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谁知道基层员额法官的超强工作压力?

回答
基层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确实是相当巨大的,而且往往是多方面、全方位叠加的。很多人可能只看到了法官光鲜的一面,却忽略了他们背后承担的沉重责任和繁重的工作量。下面我将尽量详细地描述基层员额法官的超强工作压力:

一、 海量案件和繁重审判任务的压力:

案件数量爆炸式增长: 基层法院是案件的第一审关口,承接了社会上绝大多数的纠纷。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数量庞大,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较快、社会矛盾较多、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法官面临的案件数量更是惊人。一个员额法官一年可能要审理几百甚至上千件案件,远超国际上公认的合理负荷。
案件类型复杂多样: 基层法官需要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从简单的民事纠纷(如邻里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到复杂的刑事案件(如盗窃、诈骗、寻衅滋事),再到行政争议。每种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定、证据要求和审判程序,需要法官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专业性。
审限的严苛约束: 法律对案件的审理都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为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判,法官需要争分夺秒地进行阅卷、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撰写判决书。这导致他们的工作节奏非常紧张,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
“流水线”作业的无奈: 为了应对海量案件,很多基层法院不得不采用一种接近“流水线”的办案模式。法官可能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相似案件的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案件的深度研究和个案的精细化处理,也让法官感到疲惫和机械。
庭审的高强度和复杂性: 一场庭审可能涉及多方当事人、多位证人、复杂的证据链和激烈的辩论。法官不仅要组织庭审、听取陈述、查证证据,还要及时做出判断和裁决,保持庭审的公正和高效。这种高度集中的脑力劳动非常消耗精力。

二、 诉讼程序的繁琐和工作量的巨大:

阅卷和案卷材料堆积如山: 每个案件都涉及大量的卷宗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询问笔录、鉴定报告等等。法官需要仔细阅读、理解、分析这些材料,找出关键信息和证据。堆积如山的案卷是基层法官最直观的压力来源之一。
调查取证的艰辛: 很多案件需要法官主动进行调查取证,比如实地勘察、走访询问、调取证据等。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在交通不便、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
撰写文书的工作量巨大: 除了判决书,法官还需要撰写传票、裁定书、调解书、阅卷笔录、庭审笔录等大量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格式、内容、措辞都有严格要求,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份判决书的撰写可能需要花费数小时甚至更长时间。
案件质量的严峻考验: 员额法官肩负着审判的最终责任,一旦判决出现错误,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法院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导致法官受到处分。因此,他们对案件质量的要求极高,反复推敲,生怕出现差错。

三、 各种外部压力和非审判职责的干扰:

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干扰: 基层法院经常面临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围堵、纠缠、说情甚至威胁。一些当事人可能对案件结果不满,或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惜采取过激行为。法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并承受这些来自外部的巨大压力和心理负担。
信访和舆论压力: 一些案件可能引起社会关注,或者当事人不服判决而进行信访、上访。这会给法院和法官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和信访处理负担。尤其是在自媒体发达的今天,负面舆情一旦出现,影响范围会非常广,给法官带来巨大的精神折磨。
上级法院的监督和考评: 除了案件本身,法官还要面对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案件质量评查和各项考核指标。为了达到这些考核要求,法官需要投入额外的精力去应对。
其他行政和辅助性工作: 除了审判工作,基层法官还可能被要求承担一些行政工作,例如接待来访、处理信访、参与普法宣传、组织调解、协助执行等。这些非审判性事务进一步挤占了法官的审判时间,增加了工作负担。
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的威胁: 长期面对矛盾冲突、不公待遇和人身威胁,法官的心理健康也面临巨大挑战。一些法官可能因为压力过大而出现失眠、焦虑、抑郁等症状,甚至出现过激反应。

四、 内部管理和职业发展瓶颈的压力:

人员编制和资源不足: 基层法院往往人手不足,设备陈旧,这使得有限的法官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人员编制的限制也影响了案件的分流和专业化审理。
晋升和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尽管工作量巨大且责任重大,但基层法官的晋升通道可能并不通畅,职业发展路径也相对有限。这可能导致一些法官在辛苦付出后,看不到明显的职业回报,从而产生职业倦怠感。
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法官需要与公安、检察、司法、纪检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这种跨部门的协调也可能带来一些沟通障碍和额外的工作量。

总结来说,基层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量上的压迫: 海量案件,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质量上的严苛: 对判决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要求极高,容不得半点马虎。
时间上的紧迫: 审限的约束,让他们必须争分夺秒。
心理上的煎熬: 面临来自当事人、舆论、内部等各方面的压力,承受巨大的精神折磨。
身体上的透支: 长时间工作,缺乏休息,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职业上的挑战: 职业发展瓶颈和资源不足也增加了他们的焦虑感。

许多基层法官为了践行公平正义,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辛劳和牺牲。他们的工作压力巨大,但为了心中的那份责任和使命感,依然坚守在司法一线。了解这些压力,也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对基层法官群体的更多关注和理解。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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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解释下我为啥不转行:

