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判决书看,小男孩霸凌无疑,我想说的是我女儿经历的事。
ps,有人质疑,判决书哪里说有霸凌了。
女儿何某某多次反应被刘某某欺负,老师调整座位以应对,刘某某父亲刘某道歉。以上内容可以证明错在刘某某一方,多次被欺负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非要把这种行为定义为摩擦,或者朋友打闹,那随便,但毫无疑问,这已经对该小女孩产生了困扰,不然她也不会多次反应。
当然你现在要说小女孩撒谎,那你赢了,gun.
跟大家不同的是,我不认为学校,老师,刘某某的父亲有什么责任。从判决书看,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都积极的面对并且企图解决问题了,但是他们限于身份,也必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刘某某的父母长期以来没能教育好自己的儿子当然有问题,但是至少在具体这件事上,他们责任不大。
你们都低估了一个小男孩的顽固和犯贱程度。虽然他是个未成年人。
可是以上问题分析的再清楚,有什么用呢?我们要解决的是女儿被欺负的问题,至于责任是谁的,分的再清,问题还是没解决啊。
所以我们下面还是谈怎么解决问题。
某天女儿跟我说,一个叫王默的多次欺负她,包括推她,抢她文具。她也多次跟老师反应了,老师也说了,但是屡教不改。她也跟我老婆说了,我老婆也多次跟这个王默的父母沟通,效果也就那样,依然被欺负。
然后我就知道了。
我当时分析一下,三年级的小男孩,欺软怕硬,估计那些好好交流是没用了。跟老师反应,但是老师限于身份,估计也不能过于激烈的阻止,能采取的手段,威慑力有限。老婆跟他爸妈说,但是这熊孩子能熊成这样就证明他父母根本管不住他,说再多次都没用。而且我老婆那个人,做啥事都文质彬彬的,好像很有礼貌的样子,她不理解,有些事是不能礼貌的。
结论就一个,得自己来。
刚结论好,第二天,女儿又被欺负了,推到在地,头磕地了。
我当时就暴怒了。
加了他父母微信,严厉的警告他们,再有一次,我绝对去学校把他打进医院躺着。我一点也不礼貌,一点也不斯文,相当愤怒。
我不是不会礼貌,我就是要让他父母知道,我就是个没有理智,随时会暴走的疯子。
他父母是对医生,其实也挺礼貌的,反复的道歉,但是我警告完他们之后,再也没说一句话,语音不接,电话不接,当天我去检查了,他们知道后给我发的检查费红包我也不收。
我就是要给他们足够的压力,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去管他们的熊孩子。
此后这熊孩子再也没欺负过我女儿。
其实这次的力度超过了我的意料,我以为他们其实管不住的,还有后着,没想到他们回家把儿子打的前所未有的惨烈,并且把我描述的非常可怕。直接把他儿子治好了。
其实我当时还有后续准备,如果再欺负我女儿,我就会直接去学校门口蹲他儿子,当然我不可能真的去伤害一个未成年人,只是施加压力。
一个170斤的凶神恶煞的成年人,能让大多数熊孩子清醒过来。
以上方法大家可以参考。
提醒几个点。
我们是来读书的,不是来交朋友的,没有必要在这种时候跟对方家长礼貌客气,因为礼貌意味着你好沟通,会降低你的威慑力,而不能给对方足够的压力。
另外,指望老师是不现实的,老师能管住的话根本就不应该发生这种事好吗???
最后,熊孩子大多欺软怕硬,能用不留痕迹的威慑力搞定的就不要动手了,毕竟法治社会,而且,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反社会的,也不是来泄愤的。
最后,如果威慑力无法解决问题,需要动手,那也不要客气但是一定要注意力度就可以了,能推搡就不要扇巴掌,能打巴掌就不要抱摔,动刀万万不行,你知道在校园里动刀是什么概念吗??你基本上就是个恐怖分子了。
综上,我理解这位老哥,每个人面对孩子被反复的欺负都会暴怒,但是他太冲动了,把自己折进去了,而且刘某某这个小孩,罪不至死,就是很讨厌。一时冲动,两家悲剧。
补充:不要在沟通态度上用添油战术,一步一步的严厉起来,那样对方无法感知到你的愤怒,而且可能在你还没解决问题时发生更大的伤害,你将追悔莫及。
我们要第一步就充分显示我们的愤怒,并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来施压对方。
另外,初中以后的霸凌不适用这一点,这个时候的熊孩子父母和你可能都管不住了,怎么办?
