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企业为例来说,VIE架构主要涉及到三个部委:VIE结构的搭建需要商务部、外管局(默认的)许可,VIE去海外上市牵涉到证监会的审批制度,VIE模式在境内的经营则归工信部管。
VIE架构据说最初是王志东参与设计的,他们当时为了去海外上市,同时又担心外资企业不许从事电信业务,就专门设计了这么一套方案。这套方案从设计到实施一直和信产部保持着密切沟通,获得了信产部的认可。而且从后来发展的结果来看,外国投资人给中国互联网行业帮了大忙,对信产部提升自己的影响力非常重要,信产部对行业的行政监管权力也保持得很好,其实没有什么损失,所以他们是比较欢迎这个模式的。
证监会就不一样了。证监会一直对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拥有审批权,但是VIE模式完全绕过了证监会的审批,等于把这一块行政权力给架空了,没有留给证监会任何补偿。现在也没有证据表明王志东当时和证监会沟通过,很可能就是彻底背着证监会搞的,连私下的、默认的许可都没有。所以现在证监会是下了大力气抵制这件事情。
从内部的一些研究文章、情况汇报来看,证监会系统反复强调VIE模式违背行业监管政策、违背海外上市审批制度、威胁国家信息甚至军事安全等等,态度可以称得上气急败坏。证监会现在应该是最积极推动禁止VIE架构的部委之一。
这里面态度最微妙的是商务部。商务部在VIE架构搭建的时候是有权利干涉的,如果商务部不管,等搭建好以后去海外上市证监会就彻底管不着了。所以证监会一直希望商务部能够带头说句话,宣布VIE违规之类的。按说VIE其实也侵害了商务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但是商务部就一直不说话,态度非常暧昧,作为政府部委却不捍卫自己的权力,这才是比较奇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