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俄亥俄州在 2016 年 12 月初在其两院通过的禁止堕胎法案将产生哪些影响?

回答
俄亥俄州在 2016 年 12 月初通过的禁止堕胎法案,通常被称为“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对俄亥俄州以及更广泛的美国堕胎权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项法案禁止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进行堕胎,通常在怀孕的第六周左右。

以下是这项法案在通过时产生和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我们将尽量详细阐述:

1. 直接的法律影响和实施挑战:

堕胎限制的早期化: 法案最直接的影响是将堕胎窗口大幅提前。许多女性发现自己怀孕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或者尚未完成初步的医疗检查,此时已经可能无法合法堕胎,因为胎儿的心跳很可能已经出现。这使得女性的决策时间和选择权大大缩短。
复杂的医疗界定和合规: 对于医生而言,确定胎儿心跳的出现以及相应的手术是否属于法律的禁止范围,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医学上,胎儿心跳的出现时间可能因个体差异而略有不同,这增加了医生的法律风险和操作不确定性。
法律诉讼和挑战: 几乎所有类似的限制性堕胎法案都会立即面临法律挑战。俄亥俄州的心跳法案也不例外,它在通过后不久就被告上法庭,并经历了漫长的法律斗争。这些法律诉讼通常围绕着是否侵犯了女性的宪法权利(如隐私权和身体自主权)而展开。这些诉讼的结果直接影响了法案的生效和实际执行。
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影响(预兆性影响): 尽管俄亥俄州的心跳法案在法律挑战中可能被推迟或修改,但其通过本身具有重要的预兆性意义。它表明了某些州立法者在限制堕胎方面的决心,并鼓励了其他州的类似立法尝试。

2. 对女性健康和生殖权利的影响:

限制获得堕胎服务的机会: 对于那些因为经济原因、交通不便、或者需要时间来做决定的女性来说,早期强制性的堕胎禁令可能意味着她们根本无法获得堕胎服务。
增加被迫继续妊娠的风险: 被迫继续妊娠可能对女性的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经济状况和社会生活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这可能导致更多意外怀孕的儿童出生,以及对现有家庭和社会的额外压力。
加剧健康不平等: 那些经济条件较差、居住在偏远地区、或者没有良好医疗保险的女性,可能更难获得信息、交通和资金来规避这些限制。因此,这些法案往往会不成比例地影响弱势群体。
对孕产妇健康的潜在影响: 限制堕胎可能导致一些女性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尝试自行堕胎,这可能增加孕产妇死亡率和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强制继续妊娠也可能带来高风险怀孕,增加母婴健康风险。
对生殖健康教育和咨询的影响: 这些法案的通过可能会影响生殖健康教育的提供,以及避孕和堕胎咨询的独立性,可能导致信息的不完整或误导。

3. 对医疗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影响:

法律风险和道德困境: 医生和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面临着严峻的法律风险。如果他们违反了法案的规定,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吊销执照甚至刑事指控。这可能导致一些医生不愿意提供堕胎服务,或者选择退出相关领域。
临床实践的改变: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医生可能需要采取更保守的临床实践,例如更早地进行超声波检查来检测心跳,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医疗决定。
对医疗机构运营的影响: 堕胎诊所的运营将受到直接影响,可能需要调整服务范围、增加额外的检查环节或关闭。

4. 对政治和社会格局的影响:

政治上的两极分化加剧: 堕胎问题一直是美国政治中最具争议性的议题之一。心跳法案的通过进一步加剧了政治上的两极分化,支持和反对堕胎权的阵营之间的对立更加尖锐。
选举年的关键议题: 堕胎问题在选举年往往成为关键的选民动员议题。这项法案及其后续的法律挑战会影响到选民的投票意向,尤其是在地方和州级选举中。
“保守化”浪潮的一部分: 俄亥俄州的心跳法案是美国保守派在“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之前试图限制堕胎权浪潮的一部分。其通过为其他保守州提供了示范效应和法律依据。
对最高法院的影响: 尽管此法案在通过后经历了法律挑战,但它及其在各州的“类似物”的法律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对最高法院堕胎权裁决的讨论和最终推翻“罗伊诉韦德案”。

