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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坚持「不杀人」的原则属于「圣母病」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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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以诺兰三部曲而言,蝙蝠侠事实上就是资产阶级道德观下的完人,是清教徒伦理的化身。

他与韦恩夫妇的言行完美符合韦伯所说的“拼命的赚钱,然后拼命捐钱”的清教徒伦理。

所以,蝙蝠侠不杀人,事实上就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道德与法律,维护清教徒的伦理。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蝙蝠侠说自己没有资格审判他人,貌似冠冕堂皇。但把罪人交给哥谭市腐败的官员与上层阶级审判又能怎么样呢?无论从漫画到各版的电影改编来看,哥谭市的法官、政客、警察乃至于整个上层阶级都是极其腐败、堕落的。

把罪犯交给这样一群腐败的统治阶级,用他们腐朽的法律与制度来审判,又能有什么真正的“公正”可言?又怎么能称得上是“正义”呢?

蝙蝠侠这样做,或者导演编剧这样安排实质是默认了哥谭市或者说资本主义现行的法律制度就是公平公正的,就是合理的,就是所谓的“正义”。

并且潜在地向观众传达一种价值观:

无论资产阶级的立法者与执法者有多么腐败,它的制度和法律是怎样的腐朽,你都不能反对它。更不能越过它去做任何事。即便你是布鲁斯.韦恩这样的顶级富豪,是拥有凌驾于暴力机器之上力量的超级英雄,也绝对不可以这么做。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资产阶级的法律与道德神圣不可侵犯,即便上层阶级自己不去遵守,其他人也绝不能有所逾越。即便是超级英雄也不可以。

这才是蝙蝠侠“不杀原则”的根本意义所在。

在这样的原则之下,蝙蝠侠事实上是一种资产道德的化身,是一个理想中的完人。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去破坏他所维护那一种道德,也不可能反对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因为反对它们,其实就是在反对蝙蝠侠这个道德符号的本身。

所以不仅蝙蝠侠不能杀人,他的敌人也一定是莫名其妙的。

譬如说第一部《侠影之谜》里,诺兰虽然竭力的塑造了一个贫富差距巨大的哥谭,但最终却将经济危机、城市衰败的原因推给了影武者联盟这种莫名其妙的阴谋论组织,还借雷宵.奥古的台词,把哥谭市发生经济危机的原因总结为影武者的渗透攻击,反而让韦恩夫妇这种掌握跨国集团的大资本家成为了对抗经济危机的“英雄”。

最妙的是,诺兰还通过重新编排蝙蝠侠的经典剧情,以轻轨上的短暂对话,交代了韦恩夫妇为贫民建设轨道交通的背景,进而让韦恩夫妇变成了被他们拼命维护的底层平民所杀死的“殉道者”。

这样一来,哥谭市的无产阶级就莫名其妙地亏欠了韦恩家族为代表的大资本家一笔,被塑造成了愚昧无知还可怜的形象,变成了“道德有亏”的“忘恩负义”者。从而让蝙蝠侠在道德上占据了制高点。

于是,将情感带入蝙蝠侠的观众们会产生一种错觉:我蝙蝠侠救你们哥谭市民,是因为我拥有道德感,你们这些下层人穷、倒霉是因为你无耻、你忘恩负义。跟韦恩集团这种一手遮天的跨国资本一点关系都没有。

从第一部电影的内容来看,韦恩家族不仅是哥谭市轨道交通的所有者,还控制了全市的供水系统。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韦恩集团在哥谭市的许多行业里,是占有垄断性地位的。

大家可以想一想,一个垄断性的私有企业在现实中的行事会作风是怎样的。反正我只知道,它们大概率不会拥有老爷和韦恩夫妇这么有良心的老板。

哥谭市经济的恶化,真的与垄断企业们无关吗?

