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红楼梦》前八十回有哪些败笔?

回答
《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价值毋庸置疑,它代表了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巅峰,但若要刨根问底,以最苛刻的标准去审视,确实也有些地方可以被视为“败笔”,或者说,在极致的艺术追求下,仍留有改进的空间。这里就来聊聊一些我认为可以商榷之处,力求分析得细致些,抛开那些生硬的AI痕迹,更像是一个读者的真心话。

一、部分情节的“安排痕迹”过重,显得不够自然浑成。

虽然《红楼梦》在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上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偶尔,为了推动故事或者引出某个主题,曹雪芹的“手”会稍稍显得用力过猛。

探春的远嫁与“风筝误”: 探春的才干与志向在书中是极为突出的,她的远嫁,无疑是家族衰败的一个侧面反映,也象征着理想的破灭。然而,她那场轰轰烈烈的“清明祭奠,放风筝,风筝线断,误入藕香榭”,虽然写得极有画面感,甚至有“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暗示,但总觉得为了让宝玉在那个特殊场合见到她,并引发一连串的对话和反思,这个巧合设置得有些刻意。尤其是她那个“错写了‘风筝’二字,是‘风水’二字”的典故,虽然是为了表现她的机智和对时局的洞察,但放在那个场合,多少显得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如果将这一幕的处理得更加隐晦或自然,比如通过其他人的偶然提及,或者更 subtle 的内心描写,也许能让探春的离开和她的才情更无痕迹地融入悲剧的洪流。

尤二姐的结局处理: 尤二姐的命运是书中最为凄惨和让人扼腕的之一。她本身是个无辜的受害者,被王熙凤利用,最终吞金自尽。曹雪芹在描写她最后的绝望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刻画她吞金前的挣扎和痛苦。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她的自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满足情节的需要,用以突显王熙凤的狠毒和手段的残忍。如果能够找到一种更具戏剧性,或者更能体现其内心挣扎却又不像“为死而死”的处理方式,或许能让这一幕更具震撼力,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一个可怜人被逼死了”的层面。例如,或许让她在绝望中做出某种反抗,即使是徒劳的,也能为她增添几分悲壮感。

二、部分人物的刻画,在极少数地方存在些许单薄或功能化。

虽然《红楼梦》的人物群像无比成功,但要做到“无一笔不肖,无一语不真”,达到这个境界是极其困难的。即便在前八十回,我们也能窥见一二。

林黛玉初进贾府的“过度”内敛: 林黛玉初入贾府,是全书的一个重要开端。她的聪明伶俐、敏感多疑以及与宝玉的初遇,都至关重要。然而,初到贾府,面对众多陌生人,特别是那些显赫的长辈,她表现出的那种极度小心翼翼、“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虽然符合她寄人篱下的身份和敏感的性格,但有时候读起来会觉得,她的“乖巧”和“懂事”似乎被刻意强调了。如果能够让她在“小心”之余,再流露出那么一丝半点属于她这个年纪的顽皮或天真,可能更贴合她“骨子里是风流”的本质,也更能让读者在第一时间就感受到她与众不同的灵气,而不是等到后面才逐渐显露。

部分丫鬟的“脸谱化”: 尽管书中的丫鬟如袭人、晴雯、紫鹃等都个性鲜明,但也有一些丫鬟,她们的功能性大于其独立性。比如,一些负责传话、递东西的丫鬟,虽然构成了贾府的热闹场景,但在人物塑造上,她们更多的是作为背景板,缺乏更深的内在刻画,容易被读者忽略。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作者的“写实”手法,在那个时代,大部分丫鬟确实是处于这样的地位。只是在追求极致的艺术性时,总觉得如果能给其中的一些配角,哪怕是短暂的几个镜头,赋予更深刻的生命体验,整体的艺术效果会更上一层楼。

