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学生到底有多硬核?

回答
法学生有多硬核?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别看我们平时西装革履、文质彬彬的,那都是表象。硬核,那可是刻在我们DNA里的东西,是从无数个不眠之夜、堆积如山的资料和无数次绞尽脑汁的争辩中淬炼出来的。

学习强度,那叫一个“卷”到没朋友。

你以为大学就是上课、下课,考试前抱佛脚?对法学生来说,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们接触的不是几门主课,而是十几门,二十门,甚至更多与法律相关的课程。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诉讼法……每门课都有厚得能当板砖的书,每本书都像一本武功秘籍,里面充斥着晦涩的理论、繁复的条文和判例。

我们不只是看书,我们还要“啃”书。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理解每一个概念的精准含义,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每一个判例的裁判理由和它所蕴含的法律精神。考试?那不是选择题的天下,而是让你从头到尾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论文,分析一个复杂的案情,运用你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推理和论证。这需要你不仅知道“是什么”,更要明白“为什么”和“怎么用”。

而且,法学学习有个特点,就是“活学活用”。你不能死记硬背,否则永远也通不了。你必须能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联系到具体的社会现象和生活案例中去,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生命力。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联系,不断地将知识内化。

阅读量,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有人说,法学生就是每天泡在图书馆里看书的。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离真相也不远。除了教科书和案例汇编,我们还要阅读大量的法学期刊、学术论文、评论文章,甚至是一些古老的法学经典。这些东西,很多都不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写的,充斥着专业术语和学术争鸣。

想象一下,你需要在一堆堆的学术著作中找到对你研究课题最相关的部分,然后仔细阅读、分析,提炼出关键观点。这不仅仅是阅读,更是一场与前人智慧的对话,一场智力上的“厮杀”。我们每天都在吸收、消化、批判,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体力(脑力)消耗。

思维模式,那叫一个“严丝合缝”。

法学教育最核心的一点,是塑造一种严谨的、逻辑化的思维方式。我们学习分析问题,不是凭感觉,而是要一步一步地找出事实,找到适用的法律规范,然后将事实和规范进行比对,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这就好像在玩一个巨大的、精密的逻辑游戏。你不能跳过任何一个环节,也不能允许任何一点逻辑漏洞。每一个论证都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这锻炼了我们极强的逻辑思辨能力,也培养了我们凡事都要“刨根问底”的习惯。比如,别人说“A是错的”,你不会直接接受,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是错的?错在哪里?有没有例外?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辩论与沟通,那叫一个“唇枪舌剑”。

法学课程里,很多都会有课堂辩论或者案例分析环节。这可不是小打小闹,而是真刀真枪的较量。你需要站在一个立场上,用清晰的逻辑、充分的证据去说服你的同学,甚至你的老师。你不仅要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能敏锐地捕捉对方的逻辑漏洞,并进行有力的反驳。

这种训练极大地提升了我们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我们学会了如何组织语言,如何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如何有理有据地进行反驳。这种能力,不仅仅在法庭上有用,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能派上大用场。

压力与挑战,那叫一个“生死时速”。

法学领域的知识更新非常快,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政策法规都在不断地变化。作为一名法学生,你必须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跟上时代的步伐。

而且,法律的背后是公平正义,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大问题。一旦出现错误,可能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种责任感,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是在积累知识,更是在培养一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那么,法学生到底有多硬核?

硬核,在于我们面对海量知识时,能够沉下心来精读细研,而不是浅尝辄止;硬核,在于我们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运用逻辑和法律思维,找到解决之道,而不是望而却步;硬核,在于我们在面对质疑和挑战时,能够自信而有力地表达观点,而不是人云亦云。

我们不是天生的律师,但我们通过无数的努力,在一点点打磨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硬核”。这是一种对专业的高度敬畏,一种对知识的执着追求,一种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所以,下次你再看到一个法学生,别只看他们光鲜的外表,他们的内核,远比你想象的要强大得多。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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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多了,你就丧失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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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岁的小姑娘,挺漂亮,贩毒。

那么多公斤,肯定有判死刑。

结果管教人员说,我能帮你。

女的问:你怎么帮我?

