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游客忒没素质了,明明是人家养殖的鲍鱼,你非得跑去偷一个鲍鱼就跑,不拿箱子,黑灯瞎火的还就那么准确,把箱子里最大个的拿跑了。惊动了当地政府,护省小将,多大的罪过啊!不自裁无以谢天下!
还是没有斗争经验,既然想到报警了,就该做的不留口子。
例如,你一个鲍鱼要500,好呀。
那我再捡三,凑个两千好不好啊?
把这些都拍下来,一定要把他借钱的拍下来。
现在身上不爱带现金,留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转账记录就行。
我看山东警察还敢说教育批评不。
看这样的新闻, 俺不太愿意提加拿大的生活经验, 尽管俺是外国人。可能会被读者误认为是挟洋自重。但不提加拿大的例子又实在没有啥发言的必要性, 其他的答主基本上已经把该说的都说完了。
为了俺可怜的知乎盐值, 俺豁出去了!
青岛游客海里捡鲍鱼被要500块,经过调解村民退钱并道歉?
游客(不管是不是本地人)拣海里或者海滩上的东西,甚至一个贝壳或者石头,给加拿大的渔政官员看到,也会被罚款上千刀。 这不是玩笑。 因此, 到温哥华/温哥华岛旅游, 如果您要钓鱼/拣螃蟹/挖贝壳都要事先买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 BC省钓鱼证(fishing license)。在俺看来青岛游客海里捡鲍鱼被要500块已经是很宽容了。 当然, 俺可以预料会有不少网友会说“何不食肉糜”或者 “歪果仁滚粗”之类的评语。
而村民退钱并道歉, 俺觉得是不对的。 纵容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许生活的地理位置不一样, 造成对同一件事情,截然不同的看法。
**题外话: 别再把中文书名号《》用在英文歌名、书名以及作品名上了好吗?
这个新闻,非常巧妙地在标题里用了「捡鲍鱼」这个词。
一个「捡」字,让大量不熟悉海边不熟悉鲍鱼生长环境和习性的网友,先入为主地脑补游客是像捡贝壳,抓螃蟹一样,误打误撞地,游玩着,在公共海域拿了个无主的鲍鱼。
再加上青岛大虾的前科,网友们自然本能地认定这又是一起游客被本地奸人讹诈的事件。
随便截了个图,属于很典型的看法,符合本能直觉。
作为一个抓过野生鲍鱼的人简单介绍下:(有错误欢迎指正)
沙滩上哼着小曲遛着弯是捡不到鲍鱼的……首先野生鲍鱼一般附在海里礁石上,要么要潜水,要么必须卡着退潮有大片岩石露出来的时间去。(很多赶海视频是摆拍不可信)。其次鲍鱼必须携带工具才能撬下来,而且需要有技巧,第一下没撬开它会立刻紧紧地贴住岩石,力量很大。最后我国想找这么大个的野生鲍鱼真没有那么容易。
而人工养殖(不管是网箱饲养,还是围起来散养)都有明显的人工印记,说分辨不出养殖地和公共海域是不可能的。类似于你在树林里看到了养鸡场,硬说这是命运的奇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说不过去。
视频里这位养殖村民,因为认为自己被偷充满愤怒,口音浓重,又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是很吃亏的。很多人说他一会儿说“天然鲍鱼”,一会儿又说“承包的”,很矛盾,其实他想表达的是他的鲍鱼区别于网箱养殖,是比较贵的——但他表述不清楚,自然逃脱不了被嘲笑围攻的命运。
问我怎么评论,我认为起这种标题带节奏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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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
