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只采访了一方,没有采访另一方的单方面说辞写成的新闻,
我建议大家一律观望。
以女拳思路模仿最近新冒出来的“理中客”:
大概理论是女的彩礼本来也不对,抱走小孩要彩礼也不对,所以扯平。
你看,各打50大板,超级公平。
反过来想,他们已分居,如果父亲不抱走,不就是女的既要彩礼也要孩子吗?
这不就女的恶人先告状吗? 又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套路 现在这种女的的话都不能信
再说了他们又没有离婚,父亲给孩子换医院有什么不对吗?母亲不肯把孩子给父亲,想绕过父亲直接用母方的姓给孩子上户口,父亲要离婚,退彩礼不很正常吗?
父亲给了彩礼 因为既没孩子也不是自己的姓 要回彩礼,直接断绝关系算敲诈?(是个人都知道离婚了,孩子都是判个母亲的,男的走法律根本没有用)
这个潇湘晨报账号有点无语,为啥不把事情细节说清楚?明明人家其他报道说到了其他细节:
1、女方跟男方2020年末结婚,结婚后因为经常有矛盾,2021年5月份回娘家住,9月28日生了一个孩子。从时间来说,5月份到9月份就4-5个月,也就是她回娘家时肚子里已经有小宝宝了,这个男方不会不知道吧?毕竟确定怀孕到4个月,期间要做很多检查的……
2、女方生孩子之前通知了男方,然后男方和婆婆都到医院陪产的,但是女方因为“生产后男方和其亲属都没有问候自己,感到很委屈,于是和毛斌斌争吵了一次”,然后男方才把孩子抱走的。
3、女方第一时间报警了,但是警察说这是“家务事”,让女方自己处理。小孩子出生只打了一针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后续黄疸之类的一系列检查都没做,影响小孩子健康的,所以才有妇联介入……
看完整个报道,我并不觉得女方骗婚啥的,如果孩子不是男方的,她就没必要生产的时候通知男方,让他们来陪产;
还有人说,如果女方真的想要孩子,先退钱就好了。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报道,一没说他们结婚前谈了多久的恋爱(后续看到说是谈了10个月“闪婚”,我感觉10个月不算闪婚了吧),二没说婚后为啥吵架(后续看到是因为两个人在江苏打工,男方经常酗酒),三没说女方现在的想法,然后一个劲儿说退钱退钱,emmmm……
还有更全的报道说是女方24岁,男方30岁,女方说男方年纪大了着急结婚所以才10个月结婚,男方说女方24岁是“大龄剩女”所以才着急结婚,就。。。24岁如果读大学的话是大学刚毕业吧……
这个晨报,应该是想用知乎比较敏感的“彩礼钱”来引战的,真是妙蛙种子吃着妙脆角妙进了米奇妙妙屋 妙到家了
补充:
最新消息,孩子已经回到女方身边。
当然我个人是觉得这件事情男方女方都有问题的,有一个截图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男方让女方归还彩礼钱,“代办酒席钱”,共计10万,女方说“才10万,100万我也给”(女方微博本来有,后删除了),我个人是不太理解女方这样的言论,容易激化矛盾。
现在孩子的事情解决了,并且是在“市县领导”和“各部门”的帮助下孩子回归的,“彩礼钱”是否解决未知,希望男方也可以赶紧将事情讲清楚,毕竟现在所有报道结合起来,对男方都挺不利的。
如果这小孩不是男方的种,我能理解一个绿帽上头的人为什么那么歇斯底里,一定要讨回公道讨回钱。
但是如此一来,他这是绑架罪吧。
如果这小孩是这男的亲生的……
这……
这……
评论区自己填空玩吧。
没有感情的婚姻:拿人钱财,替人生孩,
但是拿到货,还要求退钱的……这是人干的事?