5. 对俄亥俄州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对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影响: 当女性被迫继续妊娠时,可能会影响她们的教育和职业发展,从而间接影响到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参与率和整体经济产出。
对社会福利系统的压力: 更多无法获得选择的儿童出生,可能会增加对儿童保育、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系统的需求和压力。

重要说明:

法律的演变性: 上述影响很多是基于法案在通过之初的预期以及后续的法律挑战。美国在堕胎法方面的法律状态是动态变化的,尤其是自 2022 年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以来。俄亥俄州的心跳法案也经历了多次法律上的波折和修正。
具体实施细节: 法案的具体措辞、豁免条款(例如强奸或乱伦的豁免)以及执行的细节,都会对其最终影响产生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俄亥俄州在 2016 年初通过的禁止堕胎法案,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它不仅在俄亥俄州直接限制了女性获得堕胎服务的机会,还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推动了美国关于堕胎权和生殖自由的政治和社会辩论,并对女性健康、医疗实践以及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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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更新一下,2017年12月17日,俄亥俄州众议院以60-28 通过了veto 俄亥俄州长 Kasich 的 veto, 但在参议院里以一票之差被击败。 Kasich 的 veto 最终upheld.

"Heartbeat" bill won"t become law after falling short in Ohio Senate

Republican lawmakers hoping to give Ohio one of the most far-reaching abortion restrictions in the nation have fallen one vote short of overriding the governor"s veto and making it law. The bill would have banned abortions once the first fetal heartbeat is detected.

谢邀。

不过这事上我和俄亥俄的共和党基本不搭调。。。因为我在堕胎一事上是坚决的pro choice. (支持女性选择权)

这事情估计会打到最高法院去。 因为这个法案回避不了俩基本问题:

1。胎儿的法律地位和公民权界定。
2。母体的个人选择权在那里。

其他的都是末节和道德伦理层面界定。

作为联邦执法人员,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是否有coverage (管辖权),如果没有coverage就凭感觉或者故事感动人与否进行执法,那么这个社会必然私刑遍地。

根据现阶段美国公民定义是出生于美国国土的自然人。 所以说胎儿没有公民权。 极端一些说,一个七个月大的早产儿是美国公民,而一个Overdue 10天的10个月胎儿不是。 前者享有公民权,而后者没有。 由此现阶段的prolife 暂时没有法理基础的。 相关法案也涉及了是否侵犯了公民自由。

既然胎儿没有公民权,出于人道,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鼓励他们生下来。 但是她们就是铁了心在第39周终止妊娠,也不应该用法律来惩处。 因为现有法律架构下胎儿和头发一样只是母体的依托细胞而已。

如果试图给胎儿一个额外的Protection status, 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和个人权利有冲突。从根本划线来看,胎儿威胁母体生命,那么母体处置权在个人还是在社会? 即遇到怀胎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是妇女要决定赌一把,还是社会告诉她你能不能生的问题。 而这一判断标准出于自卫权也应该在母体。 既然承认这点,那么双方就是天然不对等的。就是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的。

那么有人说,好吧,我们赋予有心跳得胎儿公民权,那么问题就来了。 在美国土地上孕育出有心跳的胚胎是否都是美国公民? 如果是,那么美国绝对是蜜月旅行的第一选择地。因为离境了无法剥夺其公民权。也违背了现有的出生属地原则公民权。

然后是孕妇由于剧烈运动,感情波动,误吃药,摔了一跤等原因造成的流产,是不是直接就要判罚过失杀人,到时候媒体来个

“孕妇误吃药物流产,悲痛欲绝时被以误杀罪抓监狱”

那画面会多么美。

因此说堕胎这个行为并没有干涉另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俄亥俄这个bill 上最高院很可能被毙。


Veto the Heartbeat Bill


Dear Gov. Kasich

As your royal supporter in the past couple of elections and an Ohio voter, I wish you to seriously consider the veto for the current version of Abortion bill.

I believe we all agree the value of any human life, even for those unborn. And irresponsible abortion should be limited as much as we can. However, the current the 20-week abortion ban not only lack of consideration of extreme circumstance such as rape victim, but also ignored the mother's safety and choice.

For the most vulnerable victims of rape, at six weeks, many of them don’t know they are pregnant due to lack of sexual education or access to medical attention. This bill would effectively outlaw abortion in Ohio. it removes the right of rape victims to terminate a pregnancy from their assault. This bill also may force women with pregnancies suffering from medical complications to carry a fetus to term.

