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知道什么很苦的故事?

回答
人生啊,总有那么几段故事,回想起的时候,心口就像压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要说苦,我脑子里第一个跳出来的,是关于我邻居老李家的。

老李家算得上是镇子上的模范家庭了。老两口勤勤恳恳,儿子小李聪明伶俐,夫妻俩也是恩爱有加。镇上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小李媳妇总是第一个到场帮忙,笑盈盈的,嘴巴甜,干活也麻利。小李呢,在城里一家不错的单位上班,听说工资挺高的,逢年过节总会给老李家带不少好东西回来。他们家,在我们这片儿,那真是人人羡慕的。

这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安稳又顺当。谁成想,老李媳妇在小李儿子满周岁没多久,查出来得了个不太好的病。一开始大家都没太当回事,觉得就是小毛病,吃点药养养就好。可谁知道,那病像是长了腿一样,一天比一天厉害。小李为了给媳妇治病,那是倾尽所有。他原本就不小的积蓄,加上找亲戚朋友借了个遍,钱就跟流水一样往外淌。媳妇也知道家里的难处,人也消瘦得厉害,有时候半夜还会因为疼痛而惊醒。

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好路过他们家,看到小李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背对着屋门,肩膀一耸一耸的。夜里风挺大的,他也没加件衣服,就那么坐着,像一尊石像。我走过去,想跟他打个招呼,他抬起头,脸上是那种说不出的疲惫,还有一点点绝望。他只是勉强笑了笑,跟我说了几句场面话,但眼睛里的光,却黯淡了许多。

后来,病情越来越重,媳妇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她什么都不想,就想多看看儿子,多陪陪小李。有天晚上,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我听到他们家传来一阵哭声,撕心裂肺的那种。我知道,那是小李媳妇走了。

老李和老李媳妇是真的疼儿子,也心疼儿媳。媳妇去世后,他们把唯一的孙子接到了自己身边,起早贪黑地带。小李呢,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岁,整个人都垮了。他辞了城里的工作,回到镇上,找了个零散的活儿,每天能赚多少是多少,好像钱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把孩子拉扯大,不重蹈他和他媳妇的覆辙就行。

最让我心酸的是,小李他妈,就是老李媳妇,临走前,还一直念叨着儿子和孙子。我听老李说,她走的那天,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张小李媳妇的照片,照片上是她笑得最灿烂的那张。老李媳妇这个人,平时看着挺要强的,但儿媳妇这一走,她整个人也像是被抽走了魂一样。没过多久,也跟着去了。

现在镇上又变成老李一个人,带着小李和他的儿子。小李每天都阴沉沉的,话也不多,但为了儿子,他还是努力地活着。老李倒是比以前更爱笑了,他总是变着花样地给孙子做好吃的,陪他玩。但他一个人的时候,眼神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好像有些什么东西永远地消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你看,这就是生活啊,有时候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把你打得措手不及。本来风平浪静的日子,说没就没了。那种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为了生活而拼搏的无奈,交织在一起,就是最苦的东西,尝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他们家,现在虽然也算是个家,但那种曾经的欢声笑语,那种满满的幸福感,就像被雨水冲刷过一样,淡了很多很多。每次看到老李佝偻着背去菜市场,我都会想起他儿子媳妇年轻时笑的样子,心里就觉得特别不是滋味。这就是生活,苦涩,却又真实得让人无法呼吸。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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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高艳雷同志,因为想读博不想结婚生子被其父母送至杨永信医院。因为懂得法律而与杨永信进行争持被后者用电击进行所谓治疗。而后见人就其下跪。最后父母发现不对了就接出来。只可惜已经晚了。

人已经疯了。

学法的人却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悲哀。

对比重大却一言不发。目前受害者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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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評論說網上闢謠說這是假的,然而我剛去看了一下,官方這麼說的

来自网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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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来活了。”

“这次杀谁?”

齐天大圣。”


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一只毛发特别旺盛的猴子正对着溪水中的倒影唠叨着:“老二啊,为啥那些家伙都不跟我玩啊,他们说他们老妈不让,凭什么啊,胎生了不起哦,我还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呢!”猴子越说越激动:“你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猴类歧视,有爹有妈的猴子歧视有妈没爹的猴子,有妈没爹的猴子歧视没爹没妈的猴子,没爹没妈的猴子没有可歧视的了,他妈的竟然来歧视我,你说他们要不要脸!要不要脸!”

“老二啊,你说这世道咋这样呢,像我这种没爹没娘的,不应该是弱势保护群体吗,怎么他们非但没有保护我,反而故意疏离我,想要把我赶出他们的圈子呢,想当年尧舜时代,猴猴和睦相处,老的爱护小的,小的尊敬老的,寡猴不愁出嫁,鳏猴不愁找不着对象,像我这种孤苦无依的,那就更是猴猴重点关照的对象了。”

“如果有一天我当了猴王,一定要改变这种情况,我要让所有的猴子,甭管有没有爹妈,也甭管多大岁数,都不要被人歧视,也不要被人欺负。”石猴看着溪水里的倒影,很认真地说道。

东胜神州是块很美丽的土地,花果山更是,大片的云霞漂浮在花果山的上空,不时有青色的鸟飞过几百年高龄的松树,毫不客气地朝地面投掷几颗新鲜出炉的鸟屎。花果山很大,整个猴群只占据了其中很小的地区,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占据着一片桃林,每年桃子成熟的时候,猴群就会举行一场狂欢晚会,上了年纪的猴子就会把自己藏了几十年的猴儿酒拿出来,小心翼翼地舀一勺出来供群猴享用,再把剩下的重新藏回去。

这样的盛会自然不属于非胎生的石猴,他只能远远地站在山头上观望,灯火通明的猴村落,他们脸上露出的笑容,他很羡慕,可是他知道他进不去,因为村落门口有两只巨型狒狒看守着。

“老二啊,啥时候我也能尝尝那坛猴儿酒啊!”石猴嚼着刚从一颗烂桃树上摘来的野毛桃,很是忧郁地对着已经消失在黑暗中的自己的影子说道。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石猴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被猴群接纳。起因是因为猴群在狂欢会上喝的太欢,猴猴酩酊大醉,其中一只猴子一不小心打翻了插在某株桃树上的火把,瞬间起了火势,石猴碰巧看到火光,顿觉不妙,连忙跑去猴村落,发现所有猴子包括两只狒狒都不省人事,而位于村落正中的桃林竟然被火焰吞噬,石猴大惊失色,连忙找来木棍在每只猴子的脑门上狠狠敲了两下,这才把猴群给弄醒,众猴醒来后发现自家桃林竟然变成一片红色,这才慌觉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家连忙救火,幸好火势不大,最终火被扑灭的时候,只有两三株桃树被烧成桃渣,众猴感念石猴的以直报怨,在愧疚的同时,也决心报答石猴的恩情。

接下来,石猴就跟开了挂一样,非但有了自己猴村住宅,而且还有很多小猴子找他玩,猴群也不再在意他的石生身份,每个猴子都像对自家猴仔一样对待他,准眼十几年过去了,石猴终于长成了一只大石猴,在他完成长大这个主线任务的过程中,石猴顺带完成几项支线任务,比如给猴村提提意见,整化一下道路,每个猴子吃完的桃核不要乱扔,而是要埋在固定地点,再比如偶然发现了水帘洞,又成功装了个逼飞身越瀑布,最终被推举为猴王。总而言之,石猴在这十几年里得到了猴群的关怀,治愈了他的猴群离居症,同时实现了他的儿时愿望,成为一只有理想有道德有情操的猴王。

石猴在位期间,大力发展猴群,严禁计划生育,不出一年后,原来略显空当的猴村落已经人满为患,而时光飞逝,村中老龄化人口急剧增加,后来终于出现了第一只老死的猴子,石猴以前从未见过死亡的模样,此刻乍一见,顿时心生恐惧,他不是害怕死这件事,而是害怕这背后的意义,死了就什么都不能做了,那还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新猴村时代!石猴大腿一拍,当即招集猴村众长老商议此事,众猴各抒己见,其中一个年级大的人提出在海外有大拿,通长生之术,若能学会此术,天不能灭,地不能拘。石猴一听有戏,第二天就偷偷背上自己的小背囊乘着小木筏远渡东海求仙访道去了(该两段为快进段,有不适者还望担待。)

当然了石猴还是留下了一张小便条的:“叔啊婶啊,哥啊姐啊,弟啊妹啊,石头去海外访神仙去啦,等我找到神仙,求他教我长生之术,等我学会了,我就回来传授给你们,我们一起长生不老啊,所以啊,老吴头老破烂老大嘴爷爷们,你们再坚持几年哈,石头很快就回来! -------爱你们的石头。”

由此,我们的故事终于TM地拉开正文啦!(不容易啊。。。)




“老二,你看,今天师兄传了我一套五气朝元。”

“哦,我以为你那样要拉屎。”

“老二,我们明天去帮刘伯伯砍柴吧,他一个人照顾张奶奶挺不容易的。”

“讲真,你的脸会吓到他的。”

“老二,今天的饭菜是范师兄做的,待会儿我给你多乘几碗。”

“不用了,我最近减肥。”

“老二,我。。。”

