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离现在不算远的“网红”——小吴。这人一看照片,大家就知道是谁了吧?
当年小吴火起来的时候,也是一堆网红公司争着签约,但现在我问你小吴在干啥,你知道吗?
别觉得网红公司签周某人就是网红公司道德败坏,这群鬼都精明着呢。
所谓的“百万签约”,最有良心的做法也不过是签一份合同,约定做主播多少年、达到多少KPI才能拿到百万。如果业绩不达标或者中途退出,周某还得要赔网红公司钱。
但是,网红公司并不亏啊。假如周某干了几个月,人气下降,按照合同约定,他最多也就拿上几万块钱的保底工资走人了,百万费用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但对于网红公司来说,利用周某短期的影响力,能获得的收益可能几十万都不止。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盗窃犯,真能看懂网红公司给出的厚厚的一叠签约合同?别人公司的法务都是吃闲饭的?
更何况,直播搞了这么多年,大家也应该知道,目前但凡能在直播界有点影响力的人,哪个不是劳模?有多少主播生怕自己的流量到了别人那里,每天都要在固定时间开直播,而且一直播就是几个小时。又有多少主播为了留住观众,学化妆、学唱歌、买各种好看的衣服。
当然,凭借某些时间突然蹿红的主播也不是没有,但大多数火不了太久。那些能在直播领域坚持几年的人,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每天的工作量,至少是不比绝大多数上班的人要差的。反正我自己是做不到可以连续三四个小时面对摄像头喋喋不休地跟人聊天的。
如果周某有这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毅力,那他当年就不会觉得给人打工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
所以,与其说这是网红公司的“道德沦丧”,倒不如说这是网红公司们借机进行的一次炒作而已,目的只不过是借着周某的流量提升一下自己的热度以及公司的估值。这些在网红公司里混久了的人,不会不知道周某这样的人根本干不长。正如一开头提到的小吴,突然爆红,参加各种节目,但他既不具备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又差,工作起来又挑挑拣拣——合作几次之后,就不会再有合作伙伴愿意找他了。
所谓的“百万签约”也好,“年薪五十万”也好,最后周某能拿到十分之一,就算这些公司真的有良心了。
如果真要说网红公司道德败坏的话,我倒觉得这些网红公司道德败坏的地方不在于找一个有前科的人当主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们不可以当主播,而且各级劳动部门其实也都在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再就业想办法,如果周某真的能把主播当成一份职业并长久的做下去,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这些网红公司真正败坏的地方,在于谁都没有真正想去帮周某找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周某作为一个小学毕业的人,在目前的社会上能从事的只是一些最底层的体力劳动,而周某的“流量价值”的唯一来源其实是他入狱前的那些“名言”。这些网红公司们想着的是如何榨干周末身上的最后一点流量价值,然后把他抛弃掉,没有谁会在乎周某再次失业之后会怎样。
如果周某真的同意了网红公司的签约,那么我想不久以后,我们还会看到周某第五次入狱的那一天。
这个问题下有些答主,是不承认“运气”这种东西,看着窃格瓦拉要大红大紫,于是就大加道德批判。
窃格瓦拉,不认真学习,不努力工作,到处偷窃,屡教不改,结果却能大红大紫,走向人生巅峰。
这个人要是发达了,是天底下莘莘学子会有什么恶劣影响啊,不需要努力,不需要遵纪守法,只需要被抓的时候说出雷人之语,就能大红大紫,这对社会的价值观会产生怎样的恶劣影响啊?
这就是这些答主的愚昧之处了,他们没意识到窃格瓦拉式的爆红几率和中彩票是一样的,新中国那么多小偷大盗,在押人数共计164万人,红起来的只有窃格瓦拉和大力哥两个,其余的一百多万人出狱后往往是工作都难以找到,混迹于社会底层。
买彩票中500万的那个人,需要努力学习了吗?
买彩票中500万的那个人,需要努力工作了吗?
还是说因为他没有遵纪守法,是罪犯?所以他出狱后中彩票的权利就必须被剥夺?罪犯没有资格中彩票?
要是买彩票中了500万,甚至是某个罪犯买彩票中了500万,就能宣传一个负能量,就能告诉莘莘学子“努力读书不如买彩票”的话,那么买彩票岂不是早就该被禁止了?