现实里肯定不是,但在诺兰的电影里还真就无关。

这样的设定可以说是非常巧妙地夹带了西方主流价值观,以及导演本人的意识形态。

假如你跳出了超级英雄的框架来看,就会觉得电影剧情的内在逻辑是很荒唐的。

第二部《黑暗骑士》实际上是在映射西方世界面对频繁发生的恐怖袭击时,社会上普遍产生的恐慌情绪。

我们都明白,现实世界里西方世界遭遇的恐怖袭击,是西方频繁对中东用兵、干涉中东局势直接造成的。

然而在电影里,诺兰选择的恐怖主义人格化形象是小丑这样一个代表“混乱邪恶”的犯罪者。

他的一切恶行都是没有理由,也是没有逻辑的,不能用常理来衡量。又是一个没头没尾的反派。

为什么诺兰没有像今年的这部《小丑》一样,在黑暗骑士里给小丑安排个苦大仇深的背景故事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一安排就露馅了。

按照设定来说,韦恩集团可是给军方设计武器的,那么美国在中东发动的那几场战争,其中难道就没有韦恩集团的一份子吗?用现实的逻辑来讲,怕是早就收订单收到手抽筋,大赚一笔了吧?

所以你假如按照现实的逻辑来拍电影那就彻底露馅了,因为恐怖分子根本就是韦恩集团这样的军火贩子伙同军方、上层发动战争引来的。

照这个逻辑继续想下去,老爷的蝙蝠车、紧身衣不也是靠发战争财赚的钱买下来的吗?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在“拯救哥谭”?

蝙蝠侠搞反恐那是“拯救哥谭”吗?错了,那是在给自己擦屁股,相反哥谭的市民才是无辜受连累的。

正因为不能按照现实的逻辑来走,所以才有了诺兰版的小丑,一个极端的、毫无理由、也不知道身份底细的纯粹“恶人”。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反派的形象,事实上是去政治化的。因为只有这样的莫名其妙的东西,才能避免人们产生联想,进而掩盖西方招来恐怖袭击是发动战争、自食其果的事实。

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许多西方普通人,以及白左人士在遭遇恐袭之后的真实心态。他们觉得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突然就天降大祸,感觉自己很无辜,袭击者的行为与动机也莫名其妙。然而天底下哪有这么多无缘无故的仇恨呢?

剩下的之后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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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蝙蝠侠,就是小丑。

如果你在看过《黑暗骑士》之后,还提出这个问题,那只能说,你没看懂。这部电影就是解释了这样一个问题:蝙蝠侠所捍卫的,究竟是什么?

在诺兰的塑造里,蝙蝠侠与小丑,其实是一体两面。

我们回顾一下这部电影的开头。

第一场戏,小丑登场,洗劫了一家黑帮的地下钱庄,然后完美脱身。

第二场戏,是给蝙蝠侠吗?不是!给了警察局。小丑刚刚制造了这么大的案子,但这是哥谭,大家对犯罪已经习以为常,制止犯罪的人才是新闻人物,所以媒体和警队关心的是什么时候能捉住蝙蝠侠。

第三场戏,蝙蝠侠登场,挫败了黑帮之间的一次毒品交易。

蝙蝠侠和小丑的登场,刚好形成一个镜像似的对称结构。

从中你会发现,电影对蝙蝠侠和小丑的表现,有太多的相似之处:

1.两人登场的第一个镜头,都是背影。

2.两个人现身的时间,和他们实际从事的事情,刚好形成鲜明的反差:一个是在光天化日下作恶的反派,一个是在夜幕下主持正义的英雄。

3.这两个人都没有同伴:小丑设计干掉了所有参与抢劫的同伙,而蝙蝠侠把那些“假蝙蝠侠”都绑了起来,交给警察。

他们都是凭借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事的“不法之徒”,他们都有超强的能力,不依附任何团体,不听命于任何人。只不过他们的立场刚好相反。

不能忽略的一点是:这个老兄在被蝙蝠侠绑了之后,对他发出了“灵魂的拷问”。

“谁给你这个权利?你我之间有什么区别?”

这真是个好问题。

蝙蝠侠的回答是:“我从不穿冰球护具。”这当然只是一个玩笑,它所掩饰的是:这个问题也是深深困扰韦恩的问题。

他到底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唯独他可以在这个城市里来往自由,而那些模仿他、试图帮助他的崇拜者却要被逮捕呢?难道就因为他的能力比较大、拳头比较硬,所以有特权吗?这不就是强权逻辑吗?

真蝙蝠侠和假蝙蝠侠有什么区别呢?