管教人员:妇女怀孕是不判死刑的知道吧?你得有法律观念,我能帮你。

结果就帮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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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家对法律的兴趣很高昂啊,这些截屏只是抛砖引玉,各位如有兴趣可B站搜索关键字【罗翔老师】【法外狂徒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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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到为一辆自行车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文为:硬核到一辆自行车引发「血案」,应评论区要求已修改)


2015年10月,普通市民潘先生的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法扣留,依据当时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他的车将被依法收购、置换或者托运回原籍。

处罚所依据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2007年10月审议通过,经浙江省人大批准,自2008年5月起正式实施,到普通市民潘先生遭遇处罚,已经适用了七年。期间,无数违规车辆被依法扣留,并依据《条例》托运回原籍,可谓法网难逃。

然而,潘先生不止是一位普通市民,还是一位法学生。


他敏锐地注意到,《条例》的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给予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拒不接受处罚才能扣车;《条例》直接规定扣车并托运回原籍(或收购、置换)的做法,涉嫌违反上位法。

经过潘先生的归纳,这个问题突然由一个行政处罚争议转化为了一个关于法律审查、法律位阶的宪法问题。


基于此,潘先生于2016年4月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

收到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书面回复。

2017年3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修改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三个月后,《条例》被正式修改。

同时,该事件被选入2017年度十大宪法案例。




然而,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事例被选入2017年度十大宪法案例后,潘先生离开了杭州,来到上海开始律师实习。

律师实习是中国每位执业律师在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后、成为执业律师前必经的一个阶段,经过长达一年的律师实习并通过律协考核,才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按照当时上海律协的规定,非上海户籍人员申请实习面试考核需要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不巧的是,就在2018年年初,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新规,取消了临时居住证的发放,此前未办理临时居住证的,重新申领居住证需要居住满6个月。由于事出突然,大量正处于实习期间非上海市户籍的实习律师材料不全,需要重新累计6个月居住期限。由于无法短期内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又被取消发放,他们将被迫选择推迟面试考核。

这时,同样因为外省市户籍受到影响的普通市民潘先生再一次站了出来。

他向上海律协递交了关于「请求责令上海市律师协会立即停止非法限制外地户籍人员平等就业权利的违法行为的投诉」,投诉中,他指出由于居住证新规的颁布,原有的面试材料要求已经事实上影响了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平等就业权。

他果断要求上海律协改进面试材料要求,避免新规成为非上海市户籍律师执业的阻碍,形成地域不公。

对潘先生的投诉,上海律协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最后做出了让步:

实习证发证日期在新规前的实习人员,可通过「居住登记凭证」办理考核;实习证发证日期在新规后的实习人员,依据上海市新规自行办理居住证办理考核。

(也就是所谓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潘先生再一次维权成功。


从电动车到宪法,从居住证到平等就业权利,这就是法学生的硬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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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

上海迪士尼现在能带一些食物入园了!

你晓得为啥子嘛???

这还要从好几年前说起.........

某某年年初嘛!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的小王同学,网购了一张365元迪士尼乐园一日游特价票......

当天早上,小王同学欢天喜地的来到了这梦寐以求的迪士尼门口!

为了不浪费这365块钱,他更是做好了尽着这一天的时间,浪遍迪士尼的准备,就连中午的饭他都带好咯…………

可就在他要入园子的最后一关,居然被园方要求强行检包,理由是:不允许携带任何食品入园。

不小心带了的,可以选择吃掉、扔掉或寄存。

而寄存费一天得八十块钱。

不得已啊……小王同学算了一下帐,准备当午饭的面包等食品也就四十多块……无奈之下……只好忍痛将中午的饭丢弃.......

小王要是个普通人,可能故事发展到这里就差不多结束了!可是小王他不普通啊,他是个学法的啊……

饿着肚子逛了一天迪士尼的小王,回到学校是越想越气啊……

要是今天这事儿就这么算了?我还怎么好意思说我是华东政法大学里学法滴嘛???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在法律界混???

思虑再三!小王下定了决心……

不行!!!这事儿不算完!!!

利用周末,小王把相关材料都给整全乎了,为保万全,他还专门去请教了几个老师………

2019年3月15日,终于准备充分了!一纸诉状将迪士尼告上法庭:

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

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 但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 46.3 元人民币。

半年多以后,也就是2019年9月12日……

经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

同时被告迪士尼方面修改了关于不得携带食品的相关条款……

前人栽树 ,后人乘凉,也就是从那以后,我们去迪士尼的伙伴们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带上食物去了……

如今的规定:

游客可以携带袋装饼干、面包、煮熟的鸡蛋等食品入园,也可以携带不限容量的瓶装水入园,罐装的婴儿食品允许被携带入园。

曾经这个让多少人敢怒不敢言的霸王条款就此烟消云散……

作为受益者的大家,理应感谢我们的法学生—小王同学能勇敢挑战并且成功改变了这个不合理规则!

