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从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两方面来说了。
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已经对饲养动物致害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被狗咬伤,可以依法向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但还有一点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果自身安全受到他人饲养动物的威胁,可否先发制人呢?
提供一个中外对比的视角。美国明尼苏达州大明律(Minnesota Statute) 347.04 和 347.06 规定,任何犬只经常性惊扰、追逐平和行走在公共区域的路人,都可视为妨害公共安宁的现象(public nuisance)。受惊者可向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传唤犬主人出庭应诉。法官在听取各方证词后,如果认为犬只确实危害了公共安宁,应当判令杀死或者用其他方法妥善处理涉事犬只。
试想一下,如果不文明养犬者,放任自己的宠物袭击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就有可能导致狗最终作死了自己,还会如此纵容吗?
同时还要考虑另外一个角度,就是对于合法养狗者的鼓励。
如果守法者发现自己的境遇还不如违法者,劳神费力遵纪守法,却被人嘲笑古板、不懂得变通、傻,那同样是一种不公。在严厉打击违法养狗行为的同时,私以为主管部门也应当为文明养狗、依法使用狗链遛狗、文明处理狗粪便的犬主给予一定激励。
例如,在公园中开辟一些供犬只玩耍的 VIP 场所,必须戴好狗链和清洁用品才能入内,例如上传清理粪便的截图,可以积分兑换宠物零食玩具等。至于费用,也不浪费纳税人的钱,直接从违法养狗的罚款中抽出一部分便是了。
最后,咱们不能看到一些国家保护「动物权利」,保护养宠物的「自由」,就忽视了背后狗主人承担的义务,要学就学全套啊==
前几天我刷到一个视频,是有一种隐形的狗绳。
只要狗超过了某个界线,脖子的狗圈就会发出一些电流警告提醒(狗)。
文明规范养狗大家都是支持的。
但是就是有一些狗主~不要老说我的狗很乖不会咬人的,所以不牵狗绳…
我不知道你的狗乖不乖,但是你这个主人是真坏…
其实罚款对于狗主人来说都是小事情,自己的儿子(狗)多少钱都能花。
可以建立一个档案体系罚款到一定次数或者金额惩罚改为禁止xx养狗…或者需要重新学习养狗的规则才能重新获得资格。
“高空抛物入刑”,就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不断发生,但对高空抛物的处罚却很轻。尤其当高空抛物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往往抛物者只受到罚款或训诫。显然,如此轻微的处罚,不足以震慑抛物者。所以,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如何定性与处罚,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发布是一个分水岭。
此前,对于高空抛物,往往按照后果进行处罚,没后果就不处罚。最高法在2019年11月发布了相关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再是免罚、轻罚的理由。
最高法的《意见》,明确将“高空抛物”认定为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基于此,各地纷纷出现高空抛物入刑“第一案”:
去年11月底,因高空抛物,上海一男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该男子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但抛物地是小区公共道路,对小区内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今年2月,青岛一男子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起因是他从八楼向窗外抛掷啤酒瓶,同样“未造成严重后果”。
今年5月,杭州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
在此事件中,女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最高法的《意见》,将针对高空抛物的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处罚,有力地震慑了潜在的抛物者。酒驾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现象之所以大幅减少,也正是因为遵循了这一点。
现在谈谈狗患问题。中国的狗患,已经非常严重。根据权威部门2009年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中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狗咬伤,打疫苗的费用超过100亿。这还只是十年前的数据!
欧美国家虽然爱狗,但也有严格的法律监管狗和狗主人。中国则恰恰相反:狗和狗主人都没管好。不但法律严重缺失,执法部门也不严格执行养犬法规,对违法养狗采取松、软、拖的执法态度。
目前,狗伤了人,狗主人通常也就赔个医药费而已。(甚至有些狗主人耍赖,连医药费都不赔)
在一些恶性事件中,狗把人严重咬伤甚至咬死,狗主人也仅仅是民事赔偿了事。
为了震慑爱狗人士,不能等到狗伤了人,再去追究狗主人的责任。而应该防患于未然,在爱狗人士遛狗不拴绳的时候,就对其进行处罚。
约束狗,是主人的义务。爱狗人士遛狗不拴绳,不对狗加以约束,这明显是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遛狗不拴绳入刑,并不需要麻烦的修法过程。只需要最高法像“高空抛物入刑”、“抢夺方向盘入刑”一样,出台“遛狗不拴绳入刑”的指导意见,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如果不用刑事处罚震慑爱狗人士,狗伤人的悲剧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简直是我等怕狗人士的福音!!!
太棒了!!!
给爷全国推广!!!
歪个楼
说一件事儿关于不牵狗绳的狗及其狗主人
晚上和我妈出去遛弯,刚出小区门看见一个大约三十左右的女士和她的小型爱犬,且没有牵狗绳。此犬甚是嚣张,甚是狗仗人势(啊呸!)这狗虽小,但叫声那叫个响亮恶劣。刚好走在直道,避也避不过,我离得远远的。呵!好家伙!此狗看见我和我妈,直愣愣的扑过来,开始咬我裤子。我妈赶紧把我护在一边,开始赶狗,这狗主人看见狗向我们扑过来没声音,一看见她的宝贝狗儿子被赶了,嘿!开始大声呵斥我和我妈!嗯,没错,是呵斥我和我妈。狗主人大声道:我家狗就叫 ,不咬人,你不要动。EXM!都咬我裤子了!我再不动?敢情是得咬我腿了。到最后狗主人都没有伸手抱狗或者呵斥狗。我妈看着我旁边怕的跟个鹌鹑一样,赶紧护着我走了。
事后想想,简直气死我了!哇呀呀哇呀呀!
遛狗不牵绳!
就是狗遛人!
深圳,看到了吗?什么叫先进文明?学会了吗?
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携犬出户必须牵绳,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这措施挺好,建议全国推广。
以前,看到那些绳子很松的狗,我都是绕着走,真是怕了,也是服了那些遛狗只顾着自己舒服的人。
都是人好好走在路上,看到狗要绕着走。
而且有些人遛大狗,我看着就怕。
建议再加一条,禁止在人流量很大的地区遛狗,例如步行街、小吃街等。
另外规定最好把烈性犬和大型犬的标准明确下来。
我就想着,啥时候能全国推广呢?
我觉得大家都散了算了。
提问者号称专业的,看看人家多少视频专栏和回答。
这个提问不过是人家明知故问而已,你认真回答了弄不好还转手就被这“专业人士”拿去当作自己的东西了。
标准答案是:你就不该让孩子带去。
有一说一,其实性价比最高的4K蓝光播放设备很可能是二手x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