蝙蝠侠和小丑又有什么区别呢?

蝙蝠侠其实是在和小丑的对抗中,逐渐找到了答案。

小丑的行为是没有任何边界的,但是他不行。所以,他可以打击坏人,但是不可以“制裁”坏人,制裁他们是司法的事情。他可以不受制于司法程序,直接跨国抓捕——其实也就是绑架——关键涉案人,但抓回来也是交给警方。他不能击毙正在为非作歹的悍匪,因为他从来没有得到人们的授权,他不能用自己的判断,去代替人们的判断。

小丑对人性嗤之以鼻,他嘲弄人性,他觉得每个人本质上都和他一样,最终会归于混乱和疯狂,蝙蝠侠就不能放弃对人性的信心,他要坚信人们有分辨善恶、践行正义的能力——即使他们正在追捕自己,这也是正义的一部分。

小丑根本就不想消灭蝙蝠侠,而是想让蝙蝠侠步丹特的后尘,信念崩塌,然后变得自己一样。然而,正是小丑口中那种“愚蠢的自我约束”,才使得蝙蝠侠成为蝙蝠侠,而不是小丑。对抗小丑的本质,是对抗自己对人性、对公义的怀疑,是对抗自己的膨胀和堕落。这是一个人的战斗,他不能招朋引伴,也不试图成为人们的道德楷模,只能在黑暗中守护着他们。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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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圣母病无误。


事实上整部《不义联盟:人间之神》漫画,以及两部游戏剧情基本就是在讨论这个问题:

超级英雄到底应不应该坚持“不杀”原则。


故事当中,小丑设计害死了路易斯和她腹中的孩子,顺便还用核弹核平了大都会,暴怒的超人杀死了小丑并且黑化,为了追求彻底的和平对地球开启了暴君式的统治。蝙蝠侠,则是作为看似正义的一方与超人集团展开对战。

编剧的立场应该还是比较明确的,“不义联盟”的名头一开始就给超人按上了,故事也基本一直是以老爷作为主角来叙述的,但是这双方的立场,在我开来其实并不是那么对错分明的。

剧情中有无数次超人与蝙蝠侠关于底线,以及到底应该如何执行正义的辩论,基本可以概括为:

超人:就是因为你不杀这些变态,跟他们玩猫鼠游戏,他们才会害了更多的好人。

老爷:你杀人了,你是坏人!

超人:你在这和罪犯玩了那么多年,把哥谭玩成了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我是替你擦屁股。

老爷:你杀人了,你是坏人!

超人:在我的统治下下,世界确实获得了和平。

老爷:你杀人了,你是坏人!

超人:我让人类摆脱了小蓝人和神,我们地球居民自己当家做主!

老爷:你杀人了,你是坏人!

超人:……


所以整片剧情看下来,作为一个老爷粉,我还是觉得如果这是现实世界,我需要的是一个铁腕的超人,而不是一个几十年来什么都没能改变的圣母蝙蝠侠。甚至在很多剧情里面,蝙蝠侠不但既没有办法能够改善现状,而且还不许别人做出改革,这就导致蝙蝠侠的逻辑不是那么自洽的,就只好死咬着超人杀人了这一点。


就整个剧情里的蝙蝠侠阵营吧,就真的特别白左。你杀人不行,我派队友去送死ok;你派士兵维护治安我们不自由不行,我们每天生活在犯罪率最高的城市ok;你雇佣阿卡姆罪犯zz大大滴错误不行,我和无赖帮结盟他们没杀过人所以非常ok。


上面看到很多回答,说超级英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动用私行,万一人家没罪巴拉巴拉的……

你们这帮超级英雄连物理都能凌驾,还在乎法律呢?


