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根据知乎女权的一贯认识是提前的生育补偿对吧?所以应不应该退很明显了吧
说好的家庭启动资金呢?
怎么启动到爹妈手里去了?
就算说是生育补偿,这也没生啊。
补到哪去了?
怎么有些人拿钱说一套拿钱后又说一套的?
如果法律判退钱,那么以后彩礼=生育补偿,结婚=买胎器就是实锤啦。
不用劝这种人节哀,
他哀的是钱打水漂,
哀的是没来得及生娃,
哀的是找下个老婆不好找,
而不是老婆死了。
现在其实讨论的本质是:
一个子宫,如果从娘家卖给婆家后,出意外不能用了,这个损失算娘家的,还是算婆家的。
有些人别扯感情不感情的了。
一方尸骨未寒,另一个就在这赤裸裸算账,谁有脸跟我扯【这个世界上难道没有纯粹的感情吗?】
在商言商。
大家也就围观一下,看看货卖了后,风险到底算谁的。
经此一役,我觉得女性该收彩礼。
反正在有些人眼里,横竖都是货。
卖得便宜了,也还是货。
万一意外,尸骨未寒时,拿着所谓的爱情娶你的男人,正在核算损失,准备重整旗鼓再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