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岳某对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告做出回应称「从未见过DNA鉴定报告,要求自行鉴定遭拒」,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关于岳某对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通告的回应,涉及法律程序、公民权利与司法透明度等多个层面,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值得关注的信息点:



1. 事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事件起因:岳某可能因涉嫌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盗窃等)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过程中涉及DNA鉴定程序。警方通告中提到岳某未收到DNA鉴定报告,且其要求自行鉴定被拒绝。
核心争议:
鉴定程序合法性:警方是否依法履行了鉴定程序?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鉴定?
公民权利保障:岳某是否有权要求自行鉴定?警方拒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程序正义与透明度:警方是否及时告知岳某鉴定结果?是否允许其参与鉴定过程?



2. 法律依据与程序分析
(1)DNA鉴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鉴定应由公安机关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需经公安机关审核后作为证据使用。
公安机关有责任确保鉴定程序合法、公正,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鉴定(通常为37日,特殊情况可延长)。

(2)公民权利与自行鉴定的合法性
自行鉴定的权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要求重新鉴定,但需经公安机关或法院批准。若公安机关拒绝,当事人可向检察院提出异议。
鉴定机构的独立性:自行鉴定需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且需符合法定程序,而非由个人或非专业机构完成。
岳某的诉求是否合法:若岳某未收到鉴定报告,可能涉及公安机关未履行告知义务或程序瑕疵,但其要求自行鉴定需符合法定条件。

(3)警方拒绝的法律依据
警方拒绝可能基于以下理由:
鉴定已由公安机关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且结果已作为证据使用;
岳某未提供充分理由或未按法定程序提出申请;
鉴定报告尚未出具,或需等待公安机关审核后方可公开。



3. 关键信息点
(1)鉴定报告的合法性与公开性
岳某称“从未见过DNA鉴定报告”,可能涉及以下问题:
警方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并通知当事人?
鉴定报告是否被依法公开或送达?
是否存在未依法送达或隐藏证据的情况?

(2)程序瑕疵与权利救济
若警方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岳某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向检察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或调查程序合法性。
若鉴定报告存在错误或瑕疵,可申请重新鉴定。

(3)公众关注点与舆论影响
司法透明度:公众关注警方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保护当事人知情权。
程序正义:是否允许当事人参与鉴定过程,是否尊重其知情权和申诉权。
舆情发酵:若事件涉及公共人物或敏感案件,可能引发舆论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4. 潜在问题与风险
(1)程序错误的法律后果
若警方未依法完成鉴定程序,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导致证据被排除或案件被重新审理。
若鉴定报告未依法送达,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

(2)当事人权利保障
岳某作为嫌疑人,有权要求了解案件进展,包括鉴定结果。
若警方拒绝提供信息,可能构成对当事人权利的侵犯。

(3)司法与行政的边界
警方在鉴定程序中的角色是委托、监督和结果审核,而非直接参与鉴定过程。
若警方干预鉴定程序,可能涉及滥用职权。



5. 类似案例与法律实践
参考案例:
2020年某地案件中,嫌疑人因未收到鉴定报告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判决其权利受损。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鉴定应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需具备资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6条:鉴定报告应在3日内送达当事人。



6. 结论与建议
对岳某:
若鉴定报告未依法送达,可向检察院提出异议,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对警方:
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确保鉴定程序合法、透明。
鉴定报告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允许其参与程序。
对公众:
关注司法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合法途径监督司法行为。
理性看待案件进展,避免过度解读或传播不实信息。



7. 进一步思考
司法独立性:鉴定程序是否应完全由公安机关主导,还是应允许当事人参与?
技术与程序的平衡:在DNA鉴定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中,如何平衡专业性与公众知情权?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若警方因程序问题导致案件错判,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纠正?



综上,岳某的回应涉及程序合法性、权利保障与司法透明度的多重问题,需从法律程序、公民权利和司法实践角度综合分析,确保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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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部分媒体和吃瓜群众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只喜欢热闹,不尊重程序正义。

先解释几个问题。

1.为何不能马上立案?为何拒绝帮助手机定位失踪人员?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明确说明,成年人失踪,如果无确凿被侵害证据或自杀嫌疑,需要满3个月才能立案。

为啥不立案,一个成年人,他只要不违法,警察凭啥干预他来去自由?