7万块,要是能招女婿,我梦中笑醒,大便宜
这则新闻真是集“重男轻女”、“冠姓权”、“彩礼”、“抢夺藏匿孩子”等于一体的一个社会最热点的矛盾冲突于一身的案件。我来说说我的观点:
第一,这个事件的发生与男女双方家争夺冠姓权关系最大,其次是现代人的婚姻关系不稳定、彩礼等问题
关于冠姓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民法典》的规定,孩子可以冠父姓,也可以冠母姓,但实践中,当父母对此发生争议的时候,却是无解的。一般以出生证明上登记的姓名为准。而办理出生证明原则上需要提供父亲和母亲的材料才可以办理,也就是说也需要父母商量一致,但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下,出生证明母亲单方办理,孩子姓名以女方的意愿办理是没有太大障碍的,但是男方不行。
本案中出现这个闹剧,就是因为男方家庭发现女方家是准备将孩子冠女方家的姓氏的,自己先下手为强把孩子抢走了。但是他没有出生证明也是很难为孩子落户口的,未来如果持续这种状态下,他可能需要去补办一些手续,做亲子鉴定后为孩子落他的户口,但难度很大。男方大概率是以此作为要挟,要女方答应他返还彩礼等要求。
孩子并不是一个物品,他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姓谁的姓,跟他是父亲和母亲的孩子这件事都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但是很多家庭对于姓氏,对于传宗接代有非常深的执念,在实务中是冲突的高发原因。
第二,男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属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孩子的利益,两岁以内的孩子父母离婚的话,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该案中,男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抢夺刚出生的婴儿,并且藏匿的行为是严重损害孩子利益的行为,刚出生的婴儿需要母乳喂养,另外需要进行一系列医疗检查,孩子也有享受母爱的权利。男方为了自己的目的,罔顾孩子的权利降孩子带走并藏匿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从法律角度讲,我国法律中没有子女交还请求权的规定,实务中遇到一方带走孩子的情况,只能是通过离婚诉讼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探望权,实现自己抚养孩子或者探望孩子的权利。而抚养权和探望权的案件即便判决胜诉,在执行中也有很多难题,法律规定不能直接执行孩子,只能执行大人,就是要求大人履行判决,交还孩子或者配合探望,但是他不配合的话,法院也不能把孩子直接强制带走。而拒绝执行这种判决的行为在实务中又很难被适用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拒执罪只在极个别的案件中被适用了。
所以在这种司法现状下,抢孩子成了婚姻案件中的“一道风景线”,只要抚养权、探望权有争议的案件,大概率会遭遇一方抢孩子,或者藏匿孩子。
第三,结婚后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对于彩礼返还的诉讼请求,实践中法院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酌定返还金额。
本案中有一个大的矛盾冲突是,男方有一项主张是要女方返还收到的彩礼,并声称如果返还彩礼他将返还孩子。实际上我国的法律规定彩礼返还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的。比如未结婚的,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导致一方家庭生活困难的。这个案件中男方貌似一条都不符合,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女方不需要返还彩礼。而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想要离婚这个无可厚非。
但实践中,对于结婚时间很短以内就离婚的案件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酌定返还金额,男方如果通过诉讼,或多或少是有可能要回一些彩礼的,但是全额返还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名家事律师。我比较好奇的是,这种男方恶意带走刚出生的婴儿,以此作为威胁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供大家讨论。
最后,我觉得这个案子因为媒体的报道,当地的妇联等部门坐不住出面调解,最后大概率是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孩子归还给女方。实践中同类案件,如果没有媒体关注,打掉脑袋都没人出来解决。
以上。
父亲抱走自己的孩子,合情合法
这事要是打男权女权,那我只能认为这些人已经毫无道德底线了。
新生儿黄疸:病理性黄疸可在出生后24小时内出现,黄疸较重,持续时间长,或者黄疸退而复现。生理性黄疸是指单纯因胆红素代谢特点引起的暂时性黄疸,在出生后2~3天出现,4~6天达到高峰,7~10天消退,早产儿持续时间较长,除有轻微食欲不振外,无其他临床症状。若生后24小时即出现黄疸,每日血清胆红素升高超过5mg/dl或每小时>0.5mg/dl;持续时间长,足月儿>2周,早产儿>4周仍不退,甚至继续加深加重或消退后重复出现或生后一周至数周内才开始出现黄疸,均为病理性黄疸。
身体各项检查做了吗?疫苗打了吗?万一孩子出现意外又怎么办?
夫妻双方有什么矛盾那是夫妻的事,不要扯到孩子身上。我就烦那种夫妻闹矛盾拿孩子做筹码做挡箭牌甚至是用来撒气的家长。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孩子;你将来知道这事以后你会咋想?
啊,甘肃,那么我们再来复习一下六年前的一期高质量节目。
从第30分34秒开始看,这一段开始讲的是,离婚。
离婚的过程就是围绕讨要彩礼展开的扯皮过程。
彩礼结婚时候交出去,离婚时候拿不回来,好一点的情况那也是拿不回来全部。而且这地方搞个结婚,彩礼仅仅是一部分钱,还有给女方家的各种费用、给媒人的费用、摆酒水的费用等等。
节目里提到,有的家庭是拿女儿当货物,一定要在结婚的彩礼上卖这么一笔。卖完了女儿见过了大城市,觉得家乡这种收钱结婚的日子过不下去,要离婚,那么男方就得向女方家里讨要彩礼钱,以用来下次结婚时候用。
同时也有女方家卖的货不对板的情况:女方脑子实在有问题,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男方要离婚,闹到法院结果彩礼只能退一部分。男方下次还得结婚,还得继续想办法凑彩礼钱。
看这个节目,是了解一下当地的婚姻状况,那已经是一种人市了。
故此这件事我觉得,可能除了孩子以外,背后还有些隐情。我认为这种事,孩子只是个吸睛的引爆点,重点还是在这对夫妇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这俩口子是不是闹离婚。毕竟新闻里也说了,这夫妻俩现在分居。再比如,是不是一开始就是人市上面一手交彩礼一手结婚的类市场行为。
自打复习了这个视频,我对于某些地方的婚姻问题,觉得就不能拿城市里那种两情相悦之后走向婚姻的流程来往里面套。
而是得拿爱情买卖来看,一手彩礼一手婚姻。
这时候婚姻里情感的崩盘,更是一种做生意闹掰之后的资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