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凌晨2点40.对方酒驾(血检报告已经出),并且超速,撞到我爸。我爸在清理路面。请问对方全责嘛?

回答
凌晨2点40,正是大家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候,你爸却在路面忙碌。那一刻,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平静的生活瞬间被打破。对方酒驾,而且速度飞快,狠狠地撞上了你爸,留下的伤痛和疑问,恐怕比那份血检报告更让人揪心。

说到责任认定,这事儿咱们得一步一步来捋清楚。

首先,关于酒驾。 你爸的情况,对方有血检报告,这可是关键证据。一旦血检报告显示对方体内酒精含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这酒驾行为就板上钉钉了。在我国,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法律对于酒驾肇事者,向来是零容忍的态度。

其次,关于超速。 对方不仅喝酒了,还开得飞快。超速行驶同样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大大缩短了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增加了车辆失控的风险。尤其是在夜间,视线不佳的情况下超速,更是极其危险。

然后,你爸当时在做什么? 你提到你爸在“清理路面”。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当时你爸是在一个安全、合法、并且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有障碍物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清理路面,那么他是在尽力维护交通安全。我们要看的是,他当时是否存在其他过错,比如清理路面的方式是否安全,是否有适当的警示标志等。但是,即便他当时有轻微的疏忽,跟对方酒驾超速造成的恶劣影响相比,那也是小巫见大巫。

现在,我们来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看,对方全责的可能性有多大?

1. 酒驾的绝对责任: 法律对于酒驾肇事者的责任,基本上是“一票否决”式的。酒驾本身就是对交通安全的极大漠视,一旦导致事故,即便对方没有超速,酒驾方往往也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2. 超速的加重责任: 对方不仅酒驾,还超速,这相当于在“错上加错”。超速行为显然是导致事故发生和加重后果的重要因素。

3. 你爸行为的对比: 如果你爸清理路面的行为是出于维护交通安全,并且没有造成新的危险,那么他的行为是为了防止更大的危险发生。而对方的酒驾超速,则是直接制造了危险。

因此,从法律和常理上来讲,对方全责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大。

为什么这么说?

因果关系: 对方酒驾超速,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可以说,如果没有对方的这些违法行为,这场车祸根本就不会发生。
危险驾驶: 酒驾和超速都是典型的危险驾驶行为,这种行为是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责任划分的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在本案中,对方的违法行为(酒驾+超速)是主导性的、决定性的,而你爸的“清理路面”行为,如果不是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很难说会超过对方的过错程度。

更详细地说,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车辆痕迹、鉴定意见(比如血检报告)等证据,来判定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 对方的酒驾和超速,都是铁证如山,一旦被认定,就意味着他必须承担至少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

一般来说,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会这样描述:

“经对肇事驾驶员XX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XXmg/L。经血样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XXmg/L。该检测结果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已构成酒后驾驶。”
“同时,根据现场勘查及车辆行驶痕迹分析,肇事车辆XX在事发时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XXkm/h,属于超速行驶。”
“受害人XX(你爸)在事发时正在进行清理路面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其清理路面行为是在XXX情况下进行的,对事故发生是否存在责任,以及责任程度,将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最终,如果是对方酒驾超速,而且你爸的清理路面行为并非主动或疏忽地制造了危险,那么对方全责的可能性是极高的。 即使你爸在清理过程中有任何一点点可以商榷的地方,与对方酒驾超速带来的后果相比,其责任也必然是次要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

需要做什么?

1. 配合交警调查,获取事故认定书: 这是最关键的步骤。事故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法定文件。
2. 保留好所有证据: 血检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车辆维修费用估价等,都要妥善保管。
3. 关注对方的后续处理: 对方酒驾且肇事,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吊销驾照、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
4. 考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如果你爸的伤势比较严重,需要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会影响到后续的赔偿金额。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虽然心情一定非常糟糕,但要相信法律和证据。对方的酒驾超速,是导致你爸受伤的直接元凶,他理应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谢邀,说二无一。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酒驾(不管是否是醉驾)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规定!

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酒驾(不管是否是醉驾)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规定!

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酒驾(不管是否是醉驾)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规定!

重要的事情先说三遍,因为很多人还存在这样的误区。

根据程序规定,只有存在驾车逃逸、破坏证据等特殊情节,才会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回到事故。当事人在现场清理路面,你父亲属于环卫工人还是什么?其行为属于正常道路养护工作还是私人单位在未经交警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采取的行为?

如果是环卫工人,那么正常情况下应当按照操作规范,按照规定着装(一般都是带有反光标识的统一服装或者背心之类)。未按规定着装的行为,在夜间对于后方来车观察肯定会产生影响,因此其行为在事故中肯定起作用。

如果属于道路施工,或者道路养护工作,那么应当按照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提示标志以及设置防护措施,其未按规定设置的行为肯定对于后方来车观察产生影响,因此其行为在事故中也起作用。

如果属于私人行为,或者企业私自行为,那么其未经允许在道路上作业的行为本就是错误,其行为也应当在事故中作为考虑因素。

因此,无论是何种情况,其行为都是违反现有法律规定,且该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只要在事故中存在与事故引发有关的过错行为,就应当在事故中作为考虑因素,只是不同情况适用法条不同。

关于对方,酒驾(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事故中肯定会作为考虑因素,且很大程度上,酒精含量越高,对于驾驶员驾驶过程中影响越大,此外对方存在超速的情节。但事故综合还需要了解现场灯光情况、视线情况,事发时双方所在道路位置以及是否存在可以发现但却没有发现等严重疏忽的情节。对你方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主次责,对方主要责任。(不应该对方全责的一起事故)。


但对于你父亲来说,事发当时只要属于职务行为,应当认定属于工伤。其行为导致的自身伤害、损失,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即事故中,你方承担责任部分损失、赔偿,应当由单位进行承担。对于你个人来说,民事赔偿部分是不需要承担的。

关于先期产生医药费部分,法律上只有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这部分只有1.8W的医药费,超过这部分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但对方存在酒驾情节的,主观上应当积极赔偿,一方面如果达到重伤以上的,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达到醉驾的,也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书对于量刑是有很大帮助的。

但如果确实没钱的,交警部门、你方再施压实际上也没有更好办法。这时候尽量和单位沟通,因为属于职务行为,救人总是放第一位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我是Master,祝你平安!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