都有朋友吧,花钱拐弯找学校里的小混混去教训他。
总之,你要找他害怕的人去搞定他。
这一条我还未实践,不知道存在哪些问题,以后再谈。
其实我并不想谈具体的对错,事实上,我认为错的就两个人,一个是未成年的刘某某,已经死了,一个是冲动的王,被枪毙。
留下两个破碎的家庭。
我想谈的,其实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解决此类问题,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好的环境。
就是这样。
本来不想把这个推测写出来。
如同刘强东案的男同学推测,太负能量了。
看评论,还是写出来吧。
推测基于报道和普通逻辑。
女孩家是城市家庭,父亲上门女婿,母亲不工作,可能家里有点钱。
这个小学也许还不错,女孩成绩不错,班级前十。
一家对女儿很宝贝。
但是家庭的社会地位不高,女孩父亲做底层工作,这种工作在老师那里不吃香。
班主任据说很势利,评论区说其表姐就是这个班主任带的。
男孩是医生家庭,父亲在市里面附近医院,母亲从县城医院刚刚调到市医院。
孩子以前在县小学,后跟随母亲到市小学。学习成绩倒数第六,比较顽劣。
能完成县到市的调动,完成孩子学籍变化不容易,要找人送钱,上下打点,校长班主任很可能与男孩家长有交往。
这种背景下,班主任把倒数第六的孩子安排和前十的女孩同位。
男孩从县小学这种丛林上来,欺负市里面的女孩宝贝,女孩天天回家哭。
耍流氓亲女孩(不要低估小孩,更多小孩第一次手淫在青春期之前,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女孩135cm,男孩145cm,体重差距20斤男孩比较胖,已经发育。),不给抄作业就打,要女孩东西。
女孩只能回家哭。
这个事情。
第一反应,应该是女孩妈妈找班主任交涉,换座位。
现在没有消息支持,女孩妈妈找过班主任。(未经证实的消息是找过四五次,男孩罚站一次)
但是以女孩妈妈没工作,男孩从县城转学进来的背景。班主任的势利。
这种投诉,女孩妈妈只能委婉表达,老师能不疼不痒说男孩几句就不容易了。
(未经证实的消息是找过四五次,男孩罚站一次)
这种顽劣孩子,只会欺负得更厉害。
女孩妈妈,第二选择是找男孩妈妈。
男孩爸爸以前和男孩两地分居,可能不管。
男孩妈妈怎么处理的未知。
推测是问男孩欺负女孩没有,男孩不承认,妈妈教育几句。
但是到学校,还是欺负的更厉害。
这种情况欺负几个月。
后续的办法,是女孩妈妈直接找9岁男孩谈,能接触的时间,是上学放学时间。
这个当然也没用。
女孩妈妈找男孩,是微信群内容说的。
也没用
女孩爸爸找男孩,直接威胁男孩。
第二次掐了脖子。
女孩爸爸是否找过班主任未知。
从微信看,女孩妈妈不敢得罪班主任,一直道歉。很可能女孩爸爸要找班主任,被女孩妈妈挡住了。
男孩被掐了脖子。
是不是告诉自己父母了未知。
报道说男孩小姨说事后才知道,这个男孩跟可能回家没说。
但是,回学校,变本加厉的欺负女孩。
女孩爸爸此时已经接近崩溃。
直接在家长群发出威胁。
这个时候,男孩爸爸才重视(但是以前是否真不知道存疑)
班主任才害怕,要解决问题。
期间,男孩爸爸和女孩妈妈微信沟通了,女孩妈妈息事宁人,看似解决了。
班主任和女孩父亲也沟通了,但是班主任认为不能沟通。
第二天,班主任通知男方家长,不要来。说对方无法沟通。(未经证实的消息称,是男孩爸爸当天一早未通过正门把孩子送进学校,然后又发微信取消约见。理由是昨晚班主任说女孩父亲无法沟通。)
女孩爸爸,没有看到男孩爸爸。
撕破脸后,问题依然看不到解决希望。
把班主任得罪了,以后男孩欺负女孩,班主任会更偏袒男孩。
男孩爸爸没有看到,认为对方家长拒绝沟通。甚至对男孩欺负女孩放纵。
直接找男孩,脖子都掐了,也无用,而且以后男孩也会家长接送,要掐脖子都没有机会了。
这个女孩父亲个子不高,和男孩爸爸比武力值还真不一定赢,除非动武器。
要报警,一个无业者,一个能把老婆孩子从县里面调到市里面的医生。谁会沾便宜?
最后,这个爸爸选择买刀,杀死男孩,女孩眼下就不会被欺负了。
自己死了,女孩母亲找一个靠谱点的继父,女孩以后也能长大。
这种简单的逻辑和长期的愤怒,让女孩父亲失控,当堂杀人。
其实,庶人用暗器,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医生老师这种体制内很怕无业游民去闹。
这个事情要是遇到真流氓,能把男孩打废,还能闹得让班主任和医生叫爸爸。
而老实人才没有什么办法,以命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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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新闻(不是网络谣言)的一些信息
一 记者走访,同学亲眼看到男孩欺凌女孩。
二女孩学习前十,男孩倒数第六,班主任安排好生带差生,坐同桌
三女孩城市家庭,男孩开始在县城上学,后来转学入校,比较顽劣。
四女孩爸爸在杀人前找过至少两次男孩,第二次掐了男孩脖子,依然无效。
掐男孩脖子的事情,男孩家长不知道是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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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才过去几个月?
大众对事情就已经忘记到这个程度了。
法院文书不能把以前男孩常年欺负女孩写到判决书上。
这个事情的第一方信息是家长微信群。
女孩家长发出直接对男孩的威胁。
内容是男孩常年欺负女孩,女孩母亲,女孩父亲都直接找过男孩自己。
但是无效。
男孩父亲在群内表示不知情。
老师在群内说不知情。
事情,记者采访女方外公,外公说男孩多次打女孩,女孩回家天天哭。
其他同学旁证,证明男孩欺负女孩,女孩父母直接找过男孩。
另外,老师并不是不知情。群内说不知情不是实话。
当日,老师约双方家长解决问题,然后听女孩母亲的意见,又不让男孩家长去见面,怕出事。导致女孩家长完全失控。
另外,一个背景是男孩家长都是医生,女孩家庭双辞职,女孩父亲工作不稳定。
这个事情,是一个长期校园欺凌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极端事件的悲剧。
一个条件不太好的家庭有个女孩,在学校被欺负。
女孩家长多次试图解决问题。
从正常逻辑,这个事情。先找老师,后找家长。
女孩母亲直接找一个9岁小孩谈,说明正常解决渠道已经失效了。
正常渠道解决后,男孩依然欺负女孩。
女孩爸爸也找一个9岁小孩谈过,这已经是威胁了。
但是找过之后,一个9岁的小男孩,依然欺负这个女孩,没有任何畏惧。
男孩的父母是真不知情吗?
老师对这种长期欺凌,到了女孩家长直接找男孩的矛盾毫不知情吗?
