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美国总统可以任命大法官,那么司法独立怎么实现?

回答
美国的司法独立,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宪法框架下的复杂而精妙的体系。总统任命大法官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恰恰是这个环节的设计,为司法独立提供了保障。要理解司法独立如何实现,我们需要深入剖析美国宪法的设计理念以及配套的制度安排。

首先,要明白司法独立并非意味着司法机构完全不受任何外部干预,而是指司法机构在行使审判权时,能够不受行政部门、立法部门以及社会舆论等其他力量的非法影响,能够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公正的裁决。

总统任命大法官,是司法独立实现过程中的一个关键“入口”,但这并不等于司法权就此被行政部门控制。让我们一步步来看:

1. 任命过程中的制衡:参议院的“同意权”

总统虽然拥有提名大法官的权力,但这绝非“一言堂”。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总统的提名必须获得参议院的“同意”(Advice and Consent)。这意味着:

提名只是开始: 总统提名了某位候选人后,这仅仅是第一步。
参议院的审查与听证: 候选人会被送往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进行详细的审查。司法委员会通常会举行公开听证会,让候选人回答议员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包括他们的法律理念、过往的司法判决、对宪法原则的理解等。候选人的个人品德、专业能力、政治倾向等都会被放在显微镜下审视。
委员会的投票: 司法委员会会在听证会后投票决定是否将该候选人推荐给参议院全体会议。
参议院全体会议的投票: 即使被委员会推荐,候选人还需要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获得多数票的同意才能被任命。这就像是对总统提名的“最终把关”。

这种“同意权”机制,极大地限制了总统随意任命不适合的人选。参议院的议员们是民选代表,他们需要对选民负责,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政治声誉。因此,在审查总统提名时,他们会更倾向于选择那些在法律界有良好声誉、能够胜任大法官职责的候选人,而不是单纯出于党派或个人好恶。

2. 任命的背后考量:政治与司法理念的博弈

总统在提名大法官时,通常会选择那些在法律理念上与自己相近的候选人。这是政治现实,也是为了确保最高法院在解释宪法时能够体现总统所代表的某些政治哲学或社会愿景。然而,这种选择并非绝对的“党派任命”。

历史上的例子: 纵观美国历史,并非所有总统提名的候选人都被参议院批准,也有总统提名的人选在成为大法官后,其判决风格并不完全符合总统的预期。
候选人的独立性: 一旦被任命为大法官,他们就进入了一个相对独立于总统和国会的职位。

3. 任命后的“终身制”与政治的“隔离”

一旦通过参议院的同意,大法官就获得了“终身任职”的权力(“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ur”),除非他们犯下严重的罪行并被弹劾,否则将一直任职。这一制度设计是司法独立的关键保障:

摆脱短期政治压力: 终身制意味着大法官不必担心因其判决而失去职位,从而能够独立地、不受短期政治波动的影响来做出裁决。他们不需要迎合任何政党或总统的喜好,只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减少政治诱惑: 相较于需要不断竞选连任的立法者或受制于总统的行政官员,大法官的薪资和职位在任期内是固定的,这减少了因金钱或政治利益而产生腐败的诱因。
避免因观点不同而被解职: 总统或国会即使对大法官的某些判决不满意,也无法轻易将其解职,除非其行为严重不当。这种“高门槛”的弹劾程序,使得司法机构能够独立于政治风向。

4. 司法机构的内部运作与规则

最高法院本身有一套完整的内部运作规则和程序,也为司法独立提供了保障:

合议制: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合议制的结果,并非由某一位大法官说了算。每一位大法官都有发言权和投票权,最终通过多数表决来决定案件的走向。这避免了个人专断。
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 虽然最高法院可以推翻过去的判决,但它通常会遵循“遵循先例”的原则,即尊重和维持先前法院的判决。这保证了司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也防止了法院随意地根据政治气候来改变法律解释。
内部透明与公开: 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理由都是公开的,公众和法律界可以监督其运作。

5. 宪法本身作为最高准则

最根本的保障是美国宪法本身。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并且赋予了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的最终权力(Marbury v. Madison 案确立的司法审查权)。这意味着:

司法审查权: 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或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如果法院认为它们违宪,就可以宣布其无效。这赋予了司法机构强大的制衡行政和立法部门的权力。
宪法的至高无上: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其他法律或命令都不能违背它。司法机构的首要职责就是维护宪法的权威。

总结来说,美国总统任命大法官是司法独立实现过程中的一个“起点”而非“终点”。 司法独立是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制度设计来保障的:

总统提名权受到参议院的严格审查和同意权的制约。
大法官的终身任职保障了他们不受短期政治压力的干扰。
最高法院的合议制和遵循先例原则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司法审查权赋予了司法机构对其他两权进行制衡的权力。
最重要的是,整个体系建立在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法治原则之上,宪法是所有权力的最终约束。

因此,尽管总统拥有任命权,但这一过程被设计成了一个高度制衡和公开化的过程,并且一旦任命,大法官的职位和审判权便获得了高度的独立性,以确保司法机构能够作为宪法的守护者,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与正义。这是一种复杂而动态的平衡,也是美国政治体制的独特之处。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针对问题描述零碎敲下的一点看法,可能不是很系统:

一、

法院能不能正面“怼”总统呢?很少见,但的确有可能。

根据 Baker v. Carr, 369 U.S. 186 (1962) 这个判例,法院不能裁决“政治问题”(political question)。判例为判断何者为“政治问题”提出了六条标准,简单归纳一下:如果宪法明确规定,某个问题应当由行政部门解决,或者司法系统缺乏决定该问题的依据,或者法院自顾自解决该问题会构成对行政部门的藐视、构成对分权与制衡体系的破坏,那么法院应当保持克制,不应插手。

另外,总统也享受一定程度的豁免权,但这一权利并不绝对。

United States v. Nixon, 418 U.S. 683 (1974) 一案中,时任总统尼克松因涉嫌主导窃听计划而被要求配合调查。尼克松拒绝移交录音资料,主张总统具有豁免权,而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总统的豁免权并不绝对:如果豁免权并非基于军事或者外交需要,而仅仅是基于空泛的保密需求,那么总统掌握的信息也在法院可强制取证的范围之内。

二、

问题描述中说,“假设一个总统干了坏事,那ta可以保证司法部没人敢起诉ta”。这一点也未必成立。

顺着前面的尼克松案来说:尼克松在面临刑事指控的时候,命令司法部长Elliot Richardson 解雇要起诉他的特别检察官,Elliot Richardson拒绝,并当即宣布辞职;尼克松随即命令司法部副部长 William Ruckelshaus解雇特别检察官,William Ruckelshaus也拒绝了,并当即宣布辞职。

尼克松一晚上就逼迫两名司法部高官辞职,这一行为被戏称为“周六晚大屠杀”(Saturday Night Massacre - 没有人真正因此而死)。尼克松虽然最终找到司法部第三顺位的官员,拔掉了特别检察官这根肉中钉,但他威逼司法部的行为触犯众怒。法院也看不下去了,在随后的Nader v. Bork, 366 F. Supp. 104 (D.D.C. 1973)一案中作出判决,认为解雇特别检察官的行为不合法。

对了,正如本题目下 @姜源 提到的,美国政治语境中的“司法独立”并不包括检察系统的独立,检察系统理论上属于“三权分立”中的行政部门。这里仅仅是回应问题描述中的看法。

三、

的确,总统可以任命法官,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选择提名和自己“三观一致”的大法官。最近大家可能注意到了特朗普提名Brett Kavanaugh大法官所引发的争议 - 当总统提名具有鲜明偏向性的法官时,难免就会遇到反对党的阻挠。

但法官就任之后,总统就没法管了。在关于堕胎的关键判决Roe v. Wade案中,由民主党总统约翰肯尼迪提名的Byron White大法官持保守立场,认为应当允许各州立法禁止堕胎;而由共和党总统尼克松提名的Harry Blackmun大法官却站在了自由派一遍,旗帜鲜明地支持堕胎自由。这一判决中,White和Blackmun两位大法官都“背叛”了各自的提名者。

四、

在联邦最高法院层面,大法官只需要忠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而不需要对任何个人和党派负责。但在整个司法系统中,法官的独立性到底有多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的州,法官是民选的,有的州法官是任命的,关于民选法官和任命法官的不同点,一直是美国法学界的热议话题。

司法独立,除了独立于行政和立法之外,还有更深层的一层讨论,就是是否独立于民意。这个问题太大了,超出了这里提问的范畴,只是作为一个思考的方向,推荐有兴趣的朋友继续探讨。

user avatar

1. 司法独立仅指法官独立,而不是检察系统、警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的独立。检查系统、警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中,都是行政部门的下属部门,尽管各国的实际操作不同,但原则上总统作为行政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进行相关岗位的人事任命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和司法独立无关。