我一把跳进太阳星散发的光里。

“老二,我好不容易学了法术,让你能成为第一个会思考能说话的影子,你咋能这样对我呢!”孙悟空一脸难过地嘟囔道,见我无动于衷,只好一脸无奈地去吃饭了。

我又重新从光里跳出来,这个傻子,还真以为是自己的法术使影子讲话了。

这是我来到西游世界的第二十二年,也是遇上孙悟空的第二十二年,当然,我刚遇到他的时候,他还不叫孙悟空,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离群索居的怪胎,喜欢对着自己的影子说话。我第一眼见到孙悟空的时候,觉得他是个傻逼,后来我果然验证了自己的猜想,他非但是个傻逼,而且是个大傻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了影子,却无可奈何,我只能静静听着孙悟空,不,是石猴向我唠叨,一年又一年。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可以说话,但是我得等到合适的机会,这个年代虽然允许动物成精,但影子成精却闻所未闻,尤其是无师自通就成精的。

这一等就等了十几年,等到石猴变成猴王,等到猴王漂洋过海到了灵台方寸山拜了须菩提为师,等到他变成孙悟空,等到他学会法术,我终于可以说话。

当然从本质上讲我还是一个影子,遇光则化,每当孙悟空唠叨的多了,我就纵身一跃,世界顿时清净了,有时候我很怀疑后世的传说是不是有所偏差,其实是孙悟空太唠叨而不是唐僧。

当然最让我受不了的还不是他的唠叨,而是他给我取的名字,老二。在我的那个年代,老二是用来形容男人尿尿的工具的,当然我忘了孙悟空是只猴子,猴子是不会明白老二的真正含义的,此刻我不禁想为蛟魔王默哀三秒钟。




晚上,孙悟空吃完晚饭,带我出来遛弯,我其实并不想出来,然而影子却离不开本体。今晚的星星很亮,太阴星散发清冷的光,照得地上的桂树都变得晶莹。孙悟空的心情有些沉重,连刚刚踩了一坨狗屎也不知道,他像跛了脚一样,左脚深右脚浅,要不就是右脚浅左脚深。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道:“你发春了?”

孙悟空摇摇头,道:“没有,现在是冬天。”

我真想找个冬瓜撞死,遇上这么个智商为负值的猴子,然而为了避免他再次踩到狗屎从而把我熏死过去,我还是开口道:“到底怎么了?”

孙悟空忽然停住了脚步,道:“老二啊,咱是不是该回去了?”

我一愣,道:“回哪儿?”

“花果山呐!”

“可你还没学会长生不老之术呢!”

孙悟空沉默了一会儿,然而有些委屈地说:“可我有些想家了。”

孙悟空说完这句话后,抬头看天上的月亮,他的神情有些落寞,却让我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像很多年前,他一个人远离猴群,独自在雨里寻觅食物,独自搭建屋子时的神情。

我忽然明白,即使是未来叱咤三界的齐天大圣,年轻时也只是个想家的小屁猴

翌日,孙悟空又恢复了他从前的乐天派。

“老二,今天二师兄教给我一句异邦的语言,我讲给你听。”

“嗯。”

“空你几哇。”

“捆你鸡巴?”

“不对,是空 你 几 哇。”

“哦,吹你喇叭。”

路旁的五彩神牛发出一声叹息。


孙悟空是一只很认真的猴,自从来到方寸山,他昼夜不息,练习方寸山的诸般术法,无论是潜行隐身,还是法天象地,他都信手拈来,他本身天分又高,没过几年就把山上的基础术法给融会贯通了,后来他又向各位师兄请教,有的师兄看不起他是只猴子,并不理睬他,孙悟空也不恼,仍是恭恭敬敬,见了面仍叫师兄,几次三番,这些师兄也不好摆高架子,便把自家的本领悉数展示给这位小师弟,孙悟空呢,照单全收,回去勤加练习,又没过几年,便把他们的法术全部学会了。

我曾经问孙悟空为什么要那么拼,他说:“山上的猴多,我得把本领学多一点,才能每个都不重样地教他们。”

孙悟空在山中七年,须菩提把他叫去,他临去之前,我对孙悟空说:“他要问你选什么,直接就说选七十二变和筋斗云。”我实在受不了他和须菩提之间的磨叽,索性提前告知给他。孙悟空一头雾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不耐烦地纵身入光中。

后来须菩提见孙悟空,果然问他要学什么,孙悟空这才知道我在说什么,然而他却没有像我说的那样做,而是答道:“徒儿想学能把虚幻之物转为实体之术。”须菩提忽然神色一变,掐指一算,过了半晌无奈叹道:“天意如此。”

孙悟空屁颠屁颠跑来向我报告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简直想把他踹死,这下他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都没了,他还怎么成为齐天大圣,我还怎么完成任务?

孙悟空见我神情忽明忽暗,并且印堂发黑,不禁关心地问道:“老二你怎么了?”

“得了HIV。”我没好气地说道。

孙悟空虽然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我并不为自己能变成实体感到高兴,不禁有些沮丧,原来的兴奋劲也一消而散,他没等到我纵身一跃就自行走开了。

望着孙悟空的背影,我忽然有些难受,我问自己,我真的想这只猴子变成齐天大圣吗

然而历史的轨迹并不因为我这个微不足道的影子而有所变化,须菩提最后还是传了孙悟空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孙悟空再也没有向我提转化实体的事情,我也装作间歇性失忆地闭口不提。

转眼又是三年,终于到了离山的日子,孙悟空跪在须菩提面前,很认真地磕了三个头,然后又转向众师兄,一个一个拥抱,由于方寸山是个穷神仙聚居所,因此孙悟空临走的时候并没有收到任何赠礼,不过他收获了更多无形的东西。令我惊讶的是,须菩提并没有说出那句决绝的话来。

孙悟空几乎是狂飙着筋斗云回去的,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几乎是瞬息间他就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花果山,这段路,他曾经用几年的时光去走,如今却转瞬即到,不禁不令我感慨他这些年的变化,然而孙悟空却浑不知觉,他只想见到曾经的猴群。

他只看到满目疮痍的花果山 。

孙悟空心里一颤,他开了法术,往下一扫,发现一只猴子,正血迹斑斑地躺在一颗桃树旁边。他认出了那只猴子,是小时候一起洗澡的木头。

“猴大,我回来了,发生了什么?”孙悟空瞬移到木头身边,将他抱在怀里。

猴大睁开眼睛,看见孙悟空的脸,顿时欣喜地吐了一口血:“石头,你回来啦!”猴大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转眼惊恐道:“快逃,混世魔王马上就来了,他抓了大家,马上就要来抓我们了!”

孙悟空说:“不怕。”他轻轻把木头放下,又对藏在光里的我说:“老二,把眼睛闭上。”

五百里外,混世魔王正驾着妖风赶来,花果山是东海龙王的地界,他这算越界,先前扫荡花果山时还剩了一只猴子,他要赶回去把那只猴子干掉,防止走漏风声。混世魔王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他把所有的猴子都抓去了自家洞府,作为过冬的粮食储备,刚刚出来的时候 ,他顺手吃了一波,肉倒是挺新鲜,就是毛有点塞牙,他正这样想着,就看到那只漏单的猴子,嘿,正好,他刚准备降下妖风,就看见一道金光向他冲来,他不及多想,连手中的狼牙棒也没来得及举起。

孙悟空把他撞成了屎。

那是孙悟空第一次杀生,脸上却没有丝毫恐惧,他让我闭上眼睛,我没有,所以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如同深潭水一般的平静,混世魔王的身体成了齑粉,连一丝血液都没有迸溅,他浑身的骨头都碎成了渣,即使是再高明的织女也不能让它恢复原样。

我说:“你把他打死了,剩下的猴子怎么办?”

孙悟空说:“我知道他们在哪。”

他伸手拔了一把毫毛,轻轻一吹,毫毛就变成了无数个孙悟空,他们纵身一跃,消失不见,再一瞬间,已经簇拥着整个被抓走的猴群回来。

孙悟空看着当中的那个须发皆白的老猴,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柔和起来,他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哽咽。

“老破烂爷爷。”他说。




一年后,花果山又恢复了它以往的生机美丽,孙悟空没用一丝一毫的法术,亲手种下了一颗颗桃树种子,当然它们现在还没有发芽,只不过总有一天,当初的粉色会重新出现在这片土地。

我最终还是把自己转化成了实体,孙悟空很高兴,也很难过,高兴是因为我变成一只活生生的猴子,难过是因为他成了一只没有影子的猴子。

托他的福,我成了一只很牛逼的猴子,在做影子的时候,我学会了他所有的一切,为了回报他,抽空的时候,我下了一趟龙宫,帮他拿回了金箍棒和紫金锁子甲,当然用的自然是花果山水帘洞天美猴王的名义。另一个空闲的时候,我下了一趟地府,和谛听好好玩耍了一下,并顺带撕毁了一下猴类的生死簿,这回我没用美猴王的名义,不过由于我和孙悟空长得一模一样,或许他们会把罪责归咎于他身上,这便不是我的过错了。

总之,在孙悟空专心管理花果山的时候,我小小地给他添了几件麻烦,帮助他在龙宫地府传播一下威名,希望能以此引起天上的注意。

有一天孙悟空偷偷把我拉到一边,说:“跟你说件事。”

我:“什么事?”