评论区因为捡还是偷争吵了起来,我认为大家不要急着定性,我们目前看到的是新闻报道是不全面的。
我写这个答案,是因为看到昨天微博知乎很多网友都对鲍鱼有认知上的误解,主要解释的两点在于,1 鲍鱼和其他小贝壳是有差异的,不存在于大众沙滩。 2 人工养殖区域是肉眼容易判断的,不像很多网友以为的茫茫大海分不清。
具体到这个事件到底怎么定性,其实还需要进一步报道。比如事情到底发生在什么地方,现场环境挖鲍鱼位置是哪里,我们根据目前的信息,只能判断出是养殖区发生,具体是不是围栏里,都只是猜测。
有网友补充提出,养殖(散养)基地附近会有鲍鱼苗逃逸到附近岩石,游客可能是撬了这个鲍鱼。这就是个合理的假设。如果报道是这样写,大家的着眼点就会变成怎么界定这鲍鱼是养殖者所有,还是公共的。不会因为误会一边倒的嘲讽养殖者大爷,也不会直接认定为偷,更不会变成地域歧视之争。
负责的报道应该更多的展现事实的原貌,比如事件发生时间,区域,发生冲突的全过程,不清楚结论的,采用中性的中立的词语,不在标题轻易定性引导。新闻应指出是在承包养殖区,题目应为“游客称捡鲍鱼”,表达这是游客自称,不是官方定性。
这篇报道不管是文字还是视频,都是有误导的,没有做好,这是我写这个答案的初衷。
感谢大家的时间,祝您假期愉快。
热搜密码:山东,东北,河南
什么南京法官啊,上海洋女婿啊凉的快
一一一一一一
哇,青岛海滩原来可以捡到鲍鱼,太好捡了吧。
互联网发展这么多年,天天反转,也不见网友智商增长一点,随随便便就被几个词带节奏。
比如,
“外国人滚出中国”
“那得先中国人滚出美国”,
经媒体之妙手变成
“中国人滚出”
妙啊
为了流量没有底线,估计山东快有一个和河南井盖一样的地域黑梗啦,hh
一一一一一
深圳,没有带地名
温州,没有带地名
东莞刺杀,媒体集体失声
青岛鲍鱼,沸沸扬扬,这些应该只是巧合吧
在广西摘没有围栏的香蕉,不行,围打
在山东“捡”围栏里的鲍鱼,彳亍
一个鲍鱼,80(500?),上热搜
五个李子,1000,热搜呢
这哪是游客,这就是贼啊
这个就是事发现场的视频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视频是游客自己拍的,先不论谁对谁错,就这个游客一口一句“以后千万别来崂山这个地方,真给青岛人丢脸”“这就是崂山人民啊”,像极了网上的杠精键盘侠,假设就算你有理,这种行为也不得不让人怀疑你的人品。
再说这个视频。假如你我是视频中的主人公,被村民拦下,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交涉和报警。这又不是交通事故或者搀扶老人,有必要拍视频么?
退一步讲,就算拍视频为了留证据,但是从这个视频里我没有看到任何像是证据的东西,全都是剪辑后的游客如何如何委屈,村民如何刁难人,甚至要500块这也只是游客的一面之辞。以这个游客的人品,村民如果真说了这个话,他肯定得大书特书像西游记后传一样重复三遍。而且事后还把视频发到网上发酵,这不是故意要把事情闹大么?我甚至都怀疑这几个人是想蹭热度炒作的up主。
再说说这个鲍鱼。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青岛的同学。这是他的原话
鲍鱼是捡不到的,现在生态被破坏,哈喇几乎都挖不到了…可能外地人不懂…但是鲍鱼肯定有池子围起来,直观可见,正常人不会靠近那种养殖池子的。而且说实话,外地人来海边玩,喝完的饮料瓶子直接扔海里和沙滩上,我们看着都心疼我们的海……
我也在想,我去过那么多海边,国内的国外的,怎么就从来没见过野生鲍鱼?所以我还查了一下,鲍鱼这东西吸附力很强,牢牢地吸在岩石上,想抠下来估计得用小刀,怎么可能让你在海滩上捡到?而养殖鲍鱼都是专门的池子围起来,就是这样的
你告诉我你看不出来这是养殖池?
