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青海贵德通报马金瑜事件调查:二人经常吵架偶尔动手,无家暴求助警情,你怎么看?马金瑜需要承担责任吗?

回答
青海贵德通报马金瑜事件调查结果,披露了她与前夫的婚姻关系中存在“经常吵架、偶尔动手”的情况,但未发现家暴求助警情。这一结果,无疑让原本就备受关注的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的讨论和思考。

对调查结果的看法:

首先,这则通报提供了一个相对清晰的事实层面信息。它证实了马金瑜在陈述中提到的婚姻内部矛盾是存在的,她与前夫的关系并非和谐美满。这一点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马金瑜早先对媒体的陈述内容,使得一些当初质疑她的声音有所动摇。

然而,这个结果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疑问和讨论点:

“经常吵架、偶尔动手”的界定: 这个表述本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家庭关系中,“吵架”和“动手”的程度和性质千差万别。是言语上的争执,还是肢体上的推搡?“偶尔动手”是轻微的触碰,还是有造成身体伤害的可能?这些细节如果未能被深入挖掘,可能会导致对事件严重性的误判。公众更关心的是,这种“偶尔动手”是否触及了家庭暴力的底线,是否对马金瑜造成了精神上或身体上的长期伤害。
“无家暴求助警情”的解读: 这是否意味着不存在家暴?并非如此。缺乏报警记录并不能完全排除家暴的存在。很多家暴受害者可能因为恐惧、羞耻、经济依赖、担心孩子等原因,而选择不报警,或者在家中忍受。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报警的渠道和意识可能也不如大城市普及。因此,不能仅凭报警记录来断定是否存在家暴。调查结果中这一点,更像是说明了“未在公安系统留下明确记录”,而非“事无家暴”。
调查的广度和深度: 官方的调查通常会侧重于收集有形的证据和官方记录。但家庭内部的矛盾,尤其是涉及到情感和隐秘的暴力,往往难以完全通过这些渠道来体现。公众的质疑和马金瑜的陈述,更多是基于她个人的感受和经历。这次调查在多大程度上深入了解了马金瑜当时的具体处境,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问询和多方证据的交叉验证,这些细节也很关键。

马金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从几个层面来分析,而不是简单地一概而论。

1. 责任的性质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的“责任”是指什么。是法律上的责任?道德上的责任?还是舆论评价上的责任?

法律责任: 从目前的通报来看,官方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马金瑜存在违法行为,例如虐待动物(如果她早期的一些陈述与此有关的话)或其他犯罪行为。她的陈述主要集中在婚姻内部的矛盾和她所遭遇的困境。因此,在法律层面,她似乎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道德责任和舆论评价: 这是公众讨论的核心。很多人会质疑马金瑜在陈述过程中是否夸大其词,是否利用社会同情心,是否对前夫造成了不公平的舆论压力。

2. 马金瑜是否需要承担“说谎”或“夸大”的责任?

如果马金瑜在向外界陈述自己的经历时,存在故意夸大事实、编造情节,以博取关注和同情的情况,那么从道德和舆论的角度来看,她确实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公众对信息的真实性有着天然的期待,如果这种期待被辜负,自然会产生不满。

然而,我们也需要理解:

信息的传播链条: 从个体经历到媒体报道,再到公众传播,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可能会变形,或者被断章取义。马金瑜最初的陈述,可能是在特定情境下,出于某种诉求而发出的。后续的传播和解读,未必完全忠实于她的原意。
“情绪”与“事实”的交织: 在面对长期婚姻矛盾甚至可能是精神折磨时,一个人的陈述很可能掺杂着强烈的情绪。她所感受到的痛苦、委屈和绝望,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在“客观”描述上存在一些偏差,也不应完全否定她所经历的困境。
“偶尔动手”与“精神压迫”的区分: 即便官方调查确认了“偶尔动手”,如果前夫的“动手”只是轻微的肢体冲突,但同时存在长期的精神控制、言语暴力、冷暴力等,这些隐形的伤害同样是巨大的,并且难以量化和取证。马金瑜可能更侧重于表达她因此承受的巨大心理压力和生活困境。

3. 前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反过来说,调查结果中提到的“经常吵架、偶尔动手”是事实的话,那么前夫在婚姻关系中,至少存在沟通和行为上的不当,甚至可能触及了家庭暴力的范畴(即便没有报警记录)。从道德和法律的某些角度看,他也应该对婚姻关系中的冲突和可能存在的暴力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来看:

官方的调查结果,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部分事实,但并未能完全消弭公众的疑虑,反而可能引发新的讨论。