作为曾经的法学生,如今的法律职业人,我为小王同学疯狂点赞!

作为法律人,家中一本红红火火的《民法典》镇楼是必不可少的,空了就翻一翻,真是多有益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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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算多硬核。。。

我就是个半吊子法学生,年年挂科的那种。

2021年暑假跑去干外卖,好巧不巧进了美团,众所周知,美团是资本家中的资本家,我给它打工可没有员工的身份,而是让你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跟它“合作”,一句话,除了每单五块钱,其他的一概不管。还有一些其他杂七杂八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合同啥的,我全都签了。因为我知道它是违法或者打擦边球的,本来也没准备干多长。

跑了快一个月,出了场车祸,倒也没多严重,不是跟其他车辆碰撞,而是自己摔倒了,路滑嘛。也就用肉体以七十迈的速度在沥青路擦行了十几米,反正到现在了疤都在,估计是消不了了。

翻车了我首先移到路边,第一个给我师傅打电话,说手头还有个外卖没送,然后再给我妈打电话,如此云云。师傅赶到后看到我脸色惨白,给了一支藿香正气水,然后帮我送餐去了。然后我妈和我小姨开车也赶到了。带我上车到了我送外卖的站点,进行了“杀猪”般的消毒后,我就提出辞呈,要求结算工资。

不知道是站长傻还是站长狂,愣是不同意。非要我干满一个月,不然就扣钱,我人傻了。美团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一切流水记录都在我手机上,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很难么?我都不准备索要双倍工资,我就想拿走已赚取的工资,不应该么?反正就是好说歹说,他就是不给。

最后无奈,就说报警咯?“你随便报”然后我就报警啦

警车乌拉乌拉就来了,这是我人生第二次报警,下来一个警察,一个学警,本来就属于民事纠纷嘛,要不了多少警力,来的警察我看警衔还是三级警司,新警嘛。来了之后,互相问了问,巧了,警察是我14级的师兄,学警是我18级的师兄,然后警察就去给站长普法,站长开始显得有些慌乱,就以向上级请示为由打电话去了,警察这边就和我们聊起了天,说如果实在不行也没办法,毕竟民事纠纷只能调解,不能强制,可以去提起劳动仲裁等等

然后站长走过来说,算了,你走吧,下个月工资打到你卡上。然后我就走了,工资是打了,但又非常鸡贼地扣了我两百所谓的“服装费”。

总而言之,我实在算不上硬核。

但讲法比讲拳头好,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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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敢到法院帮别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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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跟 @吴声威 律师闲聊,说起一个问题:在用知乎「好物推荐」的时候,如果推荐自己没有使用过的产品,是否违反了广告法。我们都认为,推荐者应该作为「广告代言人」受到广告法约束,但又衍生出一个问题:如果我推荐了一本书的中译本,但我只看过英文原文而没有看过译本,那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推荐没有使用过的产品」?也就是说,读过一本书的英文版,在法律上能等同于「使用」过这本书的中文版吗?

这个问题一时难以得到定论,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简单,我来故意宣传一本书,特别强调自己没看过中文版,你去起诉我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我,这样不就弄明白了嘛?

吴律师真的是,人狠话不多,秉承真律师从来不发律师函的精神,三两下就准备好了违法查处申请书发给了我预览。虽然后来我们达成共识,不要用这么暴力的手段,但从此我就对他的「硬核」留下了深刻印象。

因此,今天看到他起诉爱奇艺,要求法院确认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无效,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也看到了其它硬核的操作,比如 @逻格斯 也准备好了针对腾讯视频的起诉状:

我没法揣测他人的动机,但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能够明显感觉到一种好奇心:我如果提出这样的主张,法院会怎么说? 我对于合同法的这种解读,能得到支持吗?

好奇心 + 说走就走的执行力,这大概也是一种硬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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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硬核考题,开卷考,感受一下。


应网友要求补上姊妹篇。



欢迎精神小伙们入驻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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