经历着和我国改革开放一样的“革新”,IT 行业也在这个时代,悄然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产生越南的互联网奇迹、网络游戏奇迹的土壤已然成熟。


2004 年 10 月。此时的越南没有任何网络运营商认为人们玩游戏应该交钱。就在这个月,越南公司
Vina Game 来到了北京寻找一款中国的网络游戏准备代理运营。此时他们竟然也面临着和中国的网络游戏创业前辈的尴尬:同样账面上只能拿出 30 万美元最后一搏,同样面临一个未知的前景不明朗的市场。
他们拿出这最后的 30 万美元选择了代理金山的《剑侠情缘 ONLINE》,由于游戏名称意译过去比较复杂,因此他们给越南版的《剑侠情缘 ONLINE》取名《武林传奇》。他们当然不知道,“传奇”这两个字对于网络游戏业界,特别是中国网络游戏业界,代表的是一个奇迹。

《武林传奇》于 2005 年 6 月正式公测,结果这一个开端惊人地与当年那个网络游戏奇迹一样:首日公测在线人数就突破了越南的历史最高记录,过了万人。在 9 月正式收费第一天 3 万多
付费用户把他们吓了一跳。而到了10 月,这个数字是 5万,到了11月初,这个数字已经是 6.2万,活跃账号有 80 多万,并在不断增长中。此时,越南各大网吧里,已经充斥着这款来自中国的网络游戏。而 Vina Game,也和当年盛大一样,淘到了越南网络游戏的第一桶金。

奇迹的另一头
这个奇迹无疑让 2005 年有些郁闷的国内业界有了当头棒喝的感觉。

“我的理想就是把金山的软件卖到全世界去。”,金山公司总裁雷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显得非常有信心因此这个成功他认为是非常自然就发生了的。

谈到《剑网》在越南的成功,他显得兴致勃勃。当时金山考虑到越南市场容量并不算大,折合起来潜在消费人口 2000 万左右,因此就抱着大家友好合作,支援越南方面的心情把《剑网》的代理运营权给了 Vina Game而在分成等方面的条件也“相当优惠”,十分灵活。


30 万美元,同等金额在中国也许是很多渠道商代理点卡销售的入门保证资金。可以说在一开
始似乎《剑网》卖得似乎太便宜了点。然而 2005 年 8 月雷军应 Vina Game 的邀请到越南考察运营情况的时候吓了一跳。“走进每一个网吧都看到里面六七成的人都在玩《剑网》越南版,我拉住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玩家询问,他说他们班上每个同学都在玩!”

“看到这个情景我就知道这游戏在越南算是成了!”雷军依然掩饰不住当时的兴奋。而越南方面则对收费还是有所顾虑,因为玩游戏收费在越南还是头一次,何况收费金额并不算便宜:月卡价格
6 万盾,折合人民币 40 元,只比中国版《剑网》便宜8元。

“我坚信网络游戏一定会响彻全球,因此告诉越方,收费后玩家过 3 万绝对没有问题,运营得好可以上 10 万。”后来的情况发展也印证了这一点。

现在可以说,《武林传奇》确实已经成为了“越南的《传奇》”,在越南的网络游戏市场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上周我们有员工去武汉,在网吧中看到一种没有发现过的《剑网》,以为是私服,上去调查,却发现是一个在武汉读书的越南留学生在玩。”
尽管雷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没有给记者透露具体数字,“这是商业机密”,他笑着说,“但是我们今年的确可以从越南的代理运营业务中收入不少。”

看来,奇迹的另一头,也未必不是奇迹。然而,这个奇迹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奇迹三要素:品质、题材、耐心

的确,国产网络游戏在内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走出去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为什么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一个让人很难理解的难题。

“品质是最重要的。”在和《电脑报》记者的讨论中,雷军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国产网络游戏‘走出去’要想成,要做到以下几点:别吹牛、好题材、慢慢来。”而这一切都是以品质作为核心的。

“要想在海外成功,就先不要吹牛,你就必须在本土市场成功你如果连本土市场 10 万人的市场规模都做不到,怎么做规模小些的海外市场?要在本土做成,品质就很重要。”
的确,国产网络游戏以前是走出去了不少,但是国内的玩家在看到这些“振奋人心”的新闻的时候,往往会非常纳闷:我怎么没玩过这款游戏?

很多“走出去”的国产网络游戏,往往并没有在国内进行正式运营,甚至连规模大的公测都没有进行过,像这样游戏品质当然难以保证,怎么不会影响运营商的成绩。而且这种“拿洋人当小白鼠”的心理,也极大伤害了海外合作者。因此很多“走出去”的国产网络游戏往往走的是“一锤子买卖”,在很低的游戏品质下,游戏往往运营一年便无疾而终,海外运营商也将其转为免费运行的“添头”游戏。可以说,粗制滥造是中国原创网络游戏在海外之路并不顺利的一大症结。

同时,以游戏品质为核心牵涉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题材。很多国内厂商在自身条件不同的情况下盲目模仿“韩国模式”,操作的题材大走奇幻路线,而且是在对奇幻文化不熟悉的情况下操作这样的欧美化的游戏。结果是欧美的玩家认为这些游戏完全没有内涵,错误百出,而亚太玩家又毫无认同感(特别是在一些文化发展水平低于中国的国家),两头不讨好,只有失败。而立足于本土文化或者是文化圈的认同感,发挥自己的优势才是成功的经验。

而慢慢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很多公司选择海外代理商只看人家有钱没有,急功近利,不看对方的长期合作诚意。结果有钱的海外代理运营商不重视,往往只把这些游戏作为扩大的产品线的组成部分。而《剑网》在越南的成功就是因为金山看到了对方的诚意──后来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他们(Vina Game)的推广确实非常卖力,还搞了很多选秀之类的活动大造人气。”

看来,国产网络游戏长期以来走得出去,赢不回来的困局,并不是因为我们先天不足。经过数年的市场与玩家的考验,我们的运营与开发商在世界上对网络游戏可说是最为熟悉,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自信务实的心态,认真严谨的态度,以及精工制作的品质,只有拥有这些,我们的原创网络游戏才能真正走向世界。


从代理国外游戏开始,然后注重线上线下培养市场,注重网吧推广,甚至连起家的本钱都有点像盛大:都是30万,当年陈天桥从陆家嘴集团辞职,而VNG的CEO黎洪明也是一样,他是从普华永道公司辞职的,而今天的VNG比曾经的盛大集团更加成功,它不但有王牌的网络游戏,而且已经推出了ZINGMP3,电子支付123pay,输入法laban key,网吧管理软件CSM,互动社区zing me,甚至还有个即时通讯软件zalo。


它是越南的盛大,又是越南支付宝,又是越南腾讯。


而且它已经准备赴美上市

以开发游戏起家,VNG有望成为第一家在美上市的越南科技公司

目前,VNG自主研发的游戏包括Sky Garden、Farm in Paradise and Dead Target 已经陆续登陆230多个国家;其聊天应用程序Zalo在越南和缅甸,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国家拥有超过7000多万用户。其管理团队预计2017年营收为1.8亿美元,相比去年的财务数据,同比上涨70%。


而同样依靠网络游戏起家的盛大集团,哎,不说也罢了,人家上市,它退市,还说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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