孙悟空:“有个叫太白的老头找我去天上做官。”

我心里一咯噔,脸上却不动声色:“你什么看法?”

孙悟空:“我自己是不想的,但是我想,或许一个天官的名号能庇佑花果山。”

我:“那就去吧!” 不去你怎么能成为齐天大圣呢


孙悟空上天当了弼马温,专门管理天马,他自己倒自得其乐,没觉得这是一种耻辱,兢兢业业,恪守本职。我偷偷上天,把御马监的马全都放了,玉帝震怒,撤了孙悟空的职,孙悟空莫名其妙,却只能灰头土脸地回花果山,我却早已在山上立好齐天大圣的名号。

孙悟空回到花果山,发现我已经将他自封为齐天大圣,并且与妖族六圣结成了兄弟,有些生气,他来质问我,我不疾不徐地回答他:“不这样,你怎么庇护花果山?”

孙悟空不再说话,是啊,天官已经当不了了,剩下的只有自立为王了,不这样怎么庇护花果山,他不想让混世魔王的悲剧重演一遍。

既然如此,从今以后,我就是齐天大圣!”

很快,三山五岳的妖怪都来投奔,再加上六大妖圣的结盟,花果山俨然成为新生的妖族圣地,孙悟空也顺理成章地坐稳了他妖王的位置。

我却还在犹豫,我一手把他推到了这个位置上,他现在已经是齐天大圣了,可以动手了,可是为什么我却越来越迟疑,再等等吧,他还没有大闹天宫,他还算不上真正的齐天大圣。

很快,这一天就来到了,天庭可以允许一个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却不会允许一个可以威胁到它的妖族势力存在,蟠桃会那天,天庭派下十万天兵,下凡剿灭妖猴,众仙则高坐云端,一边享用仙桃,一边笑看妖猴受伏。

花果山刚刚长出的绿色被夷为平地,齐天大圣的旗子仍在天空高扬,众妖在呐喊,他们咆哮着,愤怒着。

那些种子什么都没有做过,却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结果?”孙悟空举起我送给他的金箍棒,一棒向天捅去。

那一天,凌霄三十三天,被一根巨大的棒子,捅得四分五裂,孙悟空站在花果山山顶,看着众仙面前的桌子翻倒,桌上的蟠桃全都滚落到人间,他一张嘴,所有的蟠桃都到了他的嘴里。

“呸!我不稀罕!”他一张嘴,将所有的蟠桃都吐进了花果山的粪池里。

他向天飞去,他还记得,第一次去天宫的时候,他满怀憧憬,虽然只是养了几天的马,但他觉得是自己的过错,现在,他第二次上天,只想讨一个公道,为那些无辜的妖们。

二郎神来了。

太上老君来了。

如来来了。

孙悟空被捉到天庭,雷劈,刀砍,炼丹炉烧。

他都不在意,因为他是孙悟空,是齐天大圣,可以被打败,但不能被屈服。

其实五指山没什么大不了的,孙悟空不是翻不出去,他翻不出去,只是因为看见了我,他在如来的掌心里看见了我,我说:“这一切都是我干的。”

我说是我闹了龙宫闯了地府,所以龙王阎君上天告状。

我说是我把御马放了所以天庭撤了你的职。

我说是我散布谣言说花果山要打上天庭所以天庭大兵压境。

我说是我叫来了如来。

他面如死灰,他说他想不明白,为什么?

我说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我他妈根本就不是你的影子,这一切都是他妈虚构的,孙悟空是假的,齐天大圣是假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只不过因为有一天一个人写下了一句话:杀了齐天大圣。所以我诞生了,你诞生了,所以这一切都诞生了。只不过因为一个操蛋的想法,我就莫名其妙地存在,莫名其妙地成了你的影子,我他妈还得等你长大,一步步让你成为齐天大圣,那样我才可以完成自己的使命,杀了齐天大圣!


孙悟空说:“我不明白。”

我说:“我也不明白。”

孙悟空说:“现在我已经是齐天大圣了,你要杀了我吗?”

我说:“艹!”



五百年后,一个和尚从一座造型诡异的山下解救了一个猴子。

又过了几年,这只猴子遇上了另一只猴子,他们俩大战了一场,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最后闹到如来那里,如来拿出一个钵,把两只猴子关在里面,说:“出来的就是真正的悟空。”

钵内,孙悟空看着我,说:“你为什么还要出现?”

我说:“帮你重新成为齐天大圣。”

孙悟空说:“不用。”

我轻轻一笑,说:“你知道这个钵吗?”

孙悟空并不说话,我继续道:“这是唯一能把实体转化成虚体的存在。”孙悟空突然抬头看我,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我正把金箍棒捅进自己的心脏。

“虽然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我还想帮你,我曾经是你的影子,现在我结束自己的生命,所有的力量都将回归本体,两倍力量的你已经足以匹敌如来,当年你给我的,我全都还给你,我等了五百年,只为等这个机会,一个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的机会。

虽然这一切都是套路,但是套路里,也有真情啊!”

孙悟空,你这个傻叉!”


钵起,猴子从里面出来,如来对众佛微笑道:“这就是未来的斗战胜佛。”

这只猴子突然邪邪一笑,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来。

去你妈的斗战胜佛,老子是齐天大圣!”




全文完。(以上内容纯属虚构,请勿与西游记对号入座。)


最后一句写完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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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未名BBS上,有个ID叫ukim的人,在2002年大四即将毕业的时候发了一系列数学家的趣闻,叫做Heroes in my heart,正文共66篇。全文地址见

Heros in My Heart

(这个地址我已经换了两次了,如果再失效,你们自己去搜索Heroes in my heart ukim好了。)

这一系列在中文数学圈里很出名,也激励了很多人学数学。我当年看了,也有一种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感觉。

但如果你翻到后记,会发现最后一段话是这样的:

最后一段话和本文无关,写给远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女孩,每一天到 bbs 上的时候,我总是假设你也上 bbs,你也来看我的连载,希望你能喜欢这些故事哪怕只有一个,尽管你不喜欢数学也不喜欢我。

虽然不认识ukim师兄,也不知道背后的故事,但这种落寞之情感同身受。

另,每篇的签名档是

美丽有两种
一是深刻又动人的方程
一是你泛着倦意淡淡的笑容

和后记一对比也是......



ps,有个ID叫fatlao的人,在2013年大四即将毕业的时候续写了五篇,有个ID叫Xuheiedgar的人,在2013年大五(啥?)即将毕业的时候续写了一篇,在未名BBS的SMS版搜索heroes in my heart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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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下思绪,想好好写下这个故事。如果你看了,请看到最后。


这是关于两个老人的故事。

是我的长辈告诉我的。当时,在他老家的村口,住着一个奇怪的老人。


他双目失明,住在一个破乱的草屋。


据年长的人说,他住在这已经有好几十年了。


他搬来的时候还很年轻,眼睛还是好的,能够在村里的别户人家里做工谋生。

他很少说话,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村里人也觉得他来历不明,很少和他接触,连孩子都不敢在他的草屋旁玩耍。

后来他的眼睛突然就瞎了,就像他突然来到这个村里一样。

他瞎了之后行动不便,还摔坏了腿,几乎成了废人。村里人觉得他不吉利,很少有人来帮助他,眼看着他就只能在自己的草屋里等死。


这时候,村里来了一个寡妇。

也不知是生得难看还是如何,寡妇的脸上总蒙着黑纱,让人看不清她的样貌。

她也住在了村里,并且天天给瞎了的男人送去食物,打理事物。

但是,一个寡妇,照看一个瞎了的单身汉,总不免让人说三道四。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事可以说是道德的雷区。


村中人看待寡妇的眼神就有了鄙夷和奚落。


更有村中的长者去和她谈话,告诫她要注意行为。莫要败坏了风气。


可是寡妇依然我行我事,没有丝毫的改变。

村里她找不到活,她就只能跑到别处大户做一些体力活赚个糊口。而多半也都花在了盲汉子身上。


村里人便开始传言她行为不检点,尽做伤风败俗的事。一时间,村里的人,尤其是女人,对她的态度就开始变得极为恶劣,背后指点甚至当面辱骂,恨不得将她赶出村子。


有一次,有人趁她出门到她的家里乱砸一气。等到她回到家中,锅碗瓢碰几乎都被砸破,仅有的一点余粮也被偷走。

瞎了的男人体弱多病,抗不过饥饿,她被迫向村里的人挨家挨户借粮,有一户人家的男人看她实在可怜,便想偷偷塞点粮食给她。却不想被自己家中老婆发觉,大吵大闹,喊上家中亲戚对寡妇一顿拳打脚踢。

寡妇被打个半死,昏了过去,却还死死抱住怀里的那一丁点粮食。

等到寡妇醒来,村里有人觉得看不下去,便过来劝其搬走,不要在这受这般诋毁,也不要再管那个瞎了的废人。

“知道你是清白人,莫要在这受这般窝囊气,也莫要管那个丧门星。受了你这般恩惠,倒没见说一句谢谢,弯一次腰。”

