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主家族里有没有男人?
2、这样的店还能让继续开?
3、赶紧开征流量税,大家都在关心世界局势呢,你来锯断全球一半人的腿博眼球,浪费流量,引发性别矛盾,太夸张了。
4、我们要是让这种店赢麻了,我们的国家绝对是输麻了。
在三八节推出专门针对女性的文案,
这本身就是对女性智商的侮辱和弱点的利用,
跟文案本身的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之后各大企业做广告法合规培训时,又可以喜提一个新案例了。
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广告:
锯断腿的表述,本身就有恐怖暴力色彩,而且有明显的挑拨性别对立、煽动仇恨、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意味,对于此类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广告法处以罚款。具体依据是《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可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另外,「女人的脚才是性器官」这句话,对于女性消费者也是极大的冒犯:照这个意思,光脚等于裸露性器官,女性的脚是为了满足性需求?如果冒犯可以称之为艺术,那这一则广告可以说是男女通吃的殿堂级艺术作品了==
广告文案背后,暴露出了部分人对于「平等」存在广泛误解:
平等不是要一味地「损有余」,而更需要「补不足」;不是要追求绝对平均,而是给更多人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
不是要否认外貌、身高、健康程度等先天差距,而是尽可能避免这些差距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不是单纯逢迎、取悦某一类人,而是要让所有人都有能力摘掉标签、抵抗刻板印象。
说起身高和平等,有一个经典案例:2002 年,四川大学法学院 1998 级学生蒋韬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理由是该行招聘限制身高(要求女性身高在 155 公分以上),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法院最终因程序问题驳回了起诉,但这一案件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舆论对于就业身高歧视的批判,也让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不再公然对身高作出要求(但隐形的区别对待依然存在)。
作为一个身高 171cm 的「半残废」,要是涉事企业能从反对身高歧视的角度做一个平等主题的广告,并搭配文案抨击招聘中不合理的身高要求,我愿意无偿帮忙带货,口号都想好了:「让穿高跟 / 内增高只为自己,不畏他人」。
这才叫又高又硬嘛。
该投诉投诉,该整改整改,该罚款罚款。
各位官方就不要再推流量了,要不然这事件再这么火下去,就真的中圈套了。
要知道,黑红也是一种红。
说不定这还真就是人家专门策划的一起事件营销。
你以为看到了人家的第三层,说不定人家在大气层,真的是赢麻了赢麻了。
应该把所有男性的腿平均锯断10厘米
这涉嫌对男性恐吓,血型威胁
女人的脚才是X器官
这涉嫌对女性贩卖色情诱惑
两边一起侮辱恶心,这才是真平权啊,高,真的高。
跟美国切俄罗斯香肠一个套路啊
先扔出来一点小摩擦试探,如果没有被打回去就进一步试探,如果俄罗斯反击了立马发动“主流舆论”进行道德指责,什么“玩不起”“我们没有恶意”“不要用个例看待整体”。
切着切着,北约不就到俄罗斯门口了嘛。
什么?你现在忍无可忍要动手了?好,各种大帽子扣上,反思去吧。
这个东西吧,可以看出男人的战斗力真的不行啊,这要是哪个店铺敢这样说女人,国家级媒体都要下场开斯了,老早就关门大吉了。
你们的图不够全
找半天愣没找到举报入口,淘宝的举报引导感觉就是不想让人举报啊
这不是煽动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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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这么多点赞,匿了
有种从领导开始锯,之后可以请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