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更新,这个提问者已经注销账号了,虽然网上大家讨论的激情愤慨,其实现实中类似的例子还是在照样发生。哎,评论关闭了,不然一直有提示。
原回答:
最近杭州离婚案新闻看了没有?男方三套全款房都加了女方名字,女方离婚要平分房产,男方打了两场官司都是需要分给女方25%,因为二审也是维持原判。你可以去看看,好好参考参考,别轻易给女方加名,加名就是赠与。女方一旦离婚那就是赤裸裸的能打官司分走你家房产。
你家要是真钱多,那你买全款房划算,结果你们400万全款房买了后都没什么积蓄了,你们又面临退休,甚至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而且说句不好听,你家这个儿媳妇这么能提要求,以后他们有了孩子,让你们爷爷奶奶出钱出力的时候还多着呢,你们难道能次次不出钱,你不出那立马就能婆媳交恶,甚至你儿子也会觉得你们400万都出了,为什么不能对他再多妥协一次,那你闺女会不会心里觉得父母为儿子那是鞠躬尽瘁,给她都没有留下多少东西,这时候很容易让你们父母在子女心中的威信不断降低。
你们真的就应该给你儿子付个首付,让他们自己还房贷,一是给他们年轻夫妻一些生活压力和动力,这种首付房加女方名字也非常合理,反正需要他们夫妻俩一起还房贷,他们生养孩子后经济上有什么急难处,你们出钱出力帮个忙,儿子儿媳心中就对你们多感激一分,而且你们手中多留点积蓄那你们公婆干啥也随心所欲,尤其是关系到你们女儿用钱的时候,你们夫妻有钱拿出来帮你们女儿,儿子儿媳可能不会有意见,但如果你们没有积蓄,反而希望儿子也能帮衬一下妹妹的时候,儿媳妇就会很容易有意见。
其实就是说这400万你们夫妻俩应该慢慢的花在儿子儿媳以及将来孙子身上,而不是现在直接400万买了一个房子,儿媳妇不会感激你们的全款婚房,她只会觉得你们连个彩礼都出的不情不愿,因为彩礼是明晃晃的真金白银的现金,儿媳妇甚至她娘家拿到这个现金彩礼那是能马上看到购买力的,反而房产加名这种福利要是不触发离婚分财产那就是个隐藏福利而已。这也关系到人性,你们出个首付,给儿媳妇加名,让儿媳妇和儿子一起还房贷,她和她娘家可能会觉得年轻夫妻俩还房贷那是天经地义,但是你们公婆不出彩礼,这个儿媳妇可能会记恨公婆一辈子。关键是你们夫妻两个有积蓄那就是做公婆的底气,儿子儿媳妇为了让你们多为他们小家出钱出力也会对你们敬重有加,如果你们没有钱的底气,可能你们公婆和你们的女儿在儿媳妇看来那就是负担,枕头风吹多了,你都不能保证你儿子会不会变,毕竟升米恩斗米仇,你能一口气给你儿子一个400万的全款房,他得到的太容易真的不会多感恩。
你还是重新规划一下你家的经济情况吧,不行就换个儿媳妇,可以出彩礼,但是全款房一定不能加名。甚至诚心建议你们这个全款房写成你们夫妻和你们儿子三个人的名字。
不合理,任何超出经济能力的彩礼要求都不合理,何况全款房子要公正加名字,更不合理
杭州市区三套房子,老家一套别墅,全款婚房车库,以及其他种种,这条件吊打多少人?
一边宠着儿子有求必应,哄着儿子女朋友各种贴补,一边在这儿唉声叹气诉苦做父母好难?
看中女孩子的才华,一个本科一个博士,可不就得跪舔吗?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在这儿卖惨了!
耻辱程度相当于《南京条约》了,女方比大英帝国还狠,你居然还问是不是不合理,但是这事问别人没用,只能和你儿子商量,只要他认为合理,那就没辙。
很可能,你儿子是个资深舔G,所以才心甘情愿签订丧权辱国的协定,可能就算这样还怕对方跑了呢,你说咋整。
你家有矿吗?全款的房子,一加名直接送出去200多w。
男方出首付的房子,女方出装修款,小两口上班还月供,加名才是公平合理的。
这笔大的你一点不纠结,反倒纠结彩礼那笔小的。
而且,请问以后女儿结婚你们怎么一碗水端平??30w都逼成这样了,难道将来还有500w可以给女儿??两孩子从此貌合心离,你们下半生打算怎么过??
