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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反派 Boss 的视角看主角是种怎样的体验?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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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不算太准确的,斯内普教授眼中的格兰芬多们。

教授今天去世了,纪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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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城堡外,等待挑战魔王的勇者人群已焦急不堪,距离城堡开放还有半小时。


“魔王大人,那些挑战您的勇者们已经在门外了。”

“我知道了。”

“魔王大人,还有半个小时,您改革后的新魔王挑战模式就要登场了,在此之前,我有几个问题,忍不住要问您。”

“你问。”

“魔王大人,咱们家族的魔王挑战从两千年前开始,由魔王祖先创立,任何人,只要花费一两金子的代价,就能对魔王发起挑战,而一旦胜利,就能获得魔王家的全部财产;我们心里清楚,这世上当然没人能战胜魔王,魔王大人此举就是为了引人来挑战,敛财崛起家族,最后的成效也相当显著,这没错吧?”

“没错。”

“那么,魔王大人,我不明白,我们原来的付费挑战弄得好好的,尽管后期挑战人数有所下滑,但也是不少的收入,为什么你要突然改成免费挑战呢?这样的话,我们就失去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了,对我们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啊。”

“所以你是不支持我的改革的,认为我可能会让家族蒙羞?”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你呀,还是太年轻,我这么和你说吧,这次改革,将是我们家族重新崛起的关键。”

“啊?”

“你看到咱们城堡门口那个我新开的商城了吧?”

“我注意到了,但是我不知道里面到底是干什么的。”

“这个商城是卖装备的,用金子可以购买商城的购物点,里面专卖只有咱们家能制造的只对克制咱们魔王有用的各种装备,对咱们攻击时如果佩戴了这些装备将获得属性加成。当然,这些属性再怎么加成也不可能战胜我,只是给他们一些心理安慰罢了。”

“了解了。”

“那么,你觉得这个商城开的如何?”

“抱歉,魔王大人,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怎么说?”

“在此之前,很多人连一两金子的挑战费都不愿意花,说明他们是知道自己是获胜机会渺茫的,我不认为他们会愿意花钱来买里面的装备。”

“所以说你还是太年轻,你知道什么叫刺激消费吗?”

“大人说说看。”

“商城里的装备一般都带有不少技能,一旦你买了之后,就算输也不会太惨,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些装备都带特效,就像一件叫做甘霖娘的装备,穿上之后战斗的时候天上会下彩色雨,美轮美奂;不同的装备特效也不同,当然,越贵的特效越好,穿上这些装备后攻击起来非常的帅气。”

“可是再帅的话也只有他们自己能看到啊,有什么用,他们为什么要为此付费?”

“所以我给每个购买装备的人都赠送了一个录像石,有了这个录像石,挑战魔王的时候勇者的所有英姿都会被记录下来,日后能拿回去给所有朋友看到。”

“哇,这个设计甚是巧妙,大人厉害!”

“哪里哪里。”

“诶,不过我又想到了一点问题,请问大人,装备最便宜的多少钱一件?”

“最便宜的四金一件,怎么了?”

“我觉得有些不妥,大人你想,这世上抠门的应该是大多数,此举能赚到少部分家境富裕的勇者的钱,但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我觉得他们不愿意为这个装逼花这么多钱。”

“无妨,我还有其它的方法可以榨干他们的钱包。”

“敢问大人是何办法?”

“首充礼包,我设置了一个福利,每个勇者拥有一次两金获得非卖装备的机会,这个非卖装备特效也很酷炫,也赠送录像石,我想大部分人两金还是拿得出手的,他们应该会为这个装逼机会付费。”

“大人这个设计着实不错,但是属下还是要说句丧气话,如果这些人他们只拿首充礼包呢,我们只做这个一次性买卖,没有后续收入的话,我始终认为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我又为此设置了一个vip等级。”

“vip等级是什么?”

“任何人在充值之后,根据充值的数目不同,都会累积一个vip等级积分,根据积分不同给予不同的vip等级,这些首充的人当然也会有,有了这个vip等级,根据等级不同每周就能领到不同数量奖励点,奖励点累积到一定数目可以换取指定装备。”

“大人,我明白了,你肯定是将首充礼包能获得的积分刚好设置在vip等级1的下方一点点,这样的话,那些人为了得到这个vip等级1,肯定会继续充值。”

“对的,不过你说的还不完善,你再继续想想。”

“我想想,哦,我知道了,如果他们只是充值到刚好vip1的积分水平的话,他们后充值的这些钱肯定是完全浪费了,因为商城里没有这么便宜的东西;所以他们应该会多充值一点,充到能买下商城里的一样东西的程度,而当他们充到那个程度的时候,他们又会发现自己离vip2近了,那么接下来将会如此反复。”

“对头。”

“大人之高明实在我无法想象,我无法再对大人进行猜测,敢问大人还有什么高招?”

