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想了一下,先不讨论弃养,郑爽代孕本身这事之所以特别恶劣的地方其实不是因为代孕在中国不合法(或者更严格的说,是不合规),更因为她其实根本不需要代孕,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说明郑爽自己生不出孩子(她自己也没有这么说),她纯粹就是为了不影响事业和隐婚的事实。
回到上次南京那对失独父母打官司拿到胚胎给去世的孩子代孕,就完全合理,符合公序良俗,所以可以看到全社会对此有意无意的宽容和行方便。
郑爽代孕这种行为类似于什么呢?有一种药又可以治癌症有可以美容,但是产量有限。然后有人就买来美容和养生。不能说愿买愿卖不违法这事就符合道德了。
弃养这事,突破三观底线,就更不用说了。
ps:据我所知,除了美国以外,世界上所有可以代孕的国家(其实代孕合法化的国家并不少,但是绝大多数不允许外国人代孕),都禁止无理由代孕,就是必须先证明代孕的必要性。这固然有很多造假的余地,但是也说明代孕这事本质上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内部的救济服务而不是一般的商业服务。所以这个角度看,美国还是很奇葩,不愧是“西方”资本主义的顶点。
ps2: 尽管在美国是合法的,但是美国绝大多数一流的试管婴儿诊所有自己的policy,都是不做无理由代孕的,他们一般要求对女方(不能生育)的情况进行检查。
ps3: 美国很多公司是可以报销试管婴儿费用的,更进一步,我所在的公司还可以报销收养孤儿和代孕的费用(每个case 封顶1万7千美元)。但是里面就有一个微妙的区别,在申请报销的时候,收养不需要证明其必要性,但是代孕需要证明。
最后,我虽然非常反感郑爽这个人,但是反对以官方的名义来封杀她,这个纯粹就是一种在非敏感领域讨好舆论的行为。
郑爽这次是真的爽了,而且这次爽到底了!
一个连基本道德都不要的人,一个连孩子都可以舍去的人,一个没有了做人底线的人,应该受到人们的唾弃。
很多人说不违法,我觉得是不对的,有 遗弃罪这个法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郑爽拒绝签字而导致自己年幼的儿女被故意让其强制收容。 是完全符合法条三要素。
我国法律是属人原则,只要中国公民犯罪,哪怕是在境外,司法机关是可以介入。
而且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因为法院没有侦查权,只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时候,不需要侦查,检察院又没有提起公诉得情形下才可以受理并审理。如果受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我相信张恒还有提请检察院起诉,以及以监护人自诉的手段
郑某下一步就是直接申请美国的asylum,这一系列官方的发声就是被迫害的证据(应该成功率不低,毕竟有钱,而且现在是拜振华带统勇了,白左式女权可有一大批人是支持代孕的),然后参加反H组织、Wheel,上Wheel的那个什么晚会,以后就以反H者的身份在美国呆下去,反正在国内是无立锥之地了。
永远不会为铁拳叫好,谁知道下次铁拳打的人我喜不喜欢?
言论自由是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需要相应的刑事诉讼和判决,广电总局没有这个权力!
尘埃落定了。
这也是广电主管部门,近年来第一次公开点名,彻底封杀一个明星。
短短几天时间,郑爽已经被代言取消,节目下架,奖项收回,这次对她的封杀力度,也是规模空前的。毕竟此前的范冰冰、李小璐、吴秀波、赵立新、翟天临、黄海波、于正、郭敬明……谁都没类似的“牌面”。
广电相关管理部门,一直有封杀"劣迹艺人"的严规,一部影视作品,如果其主要参演人员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播出的将无法重播,未曾播出的更将从此不见天日。
比如“明星吸毒大队”的李代沫、张默、傅艺伟、孙兴、高虎、房祖名、柯震东、尹相杰、陈羽凡、牛萌萌……
所以,2015年上映的电影《捉妖记1》,就曾因为原定男主角柯震东吸毒被拘留,被迫换上井柏然顶替重拍,多花了整整8000万制作成本。
2017年播出的电视剧《大秦帝国3》,也曾因为原定饰演男二号“白起”的演员,2015年3月,被曝光涉案,接受调查,被迫找了演员邢佳栋重拍,花了整整14个月去抠图替换,比原剧的制作周期还长,这才顺利播出。而电视剧原定的很多战争戏份,因为无法补拍,被迫删减,严重影响了整部电视剧的质量。