女孩家长撕破脸,直接在家长群发威胁,这是直接对老师绝望了。
这个时候,已经非常危险了。女孩父亲已经在长期积怨下,处于崩溃边缘了。
这个时候,老师约双方家长见面,然后又让男孩家长避开(班主任称女孩母亲提出,但是男孩父亲和女孩母亲直接微信,女孩母亲表示不见面不好,老师可能又在说谎)。
导致女孩父亲对问题解决绝望,逻辑已经简单到,杀人后女孩就不会被欺负了。
如果女孩父亲,正常一点,这个事情有很简单的解决办法。
老师不管,找校长,校长不管。威胁去教体局局长办公室闹,让校长被骂,老师被穿小鞋。
解决女孩被欺负的问题,不用杀人。
但是,女孩父亲已经失去理智,酿成悲剧。
这种案件属于故意杀人,死刑没有问题。
但是,从校园欺凌到凶杀的过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另外,在2019年12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王小建死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里根本没有该案件任何线索,一直只看到公告,最还原真相,这么一场大案竟然没有判决书
法律的判决绝非是谁死谁有理,谁死谁弱势。
本人亲身经历。女儿上幼儿园大班,有个男孩天天“纠缠”我女儿,为什么加引号?因为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纠缠这些词似乎严重了。但我也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形容这种行为。
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把手伸到我女儿的衣服下摸她肚子。还好老师看到了,并当众批评了他。不管怎么样至少老师的态度我是认可的。但老师的批评对他是没有效果的,他依然我行我素,有时候在她耳朵边突然大叫,有时候不让我女儿写作业。总之就是每天,无休止的“骚扰”她。
这件事困扰到我女儿了,她每天晚上跟我聊这件事(女儿比较信任我)。我起初听到,确实火冒三丈。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我这种反应再正常不过。不过我还算比较理智,我先让我老婆联系老师和对方妈妈说一下这个事情,看看他们的态度。
后来老师给调换了座位,她妈妈好像在微信上也表示了歉意。具体怎么说的,我没看,以为这事就过去了。
后来我女儿在幼儿园崴了脚,有一天放学回来,女儿说,那男孩故意用脚踢她受伤的部位。说实话,我杀了那个兔崽子的心都有。但冲动归冲动,事后冷静下来我也突然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我女儿是独生,对于和其他小朋友的互动明显不如其他有兄弟姐妹的孩子那么老练。人家孩子会直接拒绝再和那个男孩交朋友,非常坚决。我女儿因为平时没有小朋友一起玩,总是对身边出现的小孩特别忍让,希望能获得和别人交朋友的机会。她讨厌那个男孩的行为,但又希望和他交朋友。我敏锐的发现了这点。
有一次我和她聊天的时候,我问她:你是不是希望有一个好朋友能无时无刻的陪着你,所以当你拒绝那个男孩的时候总是无法坚决。我能看出来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女儿明显有触动,虽然她还很小。我觉得这不就是很多成年女人被渣男pua的模板吗?她们怕失去他们的关爱,宁愿忍受很多男人的打骂。
所以我告诉女儿,“无论什么人,即使是你的好朋友,亲人,包括爸爸妈妈,伤害你都是不对的,即使他们平时对你很好,你也要拒绝他们,远离他们” 我怕她听不懂,所以我告诉她,你不想他伤害你,你就远离他,不要再理他,否则爸爸妈妈也难以帮助你。等我们下次去求助老师,人家父母或老师会说,“看,她俩就爱一起玩,我们也没办法”
后来果然这个办法奏效了,我女儿不理他,他的“纠缠骚扰”就少了,可能也觉得无趣了吧。
我觉得,这是一次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我把这件事当成是一件好事。虽然以后可能还会有反复,有一个同学提供了渣男模板,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
等青春期的时候再教育?可能已经晚了。
当然在实际处理这事过程中,难免非常气愤,冲动,而且我老婆也是那种息事宁人的性格,所以耗费了我不少时间精力。但我就是要给老师和对方家长看到,劳资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件事,不惜一切代价。
实际上,据我观察好多校园暴力受害者,很多都是父母不在身边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单亲家庭父母忙于生计。
谁特么稀罕你儿子的喜欢?有多远滚多远。
只杀了一个人、被害方有过错、案发后没有潜逃而是等警察来,现在这样的案子很少会判死刑立即执行了吧?
这个先例一开,要是再来个类似的,好吧,杀一个也是死,多杀几个也是死,干脆把男娃全家连班主任一起都杀了。过几年看吧。
彭宇案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对社会的破坏力恐怕还要持续很久。
其实我觉得他精神上肯定是有点问题的……当然,如果以精神病为开罪理由,那我是不能接受的。
为知友们补充更多细节:
2019年5月10日,江西上饶第五小学,一名年仅9岁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案件令社会震惊。
备受关注的该案如今有了新进展。今天(2月20日),有记者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获悉,2021年1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罪犯王某建执行了死刑。在执行死刑前,法院依法安排王某建会见了近亲属。
据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王某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某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摩擦,为泄愤闯入学校课堂公然持刀行凶,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
其虽作案后未离开现场并等候公安人员抓捕,具有自首情节,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事件回顾
2019年5月9日下午,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放学回家告诉他在学校受到了同桌刘某某的欺负。王某建得知后,便语带威胁在三年级(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
随后班主任、同桌刘某某之父均积极就此事进行了表态,刘某某之父又添加王某建之妻的微信进行了沟通。
当天,班主任从与王某建之妻的通话中得知王某建脾气不好之后,就电话告知刘某某的父母说先不要与王某建沟通,其会调换座位将此事解决好。
次日上午7时40分许,刘某某之父送他上学后骑共享单车上班。7时50分至9时许,刘某某之父一直在与王某建之妻进行微信沟通,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中(包括刘某某向王某建的女儿道歉,老师已答应调换座位等)。
8时22分许,王某建送女儿至上饶市第五小学,因在学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的家长,感到非常气愤,在妻子电话告知事情已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坚持将女儿送回家中。途中,王某建购买了一把屠宰刀。
9时12分许,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上饶市第五小学,来到三年级老师办公室,看见妻子和班主任在交谈,未见到同桌刘某某家长,便直接从后门冲进三年级(1)班教室,对着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续捅刺十几刀,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刘某某被刺后经到场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班主任等人先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王某建明知他人报警,仍持刀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公安民警到场后,将其控制。
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王某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东方网、新京报
可能是知识水平造成他没有想到别的办法,可能是平时工作环境让他只知道暴力解决问题,也可能他自己都觉得活着很累很没用不如为自己孩子献上一命。
总之我们都知道这不是最优解他却这样选择。
有办法也不至于这样。
一个无解的悲剧。
把熊孩子狠揍一顿,只要不受轻伤,那基本属于治安案件。这位被执行死刑,没什么可冤枉的。毕竟都杀人了,性质就完全变了。
总的来说。不冤枉。
如果他女儿被她同桌捅死了。当爸爸的捅死了杀害女儿的凶手,那么判死刑立即执行就得慎重了。
但没有如果。
他女儿的同桌只是欺负他女儿,没有导致她女儿死亡、伤残、患上精神疾病。他当爸爸的就是为了给女儿出气,就把女儿同桌给捅死了。并且还是在学校班级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捅死一个九岁的小学生。
应该说,这个杀人犯的行为,属于罪大恶极。社会影响极坏。
应该去看看,这个作为杀人凶手的父亲,是不是精神不好。是不是有反社会人格。看看他怎么做的:
9时12分许,王小建携带屠宰刀返回学校,在教师办公室见到只有何某在与班主任汪老师沟通,即从后门冲进正在小课的三年级一班教室,朝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等处捅刺十几刀,又将倒地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致刘某某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破裂,大量失血死亡。
这是报仇吗?这是一般的泄愤吗?
