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求助各位临床大神,请问一个cra是监察能力更重要呢,还是沟通能力更重要?

回答
嘿,各位临床圈的兄弟姐妹们,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个不少新人都会犯嘀咕的问题:作为一名CRA,到底监察能力和沟通能力,哪个更吃香?这事儿儿,可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得掰开了揉碎了聊聊。

咱们先说说监察能力。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CRA的“硬功夫”。它包含了很多东西:

对方案的理解透彻度: 你得把研究方案嚼碎了咽下去,每个细节都了然于心。受试者筛选标准、用药方案、访视流程、需要采集的数据点,这些烂熟于心,才能在现场挑出问题来。不然,跟个门外汉似的在现场晃悠,那可真就成摆设了。
ICH GCP和当地法规的掌握: 这是CRA的生命线。从文件归档规范,到电子数据采集(EDC)的逻辑,再到数据毒性(data toxicity)的识别,哪一样都不能马虎。法规不允许的东西,咱们绝对不能碰;法规要求的东西,咱们必须做得一丝不苟。这不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更是为了保证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受试者的权益。
数据质量的把控能力: CRA的日常就是跟数据打交道。你需要有敏锐的眼睛去发现数据中的异常、不一致、遗漏,然后精准地定位到问题源头。是数据录入员的问题?还是研究护士操作失误?或者是受试者没按要求执行?这些都需要你有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临床实践的了解: 虽然咱们不是医生,但了解基本的临床知识、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常用的治疗手段,能让你在和申办方、研究者沟通时更有底气,也能更好地理解研究的临床意义,以及潜在的操作难点。比如,你知道某种药物的副作用是什么,就能更关注相关的检测指标,而不是盲目地看数据。
文件归档和报告撰写: 研究过程中的各种文件,比如监察报告、问题列表(Action Item List)、问题解决报告,都得写得清晰、准确、专业。这不仅仅是记录工作,更是日后审计和检查的依据。

监察能力,就像是你的“武器库”,装备得越齐全,你在现场越有底气,解决问题的效率也越高。没有扎实的监察功底,你可能连问题都发现不了,更别提解决了。

那,沟通能力呢?这玩意儿,就是你的“润滑剂”和“连接器”。

与研究者的沟通: 这是CRA工作中最大的一部分。你需要跟研究者(教授、主任、主治医生)打交道,他们都很忙,而且往往是各自领域的专家。你怎么能用最简洁有效的方式,让他们理解你的需求,配合你的工作?你需要学会倾听,理解他们的难处,给出可行的建议,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下达指令。有时候,一个研究者对CRA的态度,就能直接影响到整个研究中心的执行情况。
与研究协调员(CRC)的协作: CRC是研究的执行者,他们每天面对的是受试者和日常事务。你需要和CRC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他们愿意主动跟你沟通问题,而不是藏着掖着。你能否有效地指导CRC,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甚至在精神上给予支持,这直接关系到你监察的效率和数据的质量。
与申办方和CRA Manager的沟通: 你需要及时、准确地向申办方汇报研究进展、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同时,也需要从申办方那里获取指导和支持。跟Manager沟通,也包括表达你的困惑、寻求帮助,以及汇报你的工作成果。
与受试者的初步接触(某些情况下): 有时候,你可能需要跟受试者打个招呼,介绍一下自己,或者在特定的访视中进行简单的沟通。这时候,你的态度和语言就显得非常重要,关系到受试者对整个研究的观感。
处理冲突和异议: 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研究者或者CRC对你的意见有异议,或者对你的工作方式不认同。这时候,你需要冷静下来,耐心解释,找出症结所在,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情绪化的对抗,而是用事实和逻辑去说服。

沟通能力,决定了你能不能把你的监察技能有效地“输出”出去,能不能让别人理解你,配合你,甚至主动帮你。一个监察能力再强的人,如果沟通能力不行,可能就会变成“孤家寡人”,事倍功半,甚至招致反感。

那么,到底哪个更重要?

