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样图森破!
当然是因为医院身有屎了,能花四五万摁下去的事情,非要搞个一甲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吗?
三甲摘牌你找下家都麻烦。
典型的学生思维,认为世界是非黑即白的。
对了就是对了,错了就是错了。
孩子,世界不是这样的。
病人自杀了,那医院工作有没有没做到位的地方?
是不是病情告知的时候病人听到了?
或者治疗效果不确切?
病人难以忍受疼痛所以选择轻生?
医院窗子是不是开的太大,病人能钻出去?
是不是你们没有把病人抱在怀里关怀,导致病人精神出问题?
这些事情在法律上有可能疑罪从无,但给你放网上那就是风口浪尖,医院迫于压力也会先停你职,类似于聊城假药案的陈医生。
严重一点,医院的声誉受影响,病源流失怎么办?
几千口人等着恰饭,让病人一闹正常医疗秩序受损,下个月大家都喝西北风。
你别小看一个月钱,就拿平均4000工作➕绩效,1500人规模的医院一个月人员开支就是600w。还不算水电大楼仪器,都下来千万不止。
这么一想,赔20w是不是就很省钱?
当然了,
闹事享受优质治疗资源,威胁自杀的被抢先救治,在社交媒体发出声音的就会被息事宁人,获得资源的标准就变成了谁能对稳定造成更大的破坏。
但今年你能叫20个人在大厅哭,明年就有人敢喊200个,后年你再遇到事,这20个人医院门都进不去。
维权之路也在内卷,
真正有需求的普通人维权也会更加艰难。
这就是短视的代价。
你知不知道在“对”与“错”之间,还有一个字是“烦”?
你信不信,就算不扯横幅搭灵堂,全程采取合法方式,照样搅得你鸡犬不宁。
编个例子啊。
我都不说出了人命这种大事。
就比如我去医院打针,觉得扎的痛,怒而索赔。
很简单吧,我这典型的无理取闹。
医院当然不赔啊,好,我报警。警察能不能不出警?显然不能。
于是,警察来了,因调解不成(这很正常),警察告知我可以依法采取其他途径维权,然后各回各家。
过后,我向医院党委,纪检部门举报投诉,犯不犯法?
接到投诉之后,上述部门认为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拒赔,没问题吧?
OK,我不采取过激行为,我接下来向卫健委投诉举报,行不行?你不能拦着我吧?
好,卫健委也发话了,医院没错,不用赔。
行,那我直接去法院告吧,我自己掏钱请律师,交诉讼费,起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吧?
接下来,法院一审判我败诉,我有没有权利上诉,申请再审?
就算一败再败又如何,你能揍我?而且,我合法行使权利,警察总不能抓我吧?关键是,在这整个过程中,你医院也得派人跟着我一起走程序,接诉状,传票,答辩,出庭,应诉……
而且,就算你判决再正确,老办法,举报投诉走起。先是卫健委,参他一本“护短”。再接着是主审法官,来个“徇私枉法”。只要接到举报,总得处理吧?总归会找人谈话了解情况(或是写个书面报告)吧?啥?没有?没关系,我可以扩大举报范围,顺便把接受并处理举报的部门也举报了,就叫“不作为”!
……
反正,我就不停搞事情,而且,每一步都是合法途径。你可以判我输,但你不能不让我说话,不能不让我举报,投诉,行使权利。你不用替我考虑“值不值”,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偏要讨个说法。
上述那么多部门,人员,但凡有一个环节觉得“烦”,劝医院“算了,解决了算了”,你就会感觉到无语了。
你敢保证上述那么多部门,人员,环节,都是铁板一块吗?你敢寄希望于他们当中任何一个都永远不厌其烦吗?
我编的例子还只是打针痛这种小事。要真碰上死人的大事,处理起来的压力与难度只会直线上升。
请永远记住,不论纸面上的规矩有多么无懈可击,现实中都是由活生生的人在经办。
而人,是千奇百怪的,是存在着各种利益纠葛爱恨情仇的,是会瞻前顾后的,是有极限的。
为了息事宁人,这也助长了医闹的气焰。你不到赔几十万,你一闹赔上百万。十多年前我们这里的医院给一个老人输液输错了,老人死了,家属去闹,医院刚开始赔40多万,然后家属叫了所有朋友邻居亲戚,天天在医院门口堵着,最后赔了120万。然后儿女们都很高兴,说是老人走了还给留了这么大一笔钱。以后医院再有事故发生时,大家就是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