你打我女儿一巴掌,我必须剁下你一双手。
我不是吓唬你,也不是给你两巴掌声称剁下一双手,是真的拿菜刀当着大家的面剁下你一双手。
什么叫歹毒,什么叫不讲理。这就叫歹毒,这就叫不讲理。
有答案说熊孩子被杀了挺好的。这样的人,值得警惕。
熊孩子是应该管教。甚至说熊孩子欠揍。
但是不代表,熊孩子扇了女同学一巴掌,然后下一秒就被捅死。
如果这被允许了。那么“熊孩子”的定义,将掌握在暴力者的手中。
我打你,是因为我“认为”你是“熊孩子”。你既然是“熊孩子”,我就可以随便处置你,直到杀了你。谁让你是“熊孩子”呢?
这种歹毒的暴力逻辑,是任何法治社会都不能允许的。
所以,这个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一点不冤枉。
如果,我说的是如果。
他女儿死了,他把凶手给杀了。他也被枪毙了。我倒要赞他是一条汉子。岁
可惜,没有如果。
万万没想到评论区这么多支持,或者“理解”杀掉九岁男孩的。
但是一转念。现在互联网人人可及,什么样的人都有。也就能理解这些恶人和蠢人的评论了。
不得不指出,评论区有一种进路是污名化这个9岁的男生,把这个男生和他的家庭塑造成熊孩子和没家教,然后以此论证被杀合理。这实际上就是我在回答里说的,通过暴力来定义“熊孩子”的一个亚种。
评论区好几个说“你没当爹吧?”“一看就没孩子”。怎么?当爹了就得去杀人?这个价值观,还是省省吧。你们教不出正常的孩子。你们也不配当爹。
我发现吧,评论区还是有人眼瞎,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有女儿就应该保护女儿。
“保护自己的孩子”这个立场一点问题都没有。但他们瞎在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捅9岁男孩十几刀然后摔在走廊上”,用抽象的保护子女原则,来替换具体的犯罪行为。
这是瞎、是傻还是坏?
我认为,评论区不能的留言,不能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捅9岁男孩十几刀然后摔在走廊上”这个事实是讨论前提,那么就都是XXX。
这个父亲杀错人了,最该杀得是老师和小男孩的父母。
小孩子屁事不懂,说的难听点就是个动物,还没有被社会化,关键责任人还是他的父母和老师。就好像你被狗咬了不应该去打狗,应该去找狗主人。
老师是我认为责任最大的,我觉得它搞不好是故意拿捏小女孩家庭,想要好处。否则,第一时间换个座位警告下男孩,这些最基本的操作为什么它都没有进行?这应该是老师最基本的素养和操作,没有任何难度。他这种不作为只能理解为是故意的,别有用心的。
而男孩父母不用说,古人言,养不教父之过。估计他们也是看女孩家庭地位低,所以根本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这就充分说明了其傲慢和愚蠢。
至于小女孩的父亲,处理事情肯定是欠妥的,他把手段升级的过分了,杀人这种行为是被逼到走投无路的选择。但实际上他还有很多处理事情的方法,根本没到这一步。当然了,这个父亲可能因为底层眼界不开阔,思路比较狭隘,所以在对方家长和老师表现出漠视的态度之后,他就没想到别的办法。这也不能怪他,底层人最大的问题不是贫穷,而是眼界和意识问题,很多时候他们意识不到还有别的路子可以走。
我是 @居九年 ,匿名是为了不出现在时间线上。
我特地查了一下2019年的相关报道和网络讨论,确认自己没记错:
1.“女孩被同学长期欺负”一事缺乏充足证据支持(主要问题)。
这也是这次官方报道中,“欺负”两个字打了引号的原因。
除了女孩何某某自己说的话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经历过那么多新闻,大家应该也知道,小孩子的话无法单独当作证据。
司法实践中也一直是这样对待年幼者的证词,因此一审时法院这样认为: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建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女儿与同龄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观认为女儿遭受被害人刘某某欺负,产生报复杀人之念
这个“主观认为”应该不是随便写的。
2.罪犯很可能是个有暴力倾向、平时就会殴打妻女的人(次要问题)。
(出处:微博“紧急呼叫”的报道)
罪犯的妻子可能就是因为深知他的性格,才通过老师劝阻了男孩父母和自己丈夫见面。
以上是回答,以下是情绪宣泄。
这个问题下的答案看得我怀疑,大家是不是集体患了失忆症。
因为上面我说的这些,早在2019年就已经充分讨论过了:
如何看待上饶市第五小学一家长当着全班学生,捅死欺负女儿的男学生?这一悲剧反映了哪些问题?
如何看待「江西上饶 10 岁男生在教室内被女同学家长刺死并抛尸楼道」事件?
为什么本问题下获赞最多的,却是一篇大量脑补+少量事实的虚构小说?