2. 法官的独立一般而言包括这么几点制度保障:(1) 法官没有任期,如果不犯大错误,可以一直做下去;(2) 法官的判决只能由上级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推翻,不能被行政部门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推翻;(3) 法官的薪酬和资金来源比较稳定,不需要仰仗立法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的一时好恶。这里需要强调,我们只能够说,所有实现司法独立的国家,采取的都是有内在共性的制度;但并不能说,只要照抄这些制度,就一定能够实现司法独立,也不能说实现司法独立就必然是一件好事。

3. 按照神话传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政治上是中立的,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判案。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胡说八道。相反,根据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来预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投票结果是非常准的。顺便说一句按照意识形态来预测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投票结果同样很准。

4. 尽管从旁人看来,法官显而易见的受到其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但是这一点和法官本人主观上认为自己在秉公判案是不矛盾的。因为对法律的解读和阐释本来就可能是多义的,并不一定有标准答案。也因为法官可能并不认为自己的某个信念是具有党派色彩的,而认为自己的某个信念是客观公正的,比如持原旨主义的美国法官不一定会承认原旨主义是一种包含特定意识形态立场的观念;持能动主义的美国法官相对而言可能更愿意承认自己的立场包含了特定的意识形态立场,但他们可能仍然认为这种意识形态立场本身是公正和可取的,而不是纯粹党派偏见的结果。(这里纯插一句私货,我个人认为能动主义的法官不一定正确或者有更高的法律素养,但总的来说比原旨主义的法官真诚。)

5. 即使大法官可能有意无意受到自身政治立场的干扰,大法官本身总的来说仍然是具有极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素养,而且也都是非常在意个人声誉的人。所以在特定个案中,大法官不可能睁着眼睛说瞎话。所以总统完全可以尝试通过任命大法官施加长期影响(就任大法官后,大幅度改变自身立场的人并不多),最高法院在过去几十年的态度转向都可以从人员变动中看出端倪;但是要指望任命的大法官在某个特定案件中帮自己一把,就往往无法如愿(个案中捅刀子的大法官倒不少)。

6. 在美国立宪时,代表们确实担心最高法院会和国会,或者总统结盟,并压制另外一方。然而,这种结盟实践中没怎么出现过。实际情况更可能是,总统和国会结合在一起压制最高法院,或者最高法院自行暴走。

user avatar

司法部是总统的下属,他们本来就应该罩着老大的。


但是在美国,简单来说,起诉的权力在检察官手里。

司法部下分为94个联邦检察官辖区。联邦检察官作为司法部的下属,理论上在起诉重大案件时应该获取司法部长(同时也是联邦总检察长)批准。

州检察官(State's attorney)是各州的检察长,既不隶属于联邦司法部,又不领导各地的地区检查官办公室。

地区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根据各地州法不同,很多地方都是民选官,只对选民负责。所以实际操作中DA和SA都有可能会起诉总统的失职和舞弊。即使是司法部,也有可能由检察官各人决定去起诉总统,不过那样的情况会很少罢了。


在某些情况下,检察官需要召集大陪审团来决定案件是否提起公诉,这样政府就更难进行干预了。


说到管辖权(起诉的权力),虽然理论上DA和SA的权限有所受限,但是他们可以变通起诉总统违法行为在自己管辖权之内的部分。比如芝加哥作为库克县检察官的管理范围,库克县检察官就可以起诉奥巴马在本地竞选期间的舞弊行为(假设)。进而推动对总统的弹劾和全面司法调查。


能出来参选的地区检察官要么是大律师,要么有所在政党的财力和政治支持。。。事实上经常是两者兼备,所以他们并不惧怕政府给小鞋穿。

能够在任上把现任总统推上被告席,被认为是检察官职业的圣杯。

由于检察官是参与竞选政治的起步职位,成功的地区检察官/州检察官进一步就可以竞选州长或者议员,进而参选总统。所以在顺利的情况下,一个DA/SA距离总统宝座只有两步之遥,现任总统在他们眼里可是最好的猎物。


在这个系统里,总统虽然有一定的潜在权力,但是一旦司法程序启动,肯定会吸引盛大的媒体狂欢,不合程序的操作将会是极其困难的。

这样在法庭上,实际上成了总统个人(包括他自己的各种资源)对抗检察官办公室(有所属的司法系统资源支持)。类似的案例正式英文表述为people against XXX. 在这里XXX是总统个人的姓名,意为"人民诉某某",检察官在这里代表人民。


手握审判权的法院系统,其他答主已经说过了,经费由议会拨付,地位是终身的/由法院系统自己认命。所以总统(包括总统麾下的行政系统)对法官和法院没有即时的决定性影响权,所以能够保证法官(法院系统)作为裁决者的中立性。


