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能力采铁、没能力采稀土的年代,率先以铁矿进行开发,将富含稀土的矿石以采铁尾矿的形式堆积在尾矿库里。
多位专家说,由于历史原因,对白云鄂博矿的开采比较粗放,铁矿石中所含的其他矿产资源,都随着选矿废渣、废水进入到尾矿库里,未被有效利用。
这不叫“60多年一直当成铁矿开采”,而是“花了60多年时间优先利用矿石里的铁,将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元素保存在尾矿堆里,人为造出了一个富含稀土的富矿。”
这篇报道反应出来的最大问题,就是我们的一些记者同志只想搞大新闻,却把握不住矿山开发的实际情况,避重就轻、有意无意的炮制出又一篇标题耸人听闻的报道。
我为什么要说“又”?
因为这种事情早就见多不怪了。
1.没有一个矿山的矿石是单一矿种,白云鄂博既是稀土矿,也是一个大铁矿。
白云鄂博也是一个综合矿山,富含多种金属元素和稀土元素,具有经济价值的元素种类很多,其中铁含量可高达34%[1],矿山铁矿储量超过14亿吨[2]。
这么大一个铁矿山,不在共和国急需钢铁的上世纪60年代率先采铁,那才是对国家对人民犯罪,简称神经病罪。
采60年的铁矿,天经地义,合情合理,不知道怎么在记者同志笔下就成了问题了。
2.对于多矿种矿石,先利用其中一种资源,不影响其他资源的赋存和后续利用。
采矿这件事情,是把矿石从地下挖出来。首先定位富矿体,然后把它搞出来。什么爆破啊,机械啊,露天或地下啊,各种都上。
第二步是选矿,首先把矿石搞碎。
利用工艺,从矿石里富集人们需要的矿物。对于白云鄂博铁矿来说,就是富集磁铁矿和赤铁矿[3]。
咋富集?
碾碎以后的矿石成了粉末,然后利用目标矿物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来分离即可。对于铁矿,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拿超强磁铁吸出来,工业上叫磁选法。
这样,我得到了铁,剩下的物质则作为尾矿保留起来。
对于白云鄂博这样的大型综合矿山,尾矿也是宝库——它含有残余的铁矿、未做处理的稀土及其他矿石。它们可以作为稀土选矿的原料,开展第二轮、第三轮一次次的筛选。
反正尾矿也没有长腿,以前工艺不成熟时期遗留的富含稀土尾矿,现代铁和稀土同选工艺下残留的中等稀土尾矿,等未来有更成熟的选矿工艺以后,再挖出来选就好了嘛。
人家烧过的煤渣都可以用作某些矿物的选矿原料,铁矿的尾矿同样可以二次、三次、四次利用。
选矿,就是一步步将矿石物尽其用的过程。
至于暂时无法物尽其用的时期,那就先堆着,妥妥的,好的很。
3.在加强稀土及其他矿产的选矿和利用的领域,白云鄂博已经走在前列了。
从1965年开始,白云鄂博就确立了“以铁为主、综合利用”的开采方针。
但这个调子,并不仅仅是因为国家缺铁才这么定的,而是在当时的认识水平下,已经对于白云鄂博的综合价值、各类矿种的后续利用价值,有了综合的评判。上至中央,下至企业,都有着综合利用、保护资源的意识。
矿山也正是这么做的。数十年来优先开采铁矿不假,也会有意识的保护和堆放不含铁矿的“围岩”和选完铁矿的“尾矿”,并加以保护[4]。
一代人解决一代人的问题。
六十年前,先辈们的首要问题是国家需要钢铁,需要建设大量的初级工业设施和基础设施。而对于在那时工艺不成熟、利用场景不明确的稀土等资源,留给后人开发,这既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人们负责,更是对历史负责。
几十年来,中国的地质、采矿和冶炼行业从未停止过加强白云矿综合利用水平的努力。矿体的规模、储量不断清晰;多矿同选的工艺不断成熟,铁矿稀土矿等精矿石各有归处;尾矿的价值不断重新被人们挖掘出来,得到二次三次四次……利用,并且在平地上挖就行了,都不用深入地下,因为前人们已经挖出来了,甚至做了初步的破碎。
还有更好的矿山综合开发之路吗?