而最后工作人员让村民退钱并道歉虽然看起来很气愤,但是仔细想想也是无奈之举。这游客把视频一发到网上,多少人不由分说就会开骂,更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地域黑带节奏
最委屈的就是这个村民了,自家鲍鱼被偷挖,面对趾高气昂的偷盗者,工作人员为了“大局”还得让他给游客退钱道歉。这事一发酵他还得面对无数人不分青红皂白的口诛笔伐。
38一只的青岛大虾在先,500一只的野生大鲍鱼在后。
两次和旅游相关的新闻以“宰人”、“欺负外地游客”的标签快速聚集了网络上莫名的戾气。青岛,这座美丽的山东海滨旅游目的地被严重污名化了。我非常爱青岛,曾经小时候的愿望就是长大后到青岛工作。现在算起来平均每年都会至少去一次。去年还在那边住了一个多星期,徜徉于海滨、城区、各种博物馆和哥特式建筑群。
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两个新闻都被或多或少的刻意歪曲或者选择性报道了。去年和知乎知名海鲜区大V(划掉) @一个男人在流浪 实地考察青岛海鲜市场和大排档,光是形形色色的虾、蟹就买了好几种,其他贝类也买了不少。其他各种没买的海鲜也都咨询了价格。
如果“天价大虾”新闻中的虾是鹰爪虾、南美白对虾或者阿根廷红虾,那绝对是宰客。但如果是大体型的海捕对虾(中国对虾),一只38块绝对是良心价。就算是进口黑虎虾、国产大体型斑节虾,38一只顶多也就算卖得略贵,远算不上宰客。而且大虾论只算的时候一般都是针对体型较大的,小号的虾肯定是论斤称。甚至很多天赋异禀的超大号对虾根本不是论斤称,而是单只由船老大或海鲜商人要一口价。另外决定虾价格高低的还有虾是活的,还是冰鲜/熟冻/生冻/盐冻/。
所以“天价大虾”新闻中既没有说虾是什么种类,也没描述虾的体型,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但新闻写出来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青岛人宰客,欺负外地人,而且是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这次“天价鲍鱼”的新闻也是如法炮制,新闻作者根本没有追究游客所谓“捡”的大号鲍鱼到底是真的赶海捡到,还是偷偷翻过栏杆跑到人家养殖池摸的。而是把网友提供的视频资料通过自己的渠道传播得全网到处都是。视频不仅没有反映全过程,对话更是捡着对网友有利的放出来。片面的事实并不是事实。事实上那么大体型的鲍鱼,以中国目前潮间带种群的分布情况,除非游客穿着潜水衣潜水到几米深处撬岩石上的鲍鱼,或许运气爆棚能碰到一只这么大的。
另外就是,视频中的村民为什么张口就要500块。首先,即便是养殖的大鲍鱼,视频中那个体型生长期可能要3-5年之间,市场上的批发价确实到不了500块钱。但这些游客进入到鲍鱼养殖池以后到底祸害过几只鲍鱼才成功抓住了这一只,根本无从考究。而没被抓住的鲍鱼是否受到了伤害?还能不能活下去?村民的焦急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最后村民降低价码,要求赔偿80元,其实更接近那一只大鲍鱼的价格。但最后这80元也被要求退回,甚至还要向祸害自己养殖池的游客赔礼道歉。我真替村民感到窝火。
其实两个事件最让我气愤的倒不是人云亦云,跟风指责青岛的网友,也不是不追究事实真相的记着。毕竟群氓在现实中不少,网络上更多;有追求、讲操守的记者凤毛麟角。
“天价大虾”案中的餐馆被查封,被罚款。“天价鲍鱼”案中,村支书和110警察出面调解的结果是村民退还80元,并向游客赔礼道歉。
明明卖虾的餐馆老板没有宰客,最后店面被封,生意没得干。
明明养鲍鱼的村民是被侵害私有财产的受害者,最后不仅没有要到半点赔偿,还要向小偷道歉。
这就相当于有人来我家偷东西,我不仅不能要求其赔偿,还要为自己主张赔偿的言行道歉。这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只会招致更多梁上君子甚至强盗,同时还会伤害业主的感情。我实在是不能理解青岛公务人员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几个拍视频向媒体喊冤叫屈的网友,就算你不知道那里是养殖池,纯属无心之失。人家村民为自己的鲁莽行为和不当言语道歉了,你们是否也应该给村民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赔偿和诚挚的道歉呢?是不是也该努力挽回对青岛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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