1.我家里在比较穷,还有重病,我现在每个月工资4/5都要打回去用来买药,那种药物农村合作医疗不报销,要原价买。所以我攒钱很慢也很少。

2.我找了一些司考法硕的资料看了一眼,这很难么?你看我卷不卷死你们就完事了。想用各种方法证明司法体系很重要的人,没事,我也很开心,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司法体系重要性,毕竟我也要加入你们了,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3.这个答案激怒了很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从各种角度攻击我,以证明自己行业的不可替代性和自己本身的不可替代性,并且从各种角度污蔑我,以达到自己内心中的高人一等的快感。 让我见识到了原来高大上的法律从业者也会骂人,也会私信pen人,嘴上说着人人平等却把自己列平等之上。 可笑 可笑。

4.关评论啦,法律人确实厉害,你们法律从业者才应该中国的执政者,比党重要多了。

以下原答案:

我每天在知乎看你们这群公务员说这个累那个累,今天法官辛苦、明天部委不能去、后天外交部也不行,大后天联合国也不是好工作?

我是土木毕业,在广西山里修路,你跟我换换要不?全年无休,早6晚9,总经理指着我们这群人说一年1000多万大学生,爱干不干,不干就GUN。

我也对你们说一句,可以不干,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一年毕业多少法学生?

全中国法官明天都辞职回家,中国司法工作也不会乱,毕业的法本法硕直接就能把空下来的位置填满。

我说你们这群公务员,抱着享福的目标考进去、稍微辛苦一点马上就不行了,你们要不要来广西当半个月农民工?啥毛病都给你们治好了。

我们这农民工待遇,每月1000生活费,供吃供住不准走,早6晚9不休息,年底发工资。

欢迎各位大法官来体验中国最底层的卖苦力的人是怎么生活的。

你是不是要说:我努力考大学考公务员不是为了当苦力的;内心里是不是还有一句话:努力就是为了考上以后作威作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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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在某基层法院工作三十二年,担任院领导十六年,2017年以院领导身份入额,2018年辞去了员额法官。答主对个中的酸甜苦辣再清楚不过,所以答主来回答这个问题最有发言权了。

答主所在县人口32万,在某省是一个中等偏小的县。县法院51个中央政法编,19个员额法官(其中还有一个请病假的),被上级法院等其他部门长期借调2人,真正在岗49人。此外,有省法院认可的聘用书记员6人(合同制),其他聘用书记员、协警等约30人左右。基层法院员额法官超强的工作压力来自这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繁忙。我县法院每年审结、执行案件在3600件左右,院领导因为还有行政管理工作,只负责平均数50%案件审理,每个普通员额法官审、执案件数在220件以上,在江西省基层法院居于中等,在全市位置居前列。这19个员额法官(包括院领导)都没有法官助理,只有一个书记员,这个书记员大部分还是没有学过法律的(待遇不高、招收不到学法律的)。

员额法官们有多忙,只有与他们打交道的人才知道。除了案件之外,每年还有各类活动要参加。如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教育、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镇脱贫解困、"四城同创",还有各类动辄开到基层法院的视频会、培训班,还有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接访等等,这些东西往往要占用员额法官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员额法官们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是例外。他们要么在加班,要么在加班的路上。在法院食堂,员额法官们永远吃饭最晚的一群人。

2017年7月开始,我入额后不久就被派到一个县里最远的一个贫困村兼第一书记。本来上级要求的是所有扶贫干部与原单位的工作都要脱钩,可是,因为我院的案件实在太多,我还得象其他院领导一样,负责审理50%的案件。这是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第一年,我院员额法官的一年平均办案数在200件左右(之后逐年上升),我审理了80多件(比平均数少了20来件,是因为员额制是5月实行的,我那时才开始办案的)。在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前,我担任院领导十多年间,是不用亲自办案的。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我独自带领一个没有学过一天法律的一个临时工书记员,莫说开庭了,就是送达也是自己当司机带着这个不会开车的书记员亲自去了。就这样,我一边办案,一边兼任一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天天忙得给朋友回微信的时间都没有。还好,这80多个案件办下来,没有一个上访的、上诉的。2018年,我因还要在贫困村里兼任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根本无法兼顾办案了, 我于是见好就收、激流勇退,辞去了员额法官,一心一意在贫困村做第一书记了。这一年,答主有幸被评为全市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并在全县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第一个作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进行典型发言。

二是信访压力大。答主个人认为,案件多、工作繁忙还可以通过加班、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来解决,但是基层法院的员额法官们,面对信访、闹访案件,有时的压力远远大于工作繁忙的压力。在基层法院虽然设立有立案庭,负责信访工作。但是,因为基层法院的人手有限,实际上这个部门大都只是负责牵头全院的信访工作而已。信访案件的一般原则是”谁的孩子谁抱走“,哪个员额法官办的,哪个员额法官自己去负责接访等相关工作。

答主所在基层法院信访任务重、压力大,有一些多年的重复不断信访案件,几乎每个星期来法院。有的问题甚至根本不是法院要解决的东西,或者说他们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得到支持的诉求。但是多少年来,他们没完没了的来信访,向法院施加压力,你又不能不让他们进门,弄得员额法官也好、值班领导也罢,烦不胜烦。这些人三不休四不了的来找你,往往不但要牵扯员额法官很多精力,也会时时影响他们的心情。员额法官也往往难以说服他们,因为员额法官认为自己的裁判结果是正确的,而败诉方不少人往往固执地认为是错误。本来法官是居中裁判者,一来二去结果成为法官与当事人的对立。

