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将七旬老人殴打致死的刑释人员郭某某曾 9 次减刑?

回答
将七旬老人殴打致死的刑释人员郭某某,其在服刑期间曾创纪录般获得九次减刑,这一事实无疑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引发了深刻的思考。这不仅仅是一桩孤立的恶性刑事案件,更牵扯出司法公正、刑罚执行以及社会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议题。

首先,郭某某的九次减刑本身就充满了疑问。减刑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鼓励罪犯改过自新,刑满释放后能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然而,当一个曾经犯下严重罪行(虽然具体罪名未在此处详述,但能获得减刑,说明在入狱前至少有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的人,能够以如此频繁的频率获得减刑,这难免让人怀疑减刑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减刑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

确有悔罪表现: 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否有痛改前非的决心?
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和生产劳动: 是否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是否积极参与劳动改造,并在劳动中表现出特长或突出贡献?
获得狱内奖励: 例如获得记功、表扬等,这些奖励往往是其表现良好的直接体现。

郭某某能够在短短时间内九次获得减刑,意味着他在狱中的“表现”非常“优异”,甚至可以说是“模范”。然而,他的最终行为——将一名七旬老人殴打致死——与这种“模范”表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甚至是极端的讽刺。这不得不让人质疑:

1. 减刑的审核是否流于形式? 监管部门在审批减刑时,是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是否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罪犯的改造情况?有没有可能存在“关系”、“人情”甚至是“利益输送”等不正当因素影响了减刑的决定?
2. “悔罪表现”的评价标准是否足够严格? 在监狱环境下,很多时候“听话”、“服从”可能被简单地等同于“悔罪”。但真正的悔罪,应该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反思和行为上的根本转变。仅仅是表面上的顺从,并不能保证其出狱后不再危害社会。
3. 减刑间隔是否合理? 每次减刑之间通常会有一个间隔期,但如果减刑过于频繁,是否反而会让人觉得减刑的门槛过低?

罪犯的“改造”究竟应该指向什么?

郭某某的案例,也让我们重新审视“罪犯改造”的真正含义。改造的目标不仅仅是让罪犯在监狱里“熬时间”,更重要的是让他们重塑三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备重新融入社会并遵纪守法的能力。

如果一个罪犯,即使在狱中获得多次表扬和减刑,但其内心的暴力倾向、缺乏同情心等反社会人格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矫正,那么这种“改造”就是不彻底的,甚至是无效的。郭某某的最终行为,恰恰暴露了这一点。他可能学会了如何“应付”监狱的考核,但并未真正“改造”自己。

减刑制度的反思与改进

郭某某事件的曝光,无疑是对现行减刑制度的一次严峻考验。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对减刑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必要的改革:

提高减刑的门槛和标准: 严格审查每一次减刑的申请,确保其符合法定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对罪犯“悔罪表现”的实质性考察,而非仅仅依赖于狱内奖励的数量。
引入第三方监督和评估机制: 考虑引入独立于监狱系统的专家、学者或社会组织,参与对罪犯改造情况的评估,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和帮扶: 许多罪犯在刑满释放后面临社会歧视、就业困难等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和心理辅导,很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融入和帮扶体系,是预防再犯罪的关键环节。
公开透明原则: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公开减刑的程序和依据,接受社会监督,也能有效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所有责任都推到减刑制度上。郭某某的暴力行为,可能也与他个人的成长经历、社会环境等因素有关。但无论如何,九次减刑的事实,就像一个巨大的问号,悬挂在公众的疑问和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之上。

这件事警示我们,司法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谨慎、公正、透明。对于那些曾经犯下罪行的人,我们给予改造和重生的机会,但这种机会的给予,必须建立在对社会安全负责的前提下。郭某某的遭遇,是对我们的一次残酷提醒:对于“改过自新”的判断,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被形式主义所蒙蔽。唯有更加严谨、科学、人道的司法实践,才能真正实现惩罚与改造并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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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是04年左右判决的,入监时间肯定是05年了。但是给他分到延庆监狱不太正常,延庆监狱是北京市病犯和老年罪犯集中的监狱,艾滋病,传染病的在清河金钟监狱。郭才22岁,而且是故意杀人,这也说明了他身体不会有大病,按照正常程序郭应该分到北京市第二监狱和良乡监狱,这两个监狱是关押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直至死缓的罪犯,是重型犯监狱,看守和管理是最高级别的。