如果用这种虚构写法,那我也可以写另一个完全能解释已知报道的故事:
(仅仅是为了证明那篇小说的荒谬,不代表我认为事情的真相是这样)
罪犯和妻子辞职在家,全副精力都用来关心女儿的成长和教育。
女孩为了避免学习成绩下滑被责打,跟父母编造“同桌老欺负我影响我学习”。
就连弄丢了电风扇,也推到同桌头上说是他抢夺走的。
罪犯陷入了“暴力保护女儿”这种无法抵挡的美丽妄想之中。
因为“正当化自己的暴力行为”,是每个暴力倾向者的梦想。
于是他跑去学校威胁并掐了男孩的脖子,但男孩出于恐惧不敢和父母说这事。
罪犯只相信自己的女儿,钻牛角尖不可自拔。
于是他在群里对着男孩本人(注意不是男孩父母)发布了威胁。
男孩父母一头雾水,申请添加罪犯好友,但没有得到通过。
他们只好和女孩母亲交流,并相约之后通过老师来沟通解决此事。
这才有了女孩母亲在群里发消息说“已经沟通解决”。
女孩母亲了解自家丈夫,只好背着他给老师打电话。
她向老师说明了丈夫的情况,希望老师能配合缓和一下她丈夫疯狂的情绪。
同时她特地让老师转告男孩父母,不要和自家丈夫见面,以免他发作伤人。
老师也答应给孩子们换座位,明天早上再和男孩父母交流。
第二天早上,女孩母亲、老师、男孩父母达成共识:男孩道歉,调换座位。
罪犯得知妻子已经和对方解决了问题,而自己全程被排除在外。
他恼羞成怒,因为这样一来,自己期盼已久的“暴力保护女儿”戏码就无法上演。
于是罪犯将女儿送出学校,持刀进入校园,冲进办公室准备砍杀男孩父母。
扑了个空之后,罪犯冲进教室将男孩一通乱刀砍杀,并将丢出门外。
在女孩母亲的不祥预感之下,这场杀人案才没有变成灭门案。
第一责任人是老师这种病态的人,之前沟通不可能一点看不出来,老师作为两边的中间人也没有起到任何积极的作用。第二责任人是受害者的父母,为什么没提高警惕,之前群里对话和不加微信已经反映出对方家长行事偏激了,这种事应该让孩子不要去上学,等解决后在去。
首先要教孩子善良,接着要鼓励反击。注意是反击。不管动嘴还是动手,都不能首先不友善。
而当对方不做人的时候,你可以成全他啊。
我小时候正是国企社区全面废土化的时代,学校每学期总会少一两个人的。在当时不算什么大事。
有个三年级的时候比我大一岁的小女孩一刀捅了她们班的恶霸。“没有目击证人”。我们这代人有个都市传说——会捅的捅不死人,不会捅的一捅就死。
其实就算有证人又如何呢?工读学校刚刚都关闭 了。按照当年的市价,大概要赔几千块钱?
这事过了以后,我看那孩子整个人阳光多了。
看了高赞答案,我只能说小崽子们的是非观扭曲到表面上说句政治正确,马上就一个“但是”为当爹的出面摆平校园小霸王叫好。
真是怂货只能指望一个为自己出头的爹。
30多岁的人,虐杀9岁小霸王,真是高大上。怂货就是怂货。
上小学时班里有个留级生就是这样,从早上到校,到下午放学脑子里想的,语言和行为都是骚扰女同学。据说,他爸妈当着他的面看动作电影,他是他奶奶带大的,7、8岁了还带到女厕所、女浴室。
像这种有生没教的家伙老师也没办法。和他家长说?爸妈自己都管不好,奶奶把个小流氓当宝。后来,班主任实在不能忍了,体育课把所有女孩子叫回班上,先是问:“我们班有多少女孩子被XXX骚扰过?口头、行为都算。”
除了两个女生,都举手了,一共二十几个!一个女孩子和小流氓是邻居,小流氓敢动她,人家家长直接能去他家把他家灭门那种。另一个是因为本人凶,学习好,全校出名那种,校领导、老师都认识。
班主任怒言:“他以后再敢碰你们,你们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铅笔、剪刀什么都行,扎他!就说我让你们干的,出了事我负责!”
至此,收敛了许多。
后续,老师把精力都贡献给了教育事业,一直没有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第一个女生长大后在工作中还是会被同事欺负,此时家人朋友已无力再保护她,只能自己成长。
第二个女生工作生活中都独当一面。在整个班级中唯独和老师,以及第一个女生成了二十几年的好朋友。
遇到这种一直被“欺负”,又避无可避的情况,解决途径一般就是上述几种了。
伤害和报复不是最终目的,保护和教育才是。
最后一更。
有知友私我两张图,真假我判断不了,只能请各位大神帮忙看看真假了。
再次声明,真假难辨,我不对信息来源和真实性负责,只是帮忙转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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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
没有人和本案的杀人犯共情。
不管本案的王小建有没有精神疾病,都不是他杀人的借口。
我们讲校园霸凌很严重不能忽视,不代表我们认为校园霸凌罪行至死。
我们正常人,应该要坚决和校园霸凌作斗争,划清界限。
而不是讲出“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小孩子能有多大伤害”“一个大人还对对小孩子上纲上线”等制杖的话语。
我很认可一位知友的观点
你们考虑施暴者是小孩子,那么你们有没有想过:
下面这种说法很具有代表性:
法院判决书上都认可“多次欺负”“又欺负”,这还不是事实?
再说了,同桌多久和被欺负多久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不是同桌就不算校园霸凌了?
难道你讲的才是事实?
“小女孩撒谎?”你也敢扣帽子,法院敢写在死刑复核书上,还是谎言,你可真敢想。
彭宇案那个傻冒法官,都不敢在事实认定上面瞎写呢。
人死,他的罪行并没有消失,我们应该总结。
我们作为人类,就应该从同类的问题中吸取教训,避免惨案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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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来了来了,说小女孩撒谎的真的就来了。
不挂人了。
我们继续看死刑复核书的“多次欺负”的下一句话。
你告诉我,法院都认定的“又”“被欺负”是怎么回事?