警方受警以后会进行初查,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某些群众想的很简单,公安局定位一下手机不是很容易吗,为啥不帮助群众?这里面涉及到隐私保护和各类安全问题。

现在派出所客观上也没有这个能力的,需要先立案,上级备案,走流程审批后再找运营商配合。

如果不能以失踪人员立案,则必须以其他案件立案才可以报市局申请手机定位做技术侦查。

按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按警方公布的情况,警方还是通过可以利用的资源以查阅监控、走访等手段认真调查了岳某孩子的失踪情况。

监控也是有权限的,如果不立案,也不是所有监控都可以看的。

今天更新的视频,当事人再度指责警方不让查看监控视频。警方因为办案需要有权查看也不等于你当事人可以看呀,那个视频除了你儿子,还完全可能包含其他人信息,非执法人员怎么能随便看?

看到一个新说法,邻居证明说孩子是返家和母亲吵架后出走的。而母亲后来在快手说已经给孩子买了他想要的华为手机,请他回家,也间接证明了这点。

而三联生活周刊的采访记者采访发现失踪情况亦和当事人描述有差距。

孩子精神状况明显出现了问题,但是父母并不理解,这很常见。当事人向警方隐瞒了失踪地点和出走原因等重要细节应该才是导致不能及时找到孩子的主要原因。

2.为何不让当事人看DNA鉴定报告?

同样是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五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以及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的,可以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

警方一般不对外公开鉴定报告,这些都是内部文档,会涉及一定的隐私和安全问题。只能根据需要,有条件提供给执法人员和专业律师。

举个例子,鉴定报告有司法鉴定人员的信息,曝光可能会引发安全问题,比如当时人威胁鉴定人员修改结果。这和民事的亲子鉴定完全不同。

绝大部分人也看不懂这类专业鉴定报告,知道鉴定意见结果就足够了,其他诉求是在浪费行政资源。

警方以鉴定意见通知书的方式正式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里的鉴定结果,当事人不满意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或者申请三方鉴定(非常麻烦),但是不可能让你自行鉴定的。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岳妻是个文盲,她怎么会坚持说没看到鉴定报告,她都不可能清楚鉴定报告和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差别,这背后是否有恶意引导?

尸体腐败以后有种现象叫巨人观,会导致外形严重失真,所以DNA才是可靠证据。而当事人提出的验骨(怀疑是滴血验骨,当事人很可能不理解DNA),并不在我国法律认可的司法鉴定手段里。

以未看到纸质鉴定报告的理由质疑DNA鉴定结果,这并不合法,这本质上是否认执法单位的合法性。一堆吃瓜群众叫嚣这是合理的,合理的浪费行政资源吗?

全国每年约200万意外死亡,如果每个家属都不相信执法部门鉴定结果,坚持要求自行鉴定,会造成巨大的行政资源浪费。

个人意见,警方绝无可能在DNA检验方面造假,因为没有任何利益。失踪人口又不是大案,值得造假吗?而且尸体也没火化,警方显然有备无患。

最后确定,当事人确实拿到了正式的鉴定意见通知,他在快手的视频说漏了嘴。


事实已经很清晰,如果真的是3个月以后立案,警方为何不使用手机定位帮助当事人找到孩子?

按相关失踪人员处理条例,立案后需要对通讯工具进行分析,不可能遗漏手机。而在2020年8月,没手机健康码都不能出门,当事人不可能不知道这点,但为何还要去北京,天津寻找。

所以真相当事人自己也说了,手机在孩子失(死)踪(亡)2天以后就彻底断电了。

3.警方为何不公布勘探现场细节,如何证明当事人的孩子不是他杀?

