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毛病,知乎上其实很多恨猫恨狗人士。
这种事放在正常人手里,可能很多恨猫人士还叫好呢。
但许多事,普通人做得,公职人员却不能做。
以前我有个远方亲戚,远到啥程度,是我远方表哥的远房表姐的大爷,乱七八糟的。
是一个单位的领导,管2000多人,正处长。
当时非得想离婚,喝多了问我该不该离婚,我说你可以离婚,但退休之前就别找其他女人了。
他不说话了。
我又告诉他,要是离婚了,你领导能干吗?能同意吗?
他没说什么,只说我年纪小不懂。
一年后他还是离婚了,离婚后果不其然,原配去单位找领导诉苦了,领导一听,这小子不听话。
没到一个月,立刻给撤了职位,给分配到其他小公司去当杂牌处长了,管20人都费劲的那种。
正常人离婚是没问题的,但公职人员,尤其是大官,离婚就得慎之又慎了。
警察也属于公职人员,公然放狗咬死猫,成何体统?难道警察部门都是虐待狂吗?
给停职实属正常行为。
另外各位公务人员记得,许多事普通人可以做,你们不能做,这个话我就说一遍,希望大家谨记。
因为南方人以内卷为乐,什么事都得分个高下当人上人,包括受罪。绝对不能享乐,不能舒适,一定要给自己找罪受。我比你能受罪,就说明我就比你强。
冷不冷?冷。能不能变得不冷?能。为什么不变?那就不能受罪了,不受罪就没有优越感了,就当不了人上人了。
我们东北人就不行,娇气。18度以下就是无法忍受的严寒,25度以上就是要死人的酷热。受罪这方面,怎么都比不了南方人,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