明知有罪,且明知他一定会再犯罪的人,到底该不该杀,其实《不义联盟》的编剧是给出了答案的。

《不义联盟:第三年》的故事中给出了一个if线的happy ending,蝙蝠侠用魔法为超人构筑了一个梦境,梦里面路易斯没有死,核弹没有摧毁大都会,但是大超还是准备杀了小丑以绝后患。为了大超“堕入魔道”,老爷选择亲自结果小丑,并且自首。

超人大受感动,对老爷表示了最高的敬意,从此一心匡扶正道,小丑死了世上也少了一个大患。十年之后,老爷出狱,在大超的加倍努力下世界太平国泰民安,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这就是正确答案。


老爷拥有无人能比的意志和情操,但其实他一直知道正确答案,只是不愿意去做,在这个故事里我倒觉得他也应该像梦境中的大超一样对黑化的大超表示感谢,人家情愿脏了自己的手,也要帮你解决问题,你还在那里圣母,不合适。(小丑和阿卡姆就是你蝙蝠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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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箭侠决定不杀人以后,我就弃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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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册第四篇第二十章《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中指出: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占主要统治地位的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掠夺制度[1],它在古代和近代的商业民族中发展,是和暴力掠夺、海盗行径、绑架奴隶、征服殖民地直接结合在一起的;在迦太基、罗马,后来在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那里,情形都是这样。

此处,马克思引用了马丁·路德在1527年发表的《论商业与高利贷》中的话:“现在,商人对贵族或盗匪非常埋怨,因为他们经商必须冒巨大的危险,他们会遭到绑架、殴打、敲诈和抢劫。如果商人是为了正义而甘冒这种风险,那么他们当然就成了圣人了……但既然商人对全世界,甚至在他们自己中间,干下了这样多的不义行为和非基督教的盗窃抢劫行为,那么,上帝让这样多的不义之财重新失去或者被人抢走,甚至使他们自己遭到杀害,或者被绑架,又有什么奇怪呢?……国君应当对这种不义的交易给予应有的严惩,并保护他们的臣民,使之不再受商人如此无耻的掠夺。因为国君没有这么办,所以上帝就利用骑士和强盗,假手他们来惩罚商人的不义行为,他们应当成为上帝的魔鬼,就像上帝曾经用魔鬼来折磨或者用敌人来摧毁埃及和全世界一样。所以,他是用一个坏蛋来打击另一个坏蛋,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没有让人懂得,骑士是比商人小的强盗,因为一个骑士一年内只抢劫一两次,或者只抢劫一两个人,而商人每天都在抢劫全世界。……以赛亚的预言正在应验:你的国君与盗贼做伴。因为他们把一个偷了一个古尔登或半个古尔登的人绞死,但是和那些掠夺全世界并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更肆无忌惮地进行偷窃的人串通一气。‘大盗绞死小偷’这句谚语仍然是适用的。罗马元老卡托说得好:小偷坐监牢,戴镣铐;大盗戴金银,衣绸缎。但是对此上帝最后会说什么呢?他会像他通过以西结的口所说的那样去做,把国君和商人,一个盗贼和另一个盗贼熔化在一起,如同把铅和铜熔化在一起,就像一个城市被焚毁时出现的情形那样,既不留下国君,也不留下商人。”






按照马克思和马丁·路德的说法,蝙蝠侠不杀反派,是符合基督教义的,而蝙蝠侠本身同时具有商人和骑士两重身份,他跟小丑等反派一样,都是强盗,本质上都是替天行道;小丑他们只是小强盗,蝙蝠侠-Bruce Wayne和他所拥有的韦恩集团才是真正的大强盗,他就是卡托所说的那种“戴金银,衣绸缎”的大盗,他有什么资格处死反派?

参考

  1. ^ P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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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知道蝙蝠侠的故事之前,知道的上一个坚持“不杀”原则的人,叫楚留香。

但是古龙不跟你玩什么弯弯绕,直接借楚留香之口告诉你答案。而不是像蝙蝠侠那种你还得看完以后自己想想。

以下内容节选自《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

楚留香缓缓道:“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等到许多年以后,这样想的人,自然会一天天多起来,以后人们自然会知道,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

楚留香道:“他们这些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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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又臭又长的滑稽戏永远演戏下去的手段而已 现在的蝙蝠侠本身和肖战没啥区别 也没什么所谓的内涵深度 就是粉丝经济,其创作者也会是肖战粉

粉丝想看叫布鲁斯韦恩的有钱人穿性感胶衣翘着屁股和小丑跳大神,所以小丑不能死,哥谭的反派不能死,大神得继续跳,一个小丑死去活来死了几百次都死不掉,从高楼坠落几十次了,中枪也不知多少次了,入狱被打被折磨也不知道多少次了,然而就是死不掉。