如果警察公开曝光了他们怎么区分他杀和自杀,估计被自杀率就会上升了。

警方内部办案的各种细节和标准,一般都需要保密。就算解密后的刑事案件,警方也会有意隐藏一些重要细节,这是为了防止有心群众学习。

再总结一下

执法机构行为的准则是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最大可能的尊重了大部分人的主要利益,但确实不满足吃瓜群众灵活多变的合理性需要,也不满足部分特殊群众的零元购心理。

如果质疑警方办案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可以走检察院,要求复审。如果质疑法律法规的合理性,请走人大和国务院,基层警察只是戴套的工作犬,公民不能网暴执法者守法。

就目前已知的各种信息看,警方没做错什么。山东省厅要求2级机关先行复查,这时候再给出的答复,权威性极高,基本没翻转可能。

而当事人的说法,则存在各种明显矛盾和不合理诉求。

其实法律界人士已经明确用脚投了票,不怕死的律师本来不少,但没人愿意接这活,一个主动的都没有。

这个事目前最合理的可能还是当事人因为丧子之痛的应激行为。他们受教育程度低,不能理解公安部门相关工作流程,把愤怒转嫁给了执法部门。法律援助部门或者当地居委会组织应该帮助进行调解和提供心理辅导。

但是客观上,当事人的做法,严重浪费了行政资源。而且必然会影响一部分执法人员的职业生涯,这真的公平吗?

从法律上来讲,一个成年男性选择自杀或意外死亡,和执法机构并无直接主要责任关系。中国每年有近30万人选择自杀,而全国派出所只有37万警力,多少得留点人给老太太找狗吧?

不要因为对弱者的同情而无视执法机构程序正义的必要性,这样只会最终伤害更多的弱者。

逝者已逝,当事人更重要的是走出伤痛,多考虑一下现在的孩子,小儿子还未成年,不要再制造第二个悲剧。

不管结局如何,这是我最后的更新版本了。

又:我食言了,我一个养猪的,因为失眠居然通宵看了一堆法规。感慨现在基层警察真不是人干的,工作条例粗粗看就20多个,做什么都有详细约束,智力低了根本搞不定。

最后:参考的法规依据,喜欢的可以拿去找别人继续杆。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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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报道中,岳某是这么说的,只字未提“DNA鉴定”,而是要求“验骨头",大家都清楚,确定身份的检验,DNA是权威,而“验骨头”是什么呢?所以有理由相信,在岳某的认知范畴里,是不能理解DNA检验的,肯定不能接受也不相信DNA报告结论,甚至尸体泡水腐烂呈现巨人观,他也不能理解,所以以为看上去“胖”就认为肯定不是。“验骨头”也很可能是一些影视剧,特别是古装探案剧对他的影响,根本不是现实里确定身份的方法,这对法医来说当然是做不到,而他们执意要求,因为认知问题,解释起来也非常困难,反反复复,肯定会“烦”。

而昨天只字不提“DNA鉴定”,今天通告出来了,又声称“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DNA鉴定”,所以有理由质疑他的说法。

另一方面,对警方来说,有什么动机做这些“拒绝”呢?如果真有猫腻,又为何保存尸体到现在?保存腐尸成本那么高,警方巴不得快点确认身份呢,有任何理由和动机不尽快找人认尸、测DNA??

所以,岳某失去亲人不能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个悲剧,值得同情。但就事论事,在说辞上,警方的话应该更可信。鉴定意见书是机关内部文件,是专业文书,非本专业的人八成都看不懂,按规定,警方给当事人出具结论报告就可以了,就像验核酸,只提供阴性阳性的结果就行,不用给你详细的检测参数和数据,一般人也看不懂。

所以警方应该是给他们看了结论报告,因为警方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不这么做,连尸体都宁愿承担那么高的成本保存到现在,给家属看看结论报告这个程序怎么可能就偏偏不做?但老岳他们不能接受报告的结论,对DNA没有认知,看过了也不知道看的是什么,警方和法医解释了也记不住,所以也形成不了已经看过报告的印象,所以昨天采访时不提DNA,而今天通告上说了DNA结果,老岳这才顺着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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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都觉得父亲不能说谎?都默认他说的就是真的


他看过了说没看过完全是可能的


成都跳楼学生的事情还没过多久吧

网友怎么说的?"我不相信一个孩子会在母亲节那天自杀"


母亲说监控缺失后来怎么反转了?


