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这个答复的一定是领导吧?这理解能力能当领导也是奇葩了。当然大家都懂很多物业除了收钱啥也不会。
法务的根本意图是,赶紧求着志愿者删了吧,不行就让领导说和帮忙说和,一定要删掉啊!!!!他要不删,咱公司形象就只能走程序保命了!!!保命要紧啊!!!!
这个女的竟然能理解成,法务说了你们得删除,找领导让你们删,不行就诉你们!
企业级天才理解啊!
这种大神仙我也遇到过,某法实施,需要我法务进行集团宣贯培训,集团人力总监下发的通知是子公司相关部长来,不来就副职,不许来基层员工!
开始后前排做的几个熟悉的比较认真的部长,后面的很直观的就看出来是刚毕业小女孩。
我说某一个案例时,让大家必须分辨前因,然后才能按结果处置。并且说了十分钟
结果,第二天某没来的部长就打电话说,我说了,什么事情怎么做,明明是错的啊。
我就很纳闷的问他,你明知道这个很重要,为什么派一个能把整个案例都反向理解的人来培训呢?
这要不是人力总监对我是充分的信任,外出一起学习培训是人力副总监我俩,这次公司内培训副总监也在,再加上大家都知道我是个急脾气的杠头,黑锅我找谁说理去?
我要是这个物业的法务,看见这个新闻,肯定大嘴巴抽自己,怎么就没有用非正常人能听懂的语言去详细解释给她呢……非要装逼用咬文嚼字的法律用词……要是这个法务级别低,黑锅背定了
当然,也不排除法务因为信息差,认为志愿者这么做是在诋毁物业……………毕竟人无完人
志愿者:身上标记“不是物业”
某网友:志愿者影像被物业盗用,志愿者被逼在身后写“不是物业”
物业:虽然宣传资料里出现过两张志愿者照片,但主要宣传材料还是我们自己的,某网友造谣污蔑我们。已咨询法务,先沟通某网友删除视频,否则依法维权。
此处多见吃瓜网友:物业要告志愿者身上标记“不是物业”侵犯名誉权
对这届网友的素质感到无语,希望众志成城的抗议时刻少些恶意的揣测,多些包容合作。希望物业维权,搞清楚究竟是某网友造谣,还是物业小题大做。如果真的是某网友造谣,志愿者的标记另有原因,希望严厉处罚这种一天天靠造谣挑事儿赚眼球的网友或者营销号。
题中物业公司的声明让我想起一个笑话。
马克吐温曾经辱骂美国国会说,有些国会议员是彪子养的。国会议员炸锅了,要求他道歉,马克吐温从善如流,登报道歉说:上次我说错了,有些国会议员不是彪子养的。
不是物业,和不是彪子养的,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前者相对后者而言,个人认为还要高明。
为啥呢?马克吐温这句话,较真起来会让他吃官司。因为确实有侵犯国会议员名誉的嫌疑。
但是不是物业这句话,看上去没有任何毛病。志愿者在强调一个事实,我们不是物业人员,但对物业公司并没有任何侮辱之意。
物业公司想要维权,前提是有权可维。
没有权利基础的维权,就是耍流氓,严重一点就是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反倒可能涉嫌侵权。
在这个案件中,物业公司的名誉或者其他权利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志愿者的行为也没有什么不当之处,所以这个权是没办法维的。
如果物业公司硬要以此起诉志愿者,一般我们称之为碰瓷。而碰瓷的下场就是吃个败诉,失去一笔诉讼费,甚至是律师费。
如果物业公司认为“不是物业”具有侮辱之意,老湿建议要么提升服务、改善形象,要么退出物业行业。
既然对自己的行业形象如此不自信,干嘛还在粪坑里淘食呢?
只能说某些物业,已经到了毫无廉耻的地步。
毫无廉耻的原因就是,业主面对物业,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什么?业委会?
嗯,上新闻的几个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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