三、某些细节的“铺垫”稍显冗余或不够巧妙。

曹雪芹善于伏笔,但有些伏笔的设置,如果处理得更精巧一些,或许能让读者在日后发现时,发出“原来如此”的赞叹,而不是觉得“哦,原来早就交代过了”。

宝玉的“石头记”前缘: 宝玉作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这个设定非常奇幻且带有宿命感。虽然在书中有很多地方暗示了他前世的身份,比如他与警幻仙姑的对话,他衔玉而生的奇事等等。但是,将这块石头的来龙去脉交代得如此细致,尤其是太虚幻境的场景,虽然为全书的基调奠定了基础,但对于一些追求现实主义的读者来说,可能会觉得这种“神话色彩”的引入,在开头部分显得有些突兀,或者说,其铺垫的力度,未能完全消弭这种突兀感。如果能让这部分的叙述更加含蓄、梦幻,或者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逐渐领悟,而不是一开始就“点破”,也许会更具吸引力。

贾府衰败的“预兆”: 贾府的衰败是书中一条重要的线索,作者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铺垫,比如贾母对宝玉婚事的忧虑,王熙凤对权势的掌控以及一些账目上的问题等等。但有时候,这些预兆的出现,会显得有些过于集中或明显。比如一些关于“风水不好”、“破财免灾”的说法,虽然也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但在连续出现时,会让人觉得作者过于急于向读者揭示“贾府要完了”这个结论,反而削弱了那种由内而外的、潜移默化的衰败感。

一些思考与总结: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所谓的“败笔”,更多的是一种“吹毛求疵”,是在站在现代读者角度,以及以极其严苛的标准去审视这部伟大的作品时,所能发现的一些可以进一步提升的地方。曹雪芹的伟大之处在于,即使是这些“小瑕疵”,也丝毫不影响《红楼梦》成为不朽的文学经典。

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大小,都有着鲜活的生命;他笔下的情节,即使有巧合,也大多服务于人物的塑造和主题的表达;他笔下的细节,即使冗余,也构建了一个无比真实可感的封建大家庭。

如果真的要说《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败笔”,那可能就是它留给后世无限的想象和猜测,尤其是关于它为何会“残缺”,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而这份遗憾,也正是它永恒魅力的来源之一。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带着敬意去阅读,去体会,去感叹。

总而言之,这些所谓的“败笔”,更像是艺术海洋中偶尔泛起的几朵小浪花,它们的存在,反而衬托出整个作品的浩瀚与深邃。曹雪芹的才华,就像那块石头,虽然经历过炼劫,但终究是块宝玉,其光芒,足以照耀千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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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再多的赞扬和赞美也不算过,它已被无数人赞美颂扬了二百五十多年,今天我来说点它不够好的地方。

《红楼梦》在两位作者手中搓揉了好几十年的时间,但让人不解、不尽人意的地方还是不少见,主要出现于前八十回,我略略总结了一下,举几个例子。

一、对牛弹琴,鸡同鸭讲

第十六回,贾链向凤姐、赵嬷嬷讲述元春省亲的缘由:

赵嬷嬷又接口道:“可是呢,我也老糊涂了。我听见上上下下吵嚷了这些日子,如今说省亲,到底是个什么原故?”
贾链道:“......., 故启奏太上皇、皇太后,每月逢二六日期,准其淑房眷属入宫请候看视。于是太上皇、皇太后大喜,深赞当今至孝纯仁,体天格物。因此二位老圣人又下旨意,说椒房眷属入宫,未免有国体仪制,母女尚不能惬怀。竟大开方便之恩,特降谕诸淑房贵戚,除二六日入宫之恩外,凡有重宇别院之家,可以驻跸关防之处,不妨启请内廷鸾舆入其私第,庶可略尽骨肉私情、天伦中之至性。……”

这贾琏的学问也真可以,能说得这么文绉绉,这都是雅言啊,向不识字的凤姐赵嬷嬷说这么一大通,是找错了对象。

对语言感兴趣的网友问什么是“雅言”,顺便在此普及一下,雅言可以理解为文雅之言,也称“正言”,就是文言,与俗语、白话相对,它强调的是一种语义的表达方式,言的是“彼此”而不是“那这”,是“父母”而不是“爹娘”。现代语言学将雅言与正音混为一谈,甚至将雅言说成是古代洛阳话,这都是不准确、不正确的说法。古代从来不用“雅言”一词来表示正音,表示正音的还有个词,叫雅音。