让子弹再飞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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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我就觉得:

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腐烂到无法辨认面容,然后岳某可以说出“尸体很胖圆脸”这种话,这里面铁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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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上了央媒,省厅也过问了。

而且,按照当事人最初的说法也就是基层公安机关懒政推诿之类的问题。顶破天也就是个问责,处分。

现在人拉出一具尸体出来,说是这人的儿子。

除非当地公安机关上上下下都疯了,乌纱帽都不要了,否则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去造假。

虽然就是个地级市,但是公安局长政委真没有那么不值钱。

你们媒体要是没新闻就去精神中心找吧,那里面爆炸新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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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做过一件特贰的事。试图说服一个患者家属让患者继续接受治疗。

那是个木僵病人,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下,木僵患者拒食拒水拒药,是一个相对危险的状态。患者亲属得知其住院后就来要带人走。我当时也年轻,就想着说服家属继续治疗。然后,人怼我得我哑口无言。我至今仍然记得“你们医生不要给我女儿用药水!如果你们给我女儿用药水,我就去北京告你们!我女儿是观音上身!”

借用这个图片,新闻有写20年10月死者父母就被通知过。21年10月再次去认尸。

看下这位父亲说的,“我觉得不是我儿子”

下一句是“我要化验骨头,他们不愿意”

很多人觉得是公安拒绝DNA检查,如果把这句话平实的变成,这位父亲认为只有验骨头的DNA才算是验DNA,你们警察必须按我说的检验,只有这样的结果我才相信。是不是能更合理的解释。20年10月通知家属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验DNA?怎么会!

DNA报告这玩意,出具都有时间记录,案件也都有写存档。比起这个,两位“痛失爱子”的父母的空口白话,可信度真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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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发现尸体,打听一下不是他儿子。

这很正常,高度腐败的尸体,神仙也认不出来。

上访后,检验DNA也正常。

但是检验了,不告诉这家人,就有些问题了。

警方敢公布结果,敢说遗体还在,就是不怕检验的。

所以,DNA验过,而且是他儿子,问题不大。

但是,为什么没告诉,这个事情就值得思考了。

一个人丢了儿子,报案后警方没有找到,家属要求立案查手机定位看监控。

警方做没做不知道,但是人一定是没找到。

家属上访,到省,到部。

10月检验了DNA,确定是失踪未立案的那个人,再查怎么失踪的就很难了。

家属知道死亡了,一定伤心欲绝,警方安抚也不容易。

这个事情,家属应该接受现实,儿子就是没有了,活着的人还要生活。

警方可以把死亡过程调查清楚。怎么从车站走失?到底去没去车站?真去了车站,从车站到死亡的地点发生了什么?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

给家属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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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个事在诸多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已经来到了他们最希望最期待的状态,既:

双方不一致造成了骑虎难下的局面,围观群众也开始纷纷选边站队。

其实呢,既然尸体还在,那当务之急肯定是联系岳某再做DNA比对,在全民监督下,自然会真相大白。

不过局面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双方在说法上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分歧,那肯定最后有一方是说了谎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所以,这种事,双方都成了输家。

再多说两句。

希望网友们不要那么轻易就被带了节奏,最终可能会导致舆论对当事人的压迫力太大从而与事实产生了偏差。

这么说吧,如果是威海警方的问题,那自然有党纪国法等着。

而如果是岳某有问题,他自然也会付出他该付出的代价。

当然,作为一个有孩子的普通父亲,我最希望的是他们双方只是在沟通上出了问题,而不是故意扯谎、隐瞒。

只是有些群体一遇到这种事情就迫不及待的出来带节奏搞煽动,拼命地的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描述,然后再把节奏往国家政府方面引,这让人极为反感。

好像现在中国社会上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可以用这种形式来当做攻击中国的一把武器。

每一条人命在他们眼里好像只是单纯的表达表现扭曲丑陋政治立场的工具。

最离谱的是我看了有人说:“岳某儿子为买华为手机向岳某妻子要钱被拒,发生争吵,导致了自杀”。

真的,没人性,没底线。

这种人血馒头都吃的不亦乐乎,还算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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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有质疑是合理的。关键是公开公平公正。