不谢邀。。。。
我说一个真实案例吧。
一个认识的朋友儿子结婚,2013或者2014年的事情了。发生地上海。
结婚的小伙子父母,原本在中环附近有一套单独的小房子,打算给儿子结婚用。或者儿子在他们住的房子结婚,他们夫妻住小房子。(两套房子均为老夫妻名字)
儿子的女友家,不认可这房子,非要重新买新房子,并且把名字加上去。
然后卖了那套小房子,在松江新城区某新盘里,全款买了一套400多万的电梯房。新房子写了儿子和女方的名字。
(上海的情况说明一下,其实上海没有重男轻女,儿子女儿一般都一视同仁。 上海大部分家庭嫁娶,都是双方家庭共同出资给新人置办一套房产,写两个人名字。这种男方全资,女方要求加名的,我到现在也只见过这一例。)
男方父母留了一点心眼,并且有当律师的朋友。
让儿子写了欠条及借款理由,并且律师出见证。 所有的款项,都是男方父母的账户中划出。(包括卖掉中环的小房子进项)。
一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分配这套房子中的一半。。。。
事情最终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法院认可儿子所写借条,认定借款用于购买房子,属于共同债务(房子在领证后购买,女方要求的,估计当时的想法是要把房子变成婚内财产)。
并且支持了诉讼中,男方父母要求的利息。
不过由于上海房屋价格上涨太快。 法院还是支持了增值部分,男女双方各一半。
最后,给了女方十多万元。(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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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原来在某回复中说过一次,遭到几个无脑女拳的硬怼,说什么要还钱也是儿子去还,那房子一半属于儿子对女方的赠与。欠钱是儿子的事,跟女方无关。
这里再次说明一下,免得一些没脑子还贪的女拳再来硬搅和。
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借款欠款,如果有证明是用于家庭生活,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先搞清楚这个再说!!!
我讲个旧事,同志们看了就豁然开朗。
(小管家你要是敢和谐等着知乎被约谈吧,我管不了你们,工信部管不管得了?)
抗战胜利之后,毛主席就谁应该接受日本投降,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应该归谁,写了一篇文章。
文章里利用农民的生活作了一个比喻:
一株桃树,它结出的桃子应该归谁呢?
农民们很清楚,谁种的桃树,谁天天给它浇水除虫,这桃子就归谁。
抗战胜利果实就是这棵树结的桃子,是沦陷区的人民,八路军和新四军不懈抗争得来的胜利。
你蒋委员长宣扬的不抵抗政策,南京沦陷了就躲上你的眉山不管不顾,现在战争胜利了,你下山说这桃子属于你,人民群众会同意吗?
谁种的树桃子归谁,你现在想摘桃子,人民群众第一个不答应!
回到我们的问题。
这四百万的房钱哪来的?男方父母挣的。
女方出了半点力吗?没有。
男方父母打拼挣钱的时候,难道女方从娘胎里蹦出来给男方父母打扇子,拉板车吗?
她凭什么在房产上加名?凭什么要30万彩礼?凭什么分一辆路虎?
就因为结了个婚?世界上没有别的女人,除了她没人会和你儿子结婚?
这么瞧不起自己儿子?
她没钱是她自己不努力,你们男方为什么要扶贫?
她没钱不是活该和穷人结婚吗?哪来的脸吃大户?
种树的时候她不在,哪来的脸摘桃子?
农民同志都明白的道理,读过书的人不可能不明白,那么只有一种解释了。
和蒋介石一样,不要脸呗。
分手,下一题。
我现在发现了一个现象。
在网上的说法里:
就是男方对于结婚条件好的理解是:我,有车有房,家境殷实,我们结婚我可以直接带你过相对富足的生活。
但是女方对于结婚条件好的理解是:你有车有房,我和你结婚就要分我一部分,离婚我也能带走那才叫有用。
所以你会看到在这些问题上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经常有女性说你有车有房又没有女方名字关女方什么事。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虽然郭男一向软骨头,但是暂时应该还没有贱到这个地步,对郭男的驯化和PUA还需要加强。
第二个事情就是,正好这个案例遇到了我以前举例的典型(但是女拳师的脑子往往不太好,逻辑转不过来)。
就是如果提问表述为真,你支持女方的要求,那么这家可还有个妹妹呢。你这个玩法,妹妹还能剩下些什么?