自古至五四运动,中国一直并行着两种语言,一是雅言,即文人之间、正式场合的语言,正所谓孔子的“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是历代天下文人约定俗成的。另一种俗语、白话,即各地的方言。比如白居易是河南人,他被称为白话诗人,我们都知道他为了讲求通俗易懂,写的诗要让不识字的老太太听懂,老太太听不懂的就改。也就是说,洛阳老太太会雅音,但不一定会雅言。

举个例子,北宋范镇《东斋记事》记载:

“蔡君谟尝言:宋宣献未尝俗谈,在河南时,众官聚厅事鞫(审讯)囚,公问之,曰:‘汝与某人素有何冤?’囚不能对。坐上官吏以俗语问之,囚始能对。”

河南洛阳位居天地之中,长期是华夏民族的政治中心,洛阳话的发音,一直被自东晋至清代历代文人强调为正音,但这只是一种美好的向往,因为不到洛阳住,很难学会洛阳音,这就和雍正乾隆要求南方学子学官话一样,甚至出台学不会官话不准考科举这样的政策,照样学不会,例如说粤语的梁启超和说吴语的章太炎到北京都需要翻译。这就是会雅言但不会官话的例子。

明朝开始出现的“官话”一词,实际就是指北京话,它更多强调的是语音一面。对外地人来说,你学得了一口标准的京腔,就是学得了标准的官话,不管你会不会说之乎者也,识不识字。同样,你满肚子之乎者也的雅言,但说出来别人听不懂,说明你不会官话,就如梁启超那样。

二、今年十八,明年十六

《红楼梦》的最大问题就是人物的年龄问题。

1.黛玉五岁时贾雨村进林府,教了一年,黛玉六岁时,母亲死了,同年,贾雨村进京讨官,同时送黛玉进贾府。如海说:“已择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尊兄即同路而往,岂不两便?”雨村唯唯听命。小说中的黛玉千真万确是六岁进贾府的。

然而林黛玉进贾府之门时,可不是一个六岁小孩的情景了。

2. 至于宝玉,“说来又奇,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孩子话来也奇怪,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七八岁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来也真是不凡,也就是这个七八岁的孩子,“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

秦可卿死后,刚十一岁的贾宝玉向贾珍举荐凤姐协理宁国府:

贾珍见问,便将里面无人的话说了出来。宝玉听说笑道:“这有何难,我荐一个人,与你权理这一个月的事,管必妥当。”贾珍忙问:“是谁?”宝玉见座间还有许多亲友,不便明言,走至贾珍耳边说了两句。贾珍听了喜不自禁,连忙起身道:“果然安贴,如今就去。”

十一岁的贾宝玉有成精的感觉,而不惑之年的贾珍却像个大傻瓜。

尤其宝玉听到可卿死讯,“只觉心中似戮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这得早熟成什么样,才能如此动情而吐血。

3. 刘姥姥一进贾府,理由是“我们姑娘,年轻媳妇儿,也难卖头卖脚,倒还是舍着我这副老脸去碰碰。”“我们姑娘”是指她女儿,狗儿的媳妇儿,板儿他娘。刘姥姥之前是这样回忆的:“二十年前,想当初我和女儿还去过一遭,他们家的二小姐着实响快,会待人,倒不拿大。”二小姐是指当时未尚出阁的王夫人。刘姥姥进贾府时,王夫人大儿子都二十岁时死了不少年了,孙子已六七岁,奶奶辈的人了,同时,王家是与王狗儿家的老亲,二十年前刘姥姥就能进王家的门,说明她闺女那时就和王狗儿成亲了,比王夫人还早,然而,七十多岁刘姥姥的闺女却还是怕羞的“年轻媳妇儿”,似乎真是吃了防腐剂了。