“抽奖系统,我为所有玩家准备了一个抽奖系统,一定数目的金钱就能换得一次抽奖机会,这将有一个面向一个所有收入阶层的勇者的活动,对于有钱的勇者,他能从中抽到一些非卖品装备,而对于低收入勇者,将能激起他的赌徒心态,让他觉得有一个以小博大的机会。”

“天呐,这样的话,他们所有的钱都会被彻底榨干,我太喜欢了,大人,还有别的吗?”

“你应该发现了,之前的所有计划的前提是他们对于挑战我保持始终保持热情没错吧?这样的话就得要让他们获得一定的正反馈,光是让他们有录制帅气战斗场面的反馈是不够的,所以我在多设置挑战玩法外还得有别的,你看,这个世界讲究什么,强者为尊,所以我设置了排位系统,根据能将我逼出多少分实力来对所有挑战勇者进行排名,向全世界公布;这样的话,他们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以及在世人面前装逼,会一直来挑战我,当然,他们是战胜不了我的。”

“大人真乃神人也”

“现在知道我是怎么赚钱的了吧?”

“大人英明。”

“好了,退下吧,铁子,记住一句话。”

“什么话?”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就在此刻,半个小时到了,城堡的门开了,主角们——

要入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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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申公豹,住在昆仑山,昆仑山上常年都是春天,但是会按照不同时节开出不同颜色的花,繁花盛开之际,便是比那天上仙境也不遑多让。


我的师父是元始天尊,自我记事是他便开始教我长生不老的法术。我的悟性很好,一点即透,道行超出了同门师兄弟一大截。那时我喜欢遨游四海,结交各处仙山洞府的朋友,然后将新学来的法术拿来和师兄弟们炫耀。可是师父看到了,却并没有赞扬,我总觉得师父似乎不太欢喜。


有一天师父下山,回山时有带回了一名弟子,他的名字叫做姜子牙,那时候师父门下有十二名弟子犯了红尘之厄,杀罚临身,各各心怀鬼胎,让我生厌,而姜子牙老实敦厚,很快就和我成为朋友。姜子牙入山时间比我们晚,为了赶上师父讲道的进度,于是刻苦钻研,昼夜不分。我看他这样劳累,常常从丹房里偷些药物过来,帮他消除疲劳。然而子牙他实在是愚笨的出奇,他的道行非但没有进步,反而连最基本的腾云驾雾之术都只学的一知半解。


那时候每年都有岁考,子牙第一回合便被赤精子祭出法宝打败,大家哄笑,对着灰头土脸的子牙指指点点,我看不惯他们的作风,将子牙扶起,师父在台上看着我们,只是轻笑。


昆仑山门规森严,师父对弟子们也很严厉,封神大劫即将开始,师父对师兄弟们,赐法宝的赐法宝,学高深法术的学法术,只有子牙,师父非但不过问他的道行境界,反而总教他一些经纶济世,调兵遣将之法。有一日师父论道之后,我问师父为什么尽教子牙这些旁门左道之术,师父还是轻笑,说子牙与我们走的道路都不同,我不明白,除了仙路一途,肉身成圣,难道这昆仑山上还有别的道路不成?师父不答,踏歌而去,一地落花摇曳而起,遮住我的双眼,我第一次觉得看不透这昆仑山。


我的师兄弟们是一群变态,修行久了,杀罚未去,那股无处宣泄的火气变转到了虐待小动物上,我站在一处阁楼上,漠然地看着他们用桃子砸那只皮毛柔顺的小狐狸的脑袋。小狐狸大概也是饿坏了,被桃子砸到,虽然恼怒但是并不退缩,锲而不舍地想用嘴咬住一个个飞过来的桃子。它那副左蹦右跳的样子更是惹得师兄弟们哄堂大笑,后来竟是子牙来了,他实在看不过去这群同门调弄小狐狸的嘴脸,一向老实木纳的他竟拿着一支桃木棍横冲过来,桃木棍上裹着黄色的轻烟,他竟然无意识地动用了法术。


