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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怎么做(或是什么性格)才能让胡斐爱上她?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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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胡斐颜控这种说法我是不认同的。无论男女老少,喜欢养眼的那是人之常情,如果这算颜控那谁人不是?我对颜控的定义,不说像美刀王对陈圆圆,那也至少是新修版的袁承志对阿九。

但并没有哪里显示胡斐对袁紫衣的感情是容貌占上风。撇开后半段袁紫衣身份揭晓导致前文她的行为全是骚操作,胡斐爱上袁紫衣时,他心里的袁紫衣是什么样的?容貌美丽,武功出色,来历神秘,亦敌亦友,会说会笑会撩还给自己洗衣服。这不条条都是武侠男女主的寻常恋爱过程吗?胡斐爱上她,实在非常顺理成章。

所以我认为并不能从胡斐爱袁紫衣不爱程灵素,刚好袁紫衣比程灵素美,就推出胡斐颜控的结论。如果按同样的逻辑,黄蓉比华筝美,郭靖先和华筝订婚后爱上黄蓉,郭靖岂不是第一颜控?胡斐这好歹袁紫衣才是初恋呢。

读者为什么不觉得郭靖颜控,是因为黄蓉足够可爱。但爱情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袁紫衣后面人设崩得再厉害,前期其实也没啥大毛病啊,不用非得用颜控解释胡斐爱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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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斐和袁紫衣在一起的时候,在没遇到凤天南前,气氛是十分松弛的,两人是有点类似忌敏的“欢喜冤家”模式,互相捉弄,互相斗嘴开玩笑,暗暗比试。

胡斐连连摇手,道:“我可没这个胆子,更没姑娘的好武艺。多半掌门人半个也没抢着,便给人家一招‘吕洞宾推狗’,摔在河里,变成了一条拖泥带水的落水狗!若是单做泥鳅派掌门人呢,可又不大光彩。”袁紫衣笑弯了腰,抱拳道:“胡大哥,小妹这里跟你陪不是啦。”胡斐抱拳还礼,一本正经地道:“三家大掌门老爷,小的可不敢当。”
袁紫衣向胡斐嫣然一笑,道:“胡大哥,谢谢你啦!”胡斐笑道:“我这‘胡’字拆开来是‘月十口”三字,看来我每月之中,要身中九刀。”袁紫衣笑得更是欢畅,心想我适才给那易吉拆字,原来都叫他偷听去啦,笑道:“幸好你名字中有个‘非’字,这一‘非也非也’,那九刀之厄就逢凶化吉了。”胡斐笑道:“多谢姑娘金口。”

他们刚刚认识,对彼此身份来历也并不清楚,但是很明显胡斐很享受这个相处过程,倒并不仅仅因为袁紫衣容貌美丽。

而程灵素却很久都无法跟胡斐真正拉近距离。

首先,虽然胡斐对程灵素看似不加防备,但胡斐对“下毒”这事一直就是用有色眼镜看的。

对毒手药王三弟子,胡斐是这么看的。

胡斐暗自寒心:“跟这些人打交道,对方说一句话,喷一口气,都要提防他下毒。这老者不敢用手去接笺,自是怕笺上有毒了。”

程灵素述说师承来历、展示药王神篇的时候,胡斐是这么看的。

程灵素道:“这些事过去很久了,我也不大明白。只知道大师哥本来是有师嫂的,三师姊喜欢大师哥,便把师嫂毒死了。”胡斐“啊”的一声,只觉学会了下毒的功夫,实是害多利少,自然而然的会残忍起来。
胡斐见她对自己推心置腹,什么重大的秘密也不隐瞒,心中自是喜欢,只是见了这部毒经心中发毛,似觉多瞧得几眼,连眼睛也会中毒,不自禁地露出畏缩之意。

哪怕程灵素对胡斐推心置腹了,胡斐也相信程灵素是好人了,但胡斐还是下意识地对她提防。

胡斐见程灵素拿了刀针走到苗人凤身前,心中突起一念:“苗大侠和那毒手药王有仇。江湖上人心难测,倘若他们正是安排恶计,由程姑娘借治伤为名,却下毒手,岂不是我胡斐第二次又给人借作了杀人之刀?这时苗大侠全身穴道放松,只须在要穴中轻轻一针,即能制他死命。”
...