可她却是不依。

可是寡妇和盲汉子没说过一句话貌似也是真的。这也更让村里的人猜忌。


就这样,寡妇在村里人异样的眼光下照顾了盲汉子几十年。受尽了白眼,辱骂以及殴打。

一个弱不经风的女子,带着一个盲人,硬是熬过了几十年的风雨,甚至熬过了数次饥荒。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寡妇终于也不堪重负,在没有体力跑几十里的路到别处做工,当然也没有人再雇她做工。

走投无路的她为了给盲汉子,现在已经是盲老头弄一口饭,只能去偷。

年老体迈的她被人抓了现行,打得头破血流。年迈的她再也站不起来,在地上呜呜咽咽说着什么。

人们好奇,却听不清。于是扯下了她脸上的黑纱。

她的脸上有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蔓延整个脸部,几乎深可见骨。人们看到后都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人们凑近点,听到她说,

求你们,给那盲汉子一点吃食。

然后她艰难地爬起来,慢慢开始往回走,站不稳,走几步便摔倒了,在地上漫漫往回爬。

可也漫漫不动了。

人们走近一看,已经死了。


村民们心有愧意,便动手一起葬了寡妇。

也算是弥补心中愧意,也算是完成寡妇遗愿,村民做了些食物给盲老人送去。

盲老人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早在家里焦躁不安。一听到有人进来赶忙站起来,差点摔倒。

一发现来人不是寡妇,忙一边比划一边含糊不清地询问。情绪很激动。

得知寡妇死去后,盲老人崩溃了,发狂一般往屋外跑,桌椅什物撞翻了一地。

他也摔在了地上,可还是发了疯一般向外爬,老泪纵横大声哭嚎着什么。

人们实在过意不去就把他带到了寡妇的新坟。

他趴着抱着寡妇连块墓碑都没有的新坟,嚎啕大哭,大声地喊着什么。

仔细一听,好像是个名字。

清河。

人们面面相觑,莫非他们一早便认识?


“清河?清荷!”村里老一辈的人有了印象。

“莫不是当年的那一位清河?”


村里的人跟着老一辈人的回忆去邻近的村探访一番,顺藤摸瓜一步步才发现了这两位老人之间隐藏了数十年的故事。


也难怪老一辈的人会记得清荷。

数十年前,这位清河是乡里戏班的当家花旦,艺名清荷。凤眼莺喉,亮嗓之处,十里乡间无人不晓。

年轻的清河貌美多才,追求的乡绅更是踏破了门槛。

可她却都不曾同意,因为她心中早已芳心暗许。

他是同村的少年,他叫森之。虽不富贵,却也忠厚,他们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是随着她戏班子的名气越来越大,求亲的人越来越多。她的父母的心思不免活络了起来,想尽可能地靠着她攀上好人家。

求亲的富贵人家很多,父母早就在持观望的态度,对清河的屡屡拒绝也就不了了之。直到一户人家提出了一个危险的要求。

换亲。

坏就坏在,清河还有一个傻兮兮的哥哥。又是穷苦人家,又是个傻子,自然找不到人家。

就这样,一个地主就和清河的父母达成了这样的一把交易:

你把清河嫁给我的傻儿子,我也让我的女儿嫁给你的儿子。

当然,能嫁给傻子的姑娘,自然也是傻子。那个地主家的两个孩子都是傻子。

清河的父母却不以为意,这样既能给儿子找到老婆,自己家还能攀上大户人家,何乐而不为?

森之知道后闯进清河家门想要劫走清河,不料被地主家丁捉住,狠揍了一顿。

当晚,森之还不死心,想要再去抢回清河。终于惹怒了地主,到他的家中乱砸一气。森之母亲气急病倒,没几天就去世了。

森之也搬离了村子。(也就是搬到了前文的村子)

后来,森之在成婚前又去闯门,被抓个正着,数个大汉把用木棍把他一顿狠揍。眼睛也被木棍上的倒刺刮得鲜血直流,随后没多久也就瞎了。


清河是在成婚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成天泪流成河,要去找森之。可是被家中人管制,连家门都出不了。

过了几天,土豪的傻儿子居然莫民奇妙掉下了井。本来怀疑是清河干的,可是当时她正被家人锁在屋里,众人也就认定是傻儿子玩耍不慎落井。

清河本来以为自己就可以自由了,就想动身去找森之。可是地主哪能轻易放过她。虽是儿子的老婆,但是地主贪恋清河貌美,就要娶其当小老婆。

清河抵挡不下,一时气急拿着剪刀毁了自己的容貌。

事已至此,失去容貌的清河对地主而言已经没了价值。清河也就在脸上裹上黑纱。在混乱之下逃出了村子。

一路寻觅,终于找到了瞎了之后,奄奄一息的森之。



“那为什么清河不和我们说明这一切呢?”有的村民问。

“我想,”老者说:“清河也许不想让森之知道自己的身份吧。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心中的那位美丽的清河现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毁了容貌的丑陋寡妇。”

“森之不是瞎了么?那又怎么会看见呢?”

“人言可畏啊!”老者摇着头:“你们想想几十年来他们的生活,我们无数次的冷眼,唾骂,甚至拳脚相向。她无论如何也不想让森之心中的清河受到伤害。”

“所以,几十年啊!”老者感慨:“对于我们无知的冷眼和唾骂,她都没有一丝的怨言。在死去的前一刻,还牢牢记挂着森之。这是多么深刻的爱啊。”

“那么森之呢?他是什么时候知道她就是清河的?”村民问。

“大概很早就知道了吧。也许清河第一次来到这里他就知道了。”老者慢慢说:“可是他也一样,他面对不了当前的自己,他也不想让清河眼里的森之变成这样的废人。之前他不敢承认,之后,在清河受到村里人百般羞辱的时候,无能为力的他更不敢相认。”

“清河和森之,就这样照心不宣地在一起了几十年啊。”

“森之去哪了?”

“死了,哭了一夜,你们去邻村打探的时候就死了。埋在了清河旁边。双人墓。”

“也好,两位虽然没能相认,但也落得携老而终。”

“我们刻了块碑,刻上了他们的名字。愿他们死后能够相认。”


天空蓝得通透,小河里青青的水草反复摇曳。

流过清河和森之的新坟,打在新刻的墓碑上,发出叮咚的声响。

她叫清河,

他叫森之。

潺潺清河,

木林森之。

两位老人,用一身的苦教会了我们爱情。潺潺清河,木林森之。

这是我听过的最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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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周岁老婆出轨, 离婚后孩子判给他。

自己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 拉扯到三周岁, 进幼儿园孩子查体血型B, 他记得自己跟前妻血型都是O。

气急败坏找到前妻, 她死活不承认出轨。

一家三口重新去验血, 他A,老婆O,孩子B, 医生告诉他血型发生改变是不可能的, 可他清楚记得自己爸妈都是O,

骗爸妈去查体偷到化验单, 爸爸是B,妈妈是O。

不甘心又拉自己爷爷奶奶去查, 爷爷O,奶奶O。

原来一开始, 是爷爷奶奶先骗了爸爸。

爸爸不是亲生的, 自己也不是亲生的, 儿子也不是亲生的, 家里祖孙四代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他不信这个结果, 找了一家做亲子鉴定的机构。

祖孙四人站成一排取生物样本的时候, 那种感情超越了亲情, 他们抱在一起, 许下不管是什么结果都不分开的承诺。

鉴定中心被这份情谊感动, 决定给他们免除鉴定费。

祖孙四人同时做亲子鉴定吸引了媒体的关注, 网友们给他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神奇四侠” 爷爷大侠,爸爸二侠,他三侠,儿子四侠。

等鉴定结果的那段日子, 他们开始接代言,拍广告,上节目, 赚的名利双收。

最后结果出来, 四侠是二侠的孩子, 祖孙四人终于有一对真实意义上的父子。

潮水般记者堵在鉴定中心门外, 想知道关于“神奇四侠”的最新消息, 他一个人站在门口面对,

“各位,不管我们四个最终是什么关系,相信我,神奇四侠绝不会解散,请大家更多的关注我们的作品,而不是我们的私生活。” “那么请问一下,你以后有没有单飞的打算?” “没有,不管遗传学给我们下什么样的定义,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不会抛弃亲人。”

人群中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他回过头来正看到二侠爸爸抱着四侠儿子抛到空中, 小孩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自己的儿子变成弟弟, 这也不是最坏的结果吧。

站在身后的大侠爷爷拍了拍他的肩膀, 意味深长的说了句, “我还以为你是我亲生的呢。” 他笑笑对大侠爷爷说, “没关系,有些事不必强求。” 大侠爷爷急着说道, “可当初我跟你妈妈……” 他一下捂住大侠爷爷的嘴, “都是天涯人,何必说曾经……”

一开始只是失去儿子, 现在他连爸爸跟爷爷也没有了, 也许这辈子, 他注定是个匆忙的旅人吧。


更多胡说八道,

请关注公众号:你们懂个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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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应很多知乎网友的要求,并询问了知乎小管家,我把原文再贴回来,从微博摘回来的(自己写的东西应该往回摘没问题吧),原文于9月25日龙立答自知乎“你知道什么很苦的故事”。