再说说郭的家庭条件,具体不知道,但是能在04年拿出四十万赔偿金并能让死者家属谅解的,说明郭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郭能分到延庆监狱肯定是走了关系的。

第三点,罪犯实行积分减刑制度,分越高减刑越多,分怎么来,参加生产劳动超额完成任务的,担任罪犯班长或组长的,罪犯质检员,值班员,都有每天的加分。以郭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在一个绝大多数都是病人和老年人的监狱,他只要稍稍努力,年年减刑一点问题也没有。给他分到延庆监狱的人真是用心良苦。

四,郭无期徒刑服刑十五年出狱,这个没什么问题,一般无期徒刑服刑十五,十六年算正常。但无期徒刑至少要服刑十三年。

郭出狱后才几个月又因琐事打死一名72岁的老人,并且老人是对于郭的错误行为进行劝阻被打。说明郭根本没有改造好,在监狱里还年年拿奖减刑,真叫人无语。

听说北京市已成立调查组彻查此事,本人觉得很好,是应该好好查查。罪犯出狱后在五年内又犯罪的,法律规定是从严惩处的。郭大概率会被判死刑。这也算是对两名无辜死者的慰籍吧。

感谢大家的点赞和关注。由于禁言了,一直没能谢谢朋友们。

在中国法制发展的道路上,总发生着一些钻空子,打擦边球的事件,然而法制也在随之改进和完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郭,鲍之流再也无缝可钻,接受自己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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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蓓卡
文章来源:8字路口
原文链接:因为疫情动手杀人的他,背后竟然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



​01


2020年3月14日,北京正在严防死守新冠肺炎疫情,东城区一家超市里就发生了一起肺炎引发的命案。

要知道,北京五环内的几个区里,东城是这次新冠肺炎确诊最少的一个。

躲过了肺炎,却没能躲过人祸。

起因是一个姓郭的人在排队结账时把口罩摘了下来,排在他后边的已经72岁的段大爷提醒他,赶紧把口罩戴上。

结果,他不仅不戴,还反手把大爷摔倒在地,照着他的头一顿猛打。

打完后,他连忙逃离现场,在逃跑的过程中又打倒了两名店员,其中一位还是用咬的。

段大爷最终被诊断为颅内损伤,6天后救治无效死亡。

姓郭的人很快被扒出,他的真名叫郭文思,北京人,38岁,刚从监狱里放出来7个多月。

16年前,还是大学生的他因为杀害自己的女朋友,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两起命案中间,还隐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


02


2004年8月29日,还在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念大四的郭文思跟女友到酒店开房,两人不知怎么就吵了起来。

在争吵中,郭文思先掐住女友的脖子,接着用枕头闷死了她。

据他在法庭上说,引爆他的起因,是女友坦白:在跟他恋爱前,自己曾经跟其他人发生过关系。

当年被郭文思杀害的女友,也姓段,名叫段佳妮。

她是贵阳人,是他的大学同学,班上的文艺委员。这次见面时,是她刚刚结束暑假,从贵州回到北京的第一天。

这个假期,她一直待在贵州的一个侗族村落,志愿参加当地侗族大歌童声合唱团的筹建和排练。和当地的孩子们同吃同住,教他们说普通话和英语。

命运的转折太突然了。段佳妮离开村子的第二天,就被郭文思杀害了。

在得知她的死讯后,当地八十多个寨老紧急开会,主动提出将他们选定的墓地,一块风水宝地让给她。

寨子专门派人赶到省城贵阳,说服她母亲,把她的骨灰留在侗乡。

段佳妮的墓碑是用白色大理石做的,上边镶嵌着她的照片,还是一身侗族装扮,照片下面有一段烫金的文字,标注了她在世的日期。接着写道:

山水相依侗歌永驻

佳妮老师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段佳妮被害后一年多,侗族大歌合唱团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

出发前,孩子们固执地赶到她的坟前祭拜,请求她的保佑。

最后,孩子们如愿以偿,获得了金奖。

案发后,郭文思在父亲的劝说下选择了自首。

段佳妮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郭家给了她母亲40万以作赔偿,于是在2005年的庭审中,她母亲选择了原谅,并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北京工业大学,也开具了郭文思在校的表现证明,同样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不知道是不是太熟悉这套流程,郭文思在庭审现场上演了一出苦情大戏。

一边深情痛哭,一边怀念逝去的女友,还跟女友母亲道歉:

阿姨,我确实非常爱她,非常抱歉。

最终,郭文思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

郭父现场给审判长鞠了三个躬:

谢谢你们,给了我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


03


原本故事到这就可以杀青了。

但其实才刚开始。

2007年6月25日,在郭文思刚在牢里蹲了2年4个月后,北京高院裁定,把他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九年。

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又给他减刑了10个月。

2009年11月20日,第三次减刑,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减刑10个月。

2011年1月20日,减刑11个月。

2012年3月20日,减刑11个月。

2013年4月26日,减刑11个月。

2014年7月17日,减刑1年。

2015年10月29日,减刑一年。

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

至于减刑理由,基本都是郭文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真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云云。

就这样,他一共获得了9次减刑,直到2019年7月24日,郭文思出狱,他一共减刑了6年11个月。

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那天到刑满释放,他只蹲了不到15年。

这样高频大幅的减刑,让人惊掉下巴。

纵观全国,恐怕只有闻名遐迩的孙小果案堪与之相比。

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昆明“黑老大”孙小果,在其父母的运作下,多次违规减刑,只服刑13年就逍遥法外。直到再次犯事,才引起举国震怒。最终伏法。

整个司法系统,被暴露出为孙小果逍遥法外提供帮助的多位高官,最终也锒铛入狱。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对郭文思一案写道:

多位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资深友人——包括警察、检察官、律师,以及纪委监察系统的干部,大家几乎一致的反映是“不正常”、“很不正常”。

另一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评价:

看得出,从郭文思被判处无期徒刑,进入监狱服刑开始,每一个环节都有人在为他操心。

前八次减刑,每次都只相隔一年,而且减刑幅度很大。在整个服刑期间,每一步都没有耽误。

然后,被监狱改造得如此优秀、九次减刑的郭文思,出狱不过7个月,就打死了好心劝他戴上口罩的老大爷。

而且,还是徒手。

如果不是再次杀人,他9次减刑的奇迹,或许将永远不为人知。

无言以对的我,突然想起一部电影里的台词。

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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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居然没上热搜!但听说开了新闻发布会。

这个畜生05年给自己女朋友杀了,当时赔了40万,判了无期,从07年就开始疯狂减刑,从无期一下给减到19年,又从19年匀速每年减点,减到去年出来了,他TM的在监狱里干什么了?!

在监狱里解放台湾 抗美援朝了吗?!

发明了神州100号吗?!

怎么就一下给减了这么多?你们平时腐败腐败老百姓也没辙,就不能稍微有点良心,这年轻的时候杀了个花季少女,在监狱里还没忏悔到中年呢,你们贪了钱就给放出来了,又杀了个老头,你们监狱是改造他还是天天和他在大牢里斗地主啊!

老天爷哪天看不下去了,一个响雷下来得给你们被活动到了的官儿劈死,贪的那点钱最后都给你们丫换成冥币烧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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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的可以去搜集下无期犯人的减刑数据,看看是不是普遍情况,再结合他的狱中表现看看能否符合如此加速度减刑,我认为这种法律框架内的暗箱操作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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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评论区有专业的朋友帮忙科普了下监狱减刑标准,非常感谢

也许他真的是符合标准没有暗箱操作,但这如果是普遍现象,我觉得我们司法部门真的要再严格一下标准,杜绝后患,毕竟类似狂徒不教育好了,用统一的宽恕标准减刑,对社会治安是一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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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怕的就是,到最后,还有那么一群人冲出来,引用条条制度告诉你,这些减刑虽然看起来不合道德,但都是合法的。

所以是道德错了,还是法律错了?



