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电视剧里倒是经常说「口头协议也有法律效力」,但是我看本案这个思路,律师是要把承诺的佣金说成是「自然债务」而非「法律债务」?
所谓自然债务,是相对于法律债务的概念,就是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可以理解为这个债务虽然存在,但是没法走法律程序来解决。
典型的自然债务包括:
此外,各国法律实践中还有很多种类的自然债务,比如夫妇承诺给子女的嫁妆、给媒人的报酬,还有无因管理人对于报酬的请求权,朋友间的无偿馈赠,某种程度上也可理解为一种自然债务。
总而言之,这个思路就是说,有一些债务,就算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是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缺乏必要的执行效力,也就不能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如果抛开这一层问题,不讨论不受法律保护的自然债务,就谈本案中所谓的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我认为关键之处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合意。
口头,只是订立协议的形式。根据特区的法例,合约的订立并不拘于特定形式,书面加盖印章、书面不加盖印章、口头订立,乃至于某些情况下双方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仅凭其行为所表现出的默示合意,同样可以视为合约的订立。
但是在形式之下,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究竟是什么,究竟有没有合意,这才是实质问题。按照本案中男方代表律师的观点,男方并没有分配利润的意思表示,仅有对恋人予以馈赠的意思表示,这其实是想从双方没有形成合意的角度来否认合约的订立,从而回避口头承诺是合约有效形式之一的问题。
此外,可能还涉及到口头协议向书面协议转化的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口头协议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签字作实的,否则会失去效力。这个要具体去查一查法例看看有没有相关规定了,我不是研究特区法的,这方面只是提一个大概思路,如果有熟悉特区法例的知友,欢迎提供信息。
另外,男方律师还专门强调了男女双方当事人在投资经验和能力上的差距。
在我的理解中,这部分是为了服务于之前提出的赠予主张。由于双方均不否认男方曾经有过对那10%的意思表示,所以争议焦点在于,男方真实的意思究竟是把女方当成生意上的伙伴、战友从而作出一个利润分配的商业决定,还是说对于情侣进行无偿的赠予?
通过说明女方投资能力的不足,男方似乎是想证明,作为一个理性的人,男方不会将女方视作投资上的合作伙伴,因此就不存在一个利润分配的意思表示。既然如此,这就证明了男方当年的表态是一种赠予的意思表示,女方不能将之作为商业合约来主张权利。
以上是我所理解的男方律师的思路。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前任恋人之间经济纠纷,我是只吃瓜、不持立场的。上面说的,只是看到男方律师的说辞之后,结合自己的专业发表的一些感想。民法不是我的本行,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在评论区指正。
最后,这单案子隔了这么多年又被旧事重提,想必双方都闹得很不愉快,倒是让我想起了《功夫》里的那句台词:
女方的想法应该是。。。
星爷的想法应该是。。。
女方反复的想法。。。
当然星爷在这个大环境下也说出了他的想法。。。
女方再次痛击!!!
星爷无可奈何。。。
最近经济差啊。姐姐。。。
很多人问。第一张图来源。星爷的大话西游剧照。后面所有的图来源于星爷的国产凌凌漆。。。
我很喜欢星爷,但是我也知道现实中的人和演员的职业操守是要分开看的,这也是所谓的
艺术来源于生活吧!
大众欠周星驰一张。。。股票。赶紧替他补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