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两类:
第一类,起因是钱不够。比如买房。所以这种问题就不要和老公把收入给你啥的这类事扯到一起了,根源问题是钱少,钱但凡够就没有这么多事了。这也不能怪他,是你们俩共同面临的问题。
第二类,是买车、买衣服等几类。问题在于你消费,他有微词。
而造成这个的问题在于,你顶着没收人家的收入,掌管家庭所有收入的名,事实上却没有这个权。或者你是有权的,但你却很在意别人怎么说,你需要别人心悦诚服地支持你的消费行为。可你设身处地想一下,他的所有收入交给你,每个月领点零花钱,完了看你表面上随心所欲想买啥买啥,那我可不就不爽么,那无论你买啥我都会提示你“悠着点”。
所以问题就在于你顶着这个名,又没这个实权,还特别在意别人说了啥……在你们的关系中,因为你人为地把两个人的钱分成了“他的存起来”假设是A,”我的花出去“假设是B,所以人为形成了最后攒起来的都是人家的钱,而你的回回都月光。那人家面对你这么个”月光“族可不得提示你悠着点么。
而事实上,你是掌管了”A+B“这个总体先,然后一部份花出去,一部份存起来,每一部份当中都是一定比例的”A+B“,不存在先把你的花掉了,存起来的都是他的这种莫名其妙的划分关系。
如果你从观念上很难改变,那建议你把钱的方式改为,你每个月交到家里一部份,他也交回一部份,这部份交回来的相加等于你现在存起来的部份,具体交多少按两个人的收入按比例算。然后你们各自剩下的部份,由你们各自支配。家庭有大额支出(比如买辆车),由共同存起来的部份开支。让他把工资全交给你,然后再发零花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个题目里,题主一番操作我也是醉了。陷入一个误区:自己的拿去花,老公的存着。把老公上交的钱当成自己的钱。
男人上交工资存款是为了维持一家的开销,不是说这钱就给你了,你想干嘛干嘛。这钱是家庭共有,最后的结余支配权在你老公手上,不是你个人财产。
你倒好,拿老公的钱当存款,拿自己的钱出来日常开支。
表面看来没什么区别,实际上差别是致命的。
管账管成这样也是失败,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
会计第一课,自己的钱是自己的,集体的是集体的。你这相当于是让集体花自己的钱,却想要支配集体的钱。
你让你一家住父母家不买房,这就是错的。这用的是你的资源,你认为你老公会感激?
不,他只会习以为常,最后觉得理所应当。他不买房只是因为不想花他的钱,增加他的成本。
你老公说你买衣服多,那是认为你在花他的钱买衣服。且不说他个人小气,换我,我就直说:这是我的钱买的衣服,你住的房子都是我家的,吃的饭也是我的,你有什么资格说。
典型的拿不住自己的位置。
合格的会计是怎么做的呢。
两个人共同承担集体花销,每笔帐算清楚。对方干涉时表明立场:这是花的我的钱,不是你的钱,你的钱在银行卡上,还剩XX元。这期间消费XX元,有记录可查,其中XX元是我自己承担了,XX元是你的部分。
其实挺累的,义务帮人管账,不拿钱就算了,还不落好名声。所以我是不提倡女性管钱的。
我妈管过一段时间钱,我爸天天问她钱去哪儿了。我妈拉账单,我爸还问她:怎么这个肉这么贵,这个菜这么贵,你是不是克扣钱了。
最后逼的我妈去超市买菜,把每天的小票贴在墙上。
就这我爸还说花钱多。
那就只能顿顿吃白菜了。
再后来两人各自买菜,我爸这才知道柴米油盐贵。
最后,老公的确小气。解决办法很简单,就说你妈不想再让你们住了。
钱你都全拿了,还想要爱情和全心全意的体贴?做人不能得寸进尺啊!
今天的推送我觉得是所有去夜店蹦迪、电音节的人都应该看的一篇文章。
tututu先讲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主人公是个白纸男孩,我们就叫小白吧。
小白去蹦迪认识了朋友的朋友Yuki,Yuki是个留学生、老夜店玩咖,一看到小白跟个宝藏男孩一样,就疯狂的去倒追小白,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Yuki就经常会去小白家里睡觉。
但因为Yuki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喜欢飞叶子(大麻),每次事后就喜欢在小白家里自己卷上一根。
一次、两次、三次…小白实在受不来了,他是个小白纸啊,咋可能找个会飞叶子的女朋友啊?
两个人就吵架,小白说:“你以后不能碰这种东西了。”
Yuki就跟他说美国叶子合法之云云,两个人越吵越厉害,小白气坏了说我现在就报警叫警察抓你!
结果Yuki也是个岔道B,她说你报警就报警,我他妈现在就自己举报我自己。
警察就来了,一到现场,好,看到叶子了,给小白和Yuki验尿,小白没事,Yuki倒闭了,警察跟说Yuki得被关进去十四天,完了Yuki就进去了。
行政拘留十四天,第一次吸毒被抓都是这个处理结果。
接下来就到了这个故事最他妈精彩的部分了——
小白知道自己没事啊,就问警察叔叔说我要不先回家了?明天还得早起去上班呢。
警察叔叔笑了笑,就跟小白说你更走不了。
“吧哒”,一个手铐跟呼啦圈一样拷小白手上了,“您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请配合调查。”
那一刻小白的心里真的是日了大狗了。
两个月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小白在三次明知女友在自己家吸毒的情况下,仍然容留她,为其提供吸毒场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5000元。
你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在扯犊子?