马金瑜在“陈述真实性”方面,如果存在夸大或不实之处,需要承担道德和舆论上的责任。 这是对信息传播负责的体现。
但我们不应因此否定她可能经历的婚姻困境和精神痛苦。 家庭内部的矛盾和伤害往往是复杂的,很难用单一的“是否家暴报警”来完全概括。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前夫在“经常吵架、偶尔动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这是一个需要 nuanced(细致入微)看待的问题。公众在关注和评价这类事件时,既要追求事实的准确性,也要保有对个体经历的理解和同情。事件的真相,往往比我们看到的更为复杂和多面。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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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十四年的南方系老记者,“家暴”、“藏民”、“女文青”这一套玩下来,民族、男女、地域全被她煽动起来了。

闹半天原来就是为了钱……

谢德成是个明明白白的汉人,“扎西”这个名字还是马金瑜女士起的,穿上藏族服饰,都是为了开微店卖产品……

当初新京报、南方周末写那么多《女记者为了爱情远赴边疆嫁给藏民》,原来都是为了营销,不知道的,还以为马女士是《山海情》中的凌教授,一边是为了和“扎西”的爱情,一边为了国家的扶贫大业呢。

家暴应该是有的,但是根据调查,谁对谁家暴就搞不清了,因为这俩人确实经常打架,双方都曾经鼻青脸肿,马女士也从未因打架住院,这个应该叫做“互殴”,她那篇文章中的家暴故事,都是编造,她那个小作坊的藏族女工们,也并不是生活在什么家暴的人间地狱。

当地妇联、警方都联系过他们,但是马女士不接电话,倒是谢德成愿意配合调查,并且吐槽马女士体重200斤,打架是他吃亏……

马女士这波炒作,背后的推手还有开诺妮山庄剥削女大学生的洪峰老师,还搭上了写日记的方方主席……最后还有诸多朋友、同事来帮她筹钱,重启事业,她所谓的爱情欠债百万,应该是朋友们的“投资失败”。

马女士编完这么多故事,最终还是要卖蘑菇、卖蜂蜜、卖手工香皂的……

所以啊,什么新京报、南方系、作家、媒体人圈子的破事,咱们少关心,他们说一百句,也未必有一句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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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不要轻易相信一个文字工作者写出的东西,因为他们极其懂得气氛渲染、情节塑造、抑扬顿挫、一语双关……

从调查结果来看,这就是一起普普通通的感情一般的婚姻关系,双方经常互殴,没有什么额外的清新文艺,没有什么多余的跌宕传奇,与我楼下卖水果的、开饭店的、烙烧饼的……没有任何不同。

感情破裂是冲动的闪婚跟经营不善的共通结果,与地方无关、与民族无关、与其他人都没有关系。

唯一跟外界的牵扯,就是谢德成身着藏服冒充扎西来做微商,这个行为是否告知了买家?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觉得可能有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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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过年的,来都来了,孩子还小,人都……


还特么“真实故事”!


我从没有说过地球上任何地方是“仙境”,那么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地方是“地狱”。再说了这说的是青海贵德县,你动动手指头百度一下好吗?真不用动太多脑筋。

就紧贴着西宁市,这也叫“偏远落后地区”?这地方驻军部队恐怕连偏远艰苦津贴都拿不到吧?


当然了贵德县挺穷的,偏远是真算不上,属于青藏高原北部边缘地区一个普通县,这一片的县大部分都不富裕,但是你要说多偏远多奇葩,那就过分了。

海南州这边属于典型的河西走廊往青藏高原过渡的地区,海拔都在2000米左右,平均海拔和极端海拔不低,但是大部分人都居住在河谷低地。民族方面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般住在海拔较低的地方,农业为主,藏族住高一点的海拔,农牧结合。


很多人听说青海还有个“海南”都觉得奇怪,这没什么奇怪的,“海”指的是青海湖,古称“西海”。青海湖东边叫“海东”,北边叫“海北”,南边就叫“海南”了。


贵德县就在海南。


生活在东部中部的人们对西部的认识总是跑得很偏,比如说,老觉得我应该对西部非常了解。可是西部那么大,我主要活动范围是在卫藏地区,拉萨日喀则山南一片,西宁隔着八帽子远呢,我知道条毛啊。就这样,一大群人跑来邀请我。


拜托,拉萨到西宁都快2000公里了,比上海到北京还远,坐青藏线的火车也得一天一夜才能到。你要是住在北京,上海出什么事儿了别人跑来问你咋回事儿,原因仅仅是“你们都是一线城市”,你会不会觉得挺尴尬的?


