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娱乐圈任何明星艺人的团队,及其所有粉丝,都明白一点最基本而浅显的道理:
这些明星艺人赚取着绝大多数人一生不可及的财富,同样作为作为公众人物的代价,就是要被所有大众们去自由点评、以为谈资的,这一点古今中外,欧美日韩到港台,都概不例外。
明星粉丝和团队有宣传布道的权力,公众亦有点评艺人以之为谈资的自由,
一如庭审法官所言:
当然,这种言论自由肯定也有限度,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捏造事实,栽赃诽谤,那么原本大家各行各路,两不相干。
同一事件、同一人物,基于各自不同观点和立场,有不同看法非常正常,大可在同一平台各自表述,相互批驳。
而诸如目前微博里,某些明星团队的那套控制舆论手段,一看对明星艺人的批评,就(水军+粉丝)一哄而上的所谓“控评”手段,剥夺大众的自由点评权力,
则是让绝大多数公众都深恶痛绝的,不论热衷此类“控评”的是哪个明星粉丝所为,结果都一样适得其反,进一步加深对这个明星的恶感。
比如2017年5月,曾导演过《盲山》《盲井》等佳作,获得过柏林电影节银熊奖和金马奖最佳编剧奖的导演李杨,因为不屑某个国外奖项(所谓“休斯顿电影节”)的热搜炒作,竟在微博遭受了盲目粉丝的严重网络暴力,被各种辱骂。
此事更激发了影视业从业者的广泛公愤,也是对明星艺人的业内人脉、个人形象、影视资源的巨大损伤,这是请多少水军、做多少营销、多少粉丝努力“控评”,也抹不平的。
所以连网信办都有专文谈及此类现象:
【娱乐资本操纵舆论,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如果有网民对于偶像稍有微词,就会遭到粉丝们的精准集体围殴、人身攻击,甚至打上门去,害得当事人丢工作、没生意,这是一种严重的网络霸凌。
粉丝狂欢式应援偶像、网络霸凌,逼着所有人噤若寒蝉的背后,还是资本的那只手在翻云覆雨。
有几个媒体机构、批评者受得了粉丝如此的疯狂攻击、恶毒栽赃?这种娱乐资本操纵粉丝,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舆论捣鬼术,社会必须警惕。】
闻弦歌而知雅意,对无序的商业热搜、营销水军、网络暴力等乱象,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实为必然趋势,
真以为在我们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度,娱乐资本竟可以为所欲为,挟广大被洗脑的粉丝和营销水军之势,霸凌广大公众,而防民之口、道路以目不成?
会做如是想的娱乐公司和明星团队,非但是极不明智,更可以说是【利令而智昏】了。
同样,任何艺人的粉丝团体,如果将微博平台那套“控评”习气当做了理所当然,竟容不得旁人点评他/她的偶像半句,非要强求他人一定要按自己观点说话,否则便苦苦纠缠,肯定是强人所难。
更有甚者,但凡看到旁人对自己偶像有半点非议,便将其打为所谓“对家”“水军”“黑子”,对于批评意见和有异议者群起而攻之,疯狂举报和无端辱骂,甚至人肉相关作者的,
而明星团队直接下场,封删相关言论,更进一步威胁追究,提起诉讼,那更加只会引发广大网友的众怒和群起抵制,是把所有人,包括原本的同情者都推到了对立面,无论此前对此类言论持何等立场和观点。
比起故事的真伪,资本的傲慢,对言论自由的干涉和封杀,尤其引发公愤。
这就和李杨导演因言惹祸,惨遭狂热粉丝围攻事件一样,
就和为了50万元,硬扛全网狂嘲整整半个月,被官媒点名批评后,才终于道歉一样,
都彰显着过于急功近利,甚至缺乏基本的处事智慧和大局观。
作为网民,目前首先要捍卫的,仅仅是我们可以自由点评这些明星艺人,可以自由不受任何干扰地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以此为谈资的权力。
同时坚决反对一切干涉公众言论自由的行为。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这个音频蛮有意思的。结合司法民工的经验,解读下。
1、关于庭审录音来源问题。有人会疑问这个音频哪来的呢?是不是有人在法庭内偷偷录音带出来黑杨幂的?