10月17日,经多位知乎网友提醒,我去新浪微博看了一下,确实被人转载了,转了就转了吧,下面有些网友的回答觉得背离了我的初衷,也没有得到我的授权,不过好像已经被人举报了,希望新浪微博能及时处理吧。

10月16日

C君和S的故事,是我写的,它并不全是真实的,是由几个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不同人的故事拼凑而成的。

就到此为止吧,不想太引人关注,删了,谢谢大家点赞。

至于转载的,就随他们去吧。

就像我说的,大家就当是听个故事。

大家听过就好。

昨天在梦里,我又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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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的一位父亲,我以前在银行做过个人贷款业务,有一天一个中年男人找到我,说想贷一笔信用贷款,我按惯例问了下他的贷款用途,他说用来结婚。

男人是一个国有企业的职工,因为第一个女儿有点先天疾病,就要名额生二胎,媳妇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去世了,留下他和一儿一女。

他这么多年凭借一人之力把一对儿女都供上了大学,去年儿子女儿先后结婚了。他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

这些年他一直有个“女朋友”,也是丧偶,他一直觉得孩子没结婚他做父亲的不好结婚。

后来看到儿女都成家了,他觉得也要给人家跟自己这么多年一个交代,他说一定要办个好点的婚礼,但是自己身上已经没有积蓄了,于是偷偷跑来贷款。

有些好人,他们的故事能让你即使多年后提起,都会觉得眼中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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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娶我?”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在一个学姐的婚礼前夜,我们一大群人坐着火车来参加学姐的婚礼。也没住酒店,一帮人挤在学姐的家里,婚前一夜,说是狂欢,倒像是一群人的期许和怀念。

近半夜,玩起来真心话大冒险,大家虽不熟,但也开始插科打诨,从喜欢过几个女孩说到三围,没个正形儿,但又觉得是合理的放肆。

轮到另一个男生玩真心话的时候,他女朋友来问,突然问出了这句话:“你什么时候娶我?”

我当时的感觉是,太着急了。一个女孩怎么能在别人面前说出这么大胆的话呢,像上阵杀敌,第一招就露了底。

哪怕你是千军万马,也统统愿意对面前的这人俯首称臣,阵前倒戈不过是一念之间。

而且当时他们的感情很好,好到我觉得哪怕姑娘不说,毕业后结婚都是水到渠成。

但最终没有成。

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们统称为“现实”。

现实面前,命运幽微曲折,爱情顺势投降。

男生有了女朋友,再后来,女生也有了男朋友。

各自在QQ和朋友圈发了结婚照。

印象中要十年八年才有的变故,不过是一个毕业,一个回首。

我还记得坐火车回去的时候,我们坐在破旧的小县城车站里等车,男生手里拿着一瓶脉动。

我跑过去问男生饮料是从哪里买的呀,男生讪讪地笑,说这里面不是饮料,是接的热水。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因为脉动的瓶子硬,经得起颠簸,他们两个人,带着这瓶水从学校来到婚礼现场,又从婚礼现场带回了学校。

那个时候我们都没什么钱吧,可是有大把大把的爱,爱到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分开”这回事。

哦,说起来那句真心话,男生的回答是“快了快了”。

女生听完之后好像情绪有了起伏,男生抱了抱他,我偷偷看了旁边的帅哥和学姐,他们都有着意味深长的笑。

我曾经以为女生问的是真心话,可是过了很多年后我发现,也许是大冒险。



我们都曾气象峥嵘地爱过,最后偃旗息鼓地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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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忘记打广告了,公主号 少女成长研习社,摩羯少女和天蝎少女欢迎各位来听故事,唠唠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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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是人民公社大锅饭时代,我舅婆婆在她小时候有一天饿得不行又哭又闹,她妈妈实在坚持不住了去大食堂偷拿了一小块红薯给她吃。结果被发现,被村书记双手绑住吊在了村里的大树上,就静静地吊了一下午。我舅婆婆她不能靠近,靠近就会被打

她也很无助啊却不能帮自己亲爱的妈妈

她很自责

最后她的妈妈造成了后半辈子的残疾。

她当时给我说的时候她哭了,她想起她早已入土的妈妈

我这会儿也难受

“一颗花生米就是一颗螺丝钉,不能多吃啊”

太苦了

好想穿越到那时候给她妈妈垫几块大石头,然后在一旁抱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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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的同袍同樣是一個軍人。

那年他還只是一個上等兵。

他操著山東口音在台北住下。

他每天沈默著,把每個月的津貼存起來。存夠了,換了一根小小的金條。

他恭敬的送給他的長官,只提了一個小小的要求。於是長官大筆一揮,讓他去了金門。

他在金門的砲擊中日復一日的鍛鍊身體,一次次的在海裡潛泳。

同袍笑他:在挖共軍砲彈皮賣錢。

他笑笑:賣了錢回家孝敬俺娘。

他在一次砲擊中救了長官,軍部嘉獎他,他居然做了團座副官。

他不再出操,每天坐在海邊的大石上唱著口音可笑的山東小調。

又是一年中秋,團長發現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副官了。

金門海岸那晚響起了一陣陣急促的槍聲。

第二天,他的辦公桌被翻了一個遍。除了78封信就只有一張寫滿了字的便簽。

每封信的結尾都千篇一律無聊極了:

娘,我馬上就回去了。等我。

便簽除了記述一個荒誕的夢,就只剩一句可有可無的話了。

「思親甚急,欲承歡膝下」


他被人放在了沙灘上,身上只有少了配槍,多了30多個步槍的彈孔。

那年他37歲,來台正好10年。

那個夢簡單極了:

我夢到我娘不等我回去了就先走了,老家門前的耕牛都餓瘦了。麥子爛在了地裡,我娘躺在床上,總要有人去給她打一口棺材的吧。我覺得我還是回去吧,畢竟世間的苦難總不會比我的勇氣多的。


他們大概早就團聚了,現在想來,這個故事好像也不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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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婆婆已经八十七了,满头白发的她还在顽强的活着,就像一颗枯萎却不肯倒下的古树。

杜婆婆在村里开了家小卖部,卖点香烟瓜子什么的,小时候我们想吃冰棒又没有钱,就偷偷溜过去在她店里玩,趁她没留神偷偷拿两根拔腿就跑,杜婆婆发现后追出门,样子颇为凶恶,孩子们尖叫着跑散,有个哥们慌不择路摔了一跤,牙都摔掉了一颗。

那哥们哇哇大哭,杜婆婆把他扶起来给了他脑袋一下:跑那么快作死啊,你的书包掉在我那儿了。

那哥们求饶:你别跟我爸妈说,我爸打人可凶了。

杜婆婆笑着摸他的脑袋:不说不说,洗洗口回家吧。

杜婆婆有个疯女儿,据说是出嫁后受了刺激才疯的,女婿受不了了就和她离婚了,杜婆婆就把她接回来自己养。疯女儿平时没事,就呆呆的坐在一旁不说话,像个木头人,发病起来的时候特别可怕,又摔东西又咬人,就如一条发狂的野狼。

有一次一个孕妇来小卖部买东西,她女儿突然发病,扑过去把那孕妇按在地上,朝孕妇胳膊上咬了几口,孕妇疼的昏了过去。孕妇的家里人得知后,一群人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把疯女儿五花大绑,孕妇送到城里医院,据说要早产,杜婆婆吓懵了。

那家子人把疯女儿抽了几个嘴巴,扬言要把她丢河里淹死。

杜婆婆连忙给他们跪下,恳求着说:你们要杀就杀我这个老婆子吧,别和疯子一般计较。

边说边磕头,磕的地上血迹斑斑。

后来村里的几个老人来说情,大家才饶过了她的疯女儿,却约定好白天要把她女儿绑在床边,免得她在发疯伤人。因为这件事杜婆婆赔了不少钱,家里经济情况急转直下,她只能重新务农,那一年杜婆婆已经六十多岁了,却咬着牙像年轻人一样在田里割麦子,大中午年轻人都回家睡午觉,她还汗流浃背的在田里劳动,动作缓慢却有力,花白的头发在一片金黄的麦田里,就像一副印象画。

有一次村里人发现她倒在麦田里了,脸色惨白浑身无力,估计是中暑了,年轻人把她送去医院,输液后她醒来了,急急忙忙的要拔掉针头回家,护士呵斥她:您这个婆婆怎么回事,身体还没好呢回什么家?