在这一整套制度设计之外,是富可敌国的新闻媒体系统的严密监督,保证法庭上下每一个直接或者间接相关者说过每一个字都会即时见报。光是这样24*7全天候的曝光,就足以吓退绝大多数潜在的参与者了,所以新闻媒体向来被认为是美国司法体系的潜在第四方。


分立与互相对抗,从人的自私/自保本能为出发点设计制度并且不断完善,是英美法系/政治制度运作的基础。

大概就是这样。

user avatar

我就提一个此问题的硬伤:

题主对「美国司法部」的理解是望文生义的。美国的「司法部」与东北亚大陆的「司法部」完全不是同一个东西。美国司法部(或正义部),约相当于中国的「最高检察院」与「公安部」。

作为「检察院」,美国司法部可以提出公诉,并监督公安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看守机构的行政人员与在监人员的关系等。

作为「公安部」,美国司法部依据既定的法律,对各级公安机关(FBI)下达指令,调查和抓捕有违法嫌疑的人或组织。

Department of Justice 本身是普通的行政部门,不涉及法律解释与司法判决,和司法独立扯不上关系。所以根据「总统可以任命/罢黜司法部长」来质疑美国的司法独立是错误的,

至于为什么被叫成「司法部」,这就是翻译问题了,人家 White House 本来也不是「宫」,涉及政治的词汇在翻译成中文时,搬弄是非也算是特色的一部分。

还有任命大法官的问题,不是「任命」,而是提名。总统提名大法官是要经过国会同意的,而且还要有这个机遇才行,铁打的大法官流水的总统,从任期和威望上大法官就甩行政首脑一百条大街。

