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那样的模式要“成功”,取决于 2 个外界条件:
一、巨额、没有还款期限的“贷款”--- 早在十多年前就爆出南街村全村不过 3000 村民,各方给予该村的各种“贷款”却有 17 亿人民币(不含给村民的私人贷款)。什么概念?村里从刚刚出生的婴儿到百岁老人,每一个人人均负债 50 多万!我想问问:你听说过全中国哪个地方的农民有本事人均弄到 50 万元贷款的?问问那些办私企的:他们中有几个人从国有银行通过正常渠道拿到过 10% 以下利率的贷款?就算是“优惠再优惠”的利率,算 7% 吧,每一年村里每一个人必须偿还的利息 = 500,000 X 7% = 至少 35,000/年。 这本金还一分钱都没还呢!看到有人说“2016 南街村人均收入 2 万”? 开国际玩笑!? 至少 3.5 万的利息 - 2 万“收入”= ?如果该村有丝毫“现实感”的话,那么每一个村民不仅当年 1 分钱收入都拿不到,还得每个人掏 1.5 万的利息钱!?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一年干到头,不仅一分钱的实际收入得不到,还得至少掏 4.5 万的利息? 对了:这样的“贷款”,本金到哪朝哪代才能还清?还是从根本上就打算“千年不还”?
二、必须有一个非常庞大的二等公民群体来养活这个村子。你是外村人/外地人,你与本村人以同等资历在南街村的同一个企业里干同样的工作,你拿到的报酬就会比本村人少一大截、待遇差一大块 ---- 同工不同酬。3000 村民,却雇了 10,000 多的“外村人/外地人”来打工、当南街村的二等公民。请问提倡“同工不同酬”的是什么“主义”、哪家的政治学说? 14亿中国人里有多少人支持这种做法、想当这二等公民的? 一旦取消同工不同酬,对村民和外地人实行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公平体制,南街村就立刻失去了从外地人身上得到的剩余价值,本村的收入就不得不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入不敷出(这还是在不计入上述利息的前提下)。
苏联完蛋之前,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奖得主 Milton Friedman 弗里德曼去波兰访问。波兰的一个经济学家对他说:“我们波兰是完全有希望实现 gc 主义的,只要满足一个前提就行:每一个公民都有两个仆人”。
弗里德曼笑问:“也就是说每个仆人也有两个仆人”?
波兰经济学家笑答:“对”!
这就是南街村“红色楷模”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