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三女孩疑因租房纠纷服毒身亡,房东发长文回应称「是她先骂我的,不会道歉」,如何从法律层面分析此事?

回答
针对“大三女孩疑因租房纠纷服毒身亡,房东发长文回应称‘是她先骂我的,不会道歉’”这一事件,从法律层面进行详细分析,需要考量多个方面,并区分不同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核心法律问题:

1. 房东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女孩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这是最核心也是最难判断的问题。房东的“不会道歉”言论本身不构成法律责任,但其行为和言论是否超出一般租房纠纷的范畴,导致女孩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并可能因此寻短见,是关键。
2. 是否存在民事侵权行为? 例如,房东是否对女孩进行了侮辱、诽谤、故意刺激等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人格权等。
3. 是否存在刑事责任? 如果房东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死亡,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4. 租房合同的履行情况? 纠纷的起因是租房合同相关的约定或履行问题,这本身是民事合同纠纷。

详细法律分析:

一、 房东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侮辱、诽谤罪(刑事层面): 如果房东在长文中,或者在之前的沟通中,存在捏造事实、散布不实言论,对女孩的人格、名誉进行恶意攻击,并且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但这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内容和情节来认定。
构成要件: 侮辱罪要求行为人针对特定被害人公然实施侮辱行为,诽谤罪要求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仅仅说“她先骂我”不足以构成犯罪,需要具体证据证明房东的言论内容。
侵犯名誉权、人格尊严(民事层面): 即使不构成犯罪,房东如果通过不当言论或行为,侵犯了女孩的名誉权、人格尊严,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因果关系: 关键在于证明房东的言论或行为与女孩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在法律上属于“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即房东的行为是否足以引起一般人作为或不作为,进而导致了损害结果(死亡)。这需要大量的证据支持,例如女孩生前是否有抑郁症、是否留有遗书提及房东的言行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等。
房东的回应“是她先骂我的,不会道歉”: 单纯的“是她先骂我的”是一种陈述事实或辩解的说法,本身不构成侵权。但如果结合其后续行为,例如在女孩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依然采取攻击性、不负责任的态度,这可能加剧其过错程度,但直接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较弱,更多是道德层面的谴责。
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房东的行为被认定构成侵权,并且给女孩的近亲属造成了精神损害,可能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 房东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如果房东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并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女孩的死亡,例如通过语言暴力、肢体冲突等,并且意图导致其受到伤害,甚至死亡,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难度: 直接证明房东的言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难度非常大。通常需要证明房东有伤害的故意,并且该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租房纠纷中的争吵,即使激烈,也很难直接认定为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或直接的伤害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房东在租房纠纷处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而该过失行为与女孩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构成要件: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死亡。
举证困难: 同样,证明房东的过失行为(如言语刺激、不配合解决问题等)与女孩服用毒物的行为之间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也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排除女孩自身原因(如已有抑郁症、个人决定轻生等)的独立作用。
教唆、帮助自杀: 如果房东明知女孩有自杀倾向,并且通过言语或行为教唆、诱导其自杀,或者提供自杀的工具或帮助,则可能构成教唆、帮助自杀罪,导致他人死亡的,依法会处罚。
证据要求极高: 要证明房东是教唆、帮助自杀,需要非常明确的证据,如遗书、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表明房东有此意图和行为,并且其行为对女孩的自杀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仅仅是争吵,很难达到这个程度。

三、 租房合同纠纷的性质

合同违约: 租房纠纷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合同的履行问题,例如房租、押金、房屋维修、居住环境等。如果房东存在违约行为,女孩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赔偿损失等。
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就租房合同发生争议,并且无法协商解决,女孩(或其近亲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房东的言论和态度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其处理纠纷态度和诚意(或缺乏)的参考,但不是直接的侵权证据。