胡斐心中一寒,暗想:“你别把姊姊毒死了才好。”说道:“我不知道。”

程灵素是个无比聪慧偏偏又十分敏感的姑娘,胡斐的心态她不会察觉不到。胡斐越是如此,她就越是黯然伤神,不可能像袁紫衣一样言笑晏晏。

同时,程灵素的敏感多思,也让胡斐难以像和袁紫衣在一起时,放松地与她开玩笑、打趣。这样就算了,胡斐其实并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他对程灵素的细心敏感其实是不知所措的。诚然,程灵素是个好姑娘,但有时她的话确实让认识不久的人很难应对。

程灵素道:“我这蓝花是新试出来的品种,总算承蒙不弃,没在半路上丢掉。”胡斐微笑道:“这花颜色娇艳,很是好看。”程灵素道:“幸亏这蓝花好看,倘若不美,你便把它抛了,是不是?”

很多人对程灵素这话印象深刻,但是如果真的放在现实中,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说话这样绵里藏针,要怎么回复TA好呢?没耐心的人可能会减少和TA来忘,脾气好的人可能会想“TA有点敏感,以后跟TA说话要小心一点,不要让TA又有不好的联想”,无论怎样,都和胡斐喜欢的轻松愉悦的氛围相去甚远。

而胡斐是个好人,他真的认真去想,真诚回答了。

胡斐道:“我正在想你这句话,没料到刚好有一阵风来。灵姑娘,我想过了,你送我这蓝花之时,我全没知这是救命之物,但既是人家一番好意给的东西,我自会好好收着。”程灵素听他这几句话说得恳切,“嗯”了一声。
在黑暗之中,两人相对坐着,过了一会,胡斐道:“我从小没爹没娘,难得有谁给我什么东西。”程灵素道:“是啦,我也从小没爹没娘,还不是活得这么大了?”说着点燃了灯笼,说道:“走吧!”胡斐偷眼瞧她脸色,似乎并没生气,当下不敢多问,跟随在后。

然而这并没有让程灵素完全放下对容貌的介意,她的回复也是懒懒的、官方的,胡斐则是”偷瞧她脸色“、”不敢多问“,两人的距离一时很难拉近。

而后,程灵素对玉凤的介意,其实也是容易让人产生不快的。

程灵素究是个年轻姑娘,突然破涕为笑,道:“你不提起,我倒忘了,这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好,我要你干什么,你都得答应,是不是?”胡斐确是心甘情愿的为她无论做什么事,昂然道:“只要我力所能及,无不从命。”程灵素伸出手来,道:“好,那只玉凤凰给了我。”胡斐一呆,心中大是为难,但他终究是个言出必践之人,当即将玉凤递了过去。程灵素不接,道:“我要来干什么?我要你把它砸得稀烂。

这里只描写胡斐不知所措,而程灵素以“不要轻易答应别人”带过了这个不愉快。最后结果就是“胡斐心头怅惘,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程灵素没有恶意,以她的高智商,也不可能不知道这样说话会让胡斐不知所措、对他们的关系没什么好处,但她还是说了。胡斐也知道她没有恶意,正是如此,才更加潜意识里觉得“程姑娘身世可怜,所以甚是多思,我跟她说话要留心,不要让她难过”。像跟袁紫衣在一起的时候讥刺她“袁黄衫”、什么“吕洞宾、落水狗”、讨她便宜让她叫叔叔这种玩笑,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这几乎就是胡程在结拜前的相处模式。程灵素好吗?很好,对陌生人胡斐施以援手,对受欺负的王铁匠有大恩,对师兄师姐谈得上以德报怨,受胡斐所托为苗人凤医治眼睛而不求回报。胡斐也知道她很好,很感激她,但是撇开这些帮助和感激,胡程的相处并谈不上很愉快,甚至很多时候胡斐不知所措、不敢多问、时刻留心程灵素有没有不悦,这并不是能滋生爱情的土壤。

所以要让胡斐爱上程灵素,先不论容貌,程灵素最好有个活泼爽朗的性格。就算胡斐不是颜控,程灵素带给身边人的情绪负担实在有点重,她的好让人感动,但爱情需要的是心动不是感动呀。