读者要觉得不合理,编辑就用更不合理的思路擦屁股打补丁,什么酒神因子,什么哥谭是被印第安人诅咒的地带,什么巴巴托斯高达罩着的猫头鹰法庭,然后……小丑有三个。

所以蝙蝠侠这傻逼从来没发现小丑有三个,连敌人都不知道是谁,还打了几十年,整晚整晚不睡觉,天天出去打架打的脑震荡,所以蝙蝠侠当然不是圣母,他只是弱智而已,这种弱智也不怪他,

因为他只是个满足死宅低级趣味的大众偶像,如肖战般被资本包装出来的商品,粉丝们的精神寄托罢了。

整个蝙蝠侠故事几十年,也就几个短篇经典,除此之外真的都是水字数的垃圾。

当然垃圾归垃圾,只要黑色胶衣画的好,迪克的屁股画的翘,偶尔再来点富二代和飞贼萨琳娜的艳遇,自然能让人叫好。

商业连载IP运营这种模式,大概是人类文艺创作最烂的形式之一吧,首先作者权力没保障,其次作品质量没保障,然后还搞出一堆行业壁垒。


user avatar   wang-ming-47-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切为了销量,你只要肯砸重金去包下未来几个月的蝙蝠侠系列漫画。

你别说让蝙蝠侠杀人,你让蝙蝠侠滥杀无辜,编辑一样能给你圆出一个故事来。

如果你不仅舍得包下未来几个月的漫画,还舍得买下蝙蝠侠一系列的版权。

你让蝙蝠侠鞭尸小丑,将小丑全家挫骨扬灰,在哥谭大杀特杀,超神超鬼都行。


丧尸蝙蝠侠,梦魇蝙蝠侠,粉丝不是看得很嗨吗?

什么叫钞能力,这就叫钞能力。什么叫“暗黑英雄”,什么叫“哥谭正义”这就是。

你有钱,舍得砸钱,你想怎么玩蝙蝠侠就怎么玩,编辑会帮你找到理由的。


蝙蝠侠的不杀人,压根不是什么正义不正义,更不是蝙蝠侠的原则。

由始至终,蝙蝠侠这荒诞的原则,恰恰证明了蝙蝠侠永远跪在金钱身下。


蝙蝠侠在钱面前是不存在任何原则的,蝙蝠侠不看中二次元的钱,但必须跪拜三次元的钱。

那些无限重启,无限延续的超级英雄是不存在任何原则,不存在任何坚持的。


你可以说郭靖有原则,可以说萧峰有原则,甚至可以说韦小宝有原则,有坚持。

因为他们的故事已经完结了,他们真的在自己的故事里,用原则和坚持走到最后。


但永不完结,跪拜销量的美漫是没有任何人格和坚持的。

美漫的创作模式在商业上是极为成功的,在恰烂钱上是极为成功的。但在创作和人格上是极其低下的。


蝙蝠侠不杀人不是因为正义,更不是害怕堕落,而是为了恰钱,恰烂钱。

蝙蝠侠从未拯救哥谭,从未拯救任何人,蝙蝠侠由始至终打扮成蝙蝠怪人,在舞台上唱,跳,rap,其目的和小丑怪人一模一样。

两人就是搭台子唱戏,把哥谭民众当道具,哄骗读者买漫画。


反感蝙蝠侠不杀人,把哥谭民众当傻逼,一次次虐杀民众,这是人类天然的同情心。

但在漫画的魔改和包装下,很多读者却因为编辑搞出的工具人原则,丢掉了自己的同情心和理智。


user avatar   yan-an-27-91 网友的相关建议: 
      

编辑也是人好嘛!

就蝙蝠侠两三期抓人归案的速度,真杀起人多少反派都不够祸祸的,然鹅新反派不能和老反派重复。

编辑们为了自己的发际线一拍脑袋——得了,让蝙蝠侠不杀人吧

你别管合不合理,为了我们的发际线,他必须不杀人啊!