这里也回应一下某些网友的疑问,“为什么欺负这个词有引号”。
这是法律文书严谨性决定的,在法律上没有“欺负”这个概念。
词条里面,欺负是指用蛮横无理的手段侵犯、压迫或侮辱。
我们日常讲的欺负,覆盖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猥亵、强奸、强迫劳动等多个罪名的内容。
只不过,由于很多案情轻微,够不上犯罪,或者年龄不够刑事起点等,最后并没有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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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有些视觉障碍、智力发育迟缓的网友贴个图,你们先看看问题下面的图:
觉得不放心的直接去裁判文书网上看也行:
知道法院公开内容都是句句斟酌的吗?
你们可以不信媒体,总不能不信法院吧!
法院都认定的确是有“小女孩多次给父母反应被欺负”的事实了,你这死活就是不信。你要是只信小作文不信法院,我只能说:
某些“理中客”妄图洗白死者校园霸凌行为,完全不顾“多次”“欺负”的的事实。
“多次”“欺负”都不算校园霸凌,那怎么才算?非得要犯罪行为才算?
据某网站的文章,认为下述行为属于“校园霸凌”: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如果死者完全没有做过类似行为,早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就否定了“多次”“欺负”,压根都不会在最后还能写到刑事判决上,还是“经复核确认”。
我是一名中共党员,按我的身份,很多话不能说,因此,很多愤怒只能按在心里。
这里啰嗦几句,聊聊自己对校园霸凌的看法。
曝光出来的,只是部分有视频的,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些没有造成后果的,很多人都不知道。
每天骂你几句,推攘几下,几个人把你围着震慑你一下,给你起一个侮辱性的外号,把你的教科书、作业藏起来或者丢了,等等。
受害者怎么办?
有些老师真的不负责任,压根不当回事。
我至今还记得某位老师丑恶嘴脸,“你受伤了吗?没受伤咋证明他打你了?”
还有些老师想管也不好管。
第一是家长不讲理。因为很多施暴者的家长,本身也是小混混,根本不讲道理,有时还会反咬一口。太多的案例,明明是单方面的霸凌,逼到受害者还手,瞬间变成互殴。这和“正当防卫”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二是校园霸凌比较隐蔽。很多校园霸凌就是在暗地里进行,根本没有证据可言。就比如之前说的把你的教科书、作业藏起来或者丢了,没有监控没有证据,怎么查?大费周章用刑侦手段吗?还是用哄诈的手法来?
最后,很多明明是校园霸凌,最后变成了同学矛盾,变成了互殴,最后施暴者和受害者同样的处罚。
要是家长强硬还好说,这帮小畜生就不敢再欺负你了。但是换作是有些软蛋家长,只会窝里横的,对外唯唯诺诺。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指定是以后被更多人校园霸凌。
就算是家长强硬要求解决,遇到上述的“校园霸凌”变“互殴”,没有证据,再遇到不负责任和稀泥的校方、老师,也很难真正解决。
种种原因,很多校园霸凌压根都不会到面上来,都在地下悄悄的发生着。
且不说心理伤害,我就只说实打实的生理伤害。很多霸凌,都是带着严重的生理伤害的,到法律上的轻伤都不是少数,更有甚者害死了受害者。
现在太多小畜生太早熟了,前些年我甚至亲耳听见一个明显是读小学的小畜生说,“我没满14,被我杀了白死”,他们敲诈勒索其他小学生都是家常便饭。说真的,那会我都30来岁了,仍然是吓得一哆嗦。
我只能庆幸,我不是在看到他们违法犯罪行为后见义勇为听见的,而是偶然路过听他们吹牛逼的时候听见的。
虽然我是80公斤以上级,一个干翻一群这样的小孩子,但是,我受过高等教育,我知晓法律,我不可能对一群小畜生下死手。而且,我清楚,我伤了他们,要付出法律责任,所以更会收手。但是他们呢,他们无所顾忌,是真的敢下死手的。同时,就算是下死手,对他们本身也没有太大影响,又不判刑,只是监护人民事赔偿而已。
要是我真的单独一个人遇到他们团体作案,我真的不太敢上去阻止。自己寒窗苦读十余载,工作又十余载,作为家庭顶梁柱,不敢去冒险。
我上文提到的姑父胆子大,曾经阻止过一群初中的小畜生群殴一个小孩。那群小畜生居然还带了匕首,想弄死那个小孩。要不是我姑父气场够,一个身高体重数字差不多的壮汉,又是光头满脸横肉,那个小孩能不能活过那个晚上都另说。
我知道,有人会说,警察不抓吗?
警察也抓啊,但是抓了后呢?故意伤害罪,没满14岁的,免于起诉。没满16岁,没到轻伤,很多也不会起诉,民事赔偿完事。后面他们还能拿这个当做“混社会”的资本,拿出来炫耀。
我也曾经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那种恐惧和无助,快三十年了,我都记忆犹新!
要不是我姑父教我比狠、用暴力对抗暴力,我估计这辈子都走不出来。
还记得那次被围攻,我要不是逮着一个小畜生往死里整,那天我不知道会发生多么恐怖的事情。
原因很多,可能那些小孩子真因为读书好的就会很听话,就会好欺负?