原定2018年播出的电视剧《巴清传》,先是该年3月,男主角高云翔在澳洲涉案被起诉,制作公司亦因此事股价大跌,市值蒸发8个亿,不得不在次日发布相关声明,竭力安抚股民,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导致《巴清传》无法如期播出,将会向高云翔索取巨额赔偿。
同时,为了不让这部大剧就此凉凉,几亿投资打了水漂,制片方紧急邀请了女主角范冰冰的未婚夫李晨,补拍男主角戏份并抠图代替,硬着头皮追加投资,尽可能打捞回此前的“沉没成本”,也就变成唯一可行性选择。
谁知,没过几个月,女主角范冰冰又深陷“税务风波”,补税加上罚款,金额高达近9亿,并被各大官媒点名批评。她主演的相关影视剧,包括《巴清传》在内,还有电影《她杀》《手机2》等,同样搁浅至今,不能上映播出。
虽然2020年3月,高云翔被澳洲法院正式判决,性侵罪名不成立,但此时《巴清传》早已时过境迁……
郑爽被封杀,同样不仅仅是她个人的问题。在代孕弃养事件被曝光的短短一天时间,郑爽的商务与时尚资源,就已经如山崩海啸式的直接崩塌。
国际知名品牌Prada,官宣郑爽为代言人还不到10天,在事件发酵后当天,股价暴跌。其官博已经删除了郑爽的单人宣传博文,并直接宣布与郑爽终止合作。
郑爽拍摄的时尚杂志,也在微博平台删除了所有郑爽转发的动态。那些因此事被波及的代言品牌方,都会向她索取高额赔偿。
而她此前尚未播出的3部主演电视剧,《翡翠恋人》《绝密者》《只问今生恋沧溟》,在换人重拍之前,已经没有播出可能了。
而换人补拍,抠图代替,要多花费几千万的拍摄成本,而且未必有够咖位的年轻女星肯接,也没有人能保证,补拍抠图能不影响电视剧的质量,一线卫视与网络平台还是否肯收。还没有人能保证,多出至少一年的制作过程中,是否会“夜长梦多”,再出什么状况……
上文所述的几亿大投资《巴清传》就是前车之鉴。因此,这些利益严重受损的制片方,同样可能向她索取高额赔偿。
而在电视剧、电影、综艺,甚至网络直播平台,对郑爽全面封杀后,实不知她那些痴心不改的年轻粉丝们,又还能继续坚持供养她,维持那些挥金如土的奢侈消费多久?
光是新买的那栋价值1.5亿、两层630平方的上海豪宅、空中别墅,每个月的房贷至少就是几十万吧……
而郑爽此前客串的其他影视剧,如《刘老根四》,也肯定要删除她的全部戏份。
甚至郑爽此前主演的热播电视剧,如作为女主角的《一起来看流星雨》《微微一笑很倾城》,作为女二号的《古剑奇谭》,同样有相当概率在各个平台被下架,至少短期内是绝无重播可能了。
毕竟在整个演艺圈严打“劣质艺人”的大环境下,郑爽这种被广电直接点名封杀的待遇,已经远超过《还珠格格》里演女配的范冰冰。
一年连发几次奖的华鼎奖组委会,也发布严正声明,撤销郑爽此前获得的该奖项。
当然,郑爽出道这么多年,也从来并没有任何含金量很高的奖项。
让这样一个拍雷剧成名、演技风评和个人口碑一向不佳的流量女星,星路长红十年,成了亿万富翁,本就是娱乐圈的种种光怪陆离之一。
近年以来,各类娱乐资本操控网络平台,整日推出各种明星的鸡毛蒜皮新闻,挤占热搜污染大众眼球,而根本不顾引发了大众多少反感。
因此,对一直饱受娱乐资本和热搜明星荼毒眼球的广大公众来说,每一次对他们的痛击,都不能不拍手称快。
而这些年来,非要用郑爽这么一个流量女星当主演的电视剧,根本就不是抱着认真做艺术的态度,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价值,不过是完全不入艺术殿堂门槛的文化快消品而已。
因此,这类剧目当真因为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因此胎死腹中,播出之日遥遥无期,或是从此下架,不见天日,也并没有任何真正遗憾与可惜之处。
只是不知道,娱乐圈其他一些为了个人捞金钱途、不影响自己身材与“少女感”,就无视国家法规,钻法律空子去国外代孕的明星们,此刻是否如鲠在喉,如坐针毡,芒刺在背,夜不能寐?
代孕很赛博朋克,弃养挑战了基本伦理道德秩序。这就是混沌。公众人物带头搞混沌,肯定不行。生命以负熵为生。一个社会维持基本的秩序很重要。封杀我支持。还要封杀那些天天打女权,挑唆男女矛盾,婆媳关系,以吸食愤怒为生的关键角色,仅仅搞掉一个咪蒙还不够。
那是你没见过真吹过头的时候,那时候知乎全都在论证年薪30万码农从各方面吊打省直单位正科级,吊打985青椒。
深夜水一个
你们怎么知道路标不是在拱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