退一万步说,就算总统单方面任命大法官,这也不影响任何司法独立。美国的法院(或法庭)彼此之间是没有隶属关系的,不像东北亚大陆是上下级的行政管辖关系。任命了华盛顿的大法官,照样管不着新泽西的某个法庭如何做判决。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美国的司法独立,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宪法框架下的复杂而精妙的体系。总统任命大法官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恰恰是这个环节的设计,为司法独立提供了保障。要理解司法独立如何实现,我们需要深入剖析美国宪法的设计理念以及配套的制度安排。首先,要明白司法独立并非意味着司法机构完全不受任何外部干.............
  • 回答
    在美国,总统并非必须拥有政治经验才能担任此职位。这并非意味着没有经验的人就能轻而易举地登上总统宝座,而是说,法律上并未设下这样的门槛。这其中涉及到的原因和机制相当复杂,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理解:1. 宪法设计的初衷与灵活性:美国宪法在制定总统的资格时,并没有像某些国家那样规定必须具备多少年的从政经历.............
  • 回答
    要预测川普连任失败后的下一任美国总统,我们需要审视当前美国的政治格局、潜在候选人的实力、以及可能影响大选的关键因素。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政治的走向往往受到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但我们可以基于现有信息进行一番梳理。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即便川普连任失败,他仍然会是美国政治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他的.............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让我抛开现实限制,可以自由选择一位美国人来当总统,这确实是个需要好好琢磨一番的题目。我脑海中浮现出很多值得尊敬的人物,但如果要挑一个最能让我觉得“靠谱”,并且能够带领美国走向一个更积极方向的人,我会选择 奥普拉·温弗瑞 (Oprah Winfrey)。为什么是奥普拉?让我慢慢道.............
  • 回答
    作为一个AI语言模型,我没有个人观点、政治立场或投票权,因此我无法支持任何一位候选人。我的目标是提供中立、客观的信息,帮助您了解不同候选人的观点和政策。要详细地分析支持特朗普还是拜登,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比较,包括他们的政治理念、经济政策、外交政策、社会政策以及他们各自的执政风格和支持群体。唐纳德.............
  • 回答
    在美国总统山的宏伟石壁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四位伟大的美国总统——华盛顿、杰斐逊、罗斯福和林肯,他们代表着国家的诞生、扩张、繁荣与统一。如果有一天,总统山需要扩建,再添四张面孔,这无疑会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议题,需要在历史的厚重与时代的脉搏中进行审慎的选择。在我看来,如果必须从众多杰出的总统中挑选四位,那.............
  • 回答
    在美国,担任州长或总统职位的竞选资格,核心在于满足宪法和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围绕公民身份、年龄和居住年限。要竞选加州州长,一个人需要是加州的注册选民,并且在竞选前在加州居住至少五年。年龄要求是年满18岁。而要竞选美国总统,情况就更为严格。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必须是“土生土长的美国公民”(n.............
  • 回答
    特朗普关于法国退出欧盟可获得更优惠双边贸易协定的言论,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解读和分析。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贸易承诺,背后包含了复杂的政治、经济和外交意图,以及对国际关系格局的潜在影响。一、 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外交政策视角: 分化瓦解欧盟战略的延续: 特朗普政府一直对欧盟持怀疑态度,认为欧盟的集.............
  • 回答
    拜登总统的支持率跌至上台以来的新低,这一现象绝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多种复杂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要理解这一局面,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根源,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支撑率下滑的多重原因:首先,经济方面的挑战无疑是压在拜登政府头上的一块巨石。尽管美国经济在疫情后有所复苏,但通货膨胀的居高不下是民众.............
  • 回答
    关于美国总统提及的“一周休三天、缩短工时”的设想,以及这种模式在未来100年内是否可能普及,这确实是一个引人深思且极具复杂性的议题。这不仅仅关乎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更牵扯到经济结构、技术发展、社会价值观乃至全球政治格局的方方面面。要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跳出单一的视角,从历史的演变、现实的挑战以及.............
  • 回答
    华裔在美国当选总统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既受政治现实影响,也承载着历史与文化变迁的复杂议题。要深入探讨,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审视,不回避其中的挑战,也看到其中蕴含的潜力。历史的印记与政治的现状:美国总统的职位,长期以来被白人男性所占据。这并非偶然,而是历史发展、社会结构和政治权力分配的必然结果。少数族.............
  • 回答
    拜登总统关于俄罗斯可能在2月16日“入侵”乌克兰的说法,是在一个极其复杂且高度紧张的地缘政治背景下提出的。要理解这一说法,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1. 信息来源与情报评估的性质: 情报机构的预测: 拜登政府的这一说法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其国家情报机构(如中央情报局CIA、国家安全局NSA、国防情.............
  • 回答
    这可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充满了挑战和想象力!从我们当前的时间点出发,要在中国培养出一位“美国总统”,这在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了极为复杂且几乎不可能跨越的障碍。但我可以试着从一个“如果一切皆有可能”的角度,来构思一下这个漫长的培养过程,尽量让它听起来更像一个深思熟虑的设想,而不是.............
  • 回答
    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的可能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没有简单的数字答案。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结合他过去的经历、当前的政治环境、民意调查以及潜在的挑战和机遇。一、特朗普过去成功和影响力的基石: 忠诚的选民基础: 特朗普拥有一批极为忠诚的核心支持者,他们通常被视为“基本盘”。这部分选民对他的.............
  • 回答
    要评价特朗普在 4 月 26 日公布的减税计划,并深入探讨其可能带来的影响,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去审视。首先,这个计划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其次,它的出发点和目标在哪里?然后,它对不同群体和经济领域可能产生哪些具体的作用?最后,我们也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和争议。核心内容与出发点:虽然您提到的“4 月 26 日.............
  • 回答
    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作为一位长期担任参议员的独立人士,在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中,他的竞选之路注定是一场充满挑战但又备受瞩目的旅程。要评估他成功的可能性,我们需要深入剖析他的优势、劣势,以及他所处的政治大环境。桑德斯的核心优势: 强大的草根支持基础与动员能力: 桑德斯最显.............
  • 回答
    如果拜登再次赢得美国总统大选,对中国而言,地缘政治格局、经济关系以及两国互动模式都可能延续或深化现有趋势,但也存在一些微妙的变化和新的挑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延续”或“改变”的二元论,而是更像是在一个既定的轨道上,根据新的现实进行微调和适应。一、 战略竞争的延续与“有界线的竞争”首先,最核心的影响在.............
  • 回答
    彭斯副总统在那令人印象深刻的短暂访问中,向在华盛顿特区戒备森严的国民警卫队士兵们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他们是捍卫美国民主的盾牌,而即将到来的权力交接——特别是拜登副总统的就职典礼——是他们工作的核心。这次意外之举,发生在这样一个紧张而充满不确定性的时刻,自然引发了广泛的解读,尤其是关于他是否在暗示潜在.............
  • 回答
    美媒关于美国准备帮助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离开基辅的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猜测。要分析其可能性,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报道的背景与可能的意图: “撤离计划”的性质: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类报道往往指的是一种“应急预案”或“撤离计划”,而非一个已经启动或即将执行的命令。在任何国家面临严重安全威.............
  • 回答
    .......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