我飘下山去帮助子牙,救下了那只狐狸。小狐狸好像受了惊,钻进子牙的怀里,我看着它那黑漆漆的眼睛,察觉到这只狐狸应该是成了精,只是碍于在昆仑山下,不敢使用妖术。我对妖精倒是没有多大看法,通天教主师叔门下,有很多妖精修道的朋友。


那只小狐狸察觉到我在看它,一溜烟般从姜子牙的怀里逃脱,三步两步轻跃上山,期间还回过头来,宛如人间佳人似的,烟视媚行地朝姜子牙一笑,厚厚的尾巴卷起一只桃子,砸在姜子牙的脑袋上,姜子牙哎呦一声跳了起来,我和小狐狸一起看着他笑。后来我们三个成为了朋友,总在一起玩耍,两人一狐,相映成趣,只是我没想到,等我们三个最后一次相见的时候,竟然是生离死别。

昆仑山上虽然没有四季,但是花开却在不同的时候,所以我们昆仑山上的弟子,都依靠花开的种类判断四季,百花之中,我最爱那桃花灼灼。而桃花盛开之际,便是春天。


每当春天到来,我们便五六人结伴而行,去昆仑山下湖边沐浴,酿桃花酒。大醉之际,我问子牙有什么抱负,他说他想做一番大事业,我说修仙以后便有自由身,修仙就是大事业,他说他不想修仙,那不是他的大事业。听了这话,我心里有一丝不安。


后来,老子师伯携封神榜来到昆仑山,众弟子都聚在一起听道,起初我以为封神榜只是天上选拔人间修士的一条门路,没想到越听越不对劲,这样的被算计好的封神,与自杀又有什么区别?那些潜心修道的朋友的努力,不都要付诸流水了吗?


于是我站起身来,当着众门人的面和老子师伯大吵了一架,子牙苦命劝我,我却只当做视而不见。

“天命已定,人力难违,申公豹你勿要妄动此心。”


“师伯既然相信天命已定,又何必劝我,莫非是怕我破了这天命吗?”


我的话音刚落,便听到云霄之外传来一声惊雷,有整整七十二道黑烟散落天际。我知道我似乎已经闯下了大祸,但是内心却只觉得痛快。


这件事情以后,师兄弟们都开始躲着我,只留我一个人坐在高高的屋顶之上喝着闷酒,开始还有子牙陪我,后来他也下了山。消息说他已经领了封神榜,要下山辅佐周王。我生气地追下山去,在山脚处追到子牙,但是他领了南极仙翁的命令,无论谁叫他也不能回头。我大声疾呼,顺手拔起一根青笋,厉声道“你若在下山一步,我便不再是你的师兄。”子牙脚步一绊,终究回过头来,向我深深一拜,接着便头也不回地向山下奔去。


我后来才知道,南极仙翁教子牙不要回头,是因为一旦回头,商周大战时便会有七十二路兵马来伐,子牙也会因此增加劫数,但是子牙听到我的声音,还是回了头去,只因我是他的师兄。

昆仑山上并无四季,此等美景我再难见到,我下了山,投靠了纣王,自此天下烟尘自四方诸侯而生,民不聊生。


那日纣王大摆宴席,请群臣宴饮。和我与子牙玩耍的那只狐狸,已经受女娲娘娘的命,成了那传说中祸国殃民的妲己。我知道她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我却救不了她。子牙位居宰相,一把打神鞭在手,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无往不利,我终于明白师父的用意,原来他早就有了这些打算。


宴后妲己略施小术,纣王便已经醉倒在桌上,只剩下我和妲己两相对望。我笑着指着纣王对她说,“谁说天命不可违,都说纣王是封神榜上的人物,如果我此刻毁了他的魂灵,不是就破了这天命吗?”


妲己听到此言,一双狐狸眼睛直盯着我,眼波中一潭秋水尽化成万丈坚冰。


“你不敢,对吗?”


“我不愿。”


十绝阵中,师父他们为了完成封神榜,派玉虚门下无数弟子进入阵中化作烟尘。我如果杀了纣王,与他们有什么区别?


想不到,我再次见到子牙,却是在红沙阵中,子牙已经被这红沙折磨的形销骨立,我俯下身去,与他相对而坐,我问他可曾后悔,他却说天命不可违,纣王暴虐无道,一切都是顺应天意。我抓了一把红沙,又说“现在姬发的性命就在我手里,只要我红沙一洒,你的努力就会白费。”


子牙看着我笑,他的笑容里是淳朴信任,我无端有一股火气。


“你莫非是笑我不敢?”


