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亲爱的达瓦里希,《鼹鼠的故事》创作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国家已经不存在了,创作者兹德涅克米勒也于2011年去世了。因此名义上版权归捷克所有,但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已经在事实上成了全球公有的文化遗产。
你在B站上都可以光明正大地搜到个人上传版本。
如果你被版权之争恶心到了,鼹鼠先生会治愈你的。
其实把版权想成土地、把依附于版权的流量想成庄稼(你想成韭菜也行),那现在的“保护版权”已经和土地兼并没什么区别了。
不要误会,作为被至少一百个以上的营销号抄袭洗稿的我,一向坚决支持版权保护。但最简单的文字版权保护似乎永远不可能实现,大概是因为文字的商业价值太低了...
多数商业和司法力量,都用在和流量强相关的“版权保护”上。我看迟早能“保护”出一个版权上的“终产者”。
届时,我们看每一部剧、听每一首歌、追每一篇文,都像在“终产者”的土地上呼吸别人的空气一样,得交钱。
至少交出自己的流量价值,贡献个人微薄的注意力资源。
那将是一个爷青回的时代,因为BT下载和硬盘传片会再度文艺复兴,我感觉到越活越年轻了。
黄豆人.jpg
别扯什么“你盗版侵权你还有理了?”的言论。
版权保护的核心,在于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一旦离开这一点,所谓的版权保护就变质了。
可国内的局面是:
创作者的版权,往往并不在自己手里,而是被各种影视、文学平台以某种不公平的方式独占。
比如说网文,除了有数几个顶级作家,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创作者,根本没有自己作品的版权。
国内一直出现这样一种诡异的情况。
创作者各种盗版、侵权,自己的权益始终无法得到保证。
而各类平台独占了大批的作品版权,进行了大规模的“维权”,做到市场占有、圈地圈份额。而任何益处,分享给创作者的,少之又少。甚至是拿着一家独大的优势,进一步压迫创作者。
所以,你们看到这种版权维权活动时,最好仔细看看。
这是维护创作者的权益,还是维护平台的利益?
国内的平台作恶,可不光局限于电商、外卖上。
我曾经信仰互联网,觉得互联网代表了全新的生产力。
但那是以前。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被圈在一个一个app里。自由的互联网成了少数几个寡头的私有花园。
我现在只觉得恶心。
看了一下评论。
有些人认为“平台又没从创作者手里抢版权。你完全可以不给呀。”
这个说得太理想了。
国内的996,都是员工自愿的吗?
在别人声讨996时,他们应该得到一句“你不想干可以走人啊”吗?
还有人在解释“版权其实并不是保护创作者的”。
既然都这么说了。
版权不就更加和创作者没啥关系了吗?
都是委托人创作,版权都是平台的。
那还要为什么赞同平台以打着“保护创作”、“保护版权”的进行“各种维权”?
知道我为什么说恶心吗?
平台以前仗着互联网乱局进行各种侵权、盗版,明目张胆。
如今拿了版权,又大肆扩张自己权力范围。恨不得到“三个黑圆放在一起就是侵权迪士尼”程度的。
对了,我问你们一下。
周杰伦的网络歌曲版权在qq音乐那边,独家付费收听。
那么周杰伦从中获利了吗?
我真不知道……
但国内乐坛,似乎比之过去萎靡了好多。
国内音乐真的从“平台版权独占”获得发展壮大了吗?
再补充一下。
我见有人在评论区里说阅文。
我刚好了解一些。
真相可能会让你们大吃一惊。
阅文其实在对网文创作者权益保护这块,是全网“最好”的。
说白了,就是最不差的。
因为比阅文更恶心、更霸道的网络文学平台比比皆是。
阅文再差,再独占版权,起码还给作者一点汤喝。
作者在阅文平台,有着真正成名的机会,也就是俗称的养笔名。
而且版权售出方面也给力。
而在其他平台呢?
飞卢不光占了作品所有权益,就连笔名也占了。
飞卢根本不允许在其他平台(哪怕是知乎)使用自己的笔名。
番茄、七猫,直接淡化了作者存在。
你只能看到小说,往往却看不到作者。
看完一本书,你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
在这个几个平台写作,你根本无法完成读者积累。
平台已经将读者和作者之间的联系隔开了。
作者能有的只有稿费。
说到稿费,其实作者往往连最基本的保全稿费,往往都做不到。就更别提其他权利了。
番茄曾经爆出大幅度克扣稿费的情况。
飞卢如果书被封,该作品订阅、打赏获得的钱,直接就被平台扣了。
已经到了这种难堪的境地了。
低买高卖。
内部压榨,外部获利。
这行为放在以前,叫啥来着?
老友记的演员,被版权保护以后,即使完结以后,每年也能拿2000w美金,这是版权保护。
而我们国内的创作者却连写的作品的版权都不是自己的,是平台的。
我觉得现在某些平台提倡的版权保护就是个笑话。
我劝某些平台不要再跳脚天天提倡“版权”了
我每次看到都生理性反胃
另外,别的不说,就优酷自己那视频,一堆用户自己上传的,还好意思去举报人家B站,当然,我和这个问题下面大部分的评论观点一样。
这几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呼吁国家相关部门管管这些平台的垄断行为
查干净了,罚干净了,这些平台再出来跳脚。
为什么要喊话,不起诉?
我告诉你们为什么不起诉。因为b站上面类似的内容太多了,爱奇艺即便是能起诉老友记,也起诉不了那么多搬运的视频内容。
我似乎再次看到了爱奇艺恶心广大用户的感觉,超前点播一下,会员专属广告一下,爱奇艺心想,你几亿用户,还能个顶个都像吴声威一样起诉我不成。
只要你们不会都起诉我,我就能继续恶心你们,收割你们。
在这个角度上,我支持b站广大用户继续通过再创作的方式再b站上传其他网站已有的视频资源,因为这是唯一一次广大用户可以反过来恶心爱奇艺的机会。
你爱奇艺能起诉我们其中一个up主,你还能起诉上亿up主不成?
这种反噬的感觉,感觉到了吗?爱奇艺。
前有爱奇艺、腾讯、优酷超前点播,面对巨大反对声浪,仍死活不改,他们心里知道在国内无集体诉讼制度的情况下,绝不会出现大量用户起诉爱、优腾的情况。
后有大量up主再创作搬运爱优腾内容,面对爱优腾的两次集体声明,我们up主坚决不要做出改变,b站坚决拒绝妥协。
加油,up主和b站挺住,你爱奇艺有本事就去打官司。
商场运营方的本质是物业公司,
想各种办法吸引人流过来,接着招商,目的是收取租金,然后涨租金。
所以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来福士想要吸引的大批顾客群体,他们是不是在意棒棒入内。
如果他们其实希望棒棒不入内,那么来福士不过是个手套防火墙而已,抵挡了来自网络和外界的骂名。
如果他们反对禁止棒棒不入内,那么就算没有这个报道一段时间后来福士自己也会被用脚投票的顾客教做人。
商场是否以为棒棒影响了形象不重要,最终用户怎么想的才重要,想想谁掏钱?
所以,到底是顾客有这样的需求而商场才这么去干?还是商场自以为是的猜测了顾客的需求呢?这只有顾客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