那为什么彩票还至今存留于世呢?
窃格瓦拉就算出狱后爆红,挣下几千万上亿,也没有什么需要禁止的,因为入狱时说出一句雷人之语爆红的几率是极低的,和彩民买彩票能赚大钱的几率是一个数量级,而且窃格瓦拉在偷窃电瓶车时,只会想到自己被抓的可能性,根本就没想到自己能爆红。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小偷,即便得知窃格瓦拉爆红了,在偷窃的时候也只会想到被抓的概率,不可能会想到爆红的概率,不可能去为了爆红而偷窃。
守株待兔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不排除有些人在树下就能等到一只兔子,但有哪个神经正常的人会因为隔壁老王等到了一只兔子就天天在树下等兔子呢?
这个社会的有些人总看不惯别人的好运,总觉得自己那么努力奋斗了,那么多人努力奋斗了,结局却被别人的运气所否定,于是便宣扬自己所谓的正确的价值观,企图对别人的好运加以干涉——少有比这种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现实大加挞伐的行为更为卑劣的了。
这种“最大的成功成功只应该属于最努力的人”的价值观,才是导致内卷地狱的根本原因,这些答主认为人类甚至区区政府和法律就能像神明一般,对别人的行为作出一切的评判和奖惩,而且还必须根据他们的这种价值观进行奖惩。
那些暴富的淘金者,开拓者怎么可以比中规中矩的工人更富裕呢?那些商人怎么可以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更富裕呢?窃格瓦拉这样的小偷,怎么能比读书人更富裕呢?
这些答主否定运气的存在,否定一切“取巧”的劳动,而不知道这些“取巧”中的很大一部分,恰恰是时代所需要的,淘金者之所以能发现金子,恰恰是因为有金子需要被发现,下海之所以能暴富,恰恰是因为改革开放需要有人下海,如果我们禁止了所有的“取巧”,那么只会遗漏掉一座座金山。
人类能做的只能是改变道德来顺应金山的存在,鼓励别人发现金山,然后奖励发现金山的人,而不是因为“淘金者暴富对种地者不公平”而禁止淘金,一个唯物主义者必须承认,金山的存在与否不以人类的道德意志为转移,不因为人类追求所谓的公平,金矿就会均等的出现在每家每户的地中——人类不是神仙,政府也不是。
所以真正重要的是避免剥削让富有者的财富永远维持,而不是一开始就禁止别人暴富。
对当今这个社会来说,像窃格瓦拉这样的一夜爆红的人,不是太多了,反而是太少了,这里并不是说要鼓励别人去偷窃,而是说必须要让人意识到成功的路径远远不止有一条,让所有人都去拼命读书然后用考试来论英雄的做法只会带来无尽的内卷(迄今为止,考试的题目已经远远脱离了实践,语文作文八股文,数学不考思想考技巧,哑巴英语,物理“思想实验”,化学甚至编出不存在的物质来考试),无论大家多努力刷题,都既学不到有意义的学术知识又不能增加大学被录取的人数,只是在浪费生命而已。
加重这种内卷的正是这种单一的成功观,什么“成功路上没有捷径”,“努力是唯一的捷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都不过是些唯心主义糟粕。捷径有就是有,运气存在就是存在,不会因为你说没有就是没有——这种认识才是科学。
我们努力奋斗,不是因为“只有努力奋斗才能成功”,而只是为了增加自己成功的几率而已,如果别人不努力就成功了,我们不应该否定别人的运气来维系这种“努力才能成功”的愚蠢价值观,别人走运对于我们成功的几率本身而言并无太大影响。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写道:“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繁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的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从目前来看,我们的社会更趋向于朝赫胥黎所担心的那个方向发展。
自从“网红”这个物种兴起后,就不讲什么礼义廉耻了,只要能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只要能创造流量,只要能赚钱,无论是庸俗、低俗,还是媚俗,都不是问题!!总有人去干,也总有人去看!
我们当中的很多人,已经从审美时代,进入了审丑时代。
今年36岁的周某,已经四次因为偷电瓶被抓了,昨天是他第四次出宫。
他以一段经典的采访视频走红,经典名句是: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就是偷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进了里面去各个都是人才,说话有好听。
如果说看所的改造有效果,那就不至于四进宫。只不过这次出宫后,我相信他没有必要再重操旧业了,也不会再进宫了。因为资本市场将对他实行改造。资本的力量远强于看守所的力量。
在周某还没出宫时,网上就传言要有经济公司要签他,在他出狱时,数十家经纪公司到场等着和他签约
是不是活久见?
