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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养猫后向原主人索要裸照和钱,遭拒后虐杀猫发给原主人,被拘时已杀 6 猫,男子将承担哪些责任? 第1页

  

user avatar   jing-yi-lu-shi-shi-wu-s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于法律上的问题,高赞答案已经说的很好了,不再赘述。

最让我震惊的是,新闻中的这一条:

这说明什么?说明已经有女孩为了救猫咪把自己的裸照和视频发过去了。

向他人索要自拍的裸照,带有明显的性色彩、性倾向,侵犯了他人身体私隐不受侵犯的权利,符合猥亵犯罪中的性侵犯特征。强行索要裸照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这说明什么?说明已经有女孩为了救猫咪把自己的裸照和视频发过去了。

向他人索要自拍的裸照,带有明显的性色彩、性倾向,侵犯了他人身体私隐不受侵犯的权利,符合猥亵犯罪中的性侵犯特征。强行索要裸照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且此人每次勒索的数额都不大,有可能是因为担心数额大了触犯刑法,但也很有可能是单纯就是喜欢这种勒索的快感。

总的来说,此人既触犯了法律,道德上也是个人渣。

又看到了个回答,这算是被虐猫人士开除虐猫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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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妥妥的敲诈勒索吗?

而且其手机里已经发现了不雅视频,且不是从网上下载的,妥妥的人赃并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百度百科下,敲诈勒索罪[2]词条有对其的明确注解。

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说白了,只要行为人对财物所有人施加了恐吓行为,就能认定其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但是是否到达了刑事案件的标准,还要看具体数额符不符合当地的规定。

有恨猫人士质疑猫的物权

提出了“领养后物权归领养人,虐自己的猫狗拍视频发给他人,不构成违法”的观点。

咱先不论拍虐猫视频发给他人算不算传播血腥暴力,算不算寻衅滋事。

就光说物权,这种“领养”的赠与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微信聊天记录显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且具有法律效力。

而领养猫时,领养人承诺“自己有五年养猫经验”,承诺“领养猫后会对猫好”,以此获得了送养人的信任,领养合同才得以签订。

合同法中的法条: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领养人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送养人自然在日后有权撤销。

同时,这种领养行为,在《合同法》中属于赠与合同。

对于赠与合同《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准确来说,领养人(被赠予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对猫好),所以送养人(赠与人)有权利撤销其赠与合同。

所以说,物权归虐猫者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

恨猫人士就别洗了,洗不动。

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是诈骗罪对于金额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具体执行标准各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按照司法解释是三千元以上。

本事件中,该男子以非法占有猫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了送养人的救助的猫。

在法律理论层面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

但是一般来说流浪猫的实际价值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应该不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警察的拘留是有根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该男子的行为是妥妥的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损毁。

管他怎么说,先拘了再说!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了,也应该依法查办。

最后我想说,这种行为不光违法,也是妥妥的缺德行为。

抛开“猫”这个属性来说。

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他人有感情的东西,然后利用这个有感情的东西来勒索当事人,是多缺德的行为?

不止是救助的猫,或者自家养的宠物。

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娃娃,亲人的遗物,情侣之间的定情信物这些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被人拿去敲诈勒索,也是很恶心的行为。

同时,我还是非常建议领养宠物签书面领养合同的。

因为即使表面上看着什么毛病都没有,你也难以想象,领养你宠物的人是什么样的恶魔。

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21359
  2. ^敲诈勒索罪_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敲诈勒索罪/186529?fr=aladdi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1754?fr=aladdin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283026

user avatar   daijun21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一个叠bug叠出来的难题.......

本来吧,这两年大环境就不太好,但也不是很惨那种,各行业各大工厂复工后都是产能拉满的。可是遭不住集装箱有去没回的,生产出来的产品想装柜都没处装,更别说赴运出口了(后面船期那些就更头疼)。再到近期煤价上涨,限电,停工......运输业界就更心凉了。

但从行业内部来说,更长期的影响应该是从各种货运软件的兴起开始的。

这本来是个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的好开始,但奈何同行之间杀价根本不讲武德,曾经试过早上有个机器要从珠三角发到海南,早上挂出去要1500,吃个中午饭回来,700就有人接了......真有点不可思议。

再者就是各种货运软件可以显示各地的货运下单热点,这本来也是方便广大司机的。

但也因为这个便利性,大批外地车也冲着“热点”扎堆到各地货运集散地守株待兔。这样巨量的运力集中到一起,自然就催生了恶性竞争,运价不停蹭蹭的掉,还通常是接一天单休息半个星期的节奏。这也导致今年几个开挂车的朋友已经挺不住,亏本卖车转行。

这样的局面也和国内货运市场的小散乱有关,我以前也回答过相关问题。

至于油价上涨,那只是在运价涨不回来的情况下压垮货车司机的最后一根稻草。


user avatar   zhang-zheng-91-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外公是一个十多岁就开始做老师的人,全村的人老老少少都是他的学生,虽然他的知识不像现在这么系统,但是有很多粗浅但却有意义。

小的时候家乡环境差,刚开始上小学,在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教室冻得手脚都快没有知觉了,就天天不愿意上学,哭闹。

外公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人投胎的时候,阎王爷就会问这个人:“你是想要立地就能走,还是想要三年屎尿泡。”回答立地就能走的,出生后就当了牛羊鸡鸭,一辈子蒙昧吃拉同室。选择了三年屎尿泡的就成了人,所有的人到这个世界上以后都要把苦吃个遍才能知道啥样的叫人。