四、 “房东发长文回应称‘是她先骂我的,不会道歉’”的法律意义

辩解或陈述事实: 房东的言论首先是一种回应和辩解,试图说明自己不是过错方,或者至少不是唯一过错方。
不构成道歉的拒绝: “不会道歉”是一种明确拒绝道歉的态度。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道歉并非强制性义务(除非合同或法院判决有此约定),而是道义和解决纠纷的手段。拒绝道歉不直接产生法律责任。
可能加剧舆论压力和社会评价: 虽然不直接构成法律责任,但这种回应的态度,尤其是在女孩已去世的情况下,可能在舆论层面引发负面评价,并可能影响司法机关在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时的考量(虽然法律判决应基于事实和证据,但社会舆论也会间接影响)。

五、 调查和取证的关键

要从法律层面分析此事的责任,需要以下关键证据:

1. 女孩死亡原因的医学鉴定报告: 确认服毒以及死亡的具体原因。
2. 女孩生前遗书或录音、录像: 如果有明确提及房东的言行导致其选择轻生,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3. 双方的沟通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通话录音、微信群聊记录等,可以还原纠纷的发生过程、激烈程度以及双方的言行。
4. 证人证言: 如邻居、朋友、同学等,可能目睹或听闻过双方的争执情况。
5. 房东长文回应的具体内容: 需要仔细分析其内容,是否存在侮辱、诽谤或过激言论。
6. 租房合同及相关凭证: 证明双方的租赁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
7. 女孩的心理健康状况证明: 如果女孩生前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这可能会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房东的言行是否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主要原因,都需要综合判断。

总结:

从法律层面分析,要追究房东的责任,需要证明房东的言行直接或间接、且在法律上“相当”地导致了女孩的死亡。这在法律上是极高的证明门槛。

可能性较低的刑事责任: 除非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表明房东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教唆、帮助自杀,否则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小。过失致人死亡也需要证明房东的“过失”与女孩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可能存在的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房东的言论或行为被认定为侮辱、诽谤或侵犯人格尊严,并且与女孩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租房合同纠纷: 无论女孩是否自杀,租房合同本身的纠纷仍然存在,可以依法解决。

最终的法律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在充分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 房东“不会道歉”的态度,虽然不构成法律上的直接责任,但可能在道德和舆论层面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在司法审判中被视为其态度,但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此事最令人痛心的是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法律的介入是为了查明真相,明确责任,并给予逝者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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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们继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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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部分网友看事情其实是不看事实和法律的,因为法律自己不懂,事实自己很难了解,网上的点滴信息也理不清。站队基本靠两点:

一是舆论误导,同样一件事情,“大三女孩退租,房东拒换押金”和“租客提前退租,还逼问70岁老房东索要押金和一个月房租”,结果就完全不一样。

二是看谁更弱势,当官的和老百姓有纠纷,肯定当官的有问题,企业领导和工人有矛盾一定是领导该死,住豪宅的和快递员吵起来,一定是住豪宅的为富不仁,女人和男人吵架,必然是女人吃亏,城管和小贩,不用问一定是骂城管。

谁看上去更可怜,我可怜谁。

“大三女孩”“自杀身亡”,这两个关键词放在这里,对面只是个70岁老头,谁更可怜,一目了然,还需要法律判吗?网友已经判掉了。

但是如果女孩出来一个“富二代”的减分项,老人多一个“有个癌症老伴”的加分项,可能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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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分析,房东都没有任何过错。

注意,是任何。

房东说过婊子这个词汇吗?说过。

但是,就在房东说之前,租客先行辱骂房东不能称之为人。如果看过贴出来的记录,会发现这很明显就是一个口角,互相辱骂。而且租客也骂的很难听。

不要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而对拐弯抹角骂人沾沾自喜,租客骂的和房东骂的,毫无差别。