远的不说,就说去年郑州暴雨。

京广隧道失联少年李某某遗体被另一失联少年许某某家属错认并火化。

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有的人容不得一点质疑,这种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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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13时许,威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北京确诊病例岳某显寻找的失踪儿子岳跃仝已经死亡。

通报称,2020年8月26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男性尸体,后与岳某显夫妇血样进行DNA鉴定对比后,确定为岳某仝。

1月21日14时许,岳某显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从没有见过相关的DNA鉴定报告。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并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自己的大儿子。

对于通报中的男性尸体,岳某显表示,尸体8月份刚刚发现时,他听说以后专门到公安部门询问情况,“派出所说不是我的儿子,我又托熟人去问,他说不是”。

直到2020年10月份,岳某显到公安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才通知他爱人认尸并采集了血样,“DNA做了,纸质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

岳某显的妻子告诉记者,她曾要求查看DNA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DNA鉴定,亦遭拒绝。

针对DNA鉴定报告的情况,荣成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威海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回复称,会将岳某显关于DNA报告的疑问向领导请示,“后续我们应该会和当事人联系。”

该事件具体情况答主将继续关注。

来源:北京青年报、顶端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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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事件又一次的新闻发酵,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警方通报居然与当事人的描述明显不符,有几处的细节在提问的背景介绍中已经提到,这里只就事论事,不论其它:

  1. 通报称,2020年8月26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男性尸体,后与岳某显夫妇血样进行DNA鉴定对比后,确定为岳某仝。这是当地警方的说法!
  2. 1月21日14时许,岳某显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从没有见过相关的DNA鉴定报告。对于警方的情况通报,他已经看到并不想多说什么,以后会继续寻找自己的大儿子。这是当事人的说法!
  3. 对于通报中的男性尸体,岳某显表示,尸体8月份刚刚发现时,他听说以后专门到公安部门询问情况,“派出所说不是我的儿子,我又托熟人去问,他说不是”。这种当事人的说法暂时还无法说明什么,因为还有后续的。
  4. 直到2020年10月份,岳某显到公安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才通知他爱人认尸并采集了血样,“DNA做了,纸质报告我从来没见过,要是我儿子我早就认了,何必到北京干活找孩子。”这里的细节就表明问题来了:为什么做了DNA鉴定报告,当事人却从未见过,这是非常重要的细节。
  5. 岳某显的妻子告诉记者,她曾要求查看DNA鉴定结果,但遭到了警方拒绝,也曾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DNA鉴定,亦遭拒绝。这个细节更为离奇:既然做了DNA鉴定报告,为什么警方却拒绝当事人查看DNA鉴定报告?为什么当事人要求自行对尸体进行DNA鉴定,亦遭拒绝?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拿出让百姓信服的说法、让当事人信服的说法吧!

这个事件的新闻已经反转好几回,一次又一次的引起整个社会的全面关注了,所以回答提问时我真的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还要精彩,真的很考验大众的智商和接受能力。

希望这个事件的新闻不要又一次的出现反转了,毕竟老百姓的心脏都不太好,受不了这么大的一次次反转的刺激,什么时候大家做事都能认真一些,什么时候大家都不再制造谣言、都不再传播谣言、都不再相信谣言呢!!!

更重要的是,大众更希望的是这件事只是双方存在着一些误会才引发误解,而事实确实已经是事实,但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期盼:让当事人不再奔波、让当地警方得以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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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是双方沟通出了问题。

现在尸体还在,能做的话就交给第三方再重新做一次吧。

要是能在公共舆论的监督下得到一个公开确定的鉴定报告,那就是最好的结果。

只是希望网友留点嘴德,现在急急忙忙地攻击人家父亲算什么???没有流调根本就没人注意他,他有必要受人指使撒谎么?人家一没报复社会,二没找闹事,一直都是默默私自调查,理解一下失去孩子的父母ok?