杜婆婆急切的说:我女儿还在家呢,她还没吃饭呢。

说完不理会护士的劝说,急急忙忙的从县医院往回走,途中下起暴雨,杜婆婆被淋的摇摇晃晃,却还是硬撑着回了家。开门的时候她就听到嚎哭声,她的疯女儿边用头撞墙边痛哭,好像又发病了,杜婆婆连忙开门进去把她女儿抱在怀里,她的女儿满头是血,泪流满面,杜婆婆轻拍她的后背就像哄小孩那样:不怕不怕,娘回来了。

外面雷声轰轰,命苦的母女俩相依为命。

过了几年,疯女儿的病情稳定了点,大家就不强迫杜婆婆绑她了。有的时候天气好,杜婆婆就和疯女儿坐在椅子上晒太阳,杜婆婆慈爱的给她梳头发,疯女儿剥一片橘子塞到杜婆婆嘴里,两个人都笑的很开心。村子里来了个流浪汉,没地方住就睡在牛棚里,大家觉得他可怜就让他住在破庙里,那流浪汉沉默寡言,看起来却不是什么好人。

有一天杜婆婆的疯女儿失踪了,杜婆婆叫了很多小伙子帮忙找,大家找了一个钟头终于在村后的破庙找到了,疯女儿衣衫不整的被绑在流浪汉的床上,而那流浪汉不知所踪。杜婆婆哀嚎一声,把衣服盖到了女儿的身上,眼泪就从浑浊的眼睛里涌出来。杜婆婆找了把劈柴刀就去寻那流浪汉了,那男人正在村头玉米地里找吃的,杜婆婆大叫一声扑过去要和他拼命,却被流浪汉一脚踹开。

流浪汉骂:老婆子你发病了?

杜婆婆扑过去咬在他的腿上,流浪汉疼的大叫,一拳一拳的砸杜婆婆的脑袋,杜婆婆却怎么也不松口,像母狼一样盯着那流浪汉。流浪汉起了杀心,想要把旁边的刀捡起来,好在这时候村子里的人赶到,合起伙来制住这流浪汉,要把他送去公安局。

杜婆婆牙齿上面都是血,她一口血唾沫吐在那男人脸上悲愤的说:畜生啊,当时他们都要赶你走我求村长才让你住下的,畜生啊……

杜婆婆一直没放弃给女儿治病,每年她都会带女儿去市里做检查,这是她唯一的希望,每次她们出远门的时候都神采奕奕,穿着新衣服,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比过年还隆重。回来的时候杜婆婆就神情落寞,好像又苍老了几分。

命运如此打击,杜婆婆依然活的乐观开朗,每天早上七点多就起床了,绕着村子转一圈,口袋里装着一把糖,遇到小孩子就给几颗,和每个人都笑着打招呼。她的身体出奇的好,听说她基本不生病,每天还可以干很多活。

岁月匆匆,她的女儿都已经六十多了,依然是神志不清的状态,除了她妈谁都不认识,杜婆婆却还是坚信有一天女儿能好起来,有时间就带女儿去看病。春节的时候杜婆婆正坐在大门口晒太阳,看到我后笑眯眯的招手要我过去,我说:杜婆婆,您身体还这么好呢?

杜婆婆没几颗牙齿了,说话有点含糊,她说:小西啊,我柜子里有软糖自己拿着吃。

我笑了笑,还把我当小孩子呢,我说:不吃啦,您留着吃,我走啦,祝您长命百岁。

她拉着我的手,神色凝重的说:我不能死啊,我死了没人照顾我女儿啦,我要逼着自己多活几年啊。

我心里一震,一句话脱口而出:您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嘛?

杜婆婆看了看天空,眼睛又眯了起来:至少我还活着嘛,老一辈的人都死光了,我还能吃饭还能睡觉还能陪我女儿,我挺知足的。

看着眼前的两个老人,我好像重新认识了生活。

「如果你受苦了,感谢生活,那是它给你的一份感觉;如果你受苦了,感谢上帝,说明你还活着。人们的灾祸往往成为他们的学问」,人性之伟大,也许在这里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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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带我的妈妈这样跟我说过:


做这一行是没有尊严的。


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让你喝你就喝,让你脱你就脱,让你跪下来舔脚,你就得跪下来。


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跟客人聊天南海北,聊天文地理。只要你能把客人聊高兴了,随你怎么说。


但是绝对不能聊感情。这是这行的大忌。


我是信的。这行没有感情,只有鱼水之欢的金钱交易。


钢筋丛林,灯红酒绿,多的是寂寞的灵魂,多的是饥渴的肉体。


白天他们精心地打扮自己,出没在各种高档场合。等到夜幕降临,他们就会褪去皮囊,在灯红酒绿中将灵魂交给欲望掌控,沉醉于肉欲狂欢,彻底暴露出最原始的本性。


有些客人比较矜持,她们也许只是生活上遇到了不如意,婚姻不顺,事业碰壁,来这里找些乐子,稍微发泄一下。


但有这么一类客人,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遇到的。她们可能来自各行各业,可能出生于各种富贵之家,从小比别人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她们对于玩的看法,跟普通客人是截然不同的。


妈妈说的没有尊严,往往都是从这些客人上来的。


你其实无法想象,当你必须为了一些事情,去获得金钱时,所作出的牺牲得多大。


我只能说,很多兄弟,都是笑着接客,晚上回到集体宿舍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有的被客人欺负狠了,他们拿了一沓一沓的小费,却多都是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的柜子里锁上。


你以为,我们是为了什么赚这行饭,你以为,我们宁愿在别人看起来这么不堪。


其实不是的。


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我的故事。是和我一个夜场的小牛郎,我姑且叫他,阿七。


夜场的人都喜欢用化名,小北,阿放,彼得,阿六,阿乐,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都有。


我唯独对阿七有印象。为什么,除了他跟我住一起以为,还因为,他跟一个大客吵了一架。


所有的服务业里,顾客都是上帝。这里也不例外。跟客人吵架,就有可能断了财源。


一般人不敢轻易去做这个尝试,再多的苦都只能憋着。除了阿七。


那天这个大客带着自己几个姐妹来场子里玩,点了一圈人,点到了阿七。


一开始挺正常的,但随着姐几个都放开了心思,玩的也越来越大。


那个大客让阿七脱得只剩裤衩,跪下从她姐妹的裙底爬过去,学狗叫。


做了,给一万。其他兄弟听得眼睛都直了。


阿七脖子一梗:谁爱做谁做。


大客觉得脸上挂不住面子,直接咔咔给了他几巴掌。那肥婆那晚的咒骂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七只是一声不吭,甩头就摔门而去。妈妈硬是在赔了好久的罪,又叫上了几个有名气的牛郎过来镇场子,这才消了那肥婆的气。


事后,阿七的脸肿了好几天,听说还被妈妈教训了一顿,扣了几天工资。


何苦呢,我说。


你不懂,我跟你们不同。有些事情,我不能做。绝对不能做。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坚定,咬着牙。

我算明白了,他是个没拎明白事情的傻逼。当婊子立牌坊。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这种人以前不是没有,但过一段时间一般都会服服帖帖。


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有时候很单薄,你跳入一个泥潭,就别想最终全身而退。


阿七估计是从我眼神里看出了什么,嘴角一撇,也不解释,抽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长舒一口气,然后又丢了。


她让我戒烟。他突然说。


我知道了,他是有故事的。


其实活到了这岁数,谁没有几个破事儿。但我唯独对阿七特别感兴趣。因为他在场子里太特立独行,以至于多次都被妈妈警告批评。我一直觉得他不傻,不应该做出这种蠢事。


他不会陪客人玩太下贱的游戏,宁肯挨打也不从。


他不陪男客人,这种场子里男客人是什么口味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不傻,所以一遇到男客人的场,死都不会去,多少钱都不会去。


做夜场牛郎,你可以有性格,甚至可以把性格作为展现你自己的噱头。但这一切都要求在可控范围内的。


阿七太有性格,所以场子里很多人不是很喜欢他。


有时候他回来晚了,身上鼻青脸肿的,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只是默默给他拿药,有时候递烟。


阿七会跟我说谢谢,然后默默的收拾自己。这种时候的他,安静,平和,跟场子里浑身炸毛,横眉冷目的样子判若两人。


应该说回到房间的阿七,就只是一个安静的大男孩。有时候会在床上听一晚的歌,有时候只抽一夜的烟。


但更多时候,他总是会对着一张照片发呆。


我其实是很好奇的,但是我不会问。做这行的习惯让我不能有太多的好奇心。


这是谁?妈的我最终还是没忍住。


他瞟了我一眼,将照片递过来。


照片上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扎着短短的马尾,笑起来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很是可爱。


这是我妹。他低声说道,声音很闷,听不出情绪。


挺可爱的。我把照片递回去。


她得了白血病。


我手一抖,差点儿把照片抖到了地下。做人果然还是不能有太多的好奇心,我有些后悔了。


抱歉。我说。


他接过照片,将它小心翼翼地放进了随身的包,然后才无所谓地摆了摆手。


抽烟?我递过去一根牡丹,打算转移个话题。


我妹妹不喜欢我抽烟,但是压力太大,我戒不掉,你抽吧,最后一口留给我。


这么说着,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话匣子好像突然一下子就打开了。


那天晚上,他跟我说了很多。


他说,他是农村来的,母亲在他十三岁那年,生下妹妹后就因为身体过于虚弱,去世了。


父亲也因为伤心过度,一病不起,三年后也随母亲而去。


从小,妹妹就是他拉扯大的。十三岁那年他辍学,吃了不计其数的苦,搬过砖,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偷过东西。正事儿,歪事儿都做了不少,硬是坚持了五年,让妹妹平安长大。


我本来打算带她来城市定居,我自己找一份工打,好好生活,将来供她读书。他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