我见识浅薄,欢迎新华社的几位记者同志给举个更好的例子。
4. 人才建设存在短板,私挖盗采屡禁不止才是大问题。
如果说这篇报道还有什么可取之处,那就是对于稀土深加工人才、技术和战略缺失,以及私挖盗采问题进行了揭露。
还算是干了一点人事吧,仅此而已。
总结:
1.不要总是想搞个大新闻,白云鄂博矿本来就是个综合矿山,既是铁矿也是稀土矿,同事还富含铌,不开采它的铁才是于国于民犯罪:神经病罪。
2.综合矿山的资源利用,存在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战略步骤,精选铁矿,不影响后续精选其中的稀土矿及其他矿。
3.国家现在也就是不怎么缺铁,要去产能,要从国外买又便宜而且品质更好的原矿,所以白云鄂博的铁矿角色可以暂退二线,转而对稀土开发投入更大的精力。但开发它的稀土,也不影响它的铁矿,无法是把铁矿石给堆起来好了,就像现在堆稀土一样。
4.加强人才建设、科技研发和利用研发才是未来的重头戏。
5.打击私挖盗采,永远在路上。别问,问就是人性。
这不是稀土问题。
更准确来说这可能只是拿稀土做个噱头来吸引大家对这类问题进行关注的。
其实说穿了就是偷矿问题,当然有些时候这问题可能比大家想的还离谱一点,有的地方因为矿区可能就在村落下面,所以甚至还有很多家庭私自建立小作坊自行开矿,有的甚至说在自己家后院里朝下面打洞就能挖到各种矿石,然后偷偷拉出去卖就行了。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家里有矿。
这种私自挖矿的利润多少完全要看这些人的努力跟运气,但差不多这样下来一年百八十万都是有的,请注意啊,这百八十万是放在农村的,而且是不打折扣的现金收入。
至于说这个存在隐患,那啥,有这钱去县城里都换好几套房子回来了,不在意的,捞一票是一票不是,而且这生意一旦传开就是全村一起开工,然后等到被发现了再收手,反正法不责众不是。
而且这种大类的矿产开采吧,除了大家说的贪腐问题,说穿了都是自然资源储备,但这些自然资源怎么办,这些自然资源卖出利润归谁呢,这是一个很值得考虑的问题。
家底不清恐怕不真,上下串联才不假。
这种私人性质的开采短时间创造的利润是很多人不可想象的,而且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开完之后赶紧溜之大吉,后续这些公司即使“事后发现”也会为了惧怕担责而选择视而不见。
所以这事并不稀奇,而且往往很可能是由当地人所主导的。
很多人都会说这事是破坏当地长远发展的啊,为啥当地人不制止,不捍卫自身利益呢?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当地人拿不到利益。
人民群众不总是短视的,但过往的经验教训会提醒着他们必须短视,因为他们没有远视的资格。
这事来了之后大家赶紧参与一波,拿了钱一分赶紧溜了就好,这块土地的价值就这么大,而真正被迫留到的往往还是那些最初没有参与进分钱,看似“虑之深远”的群体。
而他们的后悔估计后悔最多的估计不是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而是没有提早参与。
因为这些东西如果真有交由相关开发,但最终当地人能落到什么呢?山西的白条我们都是知道的,坐拥庞大的资源,但最终受益者却不是山西人民,因为免费送给了......
如果正规军开采的最终结果还不如野干家,如果正规军开采也是以环境为代价,当地居民甚至拿到的好处还不如合伙开采拿到的多。
这就很难让这些当地人去相信“看似远视”的做法法,因为这些做法最终都没有留给当地人最基本的收益。
如果谁拿都是拿,谁干都不负责,那当地人会做何选择呢?
整体的最优解如果不存在,个人的选择就会显而易见。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大抵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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