“不,你不愿。”


又是数年过去,四位圣人大破万仙阵,纣王兵败如山。我被师父塞了北海眼。北海之上,有风有浪,却唯独没有花儿,原来北海之上亦无四季。


我看见妲己向我走来,第一步风华绝代,第二步颠倒众生,第三步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她微微蹲下,双手环膝,拄着下巴,北海眼的风掠过,让我仿佛能轻易地窥见她那浮动的裙底,我们感受着远处湿咸冷淡的海风,彼此静默无言,她临走时还为我在这里株了一棵桃树,那种子落地生根,藤蔓横生滋长,一树桃花,灼灼其华。


我被这满树的桃花灼痛了眼睛,若是昆仑山上开花,也该是这样子了吧。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见幼时师父教我道法,梦见子牙刻苦修炼,梦见我们与那只还不叫妲己的狐狸玩耍,梦见我手持青竹,子牙却始终没有回头。


我惊醒,抬眼便看见漫天的火光,我立刻醒悟,是鹿台被焚。妲己在一片火光之间飘飞到我的面前,她的使命已经完成,接下来便是被杀的命运。哪吒和杨戬还没有追过来,妲己已经开始自行焚化了,我知道她不愿意上刑场,在那些将士的众目睽睽之下被陆压的飞刀砍得尸首分离。那一日,妲己香消玉殒,桃花也散落在地,我就这样看着桃花落尽,一共有一千三百五十七片桃花。


除了数桃花,我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后来我也入了封神榜,但是我却在临行的那一刻散尽自己的灵魂,反正封神榜多了一个空缺,并总会有人填补上,不差我一个人。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封神榜也给子牙在众神之上安排了一个位置,但是他大笔一挥,勾销了自己的仙籍,化为凡人。我不知道常年有花盛开的昆仑山,在我死的时候竟然下起了茫茫大雪,白雪覆盖了整座山峰,只有一树桃花,灼灼其华。


昆仑山上并无四季。


此后又是八百年的泱泱盛世。





(高中时候写过一些有关申公豹的片段,觉得比较应这个题目,就改了一下发上来,因为现在写的和以前写的糅在一起了,文风可能有些怪,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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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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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那我就以混沌的视角来说说吧。(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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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混沌。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

拿到剧本的那一刻,我承认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作为一个小配角,我将一次一次被身为主角的猴子虐来虐去,并负责辅助他完成自我救赎和弘扬真善美的剧本大纲,顺便还要衬托他的英武不凡帅气逼人。

我托着下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考的结果是——我没有下巴。

作为开天辟地的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我发现,我的手也够不到下巴。

算了。

隔壁有个群演叫小花,是个人类小女孩,总来找我。有时候她高兴,会帮我挠挠下巴,很舒服。

有一次她还问我,混沌混沌,你会不会唱歌呀?

我说,我会啊。我就唱了起来。

但我刚刚一张嘴,小花就捏住鼻子,“臭烘烘,臭烘烘!”她说。

唉,真不好意思。作为一条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我的脸有些红了,虫生艰难。

算了,客串一下,赶紧走虫,我还有一场漫长的冬眠要睡。

可是昨晚导演拿着剧本来找我,他说大反派那个当红偶像,要加薪,剧组穷得揭不开锅了,只好决定破格提携我做反派一号。

大反派诶!

我很激动,导演说,我可以让你在戏里变成人哦。

我从来不知道,做人是这样的。

当我穿着长长的戏服,头戴小帽,我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我真的变成人了!我……我有下巴了!而且尖尖的!

我到处跑着,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我变成人了!你看,你看我的下巴,你看我像不像人?

他们都笑着,窃窃地笑着,抿着嘴,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问导演:“我是人了吧!我现在是人了吧!做人真好玩啊。”

导演说,对啊,你现在是人了,可要学着做人的道理,别带着虫子习性,对了,你要好好辅助猴子,衬托他的形象啊。

没问题!我信誓旦旦。

一切都很顺利,看来我是一个很有演技的虫,不,人。

可是剧组其他人看我的眼光还是很奇怪,我问小花,小花,“你说我是不是人?”

“你不是啊,你是大肉虫子。”

原来我还不是人。

按照剧情,那猴子一伙儿经历了很多磨难,而我,则坐在山洞里享受当山大王感觉,我的左腿压到右腿,右腿压到左腿,左手摸右脸,右手摸左脸。哈哈,做人好好玩~我现在应该可以给小花唱歌了吧。

“大王,那些小孩子捉来了!”