好在我这人有个特点,我知道条毛的东西我就闭嘴,好歹知道几条毛才会哔哔哔,知道条腿才敢说这事儿我知道个大概,知道全乎了,就敢拍着胸脯跟你说这事儿我知道。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事情又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一个见多识广的记者,笔下随随便便翻云覆雨,却能够被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糙汉子往死里揍,然后她居然还没有一丁点反抗,被打到大小便失禁都没办法,你信吗


我反正不信。


大城市见过世面的女人,那跟我这种山沟沟里的糙大汉那是没法比的。我们这种糙大汉唯一的“资源”就是一膀子力气,说难听点,在如今这个时代,一膀子力气够干啥的?工地搬砖吗?怎么场景一换就评论过万呢?


我们给你换个场景,在上海市市区某建筑工地一位搬砖的黑胖子,我们叫他“龙胡茬子”,这人打小没读过几天书,现在只能去工地搬砖。


不知道咋整的,就有个女记者看上这死胖子了,好赖就要嫁给他。到底图他啥?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


精彩的来了,这死胖子结婚后整天没事干就揍他老婆,好像揍老婆能揍出钱来似的,反正就是挺给力的。


完了这记者老婆,既不跑路,也不采取任何措施,不找妇联不报警,被揍得大小便失禁居然还给这死胖子生了仨娃。


到最后,这女记者也只是跑去网上写了篇什么东西就完事儿了,还蹭别人流量,另一个被丈夫打死的可怜人拉姆的流量。


在这文章里我居然连民族都改了!我好端端一个汉族黑胖子,居然被改成了印度人!


就这么个故事,你信不?




你要是信了我觉得你是不是不大对劲哦。


说白了这事儿就是一个“某以客观著称的媒体”前记者蹭拉姆的流量,然后一群知乎“大V”又跑去蹭记者的流量,最后集体翻船的故事。


这就让我想起一个很不美观的东西。


人体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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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看法:

1,马金瑜有撒谎型人格。从她与谢结婚之后,根据谢的自述,第一次去广州,见到同事朋友,就介绍谢叫【扎西】。在整个事件透露的信息来看,马金瑜在做微商、包装【藏族珍宝】、四处借债乃至后来声称被家暴的过程中,都有很表情自然的捏造事实的行为。

谎言癖属于怪僻型人格障碍中的一种特定类型。也就是说谎成瘾,即使在不需要说谎的时候他仍然会说谎,或者在熟人之间有意的编造一些幻想性的故事、一段很神奇的经历来让对方相信。当看到对方相信自己的谎言的时候内心会感到很高兴,沾沾自喜。最突出的表现是以欺骗行为来达到一种内心的满足,是一种人格障碍。而且由于他的表演性很好,所以在一般人际关系当中,他往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严重的话会发展成为诈骗犯或者故意捏造事实。

2,撒谎性人格很容易伤害周围的人,包含亲属朋友和子女,马金瑜不告而别并带走三个孩子,对于她目前的心理状态,承担教育好孩子的责任很难。

3,这种人格缺陷的人,居然是媒体喉舌《新京报》《南方周末》的记者,居然获得新闻大奖,这件事情对某些媒体公信力的伤害非常大。再加上“帮助”募捐的前同事们也都是记者编辑,公信力爆雷。

4,近期社会热点中,弱势者的曝光,现在反转率几乎是100%,而且观察一下受害者的言行表情,多数有心理问题或者人格障碍。

5,以捏造事实制造社会热点,煽动民众情绪,倒逼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进行调查,这类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应该追究责任。

6,作为读者,看到一些情绪负面的热点,不要急于角色带入,不要急于表现正义善良,过几天,让子弹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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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青海省最后17个贫困县之一,去年刚刚脱贫。就因为一个原南方系新京报女记者一篇网文的造谣,就不得不安排5个党政机关部门走访调查。

这个调查组从成立到完成报告,起码要安排十几个机关干部,开上十几个会,忙上好几天,加班加点熬夜完成调查报告吧?如果有这个人力物力精力,放到巩固扶贫攻坚成果上不是更好吗?

过去是南方系新京报造谣一张嘴,五毛跑断腿。现在是党政机关跑断腿,写个网文造个谣就消耗了这么多社会资源。我建议贵德县人大提请由南方报业集团报销此次调查活动产生的一切开支。

毕竟是你们南方系培养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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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马老师夸大其词,你们又损失了什么?你们又没有送我火箭给我刷礼物打赏,帮助我还债,你们最多只是点击阅读转发我的文章而已,还想怎么样?


现在的网友真的是,我只是想简简单单骗个钱还债而已,骗都骗不到,我都烦死了,就不能别等反转吗?就听马老师的阐述,听了泪奔吗?戳到泪点了吗?感觉到心痛了吗?这种感觉是真实的就行了,故事是真的假的很重要吗?打钱就对了,干嘛要等啊,马老师为了写文章多难你们知道吗?