一个小偷,靠着偷东西偷出名声,将在预计的一两年内实现财富自由,甩开大部分同龄人。
想必这是对很多人价值观的打击,肯定有不少人在想,幸福真的是靠奋斗出来的吗?
其实,周某这种现象,不是头一遭了,往前了说,还有凤姐。
凤姐当年也是靠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博得资本媒体的注意,从而实现了自己的经济目的。当然凤姐也许是目的性的运营,周某可能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天。不过,他们具有共同的本质。
1.他们的行为,迎合了人性。人性中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猎奇,凡是偏离正常轨道的事,都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越是稀奇的事,大众就越会关注,某些平台上的主播还有直播生吃活物的,就是想引起大众的注意,带来流量和经济效益嘛。周某的行为,也算得上是一种典型,按照我们一般的设想,犯了罪,进宫了,就该老老实实悔过嘛,就算你实际上改不了,但言语上至少也得说说嘛。他偏不,他偏要说出真实的想法,再加上这个人有那么点说相声的天赋,讲的话逗人笑,注意,人就是喜欢听能令人发笑的的事,尽管这件事本身并不怎么光彩,用讲相声的语言讲出来,也就掩盖了原本的不光彩。所有这一切,就让部分人觉得新奇,有足够多吸引人眼球的点。
2。资本的力量。我们讲,只有上面一点是不够的,还要有资本的介入。资本的最大特点是什么?逐利性。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我们都知道现在是流量经济时代嘛,流量为王,有流量就有利润空间。资本可不会管这件事符不符合你的价值观,只要有利力图,它就会介入。
其实就是这么点事,足够新奇+资本的介入。
好了,本质说明白了,说说怎么办?有的人说,看到这种事觉得自己的奋斗很没意义。
首先,我们是特色主义,底层的东西,现在没有可能改变。我们能调整的只有自己的认知。
你要知道,成功,赚钱这回事,其实是存在概率的。就像体育彩票,也总有人中,那为什么不大家都去买呢?就是知道概率很小嘛,成为流量网红也是一样的道理,君不见横店群演千千万万,爆红的有几个?大部分人就是领盒饭躺尸,混着混着,青春也就没了。一辈子也就那样了。
而如果走正常的轨道,读书,奋斗,不是代表你一定能成功,一定能赚大钱,只是说你摆脱现有状态,往上走的概率更高。
本质上就是你愿意选一个概率小的方式,还是选一个概率大的方式而已。
幸福,主要还是靠奋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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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笑贫,不笑娼。
笑贫,不笑盗。
可能社会变了,也有可能我过时了。
我总感觉有一丝丝不妥,虽然现在窃格瓦拉还没有出道就已经有千万粉丝“精神领袖”其实我觉得调侃玩梗没问题的,但是有问题需要重视,如果一个进了四次监狱,出狱立刻成为网红做直播赚的盆满钋满这样是不是会对正在努力奋斗的老实人沉重的打击,我那么老实勤勤恳恳工作却没有一个“偷电瓶”的赚的多。
那些心智未成熟的年轻人看到,原来想要成为网红这么简单=偷电瓶=进监狱去来等于网红可以赚钱,那么我还读个屁书阿,直接就去偷电瓶算了。
我记得读初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辍学了不是去打工是混社会了,因为他看了几部黑社会题材的电影总以为自己可以成为浩南哥打打杀杀,最后因为抢劫被抓了。
其实我觉得真的该整顿一些风气,
直播平台签约是让他传播正能量?
还是传播负能量?我不知道。
但是我只知道直播平台是想赚钱和流量。
如果当初他偷的是你的电瓶,然后现在出来做网红了,你怎么想?
很多人说你怎么就觉得他不会改变?