“good job.”我摸摸他的头,多可怜的妖精,还没化为人形呢。

我想起导演对我说的话:“你就假装要吃这些小孩,然后被主角,我们的猴子打败就行。”

鼎炉里,七七四十九个孩子。

我打开上古卷轴,开始吟唱。人类的声音啊,果然比我们虫的声音,好用得多。卷轴上写,炼化这些小孩,我就可以变成真正的人。

可以变成真正的人。

后台那些奇怪的眼神。

好听的歌儿,再给小花唱上一遍……不,一遍怎么够!要一百遍!一千遍!

变成真正的人多好。

变成真正的人有多好!

火,鼎炉下我升起大火,我是混沌,我马上就要变成人了。我混沌要变成人!

我已分不清戏与现实,别阻挡我。

猴子,猴子,为什么阻碍我?还有小和尚……为什么破坏的我的鼎炉?

我要变成人的啊!

最好的时机,就要过了!

杀,杀死他们!谁也别想阻挡!谁也别想阻挡我变成人。

“那混沌魔障了!”副导演焦虑地盯着监视器,对导演说。

导演冷冷地看着,“别动,就要这个效果。”

杀了小和尚,再杀臭猴子。

可是那猴子好厉害……好厉害。

我再也无法维持人形,那可笑的戏子样的人形都无法保持了。

猴子,可恶的猴子。

我又变成了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我不想管我要怎么衬托主角,我只知道我恨,我再没办法给小花唱歌,我的口臭会让她讨厌我。

我要杀了猴子。

作为混沌,那猴子和我的本体几乎不分胜负……那猴子掏出了大杀器金箍棒时,我也没有害怕,我可是上古神兽。

可是,为什么偏偏在那时看到她呢?

她在那悬崖上,一个破烂的背筐里,眼神里全是瑟缩和和恐惧。她看我的眼神……是恨吗?

小花……你恨我了?

那真是对不起。

我垂下了所有虫的爪,那根棍棒带来的炙热空气打在我额头,我隐约看到小花拍着手,高兴地跳着。

好像在喊:“坏蛋被打死了!”

这样也好吧。



“盖闻天地之数,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将一元分为十二会,乃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支也。每会该一万八百岁。且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蹉;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譬于大数,若到戌会之终,则天地昏蒙而万物否矣。再去五千四百岁,交亥会之初,则当黑暗,而两间人物俱无矣,故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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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虚构,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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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詹姆斯•莫里亚蒂。

我出生在一个平庸的家庭,父母都与常人无异,我们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

如果你问我我是何时意识到自己智商卓越的,那大概就是上学之后了。我的成绩很好,大人们都说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然而着却惹来了身边的内群蠢货的嫉妒。

那是一个叫鲍尔的男孩,个子比我高大很多,他成绩很差,我向来是不愿意和蠢货为伍

的。是他先挑衅的,我发誓。他总是和他身边的小喽啰们欺辱我,说我是“老师的小宠物”,我从未有过那样深的恶意,即便是对这样的渣滓。

我看过很多书,有一本有关微生物学的曾讲过肉毒杆菌的致命性,但神奇的是它很难被人发现。于是我设法搞了来——别忘了,我很聪明。鲍尔擅长游泳。我一直相信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必定简单——直到我遇到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把肉毒杆菌弄到鲍尔的鞋上,他有很严重的皮疹,肉毒杆菌会轻易的侵入他。我冷静的做完这一切,然后拿走了他的鞋子——我怎么会给人抓住把柄呢?

结果跟我想的一样,鲍尔还未拿到他的奖杯,便不幸去世了,这真遗憾。没有人怀疑我,我只是个勤奋的讨人喜欢的矮个子男孩儿,大人们最喜欢我了。

警察局的内帮蠢货都没能找到线索,然而世界上还是有聪明人的,这也是我活到今天的动力之源。“他的鞋子,他的鞋子不见了!”我回头望向那个稚嫩的童声的主人,他有一双深邃而清澈的眼睛。这就是我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初次“邂逅”。

夏洛克与我不同,他有着很不错的家境。夏洛克的母亲是一名数学家,他的哥哥也在政坛有着很好的作为,他在一个十分优越的环境中长大。没有人比我更无奈于阶级与出身的差距,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同,即便我们是世界上最相似的两个人。

