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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犯法的事情法律已经判罚过了。法律以外的事情,不是该不该给李云迪机会,而是其他人根本就不应该有给与不给的权利。如果公众舆论开始有了莫名其妙的判罚权利,能对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那么这种权利势必就会被已经占有资源和权势的力量所看中,并加以控制和左右。比如李云迪的事情可以煽风点火,换个人的事情就全网封杀失声,那么每个人以为掌握在自己手中所谓的道德感,其实只是某些势力实现目的的作案工具而已。
所以真正的良知和道德,是遵守具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规则,比如法律。并用谨言慎行,来尽量不被他人左右以及不去试图左右他人。当众口铄金压垮一个人的时候,每一个事不关己却说三道四的人,都是帮凶。
我有一万个理由口诛笔伐一个PC的人,但我深知抛开嫖娼,我并不一定比李云迪高尚到哪里去。所以扪心自问也是将心比心,我的道德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是因为我害怕有一天我做错事了也会成为众矢之的,而是我的教育告诉我:人无完人。且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李云迪一直都有机会,不需要你我来给。人觉得自己走投无路往往是因为欲望的错付。所以这件事,我认为他是因祸得福,事情本身就是上帝给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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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心奉劝一些热心网友,不要再拿捉襟见肘的逻辑和千疮百孔的文化水平在底下贻笑大方了。你们的立场很坚定也很孤独,除了立场啥都没有。我不折叠任何人的评论,但我这里哪怕不能谈笑有鸿儒,也最起码希望往来无白丁。好好抬头看看自己的天空,是不是像井口一样大。
当然,明星的社会影响力很大,他们嫖娼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此应该通报,让更多人知晓。而且,明星做为公众人物,更应严于律己,他们在违法后被舆论遣责,也是咎由自取。嫖娼是用钱买性,尊崇道德,当然是好事,但如果什么都泛道德化,必定是灾难。强调底线,确实有必要,可若是将底线无限上移,那结果只能是底线不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