不过,程灵素之所以如此让读者念念不忘,并不仅仅因为她痴情或绝顶聪明,更因为她身上照出了我们普通人在感情里可能有的自卑。在我看来,金庸小说里令人印象深刻的单恋,一是令狐冲对小师妹,一是程灵素对胡斐。可前者毕竟最终修得高强武功又与知心爱人笑傲江湖,虽然也有痛楚,但终究和后者那种”我真的没有TA美丽/聪明/英俊/多金“的无奈,”我真的为自己的普通而难过“的自伤,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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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好又翻了翻飞狐外传,来答一下。

胡斐不喜欢程灵素,是因为程灵素的性格问题,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胡斐只看脸”。

程灵素拥有一种“明明可以好好说话,却偏不好好说话”的能力。

初次见面,程灵素不肯指路,胡斐却不生气,反倒怜悯她贫弱,很小心地避免踏坏她的花。看到这个举动,程灵素才暗自生出为他指路的心思。但是她并没有好好说话。先是让胡斐挑水挑粪地浇花,又指了一条远路,还扔给胡斐两丛蓝花。

虽然我们看到后文,能够明白程灵素的用心,是因为药王庄外有剧毒的植物,得天黑毒性才能减弱,所以她费心思让胡斐等人拖到天黑才到药王庄外,而蓝花也是克制毒性的解药。但是胡斐作为书中人,恐怕在恍然大悟之余,肯定也觉得这姑娘性子奇怪。此事明明可以事先说清楚,程灵素就不说。试想身边要是有这样的人,相处真的很愉快吗?

再举个例子:

程灵素道:“你说好了!他处处小心,反而着了我的道儿,是不是?处处小心提防便有用了吗?只有像你这般,才会太平无事。”胡斐道:“我怎么啊!”程灵素笑道:“叫你挑粪便挑粪,叫你吃饭便吃饭。这般听话,人家怎能忍心害你?”胡斐笑道:“原来做人要听话。可是你整人的法儿也太巧妙了些,我到现在还是摸不着头脑。”
程灵素道:“好,我教你一个乖。厅上有一盆小小的白花,你瞧见了么?”胡斐当时没留意,这时一加回想,果然记得窗口一张半桌上放着一盆小朵儿的白花。程灵素道:“这盆花叫做醍醐香,花香醉人,极是厉害,闻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我在汤里、茶里都放了解药。谁教他不喝啊?”

这个事情在我看来,根本没有这么麻烦。既然不想让胡斐和锺兆文中醍醐香,那事先把醍醐香搬走不放在 屋里不就好了?不也省的在汤里茶里放解药这么麻烦?或者你不想把花搬出去,那就说清楚这花闻多了会醉,得服用解药。说清楚很难吗?非要搞得这么奇怪又麻烦吗?

其实她这个举动还是在试探。她想确定胡斐是完全相信她的,对她没有戒心。也正是因为胡斐的表现让她满意,她后来才会全心全意爱上胡斐。但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程灵素一直觉得胡斐不信任她,而且很多读者也这么觉得。但是程灵素为什么刚见面就一再试探胡斐呢?说实话,胡斐真的挺温柔的,要是我早急了。

程灵素不仅不喜欢好好沟通,而且说话还十分犀利:

程灵素道:“我这蓝花是新试出来的品种,总算承蒙不弃,没在半路上丢掉。”胡斐微笑道:“这花颜色娇艳,很是好看。”
程灵素道:“幸亏这蓝花好看,倘若不美,你便把它抛了,是不是?”胡斐一时不知所对,只说:“唔……唔……”

这话也太犀利了,一般人根本接不住茬儿。

胡斐道:“……灵姑娘,我想过了,你送我这蓝花之时,我全没知这是救命之物,但既是人家一番好意给的东西,我自会好好收着。”程灵素听他这几句话说得恳切,“嗯”了一声。
在黑暗之中,两人相对坐着,过了一会,胡斐道:“我从小没爹没娘,难得有谁给我什么东西。”程灵素道:“是啦,我也从小没爹没娘,还不是活得这么大了?”说着点燃了灯笼,说道:“走吧!”