窃格瓦拉他哥哥说过一句话:他就是这样的心态,做十年牢甚至一百年牢也是一样的心态。
希望窃格瓦拉能够改过自身吧,现在电瓶是偷不了时时刻刻有一个手机拍着你,老老实实找一份工作。
网红直播粉丝红利虽然来钱快,那么如果过气了没钱了怎么去调整这个心态?搞不好觉得反正坐牢就能红这次玩票大,不是偷电瓶那么简单了。
这个新闻应该和大衣哥被同村闲汉踹门骚扰一起来看。
《当代魔幻中国》
充分说明:
对于一个坏人,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
对于一个好人,想成佛你就得九九八十一难。
有一些人怼人的时候总喜欢用那句话:“人民喜欢,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且不说这句话是有前因后果的,是有特定的使用环境的,是不能一概而论遇到不同意你的人就搬出来的。单单说一点:你是人民,难道我就不是人民了?就凭你一句话,你就开除我“人民籍”了?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你是人民我也是人民,你无权开除我的“人民籍”;偏偏他周某人前几天的时候就还不是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对象,是经过法院以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开除了“人民籍”的人。
那话就不能这么说,你这个“人民”喜欢,我这个“人民”不喜欢,对象恰好是个刚刚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对象,你就不能说“人民喜欢你不喜欢你算老几?”我不算老几,我算人民。
现在可以明确的说,周某人出狱后如果大红大紫,那会对我国青少年形成非常不正确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
好吃懒做、屡教不改、无所事事、盗窃为生的一个罪犯,好几个犯罪前科的人,很明显的反社会人格,居然能够收获平常人无法收获的名声、金钱,这是对我们社会公德的公然侮辱,也是对我国法律的公然践踏,为这种东西叫好,怎么还好意思叫自己“人民”?
试想,一个偷电瓶的人因为一段鬼畜的话,反而油头粉面光鲜亮丽的出现在互联网上大红大紫,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导向?他还愿意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吗?好好念书、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到头来是无情的嘲讽和赤裸裸的笑话,还不如一段鬼畜视频带来的名利,我们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
自称“人民”的人,你会愿意生活在这种社会里吗?
大不了坐几年牢,出来立马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出任CEO,岂不美哉?如果周某人真的爆红,我敢保证类似事件会层出不穷。先去犯个小罪,抓住机会鬼畜一把传播开,刑期一满摇身一变成为网络明星,收获普通人花好几倍时间都达不到的地位。这又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不过这条路以前被堵死了而已,模仿起来还不是易如反掌。
到那时候我估计你丢掉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电瓶了,而是整个和平安宁的生活。
好在这条路以前一直是堵死了的,以后估计还是会堵死。
周某人这种“网红”,以前也有的是。这是互联网“审丑”需要而决定的,人每天吃正常饭菜,偶尔就会有吃点臭豆腐、螺蛳粉、腌黄瓜的需要,刺激一下味蕾、寻找一点冒险。以前也有“大力哥”、“凤姐”之类,红起来的时候也是风生水起,有的也能赚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问题在于我们好歹还是守住了底线。
臭豆腐、螺蛳粉、腌黄瓜,终究没有成为主食,最担心的事情终究没有发生。劣币淘汰良币的事情一旦失控,最终你就不得不整天都吃臭豆腐为生,除了臭豆腐什么都吃不到,想吃大米饭大馒头西红柿炒鸡蛋?不好意思,两年前被你自己给挤兑死了。
爆红没关系,人民群众真的有审丑需要,确实是不是需要个丑角跳出来供大家嘲笑,以此产生智商和道德上的优越感,也算是娱乐大众了。只不过不能让你赚到超过常人的钱,不能让你真的“立地成佛”,不能让你一飞冲天成为“伪主流”。
某些流量公司也确实需要这种“偏门”,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有些人是深信这个道理的。像周某人这种“偏门”,意味着用极低的成本弄到极高的流量,大肆利用一把,也不失为一条捷径。问题是你知道这是捷径,又不是全世界就你一个人长了脑子,大家也知道这是捷径。如此带来的竞争与挤兑,恐怕也不是什么暴富的机会。
长沙臭豆腐、武汉臭干子,毕竟没能发展成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对吧?别想了,就一把快钱而已,能不能捞到还看您的造化呢。
周某人作为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盗窃、抢劫罪行累累的人,可开发利用价值非常有限,无论对于他本人还是网红公司。
你指望周某人给你带来什么收益呢?带货?带什么货?液压钳还是电瓶线?
