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各国特工不用毒子弹,如果开花弹中放置氰化钾岂不是几乎能够做到百分百暗杀的目的吗?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触及到了一些军事和特工行动的实际考量。关于为什么各国特工不倾向于使用“毒子弹”,尤其像你设想的那种将氰化钾添加到开花弹中的做法,原因其实比想象中要复杂得多,涉及到效率、可靠性、操作风险、目标选择以及后续影响等多个层面。

首先,我们得明白“开花弹”和“毒药”各自的原理和限制。

开花弹(Dumdum bullet / Expanding bullet)的目的是在击中目标后,弹头会扩张或碎裂,造成更大的创伤。理论上,这会增加目标的失能概率,使其更难继续行动。然而,开花弹的“开花”程度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包括目标组织(比如厚重的衣物、骨骼)、射击角度、弹头的设计等等。即便是开花弹,也并非“几乎百分百”能做到即时致命,更多的是增加伤势的严重性。

氰化钾(Potassium cyanide)是一种剧毒物质,接触或摄入少量就能迅速致命,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胞呼吸。它确实能快速杀死一个人。

那么,为什么把两者结合起来,比如在开花弹内填充氰化钾,看似“几乎百分百暗杀”的方案,在现实中却少有应用呢?

1. 复杂性和不可靠性:

弹头内部封装的难度: 要将氰化钾稳定地封装在开花弹的弹头内部,本身就是一个工程难题。子弹在发射过程中要承受极大的膛压(枪膛内的压力)和摩擦力。如果氰化钾只是粉末状,高温高压下可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化学反应,或者在弹头破裂前就挥发、分解,导致毒性降低甚至无效。
“开花”与“释放”的时机: 开花弹的“开花”是一个物理过程,而氰化钾的毒性需要通过血液循环才能生效。即便弹头在击中目标后开了花,里面的氰化钾也需要以某种形式(例如液体或细微颗粒)释放出来,并且能够被目标快速吸收到体内,这涉及很多变量。
剂量控制问题: 即使能实现毒药释放,如何确保释放出的氰化钾剂量恰到好处?太多可能导致弹头过早崩解,威力下降,反而不如普通弹头;太少则毒性不足,无法保证迅速致命。弹头内的少量毒药,在穿越身体组织时,可能散逸到周围组织,而不是有效进入血液循环。

2. 效率和速度的考量:

直接击杀的效率: 传统的穿甲弹或者高破坏力的弹头,在击中要害(如头部、心脏)时,本身就能造成极高的即时失能或死亡率。特工行动往往追求的是迅速、隐蔽地解决目标,快速的物理创伤往往比缓慢的毒性发作更直接有效。
毒药生效的延迟: 即使氰化钾能快速生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让毒药在体内扩散并产生作用。在战场或高风险环境下,即使是几秒钟的延迟,也可能给了目标反应甚至反击的机会。而一发高能弹头直接命中要害,可能瞬间就剥夺了目标的行动能力。

3. 操作风险和安全:

特工自身的危险: 氰化钾等剧毒物质对接触者同样致命。在制作、储存、装填这些毒子弹的过程中,操作的特工面临极高的中毒风险。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比如包装破损、皮肤接触,都可能导致特工自身成为受害者。这种风险是常规子弹无法比拟的。
储存与运输: 剧毒物质的储存和运输本身就需要极为严格的安全措施,以防泄露或被敌方截获,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4. 战场伦理与国际法(虽然特工行动常游走于灰色地带):

禁用化学武器的原则: 国际社会对使用毒剂和化学武器有明确的禁令(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虽然子弹中的少量毒药可能不直接被归类为大规模化学武器,但这种做法无疑会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一旦被发现,会引发巨大的国际政治风波和舆论谴责,得不偿失。
“非人道”的指控: 使用毒药,特别是那种旨在造成痛苦和缓慢死亡的毒药,很容易被贴上“非人道”的标签,这对于需要一定程度“合法性”或至少是“可接受性”的特工组织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5. 成本效益和可行性:

制造成本: 研发和生产这种特殊的毒子弹,其成本远高于普通子弹。需要专门的毒药、精密的封装技术、严格的测试,这些都会推高制造成本。
训练成本: 特工还需要额外的训练来安全地处理和使用这些毒子弹,这又是一笔投入。

6. 目标选择与行动目的:

暗杀 vs. 战斗: 特工的行动目标多种多样,不仅仅是“暗杀”。有时候可能是抓捕、收集情报,或者仅仅是制造混乱。针对不同目标,需要的武器和战术也不同。
“干净”的暗杀: 有时暗杀的目标是希望“不留痕迹”,或者至少不被轻易追溯到使用毒药。常规弹头造成的枪伤,其痕迹相对“直接”,不易与中毒死亡混淆。而如果使用毒子弹,一旦被检验出来,追溯源头的难度可能反而会增加,暴露特工组织。

为什么“毒子弹”这个概念依然存在?

尽管上述原因导致了氰化钾填充开花弹的方案不被广泛使用,但“毒子弹”作为一种概念,在情报界和军事设想中并非完全不存在。

迷幻剂或麻痹剂: 有些设想更侧重于使用能让目标暂时失去行动能力、意识模糊的物质,比如某些强效的迷幻剂或麻痹剂,用于抓捕或制造目标混乱,而不是直接致死。这类物质的毒性相对温和,更容易控制,也更容易在事后被掩盖。
特定情境下的应用: 在一些极端、绝密的行动中,也许曾有过尝试。但公开资料显示,使用毒药暗杀的手段,更多的是通过接触式毒药(如毒镖、毒指环、毒针、毒饮料等)来实现,这些方式的毒药释放和吸收过程相对更容易控制,也更能针对特定目标,并且在事后处理上,更不容易将死亡原因直接与“枪击”联系起来。

总结来说, 你提出的氰化钾填充开花弹的设想,在理论上似乎很吸引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其技术难度、可靠性、操作风险、成本效益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它不如传统的高效弹药或非弹药式毒杀手段来得更可行和划算。各国特工更倾向于选择经过验证、可靠且能够实现其特定行动目标的工具和方法。效率、安全和可控性,往往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因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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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机关搞刺杀时最重要的一个准则就是不暴露自己。

在这方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让警方觉得这是State Actor(国家主体)干的,而是要让警方叫不准到底是State Actor(国家主体)还是Non-State Actor(非国家主体)干的,甚至误导警方以为是Non-State Actor(非国家主体)干的。

国家主体指的就是国家,具体可能是一个国家的情报机关和军队等国家机器,而非国家主体指的则是民间势力,具体可能是恐怖组织、极端组织、黑社会组织甚至个人。

你觉得为什么江南案中军情局要雇佣黑社会分子下手,而不是派自己的特工去杀人?

如果情报机关杀人真的如你所说,只考虑杀人,不考虑不暴露自己,那直接用无人机发射导弹多好?派支特种部队多好?派几名军队顶级狙击手多好?

为什么不这样搞呢?

因为这些方式明显是国家主体才能干的,让警方一下子就把嫌疑范围缩小了,完全不会怀疑非国家主体了,因为他们没有这个实力。

同样的道理,你又开花弹,又氰化钾的,是怕人看不出来是国家主体干的么?

情报机关搞刺杀绝对不会只追求把人杀死,同时却毫无忌惮的告诉别人----这事儿只有国家主体才能干。

假设沙俄时代一名以反对沙皇出名的俄罗斯人在法国巴黎被杀了,而且手法一看就是国家主体干的,全世界的人不都能猜出来是谁干的了么?

