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这题里浓郁的鸡汤味,就这三个答案加一起能有两万个赞:
排名第一的答案:会讲究,能将就
排名第二的答案:能享受最好的,能承受最坏的
排名第三的答案,张公子的: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
总有被鸡汤蛊惑的文艺青年认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出去经历了,见世面了,我就强大了、不但讲究了,还能将就了,心态也平和了——这都什么鬼。
举些实例看看好了:
1.你说见过大世面的人能将就
孔多塞侯爵,是法国哲学家、启蒙运动擎炬人。以秘书长身份执掌法国科学院多年,和富兰克林等一批学术大咖谈笑风生。后来爆发法国大革命,他参与制定法国革命时期宪法,率先呼唤男女平权。自己是侯爵,从来没接触过底层生活,后来法国大革命开启恐怖统治,他伪装成平民想离开巴黎,旋即被捕。被捕的原因是,他点一个鸡蛋饼,人问要几个鸡蛋,他不懂,直接说了“一打”。立即被识破是贵族身份。关押之后,还没来得及受审,就死在了狱中。
他能讲究,毫不将就,不懂底层世界怎么过,也承受不了最坏的生活。可你能说他没见过大世面么?
2.你说见过大世面的人心态平和有内涵
牛顿爵士,执掌过英国皇家学院、提出过万有引力、发明了微积分、生过精神病、研究过炼金术。
可他一辈子都在和人争吵,先是吵学会同侪胡克、然后是光学宗师惠更斯、再然后是同为微积分发明人的莱布尼茨。对学术上的竞争对手,他一向以铁腕毫不留情进行镇压。甚至,当年的夙敌胡克都死了,他还要故意解散胡克的实验室,作为报复。心态一点都不平和,心胸十分狭窄,可你说他没见过大世面么?
他瞧不起没文化的底层人民,故意把书作写的晦涩难懂,防止半吊子上门讨论。他也看不上权贵,他曾经被选为议员,可他连议题都不屑发表。你说见过大世面的人可以“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真是见了鬼了。
评论里一群人说:这只算居于象牙塔的学术大牛,不算见世面。艾玛,你若觉的他只会搞科研,还真错了,他还当过造币局局长、改革币制、处死过伪币贩子、建立过一套侦探体系、当过议员、受封爵士,是出色的大英官僚。
牛顿不算见过世面,一个会讲究,能将就的文艺青年就算是见过世面了?请不要靠修改见世面的定义来强行见世面啊。
3. 又说见过大世面能锻炼和人交流
物理课本里的卡文迪许,从小生长在富贵之家,是官富二代。二十多岁没任何成就,就被父亲托关系进了皇家学会,同座吃饭的都是学界耆宿。与此同时出身低微的拉普拉斯,还在苦苦等着发论文好混进法国科学院。
卡文迪许家里一直大富大贵,存在银行里的钱花都花不完,正好让他心无旁骛搞科研。先是在化学方面发现了几种气体,后来转行物理,直接以卡文迪许扭秤实验称出了地球的质量,自己成为了学界大牛、顶尖学者,崇拜者慕名上门络绎不绝。
结果,他是个腼腆的萌系猫男,别人找他说话他就坐立不安,和管家的日常交流都靠留字条。他生活毫不讲究、但也谁也不陪,还带有社交恐惧症。可你能说他没见过大世面?