后来,我成了一名数学教授。不是我卖弄,我没有做过任何刻意的努力,只是天赋使然。我将我的全部兴趣放到了犯罪学上,但我没有做任何学术的深造,因为这才是我真正赖以谋生的手段。于是我成了一名犯罪咨询专家,业内独大,而夏洛克成了一名咨询侦探,只此一家。如果我说这是缘分,那纯属胡扯。正如你们所知,我是个天才,天才都是孤独的,直到我遇到夏洛克。由于出身和阶级的不同,我们没法做朋友,那么如何才能让我们铭记彼此呢?答案显而易见。

我开始真正走入他的世界,他不得不注意到我,毕竟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危险分子,他哥哥那一伙人甚至称我为“犯罪界的拿破仑”。然而我做的这一切,只为了夏洛克,换句话说,让我不那么孤独。

我们开始玩游戏,比如“死亡的士”,比如“炸弹躲猫猫”,等等。他很聪明,我也不差,跟他角逐的时候,那种快感不亚于做爱。可笑的是,如此性感的夏洛克竟然是个处子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不知道这算什么样的感情,我们的取向都很正常,但我深深地迷恋着他。

我能在半分钟内完成一场暗杀的策划,也能计算出抢劫一家银行的最佳途径,这其中的任何一样都不比和夏洛克玩游戏省脑子,想做智力游戏,随时都可以,但我就是喜欢玩弄他于股掌之中。人们都说,想知道一个人的实力,看他的对手就知道了。我很为夏洛克骄傲,我想夏洛克也为我而骄傲。我们像是硬币的正反两面,相倚而立,足够贴近却又截然相反,有什么会比有个能力可以跟自己匹敌的对手更令人高兴的呢?

夏洛克也是孤独的。和我不同的是,他很少能讨人喜欢,他总是那么不近人情,也不愿意伪装,因此我很难理解那个女法医为什么喜欢他。然而他却愿意与那个愚蠢的军医做朋友。试问那种庸俗愚笨的普通人怎么能和天才做朋友呢?我到现在都很不能理解。

不得不说的是,那个女人。艾琳•艾德勒是个尤物,这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作为一名天才,我早已失去了爱任何人的能力,因为我能看透这世上任何的欲望,我恨透了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何况是艾琳•艾德勒,她简直称得上是欲望的容器。然而夏洛克却对这个女人动了心,他没向任何人承认过,但我看得出来。这点我和麦考夫达成了共识——爱并不是什么好事。

渐渐的,夏洛克开始流露出对身边人的保护欲,约翰,他的那个有着肮脏背景的房东,雷斯垂德探长,他也成了个有欲望的人。原来,伟大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只是个被欲望牵住的凡人。我一直以为我们是一样的。夏洛克堕落了,与我不同的是,他没能成为路西法,而是一个平庸的凡人。

我又成了孤独的人,我的对手不战而败。

天才的人生是痛苦的,尤其是在“另一个我”死掉之后。我有一整个犯罪集团,我的财富和权势能让我过上任何我想过的生活,然而这却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当活着成了一件了无生趣的事时,死亡也很容易。一出好戏,开始时精彩得令我刻骨铭心,那也给夏洛克留下一个完美的落幕吧。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们相约在医院的天台。我平静的等待他,毕竟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游戏。

为了戏剧效果,我饮弹自尽。在心脏停止跳动的前一秒,在子弹贴上我的大脑时,我的一生快速的在我眼前闪回,最终停在了我们泳池初见的那一次。

毕竟,夏洛克•福尔摩斯出现之后,我的人生才有意义。


死亡并不是真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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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讲个小明和蛋蛋的故事吧。

小明马上就要18岁,摩拳擦掌准备闹一辆车,从此好踏上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的康庄大道。万万没想到,他的老爹老妈合计一番后,告诉他:“买新车你就别想了!爸给你一套旧的汽车零部件,妈给你一套旧的汽车零部件,你把零部件归置归置捯饬捯饬。拼成一辆开吧!这是我们老张家的传统!”

基因就像是汽车部件,如同每个部件都有它自己的用处一样,每个基因也有其既定的功能——一般来说,是编码一种有功能的蛋白,由蛋白来参与生理活动。

有性生殖的过程就好像是老爹老妈各给了一套汽车零部件,最终拼成的汽车有两套部件(二倍体)。

WTF!