可拉倒吧。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的智商,永远不会让“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种事情成真,要这种事情都成了真的,国家也没有了、人民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一个丛林社会。
在中国,很多人仍不知道一个道理——踩着线玩火,很容易被天谴。
尤其是演艺圈和文化圈。以为搞个闹眼球的事件,洗洗流量,就能搞个“凡人修仙”。从凡人升到地仙,或者搞成天仙金仙。
比如最近的李小璐直播,周某人签约,方方出书等等等等。
影视和游戏中,那些走捷径升仙被天谴的案例,已经教育了很多人。现在需要被教育的是网红圈和文学圈。
搞歪门邪道,想赚快钱,或者用邪法升阶,基本上就是一个下场,天谴后直接元婴崩裂。案例很多:
1,上海某游戏发行公司,直接被注销了,一堆人涉嫌违法被抓。
2,范爷逃税事件。连累无数人。
3,陈一发被封事件。
4,某电影大庆之年美化GMD,紧急停播。
5,吴秀波老师的几个电影上不了线了。
部分网红公司们以为新媒体是法外之地,以为升阶不会被天谴。
我只能说他们太幼稚。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
走着看吧。
不要万事万物上纲上线,社会风气自有其发展规律。
一个偷车贼带不坏社会风气,一个电脑游戏毁不了青少年。两三部血腥暴力的美国大片影响不了人民对祖国的爱,给洋网红出洋相表演点赞打赏也不代表就是精神香蕉人。
并不是“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我们捍卫我们所捍卫的,正是为了捍卫这种不必绝对的世俗生活。
做着有些累的工作,拿着谈不上高昂的工资,腰酸背痛地回到家,打两盘游戏,骂骂队友的马,掏出手机看看信息密度极低但好笑的网红,刷两句梗,躺在床上沉沉睡去,再迎来第二天紧张的工作。这是流水线厂弟的生活,是工地钢筋工的生活,可这也是火箭工程师的生活,甚至也是你顶头上司的生活。
他们不都是可敬的劳动者吗?他们没有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和使命吗?他们难道不配享有一个低俗的夜晚,而必须要做两套广播体操然后正襟危坐学习正能量知识,最后伴随着红歌入睡?
我记得有人说过,互联网的本质就是看猴。有些偏激,但不无道理。大家忙碌了一天,看看“耍猴”,放松心情,网红“演猴”获得报酬,这不是很好吗。窃·格瓦拉是刑满释放人员,不是服刑人员。只要他的言论和表现受到约束和监督,再加以地方宣传部门有意的、正确的引导,他完全可以做到像之前的“大力哥”一样,给观众带来快乐的同时,作为曾经坠入犯罪深渊被国家惩戒过的人、普法宣传的活教材,现身说法,警醒后人。又好笑,笑过之后又引人深思。现如今,某些宣传部门不仅自己不作为,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一丁点儿好感和喜欢,还特别喜欢逆向操作,把一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上。到最后,伤害的是谁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合法性?难道是窃·格瓦拉不成?
网红直播,需要的是有关部门严格的监管、约束和正确的引导。我相信窃·格瓦拉被国家惩戒了四年,已经有所成长。我相信窃·格瓦拉,本质上是相信我们国家,相信国家的法律和刑罚制度,确实能够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妥善利用好这部活教材,给我国的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和深刻性再上一个台阶。
网红经济绝对是个超级大坑,把地方zf也带歪了那种。
先谈谈天猫总裁蒋凡与网红张大奕的事情,不过不聊小三的事,而聊聊张大奕背后的如涵控股。
在薇娅和李佳琦崛起之前,张大奕算是国内网红界的顶级流量了,还是网红上市的第一人。如果考虑与天猫淘宝总裁蒋凡在私底下的关系,更是想要多少流量就有多少流量了。
可是呢,张大奕的背后的如涵控股给出的财报是这样的:
有天猫淘宝总裁背后加持,外加美股融资,并且刚好赶上热火朝天的网红经济时代,如涵控股居然连续三年亏损……
别跟我说未来预期增长与盈利,一个快消品销售行业真把自己当高科技了?连天猫淘宝总裁都扶不起来的公司,是不是要傍上马爸爸才能盈利?