胡斐说话已经非常诚恳了,但是程灵素还在生气,让胡斐连吃软钉子。直到后来看到胡斐真的好好收着蓝花,这才消气。

那布包中包着他的家传拳经刀谱,还有一些杂物,日间程灵素给他的那棵蓝花也在其内,只是包了大半日,早已枯萎了。胡斐捡了出来,放在铁门板上。程灵素见他珍而重之的收藏着这棵蓝花,知他刚才果然没说假话,很是喜欢,向他嫣然一笑,道:“你没骗人!”胡斐一楞,心道:“我何必骗你?”

说实话我是真不明白,胡斐说了他好好收着蓝花,信就信,不信就不信,何至于在心里掂量这么久呢?我一个读者都替她累的慌。连胡斐都觉得懵逼,这么小的一件事,哪能上升到骗人不骗人?

所以胡斐和她相处时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怕说了什么话惹她生气。但胡斐跟袁紫衣相处时,气氛又欢乐又松弛,完全不似和程灵素在一起这样紧绷。

她和胡斐的相处模式也不是像很多人说的,是胡斐一直在享受她的帮助。事实情况是,程灵素在帮胡斐解决问题,而胡斐能给予程灵素情绪价值。

而胡斐也并没有要将她留在身边,是程灵素自己要留在胡斐身边。

胡斐一怔,道:“你生气了么?”程灵素道:“我生什么气?”但眼眶一红,珠泪欲滴,转过了头去。胡斐道:“你……你要到哪里去?”程灵素道:“我不知道。”胡斐道:“怎么不知道?”
程灵素道:“我没爹没娘,师父又死了,又没人送什么玉凤凰、玉麒麟给我,我……我怎么知道到哪里去。”说到这里,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胡斐自和她相识以来,见她心思细密,处处占人上风,任何难事到了手上,无不迎刃而解,但这时见她悄立晓风之中,残月斜照,怯生生的背影微微耸动,心中不由得大生怜惜之心,说道:“灵姑娘,我送你一程。”
程灵素背着身子,拉衣角拭了拭眼泪,说道:“我又不到哪里去,你送我做什么?你要我医治苗人凤的眼睛,我已经给治好啦。”

原文写的非常清楚,程灵素自己不想离开。胡斐提出送她,她还不开心。她不想离开胡斐也好理解,胡斐为人真诚,对她好。但胡斐是天生的侠气,对谁都好,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而在两人同行的日子里,胡斐明知她对自己动了心,而自己的心思在袁紫衣身上,因此提出结拜,早早定下名分,免得旁人口舌。

胡斐并不是因为程灵素太聪明,觉得有压迫感或是惧怕,而是这姑娘太多思,太敏感,跟她相处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实在太累。办正经事之前从不告知原委,有故弄玄虚之嫌;时不时抛出一句犀利的让人接不下去的话;还动辄生个闷气,这一般人真的扛不住。

爱上一个人,要么因为对方对你有性吸引力,要么因为对方可以给你情绪价值,要么二者兼备。程灵素相貌平平,身材也没长成,性吸引力是无从谈起了。

而情绪价值,她也给不了胡斐。她只能帮胡斐解决问题。但这种帮助,只能让人感激你,却不能让人爱上你。反倒是胡斐,处处照顾程灵素的小心思,给她温暖,所以是程灵素爱上了他。

因此程灵素想要得到胡斐的爱,这种性格是非改不可。别动不动故弄玄虚,也别动不动说话绵里藏针。有事说事,开朗点,大方点,多笑一笑。不要让胡斐觉得和她在一起放松不下来。胡斐并不是见色起意之人,他多次觉得程灵素笑起来很好看,还有心理活动觉得程灵素绝不是丑丫头。程灵素自己心态不行,非要把一切归结到相貌上。

胡斐见她眼圈红红的,显是适才哭过来着,不敢朝她多看,心想:“你虽没袁姑娘美貌,但决不是丑丫头……
胡斐心中微微一动,觉得她相貌虽然并不甚美,但这么一言一笑,却自有一股妩媚的风致。

其实,程灵素的外貌也是可以弥补的。她身材瘦小,肌肤枯黄,头发也稀疏,显然是营养不好。她吃的太素,没点油水:

那村女道:“锺爷、胡爷请坐。”说着到厨下拿出两副碗筷,跟着托出三菜一汤,两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