把钱都给儿子去满足儿媳妇,女儿自然不剩什么东西。把钱尽可能公平分给儿女,儿媳自然能得到的就少了。
所以就导致按照女拳的办法,无论怎么样都是压迫女性。
我称之为女拳不可能定律。
前几天刚好围观了一个企业并购案,两边其实都是中小企业范畴,不是那种动辄几个亿十几个亿的那种。
过程就很有意思,一家想要并,一家其实无所谓,一家创始人是有野心想要联手吞更大市场的,一家创始人是小富即安不太在乎行业变化的。
于是,那真是各种舔啊,给好位子,给好股份,给决策权,给现金,合并以后公司名字谁靠前谁靠后都能让。
一个小例子就可以看出来,两家合并以后仓库可以共用,这其实可以产生一点规模效益拉低成本,但是现有仓库不够用要扩大,这其实合并以后用新公司出钱做就可以了,无所谓那家不干,要想要合并的这家先自己扩建,扩建完了再谈。
仓库扩建是小事,走一波银行贷款就可以,但是谈的时候又要把贷款算在有野心这家的负债里面,而扩建以后增加的资本不算进去。
总归就是,因为是别人上杆子来的,所以就可以各种压。
那你说天下那么大,不和这家合作找其他家可以不可以呢?其实也很难,因为这合并意向谈了很长时间,周围的其他家也都看到了,都把有野心的这家当冤大头,接触了其他几家,给出来的条件都差不多。
好,那你说不合并了吧,前期沟通投入那么多,时间磨蹭了那么久,美好未来蓝图都规划好了,想想以后联合以后携手共建新未来,又觉得舍不得进行到一半停下来。
而且佛系的那家,还真就在整个过程中拒绝了其他几家发过来的合并邀约,你说没诚意吧,也有,你说这最后想要的条件恶心不恶心人吧,也是真恶心。
这就卡住了,和这场婚姻一样,继续前进掉层皮,往后退也掉层皮。
首先就是,别人可能不会知道你们这个婚前谈判的内容,仅仅看到的是7年恋爱结婚卡住了,按江湖术语就是:女孩子都付出青春了。
其次就是,已经把标准提起来了,冤大头的名声已经做实了,换一家也不一定情况会更好。
最尴尬的就是,对方还有的说,因为你家还有个在读书的女儿,站在你角度,是觉得被剥削的太惨,站在对方的角度,还能合理化,说这是给未来的小家锁定好分配,免得好东西都留给女儿,通过结婚这个合并,为你儿子争取利益。
总体上来说,看你给的条件,400万的全款婚房已经付出了,然后还说家里有辆路虎可以给出去,然后才是30万的彩礼和五金,看到的就是节节退让,没有counter-offer,没有划定底线。
可能你心中也没有这个底线,只是在想这块能不能少点,那块能不能少点。
这些婚姻的形式,其实就是谈判,谈判过程里面对方上来先来一个很高的标准,然后用「你退一步我退一步」的方式来不断逼你这边让步,最后达到一个超过对方心理预期的成交价,这很常见,甚至很基础。
应对这种方式的,就是要有退出谈判的机制,你的底线在哪里要划清楚,超过这条底线,就谈崩。
谈崩其实不是坏事,真的不是坏事儿。
对方也有沉没成本,对方也不一定能再遇到一个好拿捏或者说「诚意很足」的冤大头。
我一直觉得当把生意包装成婚姻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方提出这样的直白要求的时候,你就要一口真气不散,知道这是谈生意。
自家的傻儿子怎么控制是你们的事情,但是这时候一定不要让儿子给对方透底,要明确的说,这场并购,你们是统一战线。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样才更方便进展,不光是对你们家,对对方也是一样的。
你家能一下拿400万出来买房,还有挺不错的车,底子是够的,说实话最后卡在30万的礼金上,我觉得甚至都有点不真实,也可以说你们这边底牌都亮完了,已经被逼到底线了。
这场生意,前期开局实在是太烂,对方把你们的财务状况摸透了,换我,先清楚内鬼,然后谈判的时候强势起来,做好谈崩的准备,这已经是在做损害管理,也只能做损害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