小明见到两套零部件的时候,几乎要哭昏在车库了。真是凄凉啊!老爸给的部件里坏了了大灯,老妈给的部件里裂了后盖。一阵秋风刮过,小明只觉得人生暗无天日。

有缺陷的基因,就好比有问题的零部件。因为小明有两套部件,所以部件都是“一式两份”的。来自爸爸的大灯和来自妈妈的大灯就是一对“等位基因”。

不过,老张家的传统之所以能成为传统,说明老张、老老张、老老老张祖祖辈辈至少证明了这件事可行。事实也的确如此,两套部件虽然寒掺了点,真的算起来,也不是不能拼成一辆车的——老爸的车没有大灯,但是老妈那有啊;老妈的车没后盖,但是用可以用老爸的外壳啊!

大多基因缺陷属于“隐性遗传”的。也就是说,来自父亲的和来自母亲的两个同一部件,只要有一个是好用的,那就能够维持正常的功能了。比如大灯,虽然老爸给的部件里灯是坏的,但是只要有老妈给的好的大灯,这个车就还能正常地照明。大灯的遗传模式就是隐性遗传。“大灯不亮”就属于隐性遗传病


那么有没有显性遗传呢?有的,比如油箱。即使有两个油箱存在,但是只要一个漏油了,那汽车可就危险了。这种只需要一对等位基因里其中一个出错,就会发生的疾病,成为显性遗传病


隐性遗传病往往是缺少了必须的功能,而显性遗传病则往往源于产生了错误的成分。


隐性遗传病之所以比显性遗传病多得多,正是因为它遗传方式的隐匿性,使得有问题的“基因缺陷”有可能被代代传递下去。而如果是“漏油”这样明显的缺陷,可能早就让父母那一辈的汽车就直接报废了,那也就谈不上什么传递给子女了。(除非这个漏油是缓慢的、迟发的,才有机会传递下去)

所以我们后面就只讨论隐性的遗传模式。

那么我们可以计算出小明能把车开起来的可能性。假设一整套汽车部件共有100个,小明从老爸、老妈那里拿到的部件,各有2个是坏的。因为老爸、老妈的部件是随机出问题的,所以,只有恰巧“等位基因”同时出问题时,小明的汽车才会“胎死腹中”,也就是说,概率仅仅是0.02。最终,有98%的可能性,小明还是可以开着一辆“准新车”踏上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的康庄大道的。

相比于小明,蛋蛋的故事就有点淡淡的忧伤了。和小明的爸妈一样,他们也各给了蛋蛋一套汽车配件让他们来组装。不幸的是,他们俩的车部件是由孙猴子的拔根汗毛,对着同一辆汽车吹一吹的来的——虽然都能开,但是却有着同样的“隐患”。无论是蛋爸,还是蛋妈,他们各自汽车的两套部件中,都有一个发动机是坏的。于是乎存在这样的可能(可能性1/4),蛋爸给的部件里,发动机是坏的;蛋妈给的部件里,发动机也是坏的。再怎么拼,汽车也发动不起来。所以,那个夏天,蛋蛋的故事结局有些悲伤——他最终也没有走出汽车库。

所以,近亲结婚最大的问题在于,由于“问题基因”是来自于同一个老祖宗的,而平均每个人又携带2个以上隐性遗传突变。那么这么一计算下来,生下有遗传疾病的孩子的风险就很高了(这个“很”是相对的)。之前无聊刷微博的时候,有个讲妇产科医生见闻的帖子。里面有涉及到亲妈与儿子怀孕,结果早早流产的情节。我想,隐性遗传病导致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里给出一组“亲缘指数”,又称血缘系数。它是“指将群体中个体之间基因组成的相似程度用数值来表示即为血缘系数”。“意义即拥有共同祖先的两个人,在某一位点上具有同一基因的概率。”这个数值越大,婚配后生下患隐性遗传病的孩子的概率也就越大。

子代之间

r=0.5

全同胞之间

r=0.5

半同胞之间

r=0.25

爷孙之间

r=0.25

表(堂)兄弟之间

r=0.125


看到这里,题主应该已经明白了。所谓近亲结婚生下白痴,只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回答。更准确一些的说法应该是,近亲结婚所生下的后代,有更高的几率患上隐性遗传病。隐性遗传病多是在小孩2岁前发病,有些出生一两月就发病了,并且一般预后都不好(致死、致残或严重智力损害的占大多数)。中国古代,婴儿的夭折率高,很多小孩生下来“立不住”,隐性遗传病虽然不一定占主导因素(其他影响包括卫生条件、营养条件、育儿观念等等),但也是不可否认的。