同样的,我认识一个学妹,也是校园霸凌受害者,十几年过去了,她还保留了当年的那份神经质一样的谨慎。因为她的室友,会用“开玩笑”的借口,往她的饮用水杯里面滴墨水,往她的洗发露里面混胶水。虽然后续某次混了胶水以后,她头发被废掉了,只能剪短发,被她妈妈发现,后面更换了寝室。但是她时至今日,喝水的水杯都不能离开视野,离开视野就丢掉,洗发露都只用单独小袋的,绝对不用瓶装,等等很奇怪的行为。
那些被欺负到神经衰弱、甚至抑郁的,我没亲身遇到,但是知乎上一搜,太多太多了。
最后,再啰嗦几句。
坚决不要把霸凌行为,简单的归结到同学之间的矛盾。对于经常霸凌他人的学生,必须要有适当的处罚。
现在九年义务教育不能开除,不能成为那些小畜生的保护符。
要对自己孩子足够的信任,要让自己的孩子感受到爱,不能让他们在遇到校园霸凌的时候不敢说、不愿说,错失了处理问题最佳的时候。
准确的说,校园霸凌应该是违法犯罪行为,多数完全是符合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范畴,不能因为他们身份是学生,就忽视了他们违法犯罪行为。更不能因为他们是学生,就把违法犯罪行为美化成为普通纠纷矛盾,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凡是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坚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凡是符合刑法处罚的,坚决按照刑法处罚。
预谋杀害女婿全家的判死缓还在纠缠。
抗争校园霸凌的护女父亲却已被执行。
求统一标准。
我儿子,在学校被一个班霸同学打过。
也不严重,打了一下。这一下,是从背后把着我儿子肩,用膝盖顶脊椎。
我儿子武力值并不差,扭身躲了下,对方没顶准,仅仅是弄痛了。
当时是上课时间。体育老师可能没看见。
我儿子回来把这事告诉了我,我第一反应问他,为什么不打回去?他文绉绉地说:教练说近身扭打易致骨折。
然后我也没当回事,一般同龄人也不能把他打出个啥花。
没想到那孩子家长给我打电话来了!
准确的说是家长群里加了我,然后留个电话,邀请我打过去。
我打过去了,以为是释放社会性微笑,商业互谅,她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她说孩子淘,我说都还小。
结果不是!人家是给我解释,说孩子今天这事,事出有因,她儿子是体育委员,可能是维持纪律。
于是我就炸了,我第一反应要教训这个孩子我感觉应该从家长抓起。属实我炸得挺早,因为我感觉搂着火已经没意义了,早晚得炸一道才算完。
对于孩子的事情,我的原则是内紧外松,实际上对每一件事情都是关注度很高的,但是表现出来绝对是很少去直接伸手干预。
我当时几乎是秒翻脸。我知道她妈也是老师,我说“x老师,你班学生维持纪律的时候可以动手吗?”
她脸上也马上挂不住,也秒翻。说“好,我回去问,如果我问到情况属实,我会让他道歉。”
我?合着你还没问,是随便打个电话,只是想糊弄下这事?
我说:“那你务必问清了,这事要是不属实,就是我儿子撒谎了,我让我儿子给你儿子道歉。要是属实,你儿子必须道歉。反正他俩必有一个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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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孩子的爸爸加了我,表示确实是孩子的错,孩子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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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我问了,没有道歉
第四天我也问了,还是没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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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我进群开撕,艾特她妈妈问具体什么时候道歉。
孩子妈妈说:呵呵,可能是孩子忘了。
我说这种事情忘是不可能忘的,要么是你儿子不服管教你说了没用,要么是你没有重视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谈不上管教。
她妈又把维持纪律的话说一遍,呵呵哒叫我不要浪费公共资源。
我表示坚决要求查监控,如果我儿子没有纪律不好,那就是他儿子除了打人还撒谎。
对方爸爸出现了,道歉说查监控就不必,相信孩子,又说可能我们对打的判断可能不同。
我问他打成什么样不算打?是不是打出事才算打?
还是他觉得把着肩膀,膝击腰椎是在开玩笑?
群里一开始鸦雀无声,吃瓜到这里哗然了。话说回来,我们班的群氛围也挺好,整个全程都没有一个家长出来和稀泥说孩子小,默默吃瓜,这时候纷纷发言说“嗯嗯这个动作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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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再次承诺会道歉,我表示期待之后又艾特家委会,问这样的孩子是否要保留体育委员职位?家委会说会去跟老师反映。
当天道了歉。
从起这个孩子再也没碰过我儿子。
这个孩子,是个人才。他会买零食给马仔,然后叫马仔去替他打另外的同学,如果马仔不去,他就让人家把零食吐出来。
他还会借钱给同学买零食,第二天告诉人家如果不翻倍还就要给老师告状买零食,当然不还也可以,就需要帮他打同学。
有次踢球他指责守门员放水,守门员说没有,四个人来作证说没有,他一个人把五个人骂哭。
有次春游老师说不许带现金,有人带了20,他对那个人说“如果你不给我十块我就要告诉老师你带钱”,最后真的拿到十块。进贡孩子回家告诉妈妈,他妈妈告诉我们的。
他带着好几个人一起欺负一个隔壁小王。有主动参与的也有上述被零食贷款绑架的,隔壁小王每天都泪汪汪。
隔壁小王是个成绩很好的小白胖子。
听说小王的事情,已经是后面一两个月的事情了。
感觉孩子之间,打一下,撞一下,像是初等的服从性测试,如果打了一次你没有得到反击的话,就会持续的进行下去,并且以此为乐,直至愈演愈烈。
假如打同学这种快乐,形成一个团伙性的,多人欺负一个人,就是非常典型的校园霸凌的原型。
我很庆幸第一时间撕到底。
我故意撕他爸妈,撕的就是他爸妈的面子,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爸妈正视这个事情。即使对别人视而不见,他也得知道,在我这里,没有那么容易过关。
