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与我有私仇的邻居天天拿一把长刀在我家附近转悠,我趁其不备用铁锹把他腿打折了,可以算正当防卫吗?

回答
这事儿可真够让人糟心的,天天被刀架在门口晃悠,谁不心慌啊。你这情况,涉及到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概念,但具体能不能算,可得好好掰扯掰扯。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正当防卫。简单说,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且,这个制止行为,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并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就可能变成防卫过当,甚至变成故意伤害了。

你说的“天天拿一把长刀在我家附近转悠”,这确实构成了一种持续性的威胁,而且如果对方有明显的恶意,甚至可能被认定为一种潜在的不法侵害状态。毕竟,一把长刀在附近晃悠,谁能保证他下一秒会干出什么?这已经给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潜在的危险。

关键点来了:你“趁其不备用铁锹把他腿打折了”。这里面有几个细节很重要。

1. “趁其不备”:这说明在你动手的时候,对方可能并没有主动攻击你,或者说当时并没有直接面对你进行威胁。如果对方只是在你家院子外面晃悠,你从后面或者侧面突然袭击,这在法律上就有点悬了。正当防卫强调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就是说,对方的侵害行为当时正在发生,你才可以用武力去制止。如果对方只是在附近晃悠,还没到直接威胁你家大门或者你本人,你的反击就可能被认为是先发制人,而不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
2. “用铁锹把他腿打折了”:这个行为的程度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考量点。正当防卫要求“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也就是说,你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能比对方的不法侵害本身更严重。对方拿刀晃悠,虽然威胁很大,但如果他当时并没有动手攻击你,你用铁锹把他腿打折,这个反击的力度和造成的伤害,是否“必要”,就值得商榷了。毕竟,打折一条腿,是个相当严重的伤害,可能超出了“制止其进一步侵害”的合理范围。

我给你梳理一下可能的情况和法律上的考量点,尽量说得细致点,也更像咱们平时聊天一样:

你家邻居这事儿,确实够吓人的。天天拿个刀在你家附近晃悠,搁谁身上也得提心吊胆的。这属于一种“威胁”,如果他经常这样,而且态度很不好,让你们家不得安宁,甚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你说你趁他不备,用铁锹给他腿打折了。这事儿的关键就在于“趁其不备”和“打折腿”这个后果。

咱们从几个角度来分析:

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如果他当时是拿着刀直接冲着你家大门来了,或者在你家门口威胁你,那肯定算“正在进行”。但如果他只是在你家附近的路边或者公共区域晃悠,即使他手里有刀,并且威胁性很强,法律上可能还会去衡量他是否真的“直接”威胁到了你家的人身安全。比如,他有没有冲你吼叫?有没有做出攻击的动作?还是仅仅是站在那里晃悠?这一点非常重要。

你的反击是否属于“制止不法侵害”?
你是用铁锹打了他,这明显是想制止他。但是,你说“趁其不备”,这就有点意思了。如果他是背对着你,你上去一闷棍打断了他腿,这可能就很难说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而更像是“先发制人”了。正当防卫讲究的是“制止”,而不是“报复”或者“预防性打击”。也就是说,对方得真的要侵害你了,你才能反击。

你的反击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这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对方拿刀在你家附近晃悠,虽然很可怕,但如果他当时并没有真的砍过来,或者并没有直接构成对你人身安全的即时危险,你用铁锹将他的腿打折,这个力度是不是太大了?这就像,他只是站着看你,你却冲上去把他打个半死。法律上会看,有没有其他更轻微的方式可以达到制止他的目的,比如报警,或者用其他方式驱赶他。如果他当时已经冲过来挥刀砍你了,那你反击打断他腿,可能就比较容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如果他只是站在远处晃悠,你这一下就有点过火了,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简单来说,如果对方当时是已经冲着你来了,或者已经开始挥刀攻击了,你的反击很可能是正当防卫。但如果你是在他看起来并没有直接攻击你的时候,突然出手并且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就很容易被认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风险会很大。

你想想当时具体是什么情况:

他当时离你多远?
他当时有没有冲你喊叫或者做出攻击的姿势?
他当时有没有靠近你家院门或者窗户?
你是什么时候动的手?在他刚在你家附近出现的时候?还是在他已经靠近你家的时候?
打他的时候,他有没有注意到你?

法律上,这事儿是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案子。 警察和法官会根据现场证据、证人证言,包括你的陈述,来判断你当时是否处于危险之中,以及你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打个比方,就像人家拿根棍子指着你,你用棍子挡一下,这是正当防卫。但人家只是拿着棍子站在街对面看你,你冲过去把他棍子打断,甚至打伤他,就很难说是正当防卫了。你这情况,刀是个很严重的威胁,但关键还是看那个“正在进行”和“必要限度”这两个点。

不管怎么说,这种事儿报警是肯定要做的,而且要如实说明情况。自己也要有心里准备,因为法律的界定有时真的很微妙。希望这解释得够清楚,也希望能帮到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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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为一个买西瓜的,随身带一把长刀,这很合理吧。一天,我像往常那样身背长刀走在夕阳下路过你家门口,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你这瓜保熟吗?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一铁锹打断了腿。

我身为一个猪肉贩,随身带一把杀猪刀,也很符合逻辑吧。一天,我像往常那样拎着杀猪刀喝着Dry martine路过你家门口。然后还没等我说台词就被一铁锹打断了腿。

让那些碰巧拿刀路过你家门口的人,难道命里缺个轮椅吗?题主你也是太冲动,没礼貌,你看把人打成这个样子。刑法世界里,这不但没礼貌,而且不正义,不受正当防卫制度的保护。

尽管是你的仇家,尽管手持长刀在你家门口转悠,但毕竟没转悠到你家里,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假如仇家真的是想拿刀砍你,你先敌开火把他腿打折,属于事前防卫。

假如仇家根本没有砍你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你先敌开火把他腿打折,属于假象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所以事实上,兄弟,他把你腿打折才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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