而且租客先开始骂的。

所以我说,道德上租客也不占优势。


法律层面分析房东也没有任何过错。

合同六月份签订,要租一年。十月份就要求退租,而且人直接走了,是房东自己把房子挂出去租掉的。

十月份租客主动跟房东说了要退租,然后租客人都走了。

这种情况下,就是很明确的违约。

于情于理,这个押金都不应该退。

且不说房东把房子租出去,花了多少时间多少精力。

你自己水电费还倒欠着,房东用押金去支付,不过分吧。

而且还有更过分的事情,租客在房东退还押金以后,要求房东再退最后一个月的租金。

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出门在外,为人处世,讲究的都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

你作为一个,我说的直白一点。弱势群体。

凭什么能够让一个各方面都占据优势的人,放弃自己的合法利益,然后去迁就你?

这种情况我只听说过男朋友对女朋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你到社会上,人家各方面占优,你吵两句骂两句,人家就得把自己的利益给你?

没有这种可能性的。

真的就只看着自己想要什么,得寸进尺。我认为房东的回应已经很合理的,警察都介入,承认房东的行为是合理的。

结果房客得寸进尺,非要什么利益都拿。

你怎么不说让房东把六个月的租金全退了?



抑郁症不背这个锅。

我认识的抑郁症患者,全都是讲道理,懂礼貌的好人。

她们都生怕自己给别人添麻烦了,她们对世界的理解没有问题,只不过在和抑郁情绪对抗而已。

这个租客呢?


很多人讲话只看立场,还说坏人变老了。

因为你觉得你是年轻人,你觉得你是租客,所以你就完全无视事实,认为是房东的错。

一共3100的押金,房东挂中介900块,加上其他损耗,租金只退一千三,这是非常合理的一件事情。

要讲道德,是租客先辱骂。

要讲法律,合同白纸黑字写着。

我不说死者如何,不说房东如何。

这个提问下面所有说房东是坏人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可笑"!

女租客辱骂房东,不遵守规定,带去了多少乱子?这些都是谁的错?全都是女租客本人自己没做好。

现在因为她自杀了,开始说房东是坏人了。

简直是颠倒黑白。

不给房东方便,房东就不给你方便。你把租的房子原样拿过来,原样还回去,有几个房东没事干故意扣你押金的?

我租过几次房子,全都全款退的押金。

当初考研,从六月开始租一年,十二月考完了退租了,房子转租给学弟,房东也是全款退了我押金。

不转租,不付钱,人都跑了。房东自己重新租出去,空窗期中介费,哪个不需要钱?房东的精力不是精力?

就因为你自杀了,还要房东负责,可不可笑?

你和舍友吵一架,吵着吵着你从楼上跳下去了,室友要负责?

看事情不止要看屁股,还要看道理的。


你要是有这个一个合租舍友,说好跟你合租一年,四个月人就跑了,房钱一分不给,留着你一个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交所有房租,你怎么想?

你好不容易把房子花钱挂中介挂了很多精力租出去了,跑了的那个来跟你索要所有押金,你怎么想?

押金是干嘛的,押金就是拿来作为保证的,保证租客不提前退租,不损害房子。

结果又提前退租又水电费多花了,然后水电费不交人直接跑了,这个时候要全款退押金。

为什么死,因为自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非法利益而死,很光荣?

一群人就在那里共情共情共情,我反正是不能和这种人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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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的关键,我觉得并不是谁先骂谁,因为很多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的,正如此事,其实双方都是受害者。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是,我国还缺乏了解决房东和租客矛盾的有效机制——哪怕租房纠纷已经是我国社会的普遍矛盾。

当有效,可靠,便捷的沟通渠道不存在的时候,房东与房客的矛盾就必然会转变成推诿,扯皮,谩骂。

长期以来,房屋中介承担了房东与租客沟通的媒介。但是,由于利润机制的问题,房屋中介有时候还成了房租上涨,租房矛盾的推手。

你长期租房,中介靠什么赚佣金?所以有些无良中介就搞事情,挑拨房东以大幅涨价的方式,逼迫租客涨价或换房。

或者,挑拨租客和房东的矛盾,让一方受不了,然后换房。

比如押金问题,我敢打包票,中国99%的租客在退租时,都不能轻松愉快的正常结到押金。

我还见过一些人,为了拿到押金,找关系说情的。

有时候,中介还会跟房东约好,中介收房时找茬,然后以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最后跟房东分成。

