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男女暴力差距问题。别拿无法插入说事,不需要插入的强制猥亵也基本都是男性。
结果一看题主的描述是什么鬼?说什么女人性需求小男人性需求大?男女强奸比例差距大是因为男对女的性吸引力是假的?合着你的意思是强奸=强制做爱?除了手段不自愿,性交过程和体验与普通做爱没两样?
这连基本常识都没有吧!
看到有答主贴出新闻,九眼桥事件后大批男性聚集,虽然这只是跟风起哄,但也说明了许多男性对强奸有根本性的误解,就像题主一样以为只是“强迫做爱”,所以男的爽到就不吃亏。
——但强奸的核心要素是“强”而不是“奸”,犯罪心理学研究早就表明强奸的核心动机是控制而不是做爱。暴力的最直接效果就是让对方处于死亡威胁之下,强奸受害者被杀或重伤的例子不在少数。就算男强奸犯只是胁迫而没有真的动武,但他客观上仍然具备杀人的能力,被害人仍然受到死亡的威胁。死亡威胁和可能存在的肉体创伤对被害人造成的完全失去自我的极度恐惧是强奸伤害的重要来源,也是罪犯满足的来源。
而女性罪犯要做到这点一般不现实。当然女性上位者可以用权势胁迫男性性交,但毕竟无法达到绝对掌控对方生命的目的,对控制欲的满足和传统强奸是无法相提并论的。除非该女性持枪或和其他男性同伙作案或采用胁迫捆绑等方式让目标完全丧失抵抗的能力,随时有能力将其杀死,达到绝对的“控制”目的,才和男强奸女的性质相似。有几个女性做得到呢?
那当然是男女强奸对方的比例差距极其悬殊了。实际上男性强奸受害的主要凶手来源是男性而非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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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散一下思维,还有一种与“强奸”有相似之处的,以暴力为主要手段,以异性为主要目标的行为:家暴。思考一下:家暴的男女双方是对等的吗?许多人有种典型误解:非致命暴力也是暴力,精神言语的侮辱也是暴力,女对男施加的上述“家暴”并不比男打女的“家暴”少,为什么男性被家暴远没有女性重视?这不是性别歧视吗?
事实上,由于体格差距,女性当然会殴打、辱骂男性,但一般来说,除非处心积虑,奔着故意杀人的目的暗中偷袭,否则基本无法把男性打死,也很难打成比较重的伤势,男性有保护自己不被当场杀死的能力。反过来男方纵非蓄意杀人,但不慎出手过重把女方打成重伤甚至打死是完全可能的,女方能不能活命已经完全不受自己控制而只取决于对方了。
这就是和“强奸”相似,一方有能力掌控对方的生命,另一方却很难做到,而家暴与强奸的根本心理动因都是“控制”而非打骂或性交本身。双方所能施加于对方的“控制”层级完全不同,受害方在对方控制下丧失的人格边界完全不一样,心理的恐惧和打击是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的。
很多事情是无法抛开体格差距去机械等同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