在这些年里,每当我有什么不开心,我总是想起这句话。

虽然和这个问题不是很贴题,但是我一看到这个问题就想到了外公的话。如果出于故事的角度,你可以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孩子。


user avatar   bu-gei-tang-jiu-dao-dan-82-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老蓬这已经是很明确了:中国学生别过来,还要回来的话,我可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理智的人应该想办法离开美国,而不是现在还心存幻想地考虑怎么过去。

诚然中美只要不打世界大战,最终还是会有和好的一天,也许就在大选后,也许三五年,也许等到中国成为世界第一,但这个过程必然需要付出很多的代价。

如今还试图往美国跑的学生,就有可能成为这个“代价”。

写了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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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早在3月份那会儿,当我发现欧美国家居然没有办法搞定疫情、进而开始甩锅给中国之后,脑海当中立刻写满了“第三帝国”四个字。

从那之后,我又写了不少文章警告还在美国的中国人,如果有条件就请尽量回来,最起码不要继续留在美国,否则犹太人曾经的遭遇可能就是他们未来的命运。

从那之后到今天,差不多也过去将近半年时间了。我看到很多原本计划在美国多留一阵子的人已经踏上了回国的飞机,甚至连14天隔离期都结束了。

各位,未来你们一定会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历史上,第三帝国对犹太人下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某篇文章里,我就相对具体地分析过希特勒上台之后,为何那些犹太人总是心存侥幸不愿意第一时间逃离,直到后来想走也走不掉的原因。

对于犹太人的种种束缚,总是乍一看好像没有特别严重,受害范围也不算大,但不知不觉之间,舆论已经形成了一种“必须消灭犹太人”的意识,犹太人注意到自己在德国成为社会另类,哪怕是街头小娃都会怒斥杀死犹太人。

历史上发生过的这些事情,如今都在美国一步步上演。

如果说之前中美之间打贸易战,还可以被理解为国家竞争的一种形式,那么从特朗普开始喊出“CHINA VIRUS”之后,就已经在强化一种中国人和美国乃至其他“自由国家”的人不是一个物种,中国就是在给世界带来灾难的意识。

大家不要觉得懂王看起来像是个小丑,但是当他利用自己强大的舆论工具来推广这个词之后,受众们就会逐渐接受这个设定,下意识地认定中国要对疫情负全责。

所以,特朗普顺理成章地将“中国负责论”写进了下一个任期的章程,毕竟铺垫完毕了嘛。

之后就是对“中国群体”的一种妖魔化宣传,方式大概可以有:

1.中国破坏美国安全(tiktok跟华为);

2.中国正在阴谋颠覆美国政权(拜登亲中论);

3.很多中国人都是来美国窃取情报的。

当网内网络上有不少人还在自满“哎呀,原来我们厉害到能够左右美国啦”的时候,站在普通美国人的立场上,会如何看待我们呢?

恶魔,一个似乎无处不在、无恶不作、无所不能的恶魔。

恰似从中世纪就被称之为撒旦伙伴,千百年来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的犹太人。

可想而知,这些美国人走在街头,看见实实在在的“中国人”(可能只是亚洲人)时,心中将产生怎样的恐惧。

所以,当美国高层开始一步步将“中国人”从正常秩序中剔除时,遭遇到的阻力就会非常非常小,最终有了蓬佩奥的这段发言:

也有了美国部分高校赤裸裸驱逐中国公派留学生的现象:

你瞧,这两招乍一看温情脉脉,仅仅只是“考虑限制入境”,亦或者是仅仅只针对“公派留学生”,大多数在美中国人的利益似乎没什么影响。

巧合的是,历史上希特勒也曾经这么干过:

1933年,纳粹政府颁布法律恢复了对公职人员资格的限制。该法律试图将纳粹的反对者排除在外,这些反对者包括犹太人和政治反对派。公职人员必须提供关于其父辈和祖父辈宗教信仰的文件,证明他们属于“雅利安”血统。如果不能证明,就会被开除。

很多犹太人想了想,好像也只是公职人员才受到限制,他们做生意或者当个公司职员啥的又不受影响,怕个球?

等怕了,也晚了。


当前,疫情、经济萧条、大选等多重因素,导致了中美关系短期内不可能稳定。

甚至不排除在某些意外的状况下,发生擦枪走火,毕竟光看最近湾湾跟南海的局势,明天打起来都不奇怪。

乐观主义者可以认为,只要熬过今年困难期,明年一切就要恢复正常了。

但谁又能给未来一个明确的保障呢?

只要两国紧张关系骤然升级,普通人在大国对抗面前,必然是脆弱无力的。

今天也许还能想办法买到去中国的机票,明天所有持中国护照的人就有可能失去自由。

以中国当前实力,保障大陆范围(甚至第一岛链内)国人的安全,问题不会很大。

但距离能够将航母开到珍珠港甚至洛杉矶港的那一天,估计还有很长很长时间。

只是真有这一天,也就不存在中美关系紧张了。

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需要我们做出很多努力,甚至于很多的牺牲与代价。

而目前依然在美国的每个中国人,都有可能成为“代价”。

所以,哪怕是今天刚下飞机的人,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幸运儿,都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就算未来中美摩擦进一步升级,我们还是可以坐在空调房间里敲键盘,当个吃瓜群众。

当然了,那些想要继续留在美国的群体,也纯属个人自由。

毕竟1美元的炸鸡特别好吃,美国政府不管对自己做什么,“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嘛。


其他的随口答:

扎克伯格到底做了哪些恶?

历史上都有哪些突破普通人想象的真实事件?

外媒称印度国有炼油企业已停止从中企购买原油,你怎么看?

9 月 1 日美国新冠肺炎确诊 620万,新增100万确诊仅用22天,针对疫情目前美国主要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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