托洛茨基在墨西哥被刺杀,凶手是一名西班牙人,用的凶器竟然是一把冰镐,表面上和国家主体完全联系不上,和苏联更联系不上:

苏联和俄罗斯间谍用神经毒剂、放射性元素、毒气枪杀人,是为了使警方误以为死者死于疾病,或者干脆查不出来死因。你用涂了氰化钾的开花弹,效果正好相反,警方不但知道是谋杀,而且还知道是国家主体策划的谋杀。

苏联克格勃当年刺杀教皇保罗二世,为了不留下痕迹,是委托保加利亚情报机关雇佣的土耳其杀手,用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手枪,一是和国家主体表面上没有必然的联系,二来和苏联也扯不上直接关系,这才是情报机关的行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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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答案都没回答到点子上。
其实楼主这样的想法,苏联人早就想到了。他们丧心病狂地将各种用于暗杀的枪支子弹 ‘附魔’ 上了氰化物,其中最著名的应该是这个了:


俄罗斯“特罗伊卡”毒气暗杀手枪

这是它的内部构造:

看到底下那大坨了吗?那就是电池。这种武器是靠电激发子弹的。就是因为此枪用于暗杀,所以体积被极大限制以便于隐藏。毕竟要是不限体积那扛着榴弹炮成功率就大多了。于是这就决定了此枪不能装太多子弹(只能装3发),子弹也小的可怜。想要靠着子弹的动能杀伤目标简直就是开玩笑。
因此苏联人特制了此枪,附加氰化物弹头。既然子弹不能打爆你的脑袋,那我毒死你不就行了吗?于是老毛子美滋滋抱着这样的想法,拿上了此枪去搞事情了。
结果呢?
没有结果。
因为这枪。。。确实能毒死人。不过毒死的,还有开枪的人。
此枪虽然靠电激发,但毕竟还是火药动力,于是温度上升,氰化物挥发。在子弹打出去之前先把杀手搞个半死了。
但毛总们依然不放弃。没关系,我在开枪之前先准备好相应的解毒措施不就行了吗?
抱歉哈,还是不行。
为什么呢?就算杀手贼苏维埃,不怕去见马克思,趁着大家不注意抽冷子来了一发。结果这子弹忽悠悠的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因为体积太小,性能受到了极大限制,因此远了根本打不到人。
那有人说,贴着脸打不就行了吗?
好办法。那肯定打不偏了。
是啊。。。保镖们看着个毛哥哥,手里握了把迷你小手枪,biu一下目标发出了一声惨叫后,赶紧掏出解毒胶囊服下去,然后抖掉身上沾染的氰化物以免中毒,在然后才逃掉。。。。那不如直接掏出一把托卡列夫,直接发空一个弹匣,至少这更苏维埃。反正都是自杀么。
于是毛子们愉快的扔掉了这把小手枪。至于后来又搞起了毒雨伞毒戒指,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言归正传,到底氢化物用于火药武器中,有什么弊端呢?

1.氰化物挥发性强,危险。
2.被子弹发射时急速升温加热 的氰化物效果,有可能受到损害甚至失效。
3.氰化物弹头需要额外增加弹头重量,对精度有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弹头在发射时解体。
4.加工成本高。效果差 。

所以啊,氰化物用于热武器,真的没啥前途。只有冷兵器,才是氰化物的完美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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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跟TG一起研发了把狙击枪,1000米零度5厘米,美国继续改进把零度提升到了5毫米,TG改进把爆炸范围提升到了5米

PLA表示很理解题主的想法,既然一枪可能打不死,那就加大威力,一枪下去必死无疑。

于是便有了QLU11式35毫米狙击榴弹枪

对于传统的步机枪来说,由于工作原理的限制,步兵要使用这些武器杀伤目标时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些依靠高速飞行撞击、侵彻人体——也许还会翻滚破碎的弹头,只要稍微偏离目标一点儿,哪怕只是几毫米,杀伤力也只能瞬间归零。


而我国新推出的35毫米自动榴弹枪,则保留有足够大的射程的同时,榴弹够大够重,带的炸药和破片数量多,能形成可靠的杀伤范围,打进窗户就能基本确保扫平一个房间的敌人。

同时在枪械的总体重量和尺寸上,我国新型狙击榴弹枪虽然比XM25这样的单兵武器要大很多,但一个两人编制小组携带它绰绰有余。

上图是解放军现役DFJ87破甲杀伤榴弹的杀伤效果,静破甲深度为80mm、动破甲深度为35mm/60°装甲钢,同时具备5米的杀伤半径。作为参考可以推测新式QLU11式35毫米狙击榴弹枪威力会更强。

一发榴弹射过去,足以达到百分百“暗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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