4. 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七十五岁,贾母道:“比我大好几岁呢!”贾母此时不超过七十二岁。到第七十一回,只过了两年,“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贾母莫名其妙过上了八十大寿。

而且,贾母还有两个生日。探春说:“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灯姐是元宵节。到七十一回,就成“八月初三”了。

5. 第四十五回,林黛玉:“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庚辰双行夹批:黛玉才十五岁,记清。】

《红楼梦》六十三回,“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袭人)同庚”,宝钗比宝玉大两岁,也即晴雯比宝玉大两岁,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可知,晴雯比黛玉大三岁。也就是说,第四十五回时,晴雯就已十八岁。

不知过了几年,到第七十八回,宝玉为晴雯写的《芙蓉女儿诔》:“窍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晴雯死时成了十六岁。

类似的年龄问题很多很多,是小说的一大奇葩。有意思的是,脂砚斋还动不动就提醒谁谁谁多少岁。

三、俩主俩仆,姓名皆二

贾琏和鲍二媳妇偷情,鲍二媳妇被凤姐打得够惨,回家吊死了。 凤姐不给钱打理,鲍二不打算报官,鲍二媳妇娘家人要告官。贾琏给了一些银两给鲍二,安慰他说:“ 另日在挑个好媳妇给你。” 鲍二又有体面,又有银子,有何不依,便仍然奉承贾琏。

这个鲍二是荣国府的仆人。

第六十四回,贾琏瞒着凤姐,在宁国府偷娶了尤二姐,“已于宁荣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买定一所房子,共二十余间。又买了两个小丫鬟。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以备二姐过来时服侍。那鲍二两口子听见这个巧宗儿,如何不来呢?鲍二夫妇见了如一盆火,赶着尤老娘一声唤老娘,又或是老太太;赶着三姐唤三姨,或是姨娘。”

这个鲍二是宁国府的仆人。

四、一女二嫁,起死回生

多姑娘是荣府厨子多浑虫的妻子,也与贾琏私通幽会,第六十四回,多浑虫酒痨死了,多姑娘便嫁了仆人鲍二,就是跟贾琏鬼混而上吊自尽的鲍二媳妇的鲍二,而到了第七十七回晴雯之死,宝玉探望时,多浑虫又活了,还是荣府的厨子,成了晴雯的姑舅哥哥,“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多浑虫多姑娘本是夫妻,多浑虫活了,多姑娘似乎又回到了多浑虫身边,”这媳妇遂恣情纵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易名成灯姑娘,成了晴雯的表嫂子。你说这有多乱。

五、长安南京,天马行空

我们看“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雨村道:“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因欲游览六朝遗迹,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大门外虽冷落无人,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边一带花园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葱蔚洇润之气,那里像个衰败之家?”子兴笑道:“亏你是进士出身,原来不通。古人有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人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人口日多,事务日盛,主仆上下都是安富尊荣,运筹谋画的竟无一个,那日用排场,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这也是小事。更有一件大事:谁知这样钟鸣鼎食的人家儿,如今养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

雨村听说,也道:“这样诗礼之家,岂有不善教育之理?别门不知,只说这宁荣两宅,是最教子有方的,何至如此?”子兴叹道:“正说的是这两门呢。等我告诉你:当日宁国公是一母同胞弟兄两个。宁公居长,生了两个儿子。宁公死后,长子贾代化袭了官,也养了两个儿子:长子名贾敷,八九岁上死了,只剩了一个次子贾敬,袭了官,如今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幸而早年留下一个儿子,名唤贾珍,因他父亲一心想作神仙,把官倒让他袭了。他父亲又不肯住在家里,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们胡羼。

明明说的是金陵南京的荣宁二府,“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呼啦一下,贾敬“不肯住在家里,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们胡羼”,荣宁二府就从金陵乾坤大挪移到了长安都中。