从网络信息来看,应该是来自庭审直播录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
所以庭审直播是有依据的,也是最高院的一项创新举措。杨幂这个案子无疑是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所以直播也是正常的。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关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实时庭审。
实践中,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庭审可能直播,当事人如不同意直播,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2、关于霸气法官小姐姐。听声音来看,应该年纪不大,但是对于这类案件处理非常有经验,在庭审中频繁向原被告发问,屡屡切中要点。而且发问内容不局限于实体问题,也问到证据的问题。
被告在开庭前一天才提交证据,有故意逾期举证的可能,法官对逾期举证原因肯定会发问。如果逾期举证又没有合理理由,法官可能会对举证方进行处罚。
除了发问外,法官小姐姐还对双方进行普法,告知双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尺度和网络言论的边界。
除此之外,法官小姐姐霸气地要求杨幂的律师当庭核实有关事实,对庭审的把控也是非常果断的。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和律师经常以一句“庭后核实”来蒙混过关。
但是这个法官没有给他蒙混的机会,直接要求限期核实有关事实。这就让杨幂的律师非常难受,限期核实是不可能的,金主那边不答应啊。但是法官的命令同样难以违背。
评论说,法官小姐姐有一些口语用词,比如“我觉得”之类的,是不是不太专业?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没有什么规定法庭上必须用法言法语。
其次我们这个国家,没有推行律师强制代理,所以很多案件是没有律师代理的,法官用法言法语交流,很难实现效果。口语化的交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亲切的,有利于实现交流效果。
比如我在法庭上要求当事人质证时,当事人经常一脸懵逼,啥叫质证?我进一步解释,就是对证据的三性发表意见。当事人继续懵逼。最后,我只好说:这个证据是不是真的,跟案子有没有关系,合不合法,你说一下。
这下当事人听懂了。再说了,皇帝批阅奏章都用过口语“知道了”“狗屁不通”之类的话,这个就别苛责了好吧?
3、关于庭审色彩。如果看过港剧的人,就会发现我们的庭审跟香港有很大不同,全程法官在强势主导,双方当事人在配合,双方当事人对抗色彩很弱,表演性不强。虽然说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我们国家的庭审模式没有采用英美法系的对抗制,而是采取职权主义。
所以庭审略显无聊和沉闷。
4、关于庭审阶段。从法官小姐姐不断发问来看,这次庭审应该还是处于法庭调查阶段,即案件事实查明阶段。这就意味着,这场法庭撕逼大战才刚刚开始。
法官小姐姐不断询问原被告起诉状中涉及的事实以及细节,就是为了查清楚原告的起诉是否有事实依据,被告是否存在诋毁。
其中“秃鸡”、“轧戏”这种二次元的词语含义更是事实查明的重中之重。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这两个词,也是一脸懵逼,啥意思?火星语?对于这种评论或称呼,是不是侮辱或诽谤,法官不能不问,问了还不能笑,总之太难了。
法庭调查对于这类名誉侵权案件来说,非常重要,往往事实调查清楚,案件结果就呼之欲出了。法律适用一般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正如法官小姐姐在庭审上普法所说,老百姓有权对公众人物品头论足,但是评论或者批评也要把握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善意和客观。
5、在法庭上沉默的后果。我听到原告律师在回答法官询问过程中,有几次沉默。这种表现是非常糟糕的。沉默在法官眼里意味着,要么是准备不足,要么是心虚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会加深法官对沉默方主张事实的怀疑。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以结合当事人或律师在庭审中沉默的表现,结合相关事实,直接作出不利于沉默方的判断。
6、关于案件结果。仅仅根据这段音频是无法判断案件结果的,但是可以根据庭审表现,判断出杨幂的律师存在准备不足的问题。同时她的气场也不太强,声音也有点弱,给人心虚的感觉。不知道是被霸气法官问蒙了,还是真心虚。
在法庭上所说的话,都被记录了下来,如果虚假陈述,有可能会被法官处罚。所以律师对己方不确定的事实或者虚假的事实,措辞和表态都很讲究。沉默也是一种应对方式。
7、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问题。评论提到这个案子涉及杨幂的隐私,为什么还可以直播?这里面就涉及到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限度的问题。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限制,因为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与公众的知情权是冲突的。公众人物之所以能获取高额的报酬,主要是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换句话说公众人物是以牺牲部分隐私权和名誉权,来换取高额报酬。
所以公众人物对于公众的批评、评论、关注,要比普通人有更大的忍耐度。但是公众人物还是有隐私权的,保护的尺度需要法官根据具体事实来判断,以实现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和公众知情权实现之间的平衡。
8、小小的提醒。当事人特别是明星打官司之前,应该先考虑清楚,庭审可是网络直播的哦,别一不小心说漏了什么惊天的秘密。另外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律师,打官司都要准备充分,法官可是个个都练就追魂十连问的技能,准备不足,被问哭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