可别觉得几千块钱的押金是小钱。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千块钱可能意味着半个月甚至一个月的收入。而在如今中国人均负债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三千块钱可能意味着一年的信用卡或者小贷利息。

反正我从读书时私奔到上海至今,一共租过六套房子,没有一套房子是拿回过押金的(有两套是提前退租)。

房东拒绝退押金的理由也很简单。啥家具有损坏,墙面弄脏了等等。

这些拒退押金的理由,在合同上是很难界定的。

一旦出现了纠纷,基本上找不到有效渠道去协商。中介是天然向着房东的,而仲裁庭对于租客来讲,时间成本太高。

其实租房这个事情,房东和租客都容易成为受害者,但我们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租房市场。衣食住行,一个关系民生的大事,却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明确的规范,这显然是不对的。

尤其是如今我国房价如此之高,对于当代年青人而言,保障年青人租房权益,让年青人能够轻松租房,灵活租房,这是国家的一大责任。

因此,我倒是觉得国家可以以地方政府牵头,成立非营利性租房平台,让租房价格透明,并杜绝中介乱象。

同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租房市场。

另外,统筹各地人才政策,让年轻大学生,低收入群里能够便利享受政府的租房补贴,甚至享受政府风险补偿的租房贷款。

最后,在法院部门,就租房纠纷开设绿色的线上通道,简化租房纠纷面临的仲裁难的问题。

当然,国家大力推动住房保障体系,搞公租房啥的,控制房价,甚至全面推动雄安新区的住房模式是更加治本的办法。

但相对而言,短期之内还是需要有问题需要解决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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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这个案子我就有点懵,现在也没缓过来。

我就说,因为租房押金纠纷就自杀这到底是个什么阴间操作?感情纠纷自杀的我倒是可以理解,这因为不占理的租房押金问题也能走到自杀这步?

也别扯什么“你知道这些钱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多少吗”或者什么“何不食肉糜”

她手里要是没俩子儿她就不可能租那个价的房!这又不是以贷养贷欠几十万,租房那点钱对她来说根本就到不了无法承受的地步!早租房的时候干嘛了?

再瞅一眼具体案情,这 TM 关房东鸟事?案责这么明晰都能吵起来,居然还能上新闻,闲的没事儿干了?

不理解,属实不理解。

“吃亏要趁早,一帆风顺不是什么好事,从小娇生惯养,没人跟他说过什么狠话,65岁走到街上,谁瞪他一眼当时就猝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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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更新,评论功能恢复后,让我认识到会写小作文的那些宝宝们又回来了,一个主流小作文:女方有精神障碍,屋主明知道这点却刺伤她,让她伤痛叠加,现实不顺加上这个最终选择了最不合适的一条道路。

小作文满分,但是。我就问一句,这世间,谁不知道生活不易?哪个在社会上打拼的人,没有经历过有心无力,想要赚钱却求助无门,每个月看到工资卡上三千块钱的时候无助哀叹,想到父母年事已高自己恐怕无法给他们一个安逸老年而失声痛哭?女朋友想要换个新手机,你却发现好点的手机是你两个月工资,你拼死拼活两个月竟然连一个电子玩意都换不回,哀叹,痛哭,迷茫。哪次痛哭不是伤口被各种人反复刺中伤口伤到泪水压抑不住?一了百了是洒脱,可是咬牙活着才是人类这个族群活下来的根源

精神亚健康很高贵?十个人里面就有两个是精神亚健康人员,怎么的,谁都是20%的宝宝,我让着你,谁让着我?小作文撰写者?呵呵,但凡要他出一分钱,它跑的比什么都快。

也许房租是这件事中,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是这根稻草是自找的,从人家地里面偷了摞在自己身上的。压死了,还要怪农民伯伯了?哪来的道理?