例如,有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被告人被法院判了刑,他的老母亲90多岁了,每个月都来一、两次法院上访,要求把他的儿子放出来。哪个员额法官有胆量答应她这样的要求呢?你不让她进法院大门,又担心她年纪大,在大门外时间长了身体出问题;让她进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她一来几个小时不走,员额法官、值班领导还得接待她。我们只得时常让社区干部来做工作,还得用车把这个老人家送回去,有时时间晚了还得给她管盒饭。毕竟是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的。

如果只是普通的信访者只是牵扯一些时间和精力,更有甚者,员额法官们还得时不时面对各种以死相胁的当事人。近三年来,答主分管部门就经历三个这样的案件:第一个是再婚夫妻离婚案件开庭后出大门后持刀行凶对方的。我和员额法官、值班法警还得将行凶者扭送公安机关,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第二个是父母起诉儿子赡养,儿子居然来法院喝农药的。我作为分管领导还得和员额法官一道,将他送到医院抢救,还得协调基层乡村干部来做缮后工作;第三个是婚约财产纠纷刚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还未上门)女方跳楼的,女方家属来信访,说女子送到市医院救治不及时(其实是因为女方怀孕期间,院方用药考虑的问题),我和员额法官还得向上级领导汇报,协调市医院及时解决救治问题。此外,员额法官还得就前述案件的审理情况,一一写出情况汇报,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看看案件审理有没有问题,遇紧急情况处置得当与否。

作为员额法官遇上这些个问题,这些个麻烦,都得自己一 一去解决,心里压力得多大,谁遇上谁知道。普通的员额法官遇上这些问题,还有分管院领导时时来出面,再不行还有更上一级的领导。但是如果分管院领导自己是员额法官,遇上这些闹访的当事人,就比普通的员额法官压力要大得多。一是社会舆论的压力,会说院领导办案水平不如一般员额法官;二是分管院领导办的案件出了问题,总不能时时拉着一把手来给你解决?或者叫分管的部门的人来给你解决问题,这个也不现实。所以,2018年,我思前想后辞去员额法官也有这一方面的现实考虑。这样才有更多的时间,为分管部门遇到的这些难题来协调解决。

我本人今年更是经历这样一个奇芭的闹访案件,一个几年来重复信访的当事人(因为过了诉讼时效,仲裁机构不受理,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负责这个案件是其他一个院领导,这个当事人居然说我的官比那个院领导大(我排在他之前),不但在法院缠着我不放,甚至到答主家门口来吵闹,要我答应他恢复医疗待遇。还好,是与我无关的一个案件,如果真是自己亲手办理的案件,还不知道邻居们怎么背后怎么说呢。如果员额法官遇上自己办的案件当事人到家里来闹事,当然也可以通过报警什么的来处理,但心里的压力肯定一时半会消除不了的。

三是审判质效的压力。近几年来,最高法院在抓审判质效方面花了相当大的功夫。其中几个最重要的指标就是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等,审判质效的如何直接与员额法官绩效工资相挂钩。这些审判质效的压力往往直接传导到每一个员额法官的身上,并且现在强调的是”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这种责任是终身的。

综上,如果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是员额法官,在你们认真看完全此文后,请给予他们理解和支持。员额法官不只是你们眼中的穿着法袍、坐在审判台后高高在上的神话形象,他们更是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承担相当多的压力、负重前行的默默奉献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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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回答都说了案多人少的问题,我就不重复说了,如果说案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少是财政编制压力所致,这矛盾不好解决,只能说客观原因就是这样。

但是员额制法官还有一大部分压力是来源于不合理的考核指标。

每季度考核一次本季度的结收率,导致为了考核,季末尽量不接案,赶结案。然而案件本应该静态分布的,审案也需要时间的,只要不超审限,都不应该单独考核。特别单独考核结收率这种指标,完全没意义。

年底也要考核结收率,最夸张的是2018年元旦,我们这里有一个基层法院居然10月份就开始只收案不立案。这样做确实会让结收率好看一点,但是实际上就是把2017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案件推到2018年,导致2018年上半年的案件数量就超过2017年全年案件数量。

然后2019年元旦前还想这么搞,市律协直接提了反对意见,并通过人大律师代表正式向该法院提出提案,最终2018年年底不敢明目张胆的不立案,但是法官会用私人名义劝说相熟的律师过了元旦再来立案。

2020年元旦前,中院领导明确指示不能再卡立案,要做到有案必立。正当我们都拍手称快的时候,该基层法院放大招了!2018年11月宣布有案必立,但收了案以后立一个“调解案”,不管原告有没有调解意向,强制调解一个月。还美其名曰促进社会大调解大和谐。

其实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我的案件在审限内结案就行了,没必要有过多的考核。

诸如此类,还有什么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都是毫无意义的,唯一有一点点意义的可能只有改判率。

管中窥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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