反过来,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只要没有从父母双方继承到同样的“坏部件”,从而导致遗传疾病的发生,那么他/她和其他非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没有区别。无论是智力上还是其他方面。(还有号称近亲结婚也有一些优势的,比如《新发现》-近亲结婚有好处)我们的“老祖宗们”以近亲结婚为乐,要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都是白痴,中华民族早就挂了。

那么题主不是还问了吗?近亲结婚不是还可以把“优良的基因”传递下去,还能更“纯粹”不是吗?回到蛋蛋的例子。一个发动机的“优秀”可能体现在它的动力比别人强点(比如别人是2.0的,它是2.0t的),但是一个“坏的”发动机则是更不跑不起来的。那么如果蛋蛋爸妈给的部件分别是一个好的2.0t发动机,一个坏的发动机。那么有3/4的概率,蛋蛋会得到至少一个动力强劲的发动机,也有1/4的可能性,蛋蛋得到了两个坏的发动机,车死胎中。所以还是这个问题。近亲结婚增加的是患隐性遗传病的概率,而这种概率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按照现在的生孩子、养孩子的成本,这代价是很高的。

事实上,通过近亲结婚来加强某些“优秀基因”的做法,一直被广泛地运用在动物植物的育种当中。比如所有的“纯种狗”、“纯种猫”,都是少数几个“祖先”繁育下来的共同后代。一方面,他们讨人喜欢的特征通过近亲繁殖加强了,了另一方面,他们祖先的“遗传隐患”也在这个过程中被不断加强。


最典型的例子,是苏格兰折耳猫。决定了小猫“折耳”这一性状的基因Fd,同时也是与猫的软骨生长相关的。有着“折耳”特征的苏格兰折耳猫必然携带Fd基因。而折耳猫与折耳猫交配后,1/4概率生下的小猫有软骨发育不全的后果,小猫其实是很痛苦的苏格兰折耳猫,养它图什么?纯种狗的遗传疾病概率也很高。科学家发现纯种狗多患"家族遗传病"--科技--人民网


不仅是动物,植物也很受“近亲结婚”的困扰。咖啡豆对于埃塞俄比亚等地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收入来源,然而种植的咖啡豆,近年来饱受虫害。究其原因,是种植的咖啡豆都是“近亲结婚”的后代,遗传特性非常的单一,以至于全球要合力拯救野生咖啡豆,给它们建“种子银行”的程度了。再暖点,咖啡就消失了。水稻、棉花等经济作物也是一样(题外话,所以保存野生物种的遗传资源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搞不好哪天来了一种病毒把水稻都灭了,这时候就只有到野生水稻里去寻找有抵抗这种病毒能力的植株了。野生水稻濒临消失 专家呼救“植物大熊猫”(图)-搜狐新闻

事实上,不存在像题主疑问的那样,“优势基因存在于贵族,劣势基因存在于平民”的说法。道理很简单,几乎每个人都存在隐性遗传病的突变,平均还不止一个。即使父母辈没有,生殖细胞还可能自发突变呢。一个基因如果发生突变,99%以上的可能性是朝着坏的方向——就像一个链条,随便哪里断了,这链条就坏了。而要想链条“好”,则必须每一段都是好的。贵族中也存在非常严重的遗传病基因,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女儿们把血友病传遍整个欧洲王室啦!所以,与其说”通过近亲结婚把优秀基因留在贵族中”,不如说贵族们是希望“通过近亲结婚把财富留在贵族中”吧。


罗嗦了半天。总之,近亲结婚,由于有着共同的祖先,因此有更大的几率将祖先的“特性”得以放大。如果这种“特性”是好的,那么皆大欢喜,如果是“不好的”,比如祖先携带的某个隐性遗传病的致病突变,那么结果是病、残、死。对于猫、狗、动植物的繁殖来说,这种不良的“后果”代价并不大,但是对于“人类”,对于家庭,对于个体,这样的后果就未免有些大了。

如果条件允许,无论是不是近亲结婚,都建议在准备结婚或准备怀孕时进行些遗传病筛查。这就好比说在从父母那里继承汽车零部件时可以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提前知道哪零部件是存在隐患的,从而判断组装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为什么即使不是近亲结婚也需要筛查呢?因为虽然近亲结婚者后代发生遗传病的概率更高。但实际发生遗传病的孩子,多数来自并无家族史也并非近亲结婚的家庭(基数大)——父母都恰巧携带同一个疾病的遗传突变,又恰巧同时将致病突变传给了孩子,巧合X巧合=不幸。


最后,话题太严肃,放点美图压压惊。近亲结婚 却美到令人窒息的迪拜王子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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