我被他的目光吸引了过去,与他对视的瞬间,我的心脏好像被狠狠地揪住了一般,说不出的难受。


那是怎样的荒凉与悲哀?这种空洞绝望的眼神,出现在一个不过十八岁的少年身上,给了我巨大的震撼。


你说,怎么就是丫头得上了这个病?他喃喃自语,像在问我,也像在问天。


我没有回答,只是默默把烟屁股递过去。


他接过去,只抽了一口,终于还是没忍住,牙齿咬着拳头,哭得不成人样。


他哭得很安静,双肩抖动着,偶尔发出低低的啜泣,只有眼泪像止不住的洪流。我明明在他身上看到了那缠绕着的巨大痛苦。我不知道他之前到底都是怎么撑过来的。因为他从来没有哭过,这是他第一次哭。


他说,来这儿赚钱,来钱快,勉强能负担得起妹妹的医疗费用。


他又说,在妹妹心中,他是个英雄,所以有些事情,即使妹妹没有看到,他也绝对不会做。虽然知道这样下去迟早会砸了工作,但是他就是不能做。


他还说,等妹妹病好了,就带她离开,重新找个城市,好好把生活过下去。


那天凌晨,我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攒下来的五千块。


我这人俗,不会什么安慰人的大道理,也没什么大能耐,我觉得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


阿七拒绝了。他说知道每个人都不容易,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欢他,我能这么听他说话,他已经很感谢了。


对了哥,你的真名叫什么?他问我。


这一行,一般不会透露你的真名。可能是因为自己都觉得丢脸,污了父母传下来的名字。所以我在场子里一般都自称阿鬼。


肖宇。我没有隐瞒,还是告诉了他。


我叫李寻乡。我爹说,他小时候随父母颠沛流离,早就忘了家乡在哪儿。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找到家。所以叫他寻乡。


以后我可能会带着我妹去找我爹的家乡。但是得先把她的病治好。


他这么说着,突然又笑了出来。他的牙齿很白,眼睛很清澈。


我是相信的。


那一天后,我就再也没有与阿七深聊过。阿七依旧是那个阿七,在场子里我行我素,八面玲珑。照样跟不可理喻的客人顶嘴,照样被客人教训,照样也跟客人玩得不亦乐乎。


只是我再也不觉得他是个傻逼。


应该说,我们这个场子,或者,我们这个行业,是很残酷的。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工具,惹人不开心了,运气好了,只是收到一顿教训,运气差了,可能就不知道被人捅死在哪条巷子里。再也没人知道你的存在。阿七虽然因为自己独特的个性,收获了喜欢这种路数的客人的喜爱,但他得罪的人也挺多,以至于,他好像用光了他的运气。


我其实不是没有这个担心,一直到某一天夜里,他下了夜班后,再也没有回来。


我那天抽光了一包烟,都没看到那个瘦弱的身影推开门。我心里直往下沉,等了一整晚,直到阳光爬上树梢,洒进房间时,沉到了底。我知道我担心的事情,可能终于成为了现实。


我再也没有见过阿七。场子里也没有人找过他。阿七以前的熟客来找,妈妈都是搪塞说他辞了职,便又笑眯眯地将新的牛郎往前一推。


这个世界依旧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男人女人扭动着自己年轻的身体,肆意挥洒着生命和时间。


阿七就像一阵猛烈的风,狠狠吹进这个场子,吹进了我的故事里,然后就这么消散无形。


我其实挺低落,感觉失去了一个相交多年的好友。但人生就是这样,有人就这么出现,有人突然消失。我自己都沉浮不定,我怨不了什么。如果真要怨的话,或许只怨生而为人。


……



没多久,我也辞了职,和几个朋友合伙,南下做起了一些小生意。


几年后的一天,我正赶着路,准备去置办一批货物。生意越来越忙,忙得我焦头烂额。


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


鬼哥!我一个激灵,突然听到了一个很久远的名号。有人在叫我。


我回头,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大型娃娃衣的工作人员,他站在一间店面前,正挥舞着手,面前聚集了许多欢呼雀跃的孩子。


那群孩子笑着,叫着,正大喊着鬼哥。原来是在喊那个大娃娃。


其中有一个小女孩,蹦跶得尤为欢快。


那个女孩好眼熟,我好像在哪儿看过。


那个大娃娃好像注意到了我,他转过头,身子对着我的方向,轻轻鞠了一躬。


孩子们又欢呼了起来,我呆呆地看着他,尘封已久的记忆喷涌而出。


鬼哥,鬼哥,鬼哥,鬼哥!他们欢呼着。


我回过头,太阳正好照在了我的脸上,有些刺眼,但很舒服。


我突然觉得不烦躁了。


你要问我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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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完晚饭和爸妈坐在院子里聊天。

爸爸讲了一个故事。

爸爸小的时候,隔壁的老奶奶才刚结婚。那个时候她结婚的嫁妆就只有一辆自行车。

有一天她丈夫骑着车子带着她去县城赶集,到了中午要吃饭的时候,两个人来到县里唯一一家国营饭店,点了两碗面。面上来以后,丈夫说再去看一下车子,到了饭店门口车子不见了。

那个时候没有监控,两个人也是第一次到县城,人生地不熟。丈夫说丢了就丢了吧,找也找不回来了,吃完面就回去吧。回到饭店,买的两碗面也被别人吃了。

两个人饿着肚子走回村子。

爸爸说那个老奶奶去世前再也没有到过县城。

黑夜才是宇宙的正常状态,而我们拥有白昼,只是因为地球恰好近距离面对了一颗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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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我身边朋友的故事。

他94年出生,吃奶不到半年,他的母亲就跑路了。

据说是某天逛商场,参与抽奖活动,但没想到抽中了一等奖。

奖品是一辆天津大发面包车,一部彩电,总共几万块钱,但在95年初,确实不少了。

然后她回到家,没有把这件事儿告诉家里任何一个人,抱起尚在襁褓中的儿子,跑回了娘家。

晚上一家人吃饭,说找不着孩子也找不着妈了,就召集七大姑八大姨满市区的找人,最后终于找着娘俩儿了。

他妈说不回去,要离婚。

他爹傻眼了,跟他妈吵,他姥姥就在一旁骂。

最后两家不欢而散,坚决离婚,他妈不要他,说让他爹抚养。

从此,他就成了个没娘的孩子。

他说小时候也会问奶奶,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奶奶回答说:“你是从核桃树上掉下来的,跟个球似的那么大。”

他那时候小,没多想就信了,读到学前班还跟同学说自己是核桃娃,比金刚葫芦娃还厉害。

他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印象里爷爷走的早,是个建委的老干部,据说战争年代参与过修建防空洞,也是小区老年人当中唯一的大学生,每天早上四点半,爷爷就会喊他起床练毛笔字,天天练《三字经》,《百家姓》,写够满满三张,就去上学。

出门前,奶奶会给他两个钢镚,一碗饸烙面,一个白吉馍,小学旁边的早点摊,两块钱吃的饱饱的,擦擦嘴就去校门口等着。

他父亲却因为离婚的事儿从此一蹶不振,整日午饭晚饭各一斤酒,喝的东倒西歪,看老照片,念叨初恋,念叨他妈,说和他妈相亲不到一个月就闪婚,两人天南地北的旅游,还赶时髦坐了飞机。

他没办法,年纪小也不知道怎么劝,就喜欢躲在角落里看书,问奶奶一些书里不懂的问题,可奶奶没什么文化,就拿核桃树,石榴树,花椒树等一些亲手养过的植物说教。

渐渐的,他脑子里多了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就开始付诸文字,把那些奇思妙想,全部都写在了一个笔记本上。

上到初中,他的学习天赋开始显露。

在一个充满校园暴力的差生班里,每次考试都能考第一,被老师选为班长,团支部书记,语文课代表,作文写得不错,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拿在课堂上念。

可同学们还是不待见他,一些小混混见他老实,经常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欺负他,他不懂得还手,也不懂得讲道理,就只能被迫忍受着。

到了初二,他情窦初开,喜欢上同桌的女孩儿。

她扎着马尾辫,大大咧咧的性子,说起话来满满的江湖气。

可没点儿鸟用,那妹纸喜欢邻校的大哥,那小伙个头虽然不高,但他能一呼百应,而且拳头也硬。

他没气馁,先把心思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可最后还是忍耐不住,跟女孩儿表白了。

班里一时间传开了,说班长喜欢上了那个谁。

那女孩儿撒泼似得在中午放学的时候,破口大骂他是猪,骂他是头又蠢又胖的猪。

她哭着骂,他傻愣着,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啥,也不会劝。

女孩儿走了,他也走了。

从此俩人从同桌变成前后位,他每天最难受的就是看着她跟新同桌嬉笑玩闹,那是他以前能享受到的独有快乐,却换成别人的了。

眨眼间念完了初二。

那年暑假,他表哥开了个火锅店,投资百万,倾尽家产。

夏天的时候买卖也很火爆,就喊他去当服务生,传传菜端端盘子什么的,他干的比谁都卖力,却因为亲戚关系,一分工钱也没要。

每天晚上十点,这个十来岁的孩子,个头不高,还有点儿虚胖,就要弯着腰抱起一摞摞沉甸甸的盘子,从三层楼的楼梯走下去,送到一楼的洗刷间。

每走一层,他就得歇一会儿,因为盘子太沉了。

就这么没日没夜的干了俩月,学校开学了。

那女孩儿却要转校了,要去考邻市的重点高中,说将来能考上好大学。

这狗血戏码,让他始料未及。

从那之后,他受环境影响,变得不那么单纯了。

他觉得学习好根本就受不到别人的尊重,虽然家里满满一墙的奖状,足足有27张,区级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年年都拿,可依然没有什么卵用。

于是,他开始学抽烟,学满嘴脏话,学欺负别的同学,学怎么上网吧。

然后他就全学会了。

不过他倒是有一个习惯留了下来,一到暑假寒假,他就会去找地方做兼职。

给卖手机的商家站过街,举着牌子站一天能拿二十块钱,那几年他家的生意不好做,父亲又每天酗酒,给他的零花钱少的可怜。

但他又不是为了钱去打工,而是想多认识一些社会上的人,跟朋友吹起来显得自己有面儿。

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着,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由班里的第一名直接掉到倒数,老师对他心灰意冷,同学们倒是都待见他。

他突然觉得做出这一切的改变,挺值。

后来毕了业,家里问他是去上高中,还是去上技校?