= = =

其他人答得都挺正经,好像就我在皮,那就额外补充一波

因为个人对DC的关注度,所有论据生效范围在新52之后

蝙蝠侠的不杀人,其实相较而言更类似于一种噱头

无论编辑怎么粉饰,一切角色都为剧情服务这点是不变的

在大事件中这点尤为明显;什么意思呢?

网上搞笑段子,达克赛德的欧米伽光线也不敢打DC爸爸蝙蝠侠,绕蝙蝠侠身体旋转三百六十度未命中……随后老爷上前一拳搭在达克赛德下巴上,把达克赛德打飞

这是段子,实际上故事里更融洽?

但是割裂的感觉还存在,因为蝙蝠侠很受欢迎,为了让蝙蝠侠有存在感,所有正义联盟全员脑子都扔了……

所以无论正反角色,存在意义都是人气,我看有个答主提到了朝阳区群众和越狱是个小概率问题。

可拉倒吧,人杰地灵阿卡姆是假的?看看超级罪犯们在狱中的状态吧,那哔哔——是在度假好么。

阿卡姆被戏称绝对中立区难道是假的么。

在哥谭市,被蝙蝠侠打一顿是小混混都有的待遇,你要不是被蝙蝠侠暴打一顿,然后主动送进阿卡姆你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超级罪犯

阿卡姆多好啊,里面的老哥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是不是。

一帮罪犯进阿卡姆就跟度假一样,可喜欢里面了。

如果有人有兴趣,可以统计一下蝙蝠侠个人刊中,“小概率”的越狱事件到底发生了多少次

也就是蝙蝠侠被标榜为“理智完人”,但凡是个正常人遇到这种不断越狱的罪犯

只有两个结果,要么不再相信司法正义(卢瑟、企鹅人被保释),以自己的方法行使正义,要么就是堕落,反正这个世界这样了,哈哈哈哈哈……

不存在第三种可能,当然蝙蝠侠主动钓鱼找人陪自己玩也是可能的——不然以真实世界考虑,超级罪犯这么死,哥谭早安宁了好么。

说到这就会发现,DC和漫威专门创了一个名词“反英雄”,什么是反英雄呢?

那些人气特别高的反派,他们就是反英雄了,情况合适的时候反英雄也会作为正义的一方活跃在各种事件中……

当然,事情结束肯定大家闹掰——完全体现打打闹闹分分合合的精髓

然而实际上呢?反英雄杀的人少么?按照司法正义,这些人被枪毙几次都不过分;但是正义联盟就像瞎了一样,该信还是会信,最后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反英雄背叛

话说这套路扔到网文里,会被人喷的狗血淋头,然而DC和漫威就在这堂而皇之的玩着这一套。

为什么啊,因为反英雄有人气啊,读者可喜欢了,可不是正义联盟就要变成瞎子了么

另外答主说的急冻人,光是那些案底被毙了都不怨啊,因为追求司法公正性就对过往案底视而不见?真实情况下这种人光是复数次越狱,就够上靶场了吧

所以所谓的不杀之誓,从蝙蝠侠角度,可能是钓反派陪自己玩,从故事角度来说压根就是一个噱头——毕竟高人气的反英雄动不得,就算大超面对卢瑟也要保持围笑,大家大哥不说二哥是不是

这种东西实在是没必要解释的太高大上,要是蝙蝠侠真的是个完人——那么他应该知道:

第一,杀死所有反派,然后趁自己未堕落自杀,留下的基金会足够维持哥谭市安宁

第二,全面禁枪,以严刑峻法针对混混,严厉打击黑帮,一样的效果,再搞点负作用大的一次性黑科技强化,保证绝大多数混混们消失

第三,政府改组,改变社会形势,以巨资打造几万人拿冷冻枪的警察,颠覆资本社会特性

这些都可以让哥谭焕然一新,但是没办法,故事这么要求了,吹的再牛逼的智商该当傻逼的时候也要闭着眼睛吃shi

所以别单吹了,这种东西更像一个角色标签,为了丰满人物形象,至于真相?

只要故事需要,随时可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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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都散了算了。

提问者号称专业的,看看人家多少视频专栏和回答。

这个提问不过是人家明知故问而已,你认真回答了弄不好还转手就被这“专业人士”拿去当作自己的东西了。


标准答案是:你就不该让孩子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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