以下为原答案:


1.骂人最多只是行政处罚,骂的再狠,指着门骂,也只是被派出所带走罚钱关几天

2.骂人和自杀无直接逻辑关系,死者是否有精神问题房东并不知晓

3.房东在房租押金上是否有责任,租房合同白纸黑字可以由法院判断。另外现在市面上流传的租房合同版本都是制式的+特约,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已经有一大帮法律工作者为了这合同不产生莫须有的纠纷努力过了

4.最后大概率是房东对自己言语不当道歉,然后人道主义赔一点钱了事

5.法制社会已经转变成法治社会,我希望和稀泥的人情主观案例能越来越少,不然我们需要的就不是司法体系,而是彻底相互隔离的冷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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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政治并不能令人获得阶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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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各种小作文,这个里面仍然有一些事实证据的。

从双方都验证的信息,已知女孩是提前解约的,而且是大幅提前解约,至少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违约损失。这部分是共识。

现在房东说在他把押金之前已经退还,这个是个关键。特别是他说女方还要求额外退还1个月租金。

如果这是假的,那么大家继续骂房东。尤其他在死者无法辩驳的情况下伪造事实。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个故事就和货拉拉差不多了。不能说女生想要多退还1个月房租得不到满足,然后自杀了就天然有道理。没人应该惯着一个人的无理要求,特别是得不到满足以后还先骂人的时候。那房东完全不应该道歉!

现在,房东退押金是后来交涉发生的,必然是转账,让房东把记录发出来呗。如果发生在女孩服毒之前,那么房东没有任何责任。如果发生在女孩服毒之后,他撒这种欺负死人的谎,就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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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房东可以发小作文反击呢?因为70岁老人的buff和大三女性强拿的女孩(释义:泛指未成年女性)buff勉强可以一战,因为线下好警察允许他们吵或者上法院解决,不会单方面逼另一方直接跪。

2.租房纠纷最好办,有合同可依,合同怎么写怎么办。谁扯哪一方人品,那么显然就是谁准备耍流氓了,要跳开法律不谈,来降维打击了。当然可能有人这招用惯了。事实算个屁,法律算个屁。

3.骂人先骂者贱。管你骂什么。我刚刚和哥们打游戏大吵一架,难道我们复盘一下,第一句他骂我蠢,我说他狗。然后这一句我的肮脏度超过了0.72标准单位。第二句他骂我吴签,我骂他薇娅,结果他的肮脏度又胜过了我0.25单位……最后双方比谁脏,所以谁不对?这些人法律都不讲,讲这些的时候又算计满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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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等等,这里有点东西啊。

房东的小作文里可以整理出这样的时间线,把无关内容删除以后:

1,房客要求提前退房,

2,房东出于关心房客的目的,询问房客父母的联系方式,被房客拒绝,

3,房客的父母赶到西安,主动与房东接触沟通,

4,房客在父亲的陪同(监视?)之下搬离,之后与房东再也没有见面,

5,房客辱骂房东,无理取闹要求额外退房租,

6,房客死于毒药。

看出点不对劲了吗?

首先一点,房东和房客的父亲在退房的时候接触过,双方的年龄应该相对比较接近,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理由对于押金事项交换意见,而且很可能已经口头达成共识。如果是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房客还要对押金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我个人觉得,这就未免有点太过分了,甚至可能涉嫌骚扰。

另一方面,房客的父母出现之前,房客仅仅是难以沟通,当然对于这个年纪的女性房客而言这是常见现象(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但是随着房客父母出现在西安,房客的行动(首先假设与房东通过手机联系的确实是她本人,而不是控制限制她行动的嫌疑人)逐渐变得不可理喻起来。

概括起来就是,她在西安还好好的,怎么一回到父母身边就不正常了呢?