各路明星网红直播带货半天卖不出去的事情更不用多说了。
不行就是不行。
谁要说可以,下面上市公司御家汇绝对打脸:
这家上市公司2019年与李佳琦合作47次,与薇娅合作超过30次;还与陈洁Kiki、烈儿宝贝等超过1500位网红主播合作过,直播场数累计超8000场,平均每天22场,堪称A股第一。
结果呢?2019年度,御家汇预计净利润只有1000万-3000万元,同比减少77.05%-92.35%。
御家汇认为亏损原因之一是销售费用增长,这个销售费用就包括了给予网红直播的合作费用。实际上除了费用增加,御家汇2019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也同样下滑了3.48%。
上市公司虽然假账太多,最起码财报还是受社会监督的,那些不披露财报的网红带货公司就更无法想象了。
与各路网红密切合作的御家汇营收不增反降,拿到行业顶级资源的如涵控股也赚不到钱,只能说明一个道理:
网红经济就是实体经济的毒药!
从资本运作到市场销售再到各大平台,网红经济从头到尾都充斥着泡沫与暗箱操作。坑投资者、坑企业甚至虚假宣传坑消费者(网红哪有时间体验那么多产品?哪能进行精准的质量管控与筛选?)。
一个流量数据、销售数据掺水的造假闭环已经形成了。
既然钱来自与忽悠与造假,网红经济就只要有流量就可以了,哪管什么经济效益……
从去年李子柒一个月利润六千万的莫名假消息开始,“网红概念”突然成为了A股的宠儿,无数泡沫就不断聚集。
有的上市公司在香港买了几百万投资基金,然后这个投资基金刚好配置了点涉及快手的股权投资品(份额不到3%),结果就变成网红概念股了。
有的上市公司和“口红一哥”李佳琦的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分八竿子没影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也成了网红概念股,立马市值暴涨上十亿。
还有那个a股以财务造假而臭名昭著的獐子岛,拿着李佳琦直播中的贴牌海产品,在微博配上自家产品,也说走网红带货模式,居然也tm涨停了。
全民忽悠之下,窃·格瓦拉这位连网红外号都不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刑释人员周某自然也就成了各路网红孵化机构用几百万热烈追捧的臭脚。
为什么网红经济得以迅速膨胀,这个问题还是回到蒋凡。
2014开始,天猫淘宝完成从PC端到移动端的转型,却因为没有社群文化,难以拓展新的用户 只能靠不收兼并其他公司业务给淘宝导流。
腾讯的虎视眈眈、京东的咄咄逼人、拼多多迅速崛起让阿里坐立难安。
2016年淘宝造物节前夕,蒋凡终于提出了一个“消费型媒体”的概念,“网红+电商+直播”模式走红。
手机淘宝如饥似渴地寻找流量爆点之际,找不到网红们像是一场及时雨解了淘宝对于流量的饥渴。
2015年开始出现的孵化网红的mcn机构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开始了井喷。张大奕也应该是这个时候与蒋凡搭上了线。
可以说,网红经济泡沫不过是互联网电商经济陷入白热化竞争之后的产物。
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与商家们的困境并没有解决,反而因为流量入口越来越集中于网红,议价主动权越来越小。
如果说,以前商户们要喂饱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那么现在还要喂各路网红mcn机构,喂短视频平台,运营成本与风险毫无悬念节节攀升。
从整体效益上来说,网红经济模式是倒退的,但还有无数企业个人投资者甚至地方政府蜂蛹入场,打造直播产业,泡沫已然越吹越大。
为什么又有大牌企业愿意投钱网红直播带货呢?网红带货真的有用吗?
当然有,比如李佳琦、薇娅的影响力都是肉眼可见的,但他们的影响力最终只是平台与商户的宣传驱动,而不是真正的经济效益驱动。
说白了,就是在互联网头部企业推波助澜下,平台愿意贡献流量、商家愿意降价让利,来吸引消费人群,实现品牌推广。
但除了江南皮革厂,还有那个真正做长久生意的企业会一直搞折扣,甚至以折扣为核心竞争力呢?
当带货网红越来越多的时候,网红也就不在红了,变成了正常的广告渠道之一。
网红经济不过是在走当年“央视标王”们的悲剧旧路而已,只不过以前只有那么几个电视台、少数愿意赌一把的企业,而现在则是从资本市场到地方政策到个人投资者、个体业者全面参与。
最终,不过是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