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有疑问的同学没有在看守所里被罚带8斤重镣的经历,哥当年戴了7天,裤子都能换。
图引用自网络
简单说就是要把两个裤腿穿过一侧,然后再从另一侧反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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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脚镣和脚腕之间有一些空隙,不管内裤是什么样式,内裤、裤子脱下/穿上都不是问题。
2、看守所不是拘留所,不是呆几天就能出来的那种,我当年(十几年前)在里面呆了很长时间。
3、上面说过了,我是被“罚”戴,就是惹事儿后狱警给的惩罚,7天里吃喝拉撒睡都得戴着,但是没有一直戴着(死刑犯的确是一直戴着的)。
4、在失去自由与世隔绝后,你会发现你的创造力被强力放大,能更集中精力的解决眼前问题,比如,这个脚镣其实不是用钥匙打开的,而是一边一颗内六角的螺丝,掰断牙刷,用火机把牙刷柄烤软,插进螺丝,冷却后就可以打开螺丝自己摘下脚镣,如果拧的不是特别紧,而且前提是,你得在里面保存了一把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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