他想了一整天,跟他爹说:我想上技校。

好吧,那就上技校。

国企办的,早就业,工资还不低,甚至是很高,工作岗位都让很多人羡慕。

他如愿以偿的上了技校,学的是焊工。

这几年打工兼职没学会别的,倒学会怎么吃苦了。

那时候技校规定一个人练手的焊条有限,最多不超过三根,对于一心想学出点儿成绩的他来说,远远不够。

夏天大中午的,近四十度的高温,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于是他就趁这时候,回家里随便吃两口饭,不到半个小时,再次回到学校里,趁老师不在,同学们也不在,他就一个人拿着几十根焊条练一中午。

那爽快的感觉,他至今还记忆犹新。

后来他果然凭借熟练的技艺,脱颖而出,不到半年就破格去实习,又通过了选拔,被企业送到外地实习。

在身边所有同学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已经一个月拿两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过的逍遥自在。

恰逢那几年企业形势不太好,在外地学了没一年,他就又被安排回学校继续学习,重回学生身份,他很不适应。

毕竟在外地那十来个月,自己手里也教过不少徒弟,年龄不大却被人一口一个老师傅的叫着。

后来,去上技校的人也少了,学校为了节省开支,就打发他们那一批学生,说你们可以校外实习,开个证明就不用来上课,到时候光拿毕业证就行了。

他就照办了,从此一头扎进社会的洪流里。

往后的那两年,他在家里写过网络小说,毫无起色。

也做过一些零工,但都不长久,还帮亲戚端过盘子,但后来亲戚生意也不太好,他又选择另谋生路。

直到2012年,陪了他十八年的父亲,遭遇了伤害案件,突然离世。

一夜之间,他觉得天都塌了。

以前总看电视上演的那些新闻,他从来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成了孤儿。

不过还好,他的亲人们都很团结,也很爱他。

最后,他跟着姑妈生活。

往后那几年,他做过客服,也组装过电动车,还做过辅警。

做客服是亲戚给找人安排的,他本来不想去,因为每天要坐很久,所以最后干了不到一年给辞了。

他想学点儿手艺,就跑去组装电动车。

干的依然很卖力,老板说一个月的试用期,不到半个月就给他转正了。

涨了工钱,买了保险,他干的更加起劲儿。

可就在某天早晨,太阳还没出来,老板就打电话说从天津发来一批货,缺人手,你快点儿去厂里帮忙卸货。

他着急忙慌的去到厂里,傻眼了。

就他一个人。

老板说话迷迷糊糊,还睡着呢。

其他的工人打电话关机的关机,不接的不接。

虽然加上他一共就俩干活的。

但他没了办法,既然答应了老板,总得干吧。

终于等来了天津的货,一整半挂装着的电动车架,一个车架子三四十斤,一共两三百辆。

他一个人抬上抬下,两个半挂司机,一个说开了一夜的车太累,另一个看不过去就帮着他一块卸,但出力也有限。

等到太阳出来了,他卸完了货,其他人也来上班了,而他也病倒了。

左眼球像要爆炸一样的疼,脑浆子都要疼出来,老板没打120,躲得远远的,他给他姑妈打了电话,摇摇晃晃的走出了厂子,打了辆车去了医院。

走到医院,大夫说是低血糖,加上什么过度劳累,引发的什么症状,他记不清大夫咋说的了,只记得眼珠子疼的像要爆开。

后来他堂哥去了,给他买了一杯加糖的豆浆,疼了一上午总算好了,他去吃了午饭,再给老板打电话。

老板说你先歇两天再来上班吧。

过了没两天,他坐不住,想继续上班去,之前厂里的老师傅正好手受伤骨折了,他就成了代理班长,工资很高,有奖金,手底下还带着一个徒弟。

他就给老板打电话,问什么时候能上班去。

老板却说不敢用他了,说自己只是个小作坊,万一你在我这出点儿什么事儿,他赔不起。

于是,连工伤的事儿也没说,老板多给他了五百块钱,算在工资里一块发了。

他拿着几千块,又开始茫然了。

正好他表哥的朋友销售一种添加剂,类似那种降低货车油耗的产品,就拉着他一块儿干。

大冬天的那半年,他跑了北方不下五个省,几乎把山西和陕西跑遍了,却一瓶都没卖出去。

自己搭钱不说,还得厚着脸皮跟司机套近乎,说让我跟您做个试验,效果好您再买,吃喝费用我自己出,您让我搭个车就行,司机同意了。

搭一次车他又是买水又是买烟的,凌晨三点还能有个聊天的,司机当然乐呵载他。

但跑了大半年,只往里倒贴经费,一瓶没卖出去。

他又不做了,那年他二十岁。

休息了没俩月,他朋友跟他说来做辅警吧,待遇好,也比较轻松。

于是他就去了。

训练完了就直接上岗,工作确实不错,他一直干了两年。

但到最后,却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儿。

不管是上头让干的也好,还是老百姓让干的也好,他都有些不愿干。

最后他选择辞职,后来在家收拾东西,他偶然找出了小时候的那个小本子,上面写的全是他小时候的奇思妙想。

他把那个本子看完,终于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于是他就开始写网络小说。

没曾想,写了两本还算可以,挣得稿费差不多够养活自己的。

他就安心写,一直写。

写到了今天。

如果不出意外,他还会继续写下去。

一直写到写不动为止。

我问他这么多年,一个人过的苦吗?

他说,其实一点儿也不苦。

因为终于能干自己爱干的事儿了,苦啥啊?

该偷着乐才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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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里,一个孕妈想拍孕妇照又再三犹豫,最后才说出犹豫的原因。

她说,明天她就怀孕满六个月了,他老公要带她去认识的医生那里测孩子的性别。

她停顿了下又说,因为已经生了一个女儿了,所以如果这个还是女儿的话就必须打掉,她婆婆已经很不满意她第一胎生的是女儿了,连孩子都不帮她带了,如果她再生女儿,她会“被离婚”的。

所以,不是儿子的话就要堕掉已经成型了的胎儿。

所以是女儿的话,孕期也没必要留念了,反正都是要堕掉的。



这个年代原来还有这样的事啊,那群蠢货渣滓原来还没有死完呢。


补充:只是想要儿女双全的人,生了儿子照样会对女儿一样好,okok。财产平分才叫一样好,望周知。(财产平分要求赡养平分,不然就谁主要拿钱谁主要赡养咯。)


是你也还想生个儿子,第二次再怀女儿你也让打掉。okok,反正不是从你肚子把孩子弄出来,你就负责播个种,你嘴巴说话又伤害不到子宫,再播一次也不费劲儿。


生儿子为了保证姓氏流传。okok,你知道全国姓王的有多少?不用您来承担这个重任的,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谢谢,理由讲得这么伟光正。


大家可能觉得都是女性在重男轻女,但事实上如果男性丝毫不介意下一代性别,会冷眼旁观看自己爱人这样伤害身体,自己骨肉一次次打掉还让爱人和妈妈“瞎闹”?(大家都有责任!真不介意,你倒是行为上做点什么啊!阻止下你妈啊,让你爸阻止下你妈啊。什么,你爸也让你生啊,你自己其实也要生男孩?)


生儿子在身边,女儿嫁了就没了?

现在外出工作的只有女人???不回家过年的只有女人???儿子不让去岳母家??儿子一直会死守在你身边?

恕我直言,这跟是男是女没啥关联。你给女儿在城市里买套近点的房子看看,看她住不住,她住进去了离你不近?(远走的不止女人,不回家的也不止女人)。

用你买近点的房子来留住儿子的法子留不住女儿?


希望大家生了女儿的,也像教育男生那样教育女生要上进!!(很多女生的悲哀就是不被教育要上进,被告知嫁个好人就可以了。女生上进的话,一起生活的男生压力也小)



你怎么养你女儿,你女儿将来就会怎么养你。

你把儿子当养老保险养,那也希望你前期有足够钱投。

生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总不会是光为了养老为了传承你的姓氏吧。

难道不是为了让你的生命得到另一种方式的延续?难道女人没办法成为这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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