你会觉得,WTF??小白连他妈碰都没碰,他简直太无辜了!
但对不起,这个故事就是现实中的判例:
而且判的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错误。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的量刑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跟你吸不吸没有任何关系。
你说那我假如夜店认识了一个女生,我把她带回酒店满分,但她却要打气、飞叶子,我根本不碰这些东西,我就是在旁边守株待兔玩手机呢,我这也得被判刑么?
是的,如果缉毒警察突击进来,那你就拉闸了。
要是她还带了几个女生一起,是在你酒店房间高轰趴,那情节更严重,还得加刑。
你得被判半年,那个害你入狱的岔道B,没准被关了14天就出来了,还能去监狱探访你呢。
她还会隔着玻璃跟你说,兄弟你太惨了,我就是被关看守所里而已,环境还不错呢,你咋就进监狱了呢?等兄弟你出来之后我请你蹦迪好吧!
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昨天朋友跟我吐槽了她以前一个蹭住的朋友,那个朋友就天天蹭住在她家里,她那个蹭住的朋友不仅每天带不同的男生回家,还玩东西。
我朋友给我吐槽的时候,她就根本不知道她已经触犯了刑法里“容留他人吸毒”这条罪名。
这也让我意识到,大部分的蹦迪选手也好、电音节Raver也好,其实都缺乏法律常识的,不知道有一条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总觉得“我不碰,就一点关系都没有”,真别等到自己被关半年,才后悔自己是个法盲。
我不知道这个数据是不是正确的:
但根据2019年国家禁毒办发布的中国毒品形势报告,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是214.8W名,这个群体其实鱼龙混杂,人们总觉得吸毒的都是黑社会、站街女,其实不是。
富二代、女艺人、留学生、网红、导演、金融…各行各业都有,所以如果你常去电音节和夜店,总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这类人。
这是很常出现的一种情况:
你知道对方吸毒,对方却不会像电影里一样教唆你吸毒,反而是在你好奇的时候严厉呵斥你,让你别碰这种东西。
而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自制力、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碰那些东西。
你会发现对方也并不像电影里描绘的那样精神错乱,反而温和有礼,跟你还很聊得来,而且人家还有正当工作,并且杰出优秀。
于是你们渐渐的变成了好友,你们会一起去电音节或夜店,之后你们还会一起在酒店的房间里轰趴、小酌。
他有时候还会来你的城市,你会直接让他住在你家里,因为你信的过他的人品。
他会在你的酒店房间、你家玩点东西什么的,当然每次你好奇的时候,他都让你别碰这些。
结果有一天恰好是电音节的时候,一个瘾君子被警察抓了,他又跟警察报出了很多他知道的名字,于是你朋友就被点了,警察来抓你朋友,直接敲开了你酒店房间的门。
一进门,你在沙发上玩手机喝酒上头呢,你朋友在那里玩东西。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你朋友被关14天,而且他是行政处罚,你得被关半年甚至更久,你这个叫刑事处罚。
所以我希望所有蹦迪选手、Raver都能记住这一点:
不管你碰不碰那些东西,请务必不要收留任何人在你家吸毒。
也别随便让吸毒的人来你家,你咋知道人家会不会因为你抢过他的小哥哥/小姐姐,所以故意接近你,去你家吸毒,自己举报自己,然后跟你来个同归于尽呢?
最后我想来理性的谈谈毒品和法律这个问题。
不可否认吸毒对于灵感创作、人生顿悟的帮助,比如许多画家、作家、音乐人都通过毒品创造了传世的佳作,比如柯尔律、济慈、勃朗宁、伯勒斯、梅勒、金斯堡、迪克、卡林、斯蒂芬金,甚至连白求恩都是经过一段毒品、糜烂的生活后,才寻找到了人生真正的意义。
但须知,世界上没有对错,所谓价值观即是多种利益之妥协,法律乃是社会契约所成,法律的本质目的在于维系社会的稳定,在大部分人生命权益的自由和小部人创作灵感的自由中进行取舍是困难的,这就像“电车难题”一样,从来不会有一个答案,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主观的。
但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仍然会坚定的在毒品和枪支两件事上以重刑。
很多自由派会批评社会过于追求稳定,但须知一个人生在中国,他大可以在凌晨三点放心的出门,他不用担心自己乘坐的地铁会突然爆炸,更不用担心自己的办公室会突然遭到枪击,甚至连新冠流行你都会像没事人一样轻松。
但生在其他国家,你必须为这些事情担心,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兼顾到所有人、所有事的法律,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任何一种法律和制度都是在各种问题上进行取舍得出一个答案而已。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tututu、一个从衡中考到上财之后不务正业的蹦迪博主,并莫名其妙写着写着就成了中国最大的蹦迪公众号,如果你想看更多有趣的蹦迪文章,请关注公众号 满分激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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