毕竟我不能逼我儿子去打架,也不能让我儿子受欺负。我和教练都说了,他在学校不可以动手。因为“近身扭打易致骨折”。
说回本题这个当爹的。残暴血腥,死刑不为过。但是前因后果,网上都扒得很深,罪不可恕,其情可悯。
女孩子爸和孩子妈,总以为还没有到翻脸的时候。中间有很多机会,他们都没有翻可以翻的脸,想再忍口气,不要得罪老师,不要破坏有素质的人设……其实,早些暴怒,最不济父亲比掐脖子更暴力一点,无论如何,不必两条命。
男孩子爸和妈,则总以为这是小事……他们也有过很多道歉甚至不道歉但是退缩的机会,但都对小女孩的痛苦过于轻慢。
他们能重视些,约束紧自己的孩子,无论如何,也不至于两条命。
甚至如果女孩子的妈妈不要拦住爸爸的情绪,让他的情绪自然流动出来,早些怒,也不至于要翻脸的时候,怨气太重,下手太重。
每个人都有过很多机会,最后什么都没了。
有的人就是脾气爆,要发作一定要趁早。
理智额度是有限的,忍耐时间长,理智额度用光了,就开始乱弄了。早弄还能理智点弄。
被发作的人也要庆幸,对方没有憋大招。
因为你真的不能判断对方的理智总额是多少。
第二名是我儿子。这是一次武馆内的自由搏击。
他们搏击略残暴,我儿子八岁能踢30公斤级别的踢破板,踢翻过指甲,青紫过无数次,这次夺银也很艰辛,流了一堆鼻血。
拍鼻血是为了发朋友圈不是为撕。
搏击,不破坏基本规则,伤痛不论。教练全程陪,也有规则,出不了大事。从背后抓肩攻击,不讲武德。
追更一下我儿子传授给我的防暴避险原则
1 多人打一人:跑。
2 多人打一人并被围:跑。先观察,并每次从人最少的方向撤离。
3 多人打一人+不容易撤离:首先现场寻找武器,棍状块状都可以,打倒最少人数后,从人最少的方向撤离。注意身后,不要被扑倒。禁止踢腿动作(容易被扑倒)
4 一人打一人:能跑就跑,尽可能不打
如果必须打,首先迅速小步跳动,并防护面部。(基本就是我儿子最下面那张图,手臂还护高一点点,并收紧下巴)正面近身攻击,贴身距离低于自己一臂,开打。出拳记得送肩,力道会大很多。赶紧打倒,因为凡人的体力这个强度下只能维持不到三分钟。
4-1坏人击打犯规部位,以及头部,颈部侧面。不打背和手臂,没用。可以使用武器。极速打倒就跑。
4-2同学只可以打颈部以下,腰部以上。顺着他的攻击方向拉摔到,然后转身就跑。禁止劈踢。(事实上所有的踢都要以下盘稳定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沉膝转髋的动作,踢的性价比不高)
5 最后,对方有武器且人多: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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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很多朋友问学习搏击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儿子学的是itf跆拳道,真实格斗技的跆拳道。
日常大家看到的是wtf跆拳道,危险性不高,当然啦实用格斗性也不高。大家说的花架子就是那个。
不过如果要走体育生,还是得学wtf,因为itf比赛很少,也不被主流赛事认可。
儿子的师父是黑带六段,叫林愿,做过国家队教练,带过金牌,日常不允许学生街斗,馆里主要精神气质是以跑为主。馆长本身不抓贼,学员在路上抓过两回贼上过地方媒体。
如果要学,日常训练低于四岁的不收,建议五岁多开始,集训低于七岁的不收。
这是个2006年的老馆,教练都有点年纪了,去年才终于开了个分馆(中间还开垮过一个)。上课还是很好的,动作分解也很细腻,但是经营很佛系,不做活动不发传单,人也不多,一次课就几个人,自己去前台一个阿姨那里签到,很无聊的时候阿姨还要做凉糕卖。训练完也不能洗澡。
价格说贵不贵说便宜不便宜。包从白带考到黑带,八万。每周两节课,教练不满意了三节课。满意了发券,存券可以买拳套和道服什么的。寒暑假集训不收钱。八万可能要从幼儿园大班上到初一。可以分期付,自己商量。
只有集训时两个馆一起训,人多点。
黑六有多厉害呢,有人说甑子丹就是黑六。但其实也不能那么比,事实上很多人终身停留在黑六,因为再往上就不是考评格斗技而是考评你对跆拳道做出的贡献等等。所以黑六和黑六之间还是会有很大的差别。我是不信我儿子师父能打甑子丹了。
另外知道你们要问什么所以提前回答,可能令人失望。
黑六看起来没有很厉害的肌肉。
红带女生面对健康中等体格成年男子反抗机会不大,但是努力的话可以对付着跑掉。
街斗时人数武器和体格才重要,忘掉带级。
以下是挂相关观点,嫌累不看
太长版如下——
@LeontheRover 先生,你评论之后设置我不能评论你,因此我公开回复,并且鉴于你认为拉黑是不接受反驳的方式之一,我也不妨拉黑了你。
首先你签名是科研民工。先说句题外话,科研人员不接受反驳,是个危险习惯。
接下来我们进入正题,我回答你的疑惑。
警方为什么没有认定霸凌,因为霸凌与否与本案无关,霸不霸凌都是死刑,欺负二字打了引号,引述前因即可,不影响判决。但是官方通报确认有纠纷,我认为按常识论应该很清楚?
你认为霸凌和欺负有明确的分界线,据我所知霸凌并未立法?你说的科学严格的界定有没有,在哪里?分界点在哪里?
我非常负责地告诉你,霸凌与否根本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定性量词,这就是教育问题。不知你如何理解“只是调皮”?我每天扯你头发,喊你外号,你一出门就扔你书,你写作业晃你桌子,用胶水把你书包粘抽屉里,你考试朝你脚下扔蛤蟆,朝你吐口水,学你走路或说话,经过你的时候故意撞你一下……这种招我见过几十上百个。日复一日,我有足够的把握在调皮程度里把你弄抑郁。
所有对初级行为的淡漠,都是对升级行为的保护。这就是本题我的观点。
你的每句话都精确对标我所见过的熊孩子家长“只是有点调皮”,“没有霸凌那么严重”,“打闹很常见”。
这就像上班迟到。起床困难和懒惰之间有科学而严格的差距,对!迟到很常见,只是有点拖拉,没有旷工那么严重,都对……没有一个老板会因为你迟到而开除你,但如果有朝一日你被开除,那一定与你的迟到,或迟到背后的心态有关。
再说一遍:所有对初级行为的淡漠,都是对升级行为的保护。
@两江一水 先生,你也设置了我不能评论。
我偏要评论。
你今天的回复可以说颇为莫名其妙。
A事件跟B事件有什么关系?
何况你自己也知道:你不清楚。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一项很重要的品质。
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又是丝毫不相关的事件,正确的做法是不要拉到一起评论,不要试图用不相关的事件来生拉活扯的抒情。
另外你也不必回复我啦,你也回不了啦!
因为怼人经验丰富,知道有人要说“答主也不是省油的灯”,提前回答:
灯只要够亮,就不需要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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