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排除刑事责任,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废除了通奸罪。
例如,中国台湾地区在 2020 年宣告通奸罪违宪而无效。原「刑法」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在通奸罪被宣布无效前的 2019 年,有超过 500 人因通奸获罪,可以说是「好时代,来临楽」。
有趣的是,在美国部分州,还存在 Adultery 罪名,例如明尼苏达州法典就规定道,已婚女性和除丈夫之外的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两人均可被判处一年以下监禁。
这的确是中世纪残余了,因为只有女性出轨才构成犯罪,而男性出轨则不构成此罪,可能是因为现实中已经不再有人援引该条法律提起刑事诉讼,所以还没有被冲,得以安详纸面上的法律活化石地位。
说回民事层面,严重的出轨行为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意,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夜情不在此范畴之内,不太可能达到「净身出户」的效果,乃琳在这方面是专业的(指法律,不是指出轨。。),可以帮题主把握分寸。
另外,评论区 @滑雪上山 提到了一个很好的角度:乃琳需要赔偿字节跳动吗?
的确有可能。虽然人们常说「道德归道德,法律规法律」,但在明星艺人和经纪公司或合作方的合同中,经常存在「道德条款」来约束明星艺人的行为,如果明星艺人的不当言行(如黄赌毒、婚外情、、侮辱英烈、发表错误或极具争议的政治言论、酒驾醉驾、打架斗殴、偷柯洁的黑白棋子等)降低了社会对其的评价,需要根据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阿对了,关于出轨乃琳这件事,可能题主还需要了解一下这个(逃)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