We should have more common sense policies that support access to health care and help women and their children, born or unborn live better. the currently heartbeat bill isn't the right direction to go.

Respectfully presented,

Xiangxi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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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其他答主已经说得很好了,我就随便扯几句。

没有强奸/胎儿重大缺陷这两种例外、一刀切的禁止堕胎的法律就是事实上的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严格禁止堕胎,除非威胁母体生命 -- 老子还要传宗接代呢,孵蛋器在这之前就坏了怎么行),而是否承认这两种例外,在我看来也是衡量 【心地柔软爱惜婴儿生命的普通人】和【没有良心的神棍】的分界线。这些议员要是这么喜欢一刀切的堕胎禁令那就应该统统滚去isis的地界,他们已经用行动证明了三大一神教果然是一家亲。

(评论中反驳这一点的各位,我来帮你们洗: 伊斯兰教国家对于堕胎的立场有相当的内部差异,突尼斯和土耳其等世俗的穆斯林国家一般允许孕10-12周之前的自主堕胎,之后允许母体生命危险/胎儿畸形等例外。至于沙特等国家, 则只允许母体生命危险/母体健康这一种例外。 当然啦,不承认强奸/胎儿畸形等例外、规矩比俄亥俄州更严格的国家不是真正的穆斯林。洗地完毕。 资料来源

Abortion Laws Around the World

以及

Abortion law - Wikipedia

没有一个女性是欢天喜地地走进堕胎诊所的,在走到这一步之前必定都经历了无数泪水与挣扎。事实上我在私人道德上也不赞成除极端情况之外的大月份堕胎,然而神棍们的立场是因为你是女性,所以你连挣扎和流泪的权利都没有,只能做一个安静的、顺从的、爱上帝的活动的子宫。

川普会任命怎样的大法官我不知道,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任何敢于推翻Roe v Wade 的大法官都会像撰写Dred Scott 一案判决书的法官一样 -- 或许出于天真的善意,但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对了,右棍们在反堕胎的同时还反社会福利,支持减税 -- 上帝粑粑都这么爱你了,你一个被强奸的15岁少女因为州内没有堕胎诊所所以被迫生下孩子又有什么问题呢? 你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天天在街上混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上帝爱你保护你呀,么么哒。

#你们穷人又要性生活又不肯去死,真的让我们很为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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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抱持着 “没有几个女性是真因为强奸而堕胎的”, “唐氏儿一年也就那么几例”, “有的女性就是不尊重生命,不该让她们堕胎” 等观念的 【友善度】们,感谢你们丰富我的黑名单,然而有些事情我觉得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该向大众说明的常识,所以我简单说几句。

好的立法过程不要求面面俱到地考虑每一种极端情况和奇形怪状的擦边球——这通常应该是司法机构面对具体案例时要解决的问题 (而在普通法系中, 这些困难的问题在得到暂时的结论后也会和成文法一样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在大陆法系中,这些案例也可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但负责任的立法过程一定应该对肉眼可见的、可能不成比例地侵害某些弱势群体 (在这个例子中,主要是被迫怀孕的低收入女性和胎儿严重畸形的情况)的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慎的考虑。 为什么刑事案件的举证标准比民事案件高,为何保留了死刑的国家一般也都要求严格的复核,都是出于这个道理。 因为“错杀” (或者说假设检验过程中的一类错误)的后果十分严重,所以立法时需要对这类后果重大的法律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标准。

把俄亥俄的堕胎法换成一个男性视角的例子不知是否更加有助于理解: “流氓罪应该得以保留,因为它客观上促进了社会治安,保护了女性的贞洁和安全。没有几个正经男人会在天黑后的公园里和女士拉手或者接吻,如果不能克制自己,就要承担责任。总会有人因为这个罪名被判个十五二十年,但这是维护社会道德的必要代价。”

嗯,这逻辑没毛病。 国安民乐,岂不美哉。

当然啦, 也许在某些【友善度】眼中,女性被迫一辈子面对一个长得像强奸犯的孩子却还要承担母亲的责任,或者牺牲掉自己的生活、挣扎在贫困中照顾一个永远不会叫妈妈、永远不会让自己辛苦的养育过程有所回报的严重畸形的孩子,这些都只是生活中的小小不便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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