十几年前我跟本地某社会人有过一段时间的合作,当时他想在新疆开个矿,钱不够,我们接触了一下。

这人父亲就相当于批发市场的那种菜霸,打一个全市某个品种的水果蔬菜一斤能降几毛钱那种。

做父亲的这样,做儿子的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

十几岁身边就跟着一群小弟们惹是生非,终于在16岁那年,斗殴杀人,被杀的也是个年轻的。

社会人家里有钱,赔偿到位,七七八八的弄弄,判了无期。

减减刑,出来时三十多点。


出来后家里让他吃了一两年的苦。后来看性子熬的差不多了就给他钱,从砂石行业起步。

干过砂石的都知道这行是什么样的。这人在牢里除了锻炼身体就是研究法律,知道什么能动什么不能动,眼色到位。

房子又蹭蹭的涨,相关行业也好做。

赚到钱后搞了个石矿,娶了个媳妇,生了小孩,让媳妇替他看沙场,他自己在矿上和市里的公司两头跑。

……

后来发现他不舍得让股份,断了来往。

前两年听说,他那个老父亲当初沿着路买的地盖的一排三层,就是国道两边常见的一楼门市,二三楼仓库住宿的那种房子。地皮让市里看上了,要拆了把给市里的某单位用,一平五千。具体拆多少钱我不知道,但那一排从东到西最少也得三五百米长。


我和他一起去过他老家,看见他老头抱着孙子喜笑颜开,两人父慈子孝的样子,感觉说不上来。

当年为什么打死人,那人家里后来怎么样了,从来没提过;

死的那个是和他一样的混混,还是受欺负的老实人,没提过;

他是否愧疚,我看不出来,也想不出来;

那家人现在还痛苦不痛苦?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


但我很明确的是,大千世界,万般变化,都和那个死了的少年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生意还是上班,开矿还是挖矿,结婚还是单身,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没了,都没了, 死的不仅仅是生命。

是可能,万千可能。


现在杀人往往不用偿命了。

据说是因为法律进步了。

法律还经常给杀人犯减刑,因为他们表现好,听话。

有时候我就在想,那个受害者,那个少年,那个女孩……

有没有人想过她初生时的啼哭,婴儿时的笑脸,学步时的蹒跚?

有没有人想过她第一次摔倒时向父亲伸出的双手?第一次打疫苗时不知所措的大哭?第一次生病时那烫的吓人的额头?

有没有人想过母亲抱起她的温柔,父亲托起她的伟岸?爷爷奶奶看到她就像看到了永生?

有没有想过你替她买零食时的幸福,挣学费时的艰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开门听到那一声爸爸/妈妈时的满足?

我是个共情能力很强的人,我想象不出,究竟是什么人,认为她的生命就是为了让罪犯得到“教育”,得到“感化”,得到“挽救”……

这些人自己的儿女,为什么不献出来让强奸犯得到教育?让杀人犯得到感化?

自己的一生,都是为了让别人变的更加圆满的么?!得到拯救的么?!

你问问他自己,是不是?!!!!


他们把活人推入地狱,把魔鬼拉进天堂。

这样,他们就自以为是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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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把减刑的疑点放在监狱,忽视了法院,监狱提请减刑,最终裁定权在法院,这是需要两个体系运作的,也就是说,不止监狱,法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入监开始,郭所入的监狱就不是他那个刑期按规定可以去的,明显是为了容易减刑。

能够在刑期内换三个监狱服刑,一般情况是特别特别重大的事件导致,比如脱逃加刑,比如严重破坏监规导致无法继续在该监狱继续改造。不明白郭为何可以监狱周游。

总的刑期和减刑的比例,的确没有突破减刑原则,但是,在北京地区的大监狱,在押犯基数巨大,减刑是有比例的,获得减刑的机会很难,竞争激烈,该犯能连续获得最好的减刑,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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