这恐怕不是“排除犯罪”这么轻飘飘一句话的事了吧。死者离开西安之后发生了什么?有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有没有被虐待殴打?有没有被逼到自杀?

是自杀吗?

各位,如果你还关心这件事背后的真相,首先查一查房客的父母。在防疫措施这么严的现在,他们如果到过西安的话,应该没法隐藏行踪。

越来越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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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写的啊,前后矛盾一边内疚一边拉黑。骂人家婊子叫做回应几句,还没到期的房子,中间10月份没住,11月女孩子回来就发现又被租给别人了,进门人家另外租户都住进去了(注意,租期没满又租给别人,这算房东违约吧?私以为这种情况要求退一个月租金不过分)退房要求找家长,可以理解为对女孩子进行心理施压么?女孩子的短信记录明确是房东逼自己的,不是因为分手抑郁症,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

然并卵,没证据房东啥责任都不用负。持续吃瓜,让子弹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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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扣了我五千多块钱,不肯退,蛮不讲理。

中介和他合作了二十多年,不肯出力维护我的权益,即使有转账说明为证据,欺负我一个外地人拿他们没办法。

打110,说这个事不归他们管。

找社区司法调节,办事员象征性给中介和房东打个电话,告诉我房东让你和他直接联系,就此不管了。

房东硬气得很,说,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前提:1. 我在房子里住了三年三个季度,刚住进去检修人员上门说热水器老化有危险,房子99年的,估计是用了快二十年没换,找房东,房东不换,没办法,自己花了三千多换了。

2.房子的床估计也用了块二十年,一角有点踏,租住两年后,睡得实在腰疼,用力掀开所谓的床垫看到下面床架(感觉是劣质的三个板)都塌了,跟房东说,同意出2000块,让我自己去买个床,我去宜家换了床和床垫,花了4500,多出来的也算是我自己的。

3.房子住了三年三个季度,基本坏了灯出点问题都要自己找物业或者维修人员上门,房东一概不管不报销。

4.搬过去的时候没什么家具,填了沙发床,衣柜,置物架什么的。

5.前前后后填的钱,沉没成本没有1万,也有七八千,都没有想过房东没给报销一分钱。只是觉得按照合同,该退的押金正常退就好了,就这一点都不能做到。还各种恶言恶语,我在公司楼梯间厕所间大哭了好几次,因为对方不讲道理胡搅蛮缠。说实话,钱可以损失的起,但是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欺负我一个人,欺负我外地人,这太过分了。补充一句,这是在上海,应该也有很多好的上海本地人,但是怎么说呢,我遇到的不好的斤斤计较胡搅蛮缠 蛮不讲理的中年上海人也真的很多,非常难过伤心,也有过很冲动报复的想法,但是人生那么长,要搭在这样素质的人身上吗,不值得,哎,道理懂得,到底意难平。没有人管管他们,规范他们,没有人维护我们弱者的合法权益。何谓人民当家做主,何谓法治社会,何谓让人民生活在阳光下,何谓正义,这只是一件小事,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件发生在卑微如蝼蚁般的小人物身上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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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小学生被班主任骂了以后自杀,我谴责班主任。因为在小学生心目里,班主任老师就是天,说一句话比家长说100句都管用。

如果是研究生被导师骂了以后自杀,我支持研究生,因为研究生能不能毕业是导师决定的。

而本案里是两个平等的主体,对于这姑娘来说,最严重也不过就是损失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押金,相当于半个月不到的零花钱。谁先骂谁更是无关大局的小事情。我认为这事甚至谈不上什么反转,哪怕房东先骂人,恶意克扣押金,也不是这位姑娘自杀的理由。房东在法律上承担不了任何责任,道德上也不应该为姑娘自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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