警方本身在通告里就没讲到底怎么沟通的,给没给父母看鉴定报告等等。这里面的过程本身就是各执一词。所以如岳某所说,警方只是通知他接受这个事实的话,你也不能说岳某撒谎了,他们可能只是难以接受而已。

看看警方怎么做好接下来的安抚工作吧,网友也收收嘴,不要给父母精神上的二次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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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出现儿子已经被确认意外死亡而父亲还外出边打零工边寻找儿子的怪事,主要责任在死者父亲岳某这边,究竟什么导致这件听起来离奇的事情发生呢。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1.岳某的心理问题。他至今还不愿意相信儿子死亡,自欺欺人地到北京寻找儿子。因为接受儿子失踪比接受儿子死亡更容易,起码可以用找回儿子的执念掩盖永远失去儿子的悲伤。用忙碌来麻痹自己,宁愿活在幻想中也不愿意面对残酷的真相。

2.岳某的个人特性。文化水平低,对科学检测技术没有概念。完全不懂DNA检测这些。夏虫不可以言冰,对于文盲你没办法向他解释科学原理,他自然也不相信检测结果。性格固执,非要钻牛角尖,相信眼见为实而不是自己看不懂的检测报告。

3.当地公安部门公信力不足,对群众办事服务不够周到。如果公信力强,岳某不会对检测结果怀疑。或者办事再周到一点,耐心向岳某解释DNA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甚至如果其还不信还可以建议其找第三方检测机构。都可以避免发生这种乌龙事件。

这件事还反映出一个现象。随着信息的进一步披露,舆论会瞬间扭转个人在网络的形象。岳某之前网络形象是一个为寻找失踪儿子不惜千里迢迢到陌生的城市边打零工边寻找儿子令人敬佩的父亲;而当地公安的通过,让其瞬间成了一个因失去儿子悲伤过度而患有心理疾病的可怜人;再披露出他之前看到过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而不相信,这时候岳某的网络形象已经变成文化素质低,又轴又固执的盲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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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爆出行动轨迹,20号被疯狂刷屏一天,21号给出通报,但有如题这样的讨论。

今天给出的情况通报,央视新闻、新华网等多家权威网站已经转发过,

图源水印

虽然权威媒体转发也会时常有后翻车情况,但是这一次,根据通报,目前遗体尚未火化,尸体依旧在,所以公安机关也根本不担心复查,没必要为了给公众交代,然后通报假消息。

我承认确诊的岳某真的很辛苦,听报道时我也很感慨,这社会有人只手遮天,但却有人用信念拼命生活着,

在生活中,我们大部分都是在底层的小喽啰,都在努力奋斗着,基层的公安人员也是,应该不至于在全网关注的时候,来一张假的情报通报,这样到时候只会失去公信力又让人唾弃。


这件事情跟最近的播出的《开端》故事很像,目前我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

1、有人说是王萌萌是因为在公交车上遭到了猥亵,所以强制下车,
2、也有人说是因为李诗情和王萌萌一样进入了循环系统(或者是一个人),
3、也有人说是因为网上肆意传播王萌萌下车的视频对王萌萌进行网爆,父母开始复仇。