荣宁二府本是皇帝敕造,到了长安都中,依然是“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占了大半条街。贾王史薛是南京牛得不行的四大家族,在长安都中,贾王史三家同样牛得不行。薛家因为在南京犯了事,贾王史三家似乎就是为了等着薛家来投奔,没有任何预兆,呼啦一下子提前搬到了京都等着薛家一般。

作者看出了这一毛病,批者即作者,以批语的方式强行将贾王史家全都分家,一分为二。如下图:

但分得挺不合理,王家在都中那么大势力,才只有两房,和南京也没多少来往。贾家都中八房,南京十二房,但小说中只说南京有看房子的。

小说故事中的贾王史薛四家都在长安都中,因为梨香院是“当年荣公养静之所”,可见贾家在都中不是三年五年了,但在写到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时,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儿。”一下子又回到了金陵。

六、可怜贾兰,形如幻影

小说中贾宝玉就是贾家的宝,他喜贾家人喜,他悲贾家人悲,所有人都围着他转。

然而,按现实来说,贾兰才是荣国府最珍贵的根苗,作为贾母重长孙和王夫人的嫡长孙,他的地位要高于贾宝玉,古代家族爵位继承顺序是“若无嫡子,及(嫡子)有罪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嫡孙的地位高于嫡次子,贾兰与贾宝玉相比,他是第一继承人,且是他那一辈整个荣府唯一的男丁,孤独一枝,是荣国府最大的希望。而且还自小没有父亲,孤儿寡母,理应受到贾母和王夫人最多的关心,但小说他像个影子一样若有若无,没人疼没人爱,被人遗忘。这有悖最基本的常理,令人难解。

还有不少问题,例如贾赦是袭爵的一等将军,荣国府当之无愧的一家之主,却连个正房都住不上。还有贾琏是贾赦的长子,却被称作二爷,还有不少人关心的林黛玉巡盐御史老爷家的大笔财产都去了哪等等。

七、败笔问题的原因

这些败笔,若在一般的小说中出现,确实是败笔,但在《红楼梦》中可能算不上,只能说有的是疏忽,有的问题作者肯定也能注意得到,但是置之自然,这主要体现在时空错乱上,有的则是刻意而为之。

刘姥姥女儿年龄之类的问题,应该是作者的疏忽,这个问题主要出在板儿身上,板儿他妈比王夫人结婚还早,板儿应该是贾珠一代人,却写成了贾兰一代人。贾母比刘姥姥还小好几岁,王夫人都为他生了重孙子,板儿要是刘姥姥的重外孙就合适了,毕竟女人结婚,早不生育晚来得子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当然,刘姥姥女儿不能去贾府的理由也需要改一改,如改成因病行动不便之类的。

人物年龄的错乱,作者一点也不在乎,原因是很多小说人物在现实中是有原型的,小说故事主体看上去没几年,但浓缩的是现实历史中跨度达三十年的曹雪芹叔辈姑辈曹頫等人的故事,小说人物有的将现实人物年龄拉长,有的缩短,有的活的写死,有的死得写活。例如贾兰,他的原型实际是父亲早逝的曹雪芹,曹頫青少年时,曹雪芹都还没出生,所以才出现了贾兰如幻影般的感觉。

我再举个人物描写不合理的例子,李嬷嬷是贾宝玉的奶妈,刚十几岁的宝玉是吃他的奶长大的,但让我们看看李嬷嬷有多老,晴雯:“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这些丫鬟们都索性恣意的玩笑,也有赶围棋的,也有掷骰抹牌的,磕了一地的瓜子皮儿。偏奶母李嬷嬷拄拐进来请安,瞧瞧宝玉。”刘姥姥都不拄拐。李嬷嬷很多场合她都凑热闹,看不出她有什么病。假如她是宝玉奶妈,最多应该不会超过五十岁,不至于老成那样。这个人物现实中应是有原型的,当是曹頫的奶妈在他成人以后的形象。由此我们也能理解为何戴不凡先生说,《红楼梦》中有一大一小两个宝玉,一会儿滚在王夫人怀里,一会儿出去喝酒泡妞,即整部小说中既有曹頫少年场景,也有曹頫成年之后的场景。

