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与国之间的间谍活动也好,一国内部的警察对犯罪组织的渗透也好,无非是分成两种人力情报搜集方式的----“打进去”和“拉出来”。
不管是哪一种,“打进去”都要比“拉出来”难得多。
比如:在冷战期间,你能让一名美国人冒充苏联人,然后设法让他进入克格勃工作么?
这个难度有多大?
这需要这名美国人的俄语说得无懈可击,而且要有完美的假身份和生活经历。
但这仍然没用,克格勃的政审没那么差,不会连一个冒充苏联公民的外国公民都识别不出来。
但反过来讲,如果使用利诱、胁迫等手段,或者完全出于对方自愿,将一名已经在克格勃工作的苏联人策反为美国间谍,也就是策反一名苏联线人,这在可行性上就要大得多。
同样的道理,把一名警察以假身份打入犯罪组织其实并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简单。
特别是这名警察就是本市人的情况下,他打入的本市犯罪组织要是真想查出来他的身份,其实并不难。
特别是在现在的网络时代,只要看一下你的社交媒体帐号上几年前都发了些什么内容就知道了,别到时候一看你的微信朋友圈,上面全是加班办案的内容,再往前是在警校时和同学的合影。
你要是在社交媒体帐号上什么都不发,那这本身就很可疑。
特别是一个人当了警察,那必定会有很多人知道,比如亲戚、朋友、同学等,犯罪组织只要派人暗中打探,那就很容易发现。
所以,与电影里不同的是,现实生活中的警察卧底往往都是为期几天甚至几个小时的短期任务,比如化装成毒贩与人交易,然后现场进行抓捕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并没有详细调查卧底警察的真实身份的时间:
在美国,一般只有FBI和一些大城市的警察局才有实力向黑手党派出长期卧底。比如FBI为了使卧底特工的假身份显得真实可信,专门出钱给一名卧底特工开了一家公司。卧底特工告诉黑手党说他以前是开公司的,黑手党在调查他的背景时就查不出来可疑情况了。
但美国一般城市的警察局根本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完全无法实施这样的掩护行动。
既然警察卧底打进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那么自然是把已经在犯罪组织里的成员拉出来当线人更好办了。
而且即使警察成功打进了犯罪组织,也是要在犯罪组织中从头干起,逐步获取犯罪组织的信任。而被拉出来的线人往往已经在犯罪组织中得到了信任,甚至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地位。从性价比上来讲,策反线人也比派警察卧底要高得多。
而且警察策反线人要比间谍策反外国人容易得多,因为很多线人都是因为犯罪被警察抓到,警察只要以减轻刑罚为条件就可以轻松策反线人。
毕竟间谍策反外国人总是要想办法制造策反条件,而警察策反线人往往有现成的策反条件----潜在的线人犯了罪,不得不与警方合作:
至于对于线人而言,利益是什么,直接的利益就是酬金,其他的还包括减轻刑罚、借机除掉仇人和竞争对手、借机将自己过去的犯罪活动的嫌疑引向其他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