学什么不好,偏要学独立思考,怀疑精神,做个简简单单的人,马老师说什么,你们就觉得是什么不香么?为什么要想那么多呢?


马老师如果说有什么责任要承担,那一定是没有开启微信公众号文章付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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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官方的通报,马金瑜的这个闹剧估计不好收场了。因为在我看来,她可能压根没证据啊。

可能有人会问说,老湿,明明马金瑜聘请了律师,他的律师也承诺将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公安局,为啥你说她可能压根没证据呢?

真相就在她的律师的回应中。我们来分析一下她的律师2月8日的回应。这个回应太虚了。不仅是语气虚,而且心虚,逻辑漏洞也很大。为啥这么说呢?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于2021年2月8日10时30分许、16时40分许两次接到马金瑜委托律师来电联系,警方及时致电马金瑜委托律师。马金瑜委托律师称:“马金瑜会将被家暴相关证据及报案材料送达县公安局,但因疫情及春节长假具体时间需与当事人商定。”

从律师的回应中看,马金瑜已经掌握了家暴的证据,只是有待送达。那么问题就简单了,你当天直接去找个快递点寄出去不就完事了吗?

为啥还因为疫情和春节长假原因,时间要与当事人商定呢?难道快递点2月8日就放假了?这明显不合常理。

唯一的可能是,马金瑜可能没啥证据,所以要采用拖字诀。

我们再来看2月9日律师的回应,这回律师明显更虚了。为啥呢,因为2月8日的回应说已经有证据了,但是到了2月9日,变成证据“正在整理中”、“待完备后会以邮寄方式送达”。这说明2月8日的回应压根没考虑周全,经过考虑,律师也发现了言语中的漏洞和疏忽,所以2月9日的措辞更加小心了。

2月9日8时51分,马金瑜委托律师致电贵德警方,称:“当事人马金瑜因疫情及孩子无人照顾等原因,无法于近日协助警方接受调查,相关报案材料和证据正在整理当中,待完备后会以邮寄方式送达。”

之所以有这种变化,我们可以看通话的背景。2月8日是警方主动致电马金瑜的律师,相当于出其不意。律师突然被问,所以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但是2月9日的回应,是律师主动联系警方,这时候律师很可能已经打好了腹稿,了解了全部情况,所以措辞相当谨慎、小心,很担心被抓住话语中的把柄。

坦白说“正在整理当中”,这个回应让我想起一个笑话。有一部电视剧(忘了叫啥名,大明王朝1566?),皇帝想看一个奏折,司礼监的太监不想给皇帝看,就采取拖字诀,他对皇帝说:奏折还要归置归置,再呈给皇上。

皇帝勃然大怒,说就一本奏折,你找出来不就完事了,归置NM呢?皇帝骂人的话大致就这个意思。

回到这个题目,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无非报案记录、病历资料而已,加起来证据材料不会超过50页,甚至不会超过20页,有啥好整理的?

加上官方查实,压根就没有发现马报警和向妇联等有关部门求助的证据,所以,这个整理当中,就相当有学问了。

我跟律师打过很多交道,以我的职业直觉,律师的这个声明,还是拖字诀。

在法庭上,如果法官或者对方律师问到不利于己方的事实,个别律师不想撒谎,一般就会说,这个问题要庭后跟当事人核实。一般有经验的法官会要求律师在庭后几日内,以书面方式回答。

但是如果法官不这么要求,个别律师多半就一直在核实中或者干脆不回应。相当于蒙混过关了。

“庭后核实”,和所谓的“正在整理中”都如出一辙。“正在整理中”,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我手里有证据,但是太杂太乱,所以我要梳理一下。另一种含义是,我手里没证据,我要搜集证据。总之,如论哪种解释,都是模棱两可的表述。

而且,这个律师高明的地方在于,他虽然手里没啥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证据,但是人家也没撒谎呀,对不对?

不说真话,也不说假话,只说空话,你真拿他没辙。(这里提一句,遇到这种公共事件,最好还是找个律师代为发声,你看看这严谨的...)

但是马女士可不一定了。“下一步,贵德警方会根据马金瑜委托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开展调查。

写这个声明的人也是高手,他把律师的这个回应放在调查通报中,相当于堵死了马金瑜撤回举报的后路。别想拖,没用!

(个人感觉官方也有点愤怒,因为查了一圈,家暴的影子都没有,那你信誓旦旦地家暴文章咋搞出来的?以前老湿我也起草过类似的官方声明,如果查无实据,一般会把当事人比较荒谬的言论放在其中,增加对比效果。其实就是一种隐藏的情绪表达。)

要么,你给我看看你手上的证据,我把家暴的人给办了,要么,你没有证据,你涉嫌造谣。

呵呵!我感觉马女士处境不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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