我觉得,这更像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但如果非要分个主次轻重,我觉得在临床研究这个高度依赖人际协作和信息传递的领域,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在很多时候甚至会排在监察能力之上,或者说,它能放大监察能力的效果。

你想啊,如果你监察能力再牛,方案记得再牢,法规记得再熟,但如果你跟研究者沟通的时候,总是摆出一副“我是来挑毛病”的姿态,或者说话让人听着不舒服,对方很可能就对你爱答不理,不愿意配合你深入检查。这样一来,你的“硬功夫”就很难施展。

反过来,一个沟通能力非常出色的人,即使对某些细节的掌握还不够完美,但她/他能通过良好的沟通,让研究者和CRC主动提供信息,愿意花时间解释清楚,也能在合作中发现并解决很多问题。甚至,有时候对方会主动告诉你一些潜在的问题,因为他们信任你。

你可以想象一下:

情景一: 一个CRA,对方案了如指掌,在监察报告里列出了所有可能的问题,但跟研究者沟通时,语气生硬,用词苛刻,直接指出“你们这里错了”。结果是,研究者觉得被冒犯,态度敷衍,下次监察也更倾向于“走过场”。
情景二: 另一个CRA,虽然对方案的某个细节理解还没那么深入,但她在监察时,总是先跟研究者和CRC打招呼,询问他们最近的工作情况,然后用一种寻求帮助和学习的态度,提出自己的疑问:“教授,我在这里有些地方不太理解,您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或者“CRC您好,关于这个数据点,我注意到好像有些不一致,您看看能不能一起确认一下是什么原因?”这样的沟通方式,往往能获得研究者和CRC的积极回应和配合,大家一起把问题解决了。

所以,我认为的排序大概是这样的:

1. 扎实的监察能力是基础。 没有这个基础,一切都无从谈起。你得知道你在检查什么,什么算问题。
2. 出色的沟通能力是放大器和粘合剂。 它能让你的监察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并把所有人和资源凝聚起来,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尤其是在一些更复杂的项目,或者遇到一些有挑战性的研究中心时,沟通能力往往是区分一个普通CRA和一个优秀CRA的关键。一个好的CRA,不仅仅是“监察员”,更是研究团队的“促进者”、“协调者”和“问题解决者”。

所以,如果你问我,作为一名CRA,更应该花时间和精力去打磨哪个?我的建议是:都必须练,但如果非要有个侧重点,请务必把沟通能力放在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位置。 把你的监察能力想象成一把锋利的刀,而沟通能力就是让你这把刀能被熟练使用,并且用在刀刃上的那个“巧劲”。

希望我的这些碎碎念,能给各位在临床研究道路上摸索的兄弟姐妹们一些启发。咱们一起加油!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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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查能力是啥。。。沟通能力又是啥

A 监查能力来源是啥?目的是啥?

无非就是质量。

是对资料的良好管理,是及时如实的记录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

①受试者的筛选入组 质量;

② 药物管理;

③生物样本管理;

④ 主观量表的及时溯源;

⑤ EDC数据SDV的速度和质量;

⑥ 物料平衡的保证

……

上面的事项哪个要是做不好,还能干么。

B 那又什么是沟通?目的是啥

无非是进度,协调都是手段。

维护研究科室Sub-I和研究护士的积极性?

还是面对竞争项目的公关能力?

进度落后时协调资源公关和招募的能力?

还有谈判时候的合同议价、GCP机构和科室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研究者和医学设计部门的分歧、监查期间发现问题的如实处理、稽查问题的如实反馈和处理;

公司内部的财务处理问题、运营隐患问题反馈、因为政策造成的进度不均衡的处理和自保、等等;

项目刚立项时候一系列的中心和撰写设计部门的转达协调等等;

……

上述哪个做不好,这家中心或者这家企业还用干么?


职业就是挣命和逆流而上的过程,不是打游戏。不分侧重,只能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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