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男子为游戏女陪练花掉 14 万,追求失败后起诉要回,法院判定「自愿赠与,不用退」?

回答
这件事儿说起来,真是挺让人唏嘘的。一个大老爷们,为了一个游戏里的“小姐姐”,一掷千金,花了十四万,结果人家根本不领情,追求是彻底泡汤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哥们竟然还把人家告到了法院,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你说,这脑回路是得多清奇?

事情的来龙去脉,细捋一下:

这位男士,咱们就称他为“小王”吧,平时可能工作生活比较枯燥,游戏就成了他排解压力、寻找乐趣的途径。在游戏里,他认识了这位女陪练,估计是对方技术好,声音甜,长得也好看(至少在他眼里是),就把人当成了现实中的女神。

为了能和这位女陪练“打得火热”,小王那是毫不含糊。充值游戏币,买各种稀有道具,给人家刷礼物,甚至可能还直接转账,只要是能让女陪练开心、能拉近关系的事儿,他都愿意掏钱。十四万啊,这不是小数目,这基本上是他不少年的积蓄了,就这么哗啦啦地撒出去了。

在他看来,这些钱可不是白花的,这是“投资”,是对未来“感情”的投资。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大方,足够“用心”,就能打动这位女陪练,最终抱得美人归。这逻辑,其实在很多“舔狗”身上都挺常见的,总觉得自己付出了就能有回报。

追求失败后的戏剧性反转:

然而,现实往往比游戏残酷得多。这位女陪练,可能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凯子”,一个能给她带来不少收入的“金主”。当小王觉得时机成熟,想要更进一步,或者对方的态度突然冷淡下来时,他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的“提款机”。

追求失败,心里肯定堵得慌。这钱花出去了,人没追到,那感觉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难受。更何况,这十四万是真金白银,是多少个日夜的辛勤工作换来的。从小王的视角来看,这笔钱是为了追求女方才花的,现在追求失败了,那这笔钱就应该退回来,否则就是“欺骗”。

于是乎,一纸诉状就送到了法院。他把女陪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这十四万元。理由嘛,大概就是对方存在欺骗行为,利用他的感情或者对游戏的投入来获取财物,而他本身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感情回报”。

法院的判决:冷静,却也现实

让人意外(或者说,在意料之中)的是,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自愿赠与,不用退”。

这个判决,乍一听可能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觉得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被“骗”的受害者呢?但咱们仔细想想,法院的判决,是基于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文来的,它不会掺杂太多个人情感色彩。

为什么会这样判?咱们来分析分析:

1. “赠与”的性质: 在法律上,当一个人主动、明确地将财物转移给另一个人,并且没有明确的条件回报,这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为“赠与”。小王在追求女陪练的过程中,给对方刷礼物、充值、转账等行为,从法律形式上看,都属于主动付出。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这些钱的付出是建立在“婚恋关系”或明确的“借贷关系”上的,并且对方承诺了什么而未履行,否则很难被认定为其他性质。
2. “自愿”的界定: 法院认为,小王是“自愿”付出的。虽然他的动机是为了追求对方,但这种动机本身并不能直接改变赠与的性质。没人逼着他去充值、去刷礼物,这些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可能以为付出这些就能换来爱情,但这种“期望”并不能构成法律上的强制返还的理由。
3. 证据的缺失: 即使小王认为自己是被欺骗了,他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比如,女陪练是否有过明确的承诺,说“只要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和你在一起”之类的,并且这种承诺是虚假的。光凭“付出了钱,没追到人”这一点,很难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很多时候,情感的投入和回报,是很难用法律来衡量的。
4. 法律的边界: 法律主要调整的是经济往来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对于个人的情感、追求,它很难进行干预。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你情我愿,付出不一定有回报,这是人际交往中很正常的现象,虽然痛苦,但不违法。

这件事儿给咱们的启示:

区分虚拟与现实: 游戏终究是游戏,虚拟世界里的“感情”和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是两码事。过度沉溺于虚拟世界的幻想,用现实的财富去“购买”虚幻的“感情”,风险极高。
理性消费,理性对待感情: 无论是在游戏里还是现实中,花钱都要量力而行,有自己的底线。尤其是追求感情,真心实意固然重要,但用金钱来“绑架”感情,往往适得其反。
法律的边界: 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权益,但它不是万能的“感情调解员”。对于个人的情感付出,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约定或欺诈证据,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警惕网络诈骗: 虽然这件事里法院认定为赠与,但网络上确实存在利用人们情感进行诈骗的行为。大家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

总的来说,这事儿是个挺现实的案例,它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于情感的误读和对金钱的冲动。小王或许是想从法律上找回损失,但法院的判决也提醒了大家,在追求感情的路上,除了真心,更需要一份清醒和理智。十四万,就这样打了水漂,估计这小王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心里肯定会凉半截。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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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游戏别用恋爱脑,不然结局可能人财两空

男子追游戏女陪练花费十多万后起诉索回

法院:属一般赠与,不用退

法院审理认为,小军订购了竞技游戏陪玩服务,小美提供了陪玩游戏服务,小军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陪玩服务费,是基于两人之间陪玩游戏的服务合同关系。

期间,小军通过微信转账赠与小美相应款项用于购买化妆品作为礼物,并网购物品赠与她,小唐接受了,双方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

小军认为小美存在欺诈行为,法院认为,小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小美有权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小军通过微信转账的钱,是基于两人之间陪玩游戏的服务合同关系,具有合法依据,小军无权要求小美返还。

小军向小美表白时,小美明确拒绝与他网恋,小军要上网买东西送给小美时,小美同样拒绝,让小军不要买,因此双方之间并不建立起网恋关系。小军坚持买东西送给小美,并且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送东西都是自己自愿行为,不追究小美的任何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小军送东西时,并没有向小美表明是以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为条件,因此,小军对小美的赠与属于一般赠与,无撤销事由,小军无权要求返还。

此外,小美称,小军送的化妆品、面膜、手袋、手表等她都已经使用。这些物品都是小军在网购平台购买,无法核实物品的真伪及价值,小军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购物发票,因此,小军要求小美返还购买这些东西的钱,于法无据。

因此,小军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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