她招待客人的都这么素,连个肉星儿都不见,平常吃的恐怕还不如这个。虽然我明白,金庸的本意是想用这样的菜肴衬托程灵素的清雅,但是……但是这种饭菜营养太差了吧?只有煎豆腐算是有蛋白质,但植物蛋白终究比不上动物蛋白。这种饭菜,就算让黄蓉来吃几天,恐怕也得吃的面黄肌瘦。

程灵素又不是没钱,出门的时候还带了好些金银呢:

胡斐给她说中心事,脸上一红,说道:“你在这儿稍等,我赶回去拿包袱,否则连今晚吃饭住店的银子也没有了。”程灵素道:“我有银子,连金子也有。”说着从怀中取出两小锭黄金来。

有金子倒是去吃点好的呀!一天两个鸡腿,个子不就长高了吗?脸色不就好了吗?头发不就浓密了吗?干嘛想不开非得咸菜白菜呢?

所以最后总结一下,程灵素想要胡斐爱上她非常简单:

1.有事说事,别总憋着。

2.多笑。

3.多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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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有点作的,她不作了,胡斐可能会爱上她,但是我们肯定就不爱她了。

说到这个我就想到过把瘾的江珊。

因为白白我去补了《过把瘾》,杜梅好作啊!!但是我好喜欢啊!!

下面是参赛作品《委 屈 小 杜 梅


user avatar   huang-se-z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事儿从胡大爷角度来说,其实只要他按顺序经历过郭芙、何红药、康敏、阿紫这四个女人还不死不残废的话,自然就会爱上灵素妹子这种居家型的好妹子。


从灵素妹子自身角度来说……

研究一下肉毒素、玻尿酸、开双眼皮,假体隆鼻,假体丰胸,削骨,牙齿矫正啥的?对于毒手药王的关门弟子来说,不是太难吧?

实在不行的话,给小胡下点阴阳和合散、我爱一根柴、奇淫合欢散啥的也可以考虑考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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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刘姥姥那段,让人心酸又觉有些温情,

这刘姥姥是个积年的老寡妇,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来过活,岂不愿意,遂一心一意,帮衬着女儿女婿过活起来。

巧姐的命运改变起因,是一个比蚂蚱还小的翅膀扇动,狗儿接了丈母娘一起过活,这个事情再小不过,但对于一个封建农村老妇女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对于刘姥姥只生了一个丫头来说,在农村是被同情的对象,这意味老了无人奉养,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姑娘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刘姥姥再年老也只能自己苦撑,干到不能动的时候,闺女能得到丈夫许可,伺候娘的临死两天就不错了。

但是刘姥姥成了农村里少有的能摆脱这个命运的人之一 ,女婿愿意接她去一起过日子了 ,一句岂不愿意,让人想象姥姥当时的惊喜。哪怕是因为孙子孙女需要人帮手 ,但通常农村男人是宁可压榨老婆,也不愿意多这么一口饭的,这点来说, 狗儿良心其实已经在农村一般男人之上了 ,最后刘姥姥为了救巧姐付出的钱财,不可能是她一个人就做主,必然也得到了女婿同意的。

有个新家,意味着农村的平日繁重劳累体力活可以分摊一大半,照顾外孙子孙女就行,正因为刘姥姥从此有了新家,日子有了奔头,才会真心为女婿女儿一家操心,卖老脸受嘲笑也要给女儿女婿去贾府打秋风,不然她之前为什么没想起来这个亲戚,因为她不被赡养,和女儿家各过各的,当然不可能贴心贴肺为他们考虑。

红楼梦里这是一个少有的善因通向善果的故事 。有狗儿接刘姥姥过来一起过日子,才有姥姥为了后辈努力发挥余热,攀上贾府大幅度改善了生活,贾府无论是一开始凤姐的二十两,还是后来给的大堆富贵东西和一百两银子,虽然瞧不起但赈济是实在给人家了,才有人家回报以巧姐的解救。

可是如果刘姥姥没有接去和女婿一起过呢,在农村这更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勤劳又聪明的老婆婆只能最后无声的泯灭乡野,死的和其他绝户寡妇一样凄苦贫瘠。试想,农村有几个男人愿意像狗儿那样让丈母娘过来一起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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