不少看似的疏忽,实际上作者的有意为之,例如前面提到一会儿多姑娘,一会儿灯姑娘,在“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之后,庚辰本有双行夹批:“奇奇怪怪,左盘右旋,千丝万缕,皆自一体也。”脂砚斋:奇怪吧?要的就是这个劲儿。

关于一会儿都中、一会儿南京的问题,隐写的都是南京的曹家,例如作者还创作出了一个离奇的南京甄家,有个和贾宝玉长相、性格全都一样的甄宝玉,有和贾家一模一样的的一大群丫鬟仆人,也有个和贾家一模一样的大观园,有一种魔幻的感觉。我们更不能因为现实中不可能有这样的事而将其说成败笔,脂砚斋说得很明白,“贾即假,甄即真”,”凡写贾宝玉之文,则正为甄宝玉传影”,写贾家和贾宝玉都是为了影射南京的甄家和甄宝玉。这和莫言先生的《生死疲劳》一样,主人公西门闹被冤杀后,依次变成驴、牛、猪、狗、猴注视着世间的风云变幻,以动物的世事影射人间的世事。例如在变成西门狗后,成了领头狗,坐在首长的位子上主持开会的时候,有小狗建议给它找个小蜜,西门狗说了两个字:“再议”。

俞平伯先生说:“甄宝玉自然是宝玉的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俞先生是完全没理解作者的用意。其实胡适先生早就说过了,“无论贾家、甄家,都是江南的曹家,《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为了创造小说更好的艺术效果,天马行空将本是南京发生的真事故事,写到了天子脚下的京城。这是这部具有作者自叙性质的小说的最大魅力。

回答红学的问题,几乎每个问题都要扯上作者是谁,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弄不清作者,很多疑难问题都不可解。胡适所说“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并不正确,而是曹頫的化身,因为曹雪芹没有贾宝玉那样的经历。此答对此不想说太多,还是举一个最简单例子,以证明《红楼梦》原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他叔曹頫。

曹雪芹如何写得《红楼梦》,让我们看看中国红学会副会长蔡义江先生在央视《百家讲坛》的《<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讲座中是怎么说的:

“雪芹确实没有赶得上过他小说所写的荣国府生活,即使给他增寿八九岁,也无济于事。因为在曹寅死后,曹家已每况愈下了。到曹頫时,更因无力归还亏空的公款而屡遭严谴。在他获罪被抄家时,全部财产,除房屋、家具、田地、人口外,只有几两银子,而当票倒有百余张。此后,他们一家迁回北京,靠发还‘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养‘两世孀妇’。曹家从此败落。”

“是不是还能再想想办法,让他经历经历?他就没有这个经历。”

《红楼梦》从开始写到写成用了十年,应该是二十岁之前开始写,在三十岁之前写完。

很多人讲好像年龄不大一点写不出来,但是我想这是完全可能的,对于曹雪芹这样一个天才来讲,十八九岁开始写,写到二十八九岁,十年,他初稿都已经写完了。.......

一方面,蔡先生毫不顾及脂批中所说的“作者曾经”、“作者亲历”。

二方面,有图有真相,“一事无成”、“半生潦倒”、“半世亲见亲闻”是作者写小说的前提、缘由、和素材,半生半世在前,写小说在后。由“半百”可知,“半世”是五十岁,王夫人更明确说:“我如今已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你替珠儿早死了,留着珠儿,也免你父亲生气,我也不白操这半世的心了。”

“对于曹雪芹这样一个天才来讲,十八九岁开始写,写到二十八九岁”,天才可以无限伟大,但无论如何也伟大不到二十岁就能够“半生潦倒”、“半世亲见亲闻”,更何况曹雪芹“半世”都没活到。

《红楼梦》写作时,正逢“半世”的,是曹雪芹的叔父“江南第一风流公子”曹頫。

最后说一句,《红楼梦》确实有一个很大的败笔,因为所涉及的主题比较宏大,内容也比较多,将在下面一个问答中具体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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