上面的三个假设,我认为第三个更合理,也更愿意相信第三个,父母爱孩子心切,孩子已经去世,但却还要遭受到那么多人的辱骂等。

回到这个事情,我认为媒体应该作为“求证者”而不能仅仅是一个“转述者”,如果另有隐情请调查查明,给出一个真相,而不要为了趁着现在这个事有热度,借此炒作一翻。

同样我们也应该遵循真相,而不是很多时候通过媒体(网络)追求我们认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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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到岳云鹏和郭麒麟谁会是“德云一哥”,这确实是个挺有意思的话题,也挺能勾起观众们的好奇心。不过,我觉得用“争”这个字来形容可能有点太直接了,毕竟相声这门艺术,讲究的是个传承,也更看重师徒之间的情谊。但如果从各自的影响力、观众喜爱度以及未来发展潜力来看,他们俩确实是德云社里最受瞩目的两位。先说说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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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云鹏这事儿,说起来挺接地气的,也触碰到了不少消费者心中的小疙瘩。128G的手机,到手发现可用内存只有112G,这确实挺让人纳闷的,甚至有点儿“货不对板”的感觉。那么,这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岳云鹏的说法有没有道理?这算不算虚假宣传呢?咱就来掰扯掰扯。为什么128G的手机,可用内存不是128G?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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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咱们仔细掰扯掰扯。说岳云鹏是德云社的功臣,这绝对是事实,这点谁也说不出啥反驳的话来。你想啊,当年德云社最难的时候,是小岳岳顶着压力,凭借着自己的那股子“没脸没皮”的劲儿,把观众给“骗”进来,一点点攒起了人气。他不是那种天赋异禀、一上来就能惊艳全场的角儿,他更像是从泥巴里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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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岳云鹏运气好,这事儿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得掰开了揉碎了聊聊。你看他现在红得发紫,说学逗唱样样拿得出手,走到哪儿都是掌声雷动,这背后肯定是有“运气”的成分,但要说他完全是靠运气,那也太小看这位从河南农村走出来的汉子了。咱们先说说那份“运气”,这得从他年轻的时候说起。岳云鹏出生在河南一个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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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金兀术,那在《说岳全传》里可是个响当当的角色,几乎是岳飞岳元帅最主要的对手,一个活生生的反派代表,又坏又勇,给读者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但历史上的金兀术,跟小说里那个脸谱化的家伙,究竟有多大的区别?咱们今天就掰扯掰扯。首先,得明确一点,金兀术不是“金兀术”。他的真名其实叫完颜宗弼,是金国开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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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云鹏的火爆程度,那可以说是现象级的。无论走到哪儿,提到他的名字,大家基本都知道,相声界之外,好多人也因为他的综艺节目、电影认识他。他确实是德云社这几年最出圈的演员之一,甚至是“头号流量”。但是,你说他在德云社“地位不高”,这个说法得掰开了揉碎了聊。咱们不能简单地说“高”或者“不高”,而是得看是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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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王岳伦和李湘的这段婚姻,外界一直议论纷纷,而近期一系列的事件更是将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从官宣离婚到公司注销,再到王岳伦被拍到与神秘女子同归酒店,这一切都让人忍不住去回顾和审视他们曾经的夫妻关系。从曾经的“神仙眷侣”到如今的“劳燕分飞”回想当年,王岳伦和李湘的结合,在很多人眼中是郎才女貌,是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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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薛岳在抗日战争中消灭日军数量最多的说法,这确实是一个被广泛讨论和认可的观点,但要给出一个绝对的定论,需要我们深入了解一些背景和数据,同时也要明白历史统计的复杂性。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在抗日战争这样一场规模宏大、战线漫长、战况胶着的全面战争中,准确统计“消灭日军数量”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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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旅行冒险家谷岳呼吁中国人少吃海鲜,这个话题触及到了全球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环境保护以及饮食习惯的改变等多个重要层面。理解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一、 吃海鲜是否真的会耗尽世界鱼类资源?答案是:情况确实严峻,但“耗尽”这个词需要更精确的理解,并且并非所有海鲜都面临同样的危机。 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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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上传岳云鹏有私生女的说法,目前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更多的是网络上的传言和猜测。 因此,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可信度不高。要详细地讲述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 传言的来源和性质: 捕风捉影的网络爆料: 绝大多数关于明星私生活的传言都起源于匿名网友的爆料、所谓的“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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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岳伦深夜宣布与李湘离婚,随后又删除,这一系列操作无疑将两人本就备受关注的婚姻推向了风口浪尖。要理解此事,我们需要结合他们过往的婚姻状况、公众形象以及可能存在的个人问题来分析。事件本身的回顾: 深夜官宣: 王岳伦在深夜发布了一则与李湘离婚的声明,内容大致是表示“感谢李湘这些年的陪伴”,并祝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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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岳云鹏获得《欢乐喜剧人》第二季总冠军岳云鹏在《欢乐喜剧人》第二季夺冠,这无疑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要全面评价这一结果,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来审视,包括他自身的表演实力、节目赛制、观众的喜好以及德云社的影响力等。一、 岳云鹏的表演实力与优势: “贱萌”风格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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