4. 之前看朋友圈鸡汤,说见过大世面的人都要“吃得了五星级酒店,也享受街边麻辣烫。”
哎呀妈,我的好多朋友不爱吃路边摊,原来是因为他们见的世面还不够多,真应该劝他们出去闯荡闯荡。
依我看,强行觉得牛人在爱吃五星级酒店之外,都得有个“爱吃路边摊”这样的接地气规定动作,才算是见过大世面——也就没见过世面的人才会这么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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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千个人有一千个见世面的方法,一千个人见过大世面也许又形成一千种性格,且不说大家彼此见到的世面完全不同,就算是见到同样的世面,大家的感悟也不一样。
知乎最可怕的地方,是往往将人生模块化。
看几个知乎大V说人生经历,于是一堆人在纸上记下来:哦,原来提升自己,我得多出去看看、我得见见世面、我得多读几本书、我得多去健身房。
似乎这样人生就没白过,似乎你读了几本书,就和别人读了几本书的收获相同。似乎没把清单上的事儿都履行一遍,自己就落后了,于是心怀不安,诚惶诚恐。
更可怕的是,有些人照着按图索骥地做了,就以为自己强大了,水平提高了。而没去思考,见的这些世面,能否转化成为自己的个人生产力。
毕竟,见世面不等于有提高、不等于有智慧,有时候,如果没有加以思考,甚至都不等于有阅历。
非要觉得见过世面的人都一样的具备某几种相同的鸡汤素质,这才是懒得思考、没见过世面啊。
至于排名第一所谓的“会讲究,能将就”,其实任何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青年,不用见什么大世面就能做到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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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心灵鸡汤,不谈人生道理,不讲太玄乎的传奇人物。
我就引用一个当今中国比较成功的人士的百度百科吧:
腾讯总裁刘炽平:刘炽平_百度百科
25岁时已经拥有斯坦福大学和西北大学两个硕士学位,曾任的麦肯锡的管理顾问,后又成为高盛亚洲投资银行部电信、媒体与科技行业组的首席运营官——刘炽平在管理全球最大网络社区、中国最赚钱的网络公司腾讯之前,其履历并不复杂。
但他认为在高盛期间,一次复杂的重组项目让他真正学习到了东西。当时在国内投资界名噪一时的广东粤海集团重组,高盛足足操作了两年,中间涉及到100多家债权银行,400多家公司,刘每天工作都到凌晨两三点,两年的年项目感觉做了四年。但最终完成后,刘也对企业的管理、经营、执行几乎所有流程都都全面了解,“做完这个项目,基本上再做任何项目都觉得容易了。”
这就叫做见过大世面。至少对于我这个普通人来说是这样的了。
当年我看到这段百度百科,很羡慕他能经历如此有价值的两年。这会让你的能力和格局拥有质的飞跃。
PS:当年经历过这个粤海案的广东省领导,目前有两个入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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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连载《亲密关系与爱情》,《吸引和追求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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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讲究,能将就
能享受最好的,能承受最坏的
教我们民事诉讼的老师:
Mitch Zamoff
他是世界前十大律所Hogan Lovells的合伙人, 据学院其他教授说雇他工作一小时收费至少是两千美金
有一次大法官Scalia来我们学校演讲,见到Zamoff锃亮的光头以后,大法官一副老友见面的神色微笑了一下(熟悉美国大法官八卦的同学们可能知道,Scalia平时是怎样一副恨不得把别人生吃了的表情啊!)
我们问,原来你们认识啊?
Zamoff只是云淡风轻一句,当时我在华盛顿特区工作的时候,首席大法官Roberts(美国大法官共有九人)经常和我去一个餐馆吃饭,我们有时也会带各自的朋友们聚一聚。
虽然Zamoff的生活状态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但我们作为他的学生,只要提前发一个邮件预约,就可以为一个判例的解读、一个诉讼程序的运用,甚至是别的课的作业问题一对一聊一下午
有时和他聊课程相关的事情,律所里打来电话,他只是说一句我现在和学生在讨论,有急事半小时以后再打,没急事就算了,然后直接挂断
有次我提交完一个Bench Memo的作业,只是顺便说了一句我是外国人,英语写的不好见谅见谅,结果他逐句逐句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批注,批注比我写的东西还多
估计我们的在他看来也就是玩泥巴的水平,但感恩节前一天,他在走廊远远见到我,老远就打招呼,然后小跑过来说,我很感谢你对Federal rule of civil procedure第十一条的理解,上次你提了一个问题,我仔细想了一遍以后觉得自己的理解也加深了。
Zamoff上课的时候总是穿插各种字谜和段子,有时讲得高兴了还会跳起舞来,我们称之为“Zamoff Shuffle”,点人回答问题的的时候都很尊敬地把学生称为XX先生/女士,学生在回答问题只要说到点子上了,他那叫一个点头如捣蒜!
但据我们法律写作课的老师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和Zamoff在法庭上交手过一次,最后坐下的时候只觉得两腿发软背后直冒冷汗,回去想了一晚上要不要辞职改行当个厨子
也许这就是“见过大场面”的律师吧,面对最高法院的九人天团谈笑风生不卑不亢,面对法庭上的对手可以一个眼神让对方汗流浃背,面对客户可以心安理得开出天价账单
但对于自己的学生们,只要有什么要求,可以不计时间和精力地帮忙,对于小孩子过家家水平的想法,也会给予关注和赞许。
见惯了山顶的风景,反而更愿意为半道的攀登者们鼓掌。
最后,Zamoff教授还对我给出过一个建议:“Fake it till you make it",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或者可以理解为”装到深处自成真)如果想当个诉讼律师,试试每天披挂上全套的西装衬衫领带,每一次和人讨论问题的时候都想象是在经受着法官和陪审团充满疑问的目光,每次下笔都想象这句话可能被法院的判决意见引用成为重要判例。
我的确有在很认真的装逼呢!
(刚刚决定走上诉讼律师的道路,想起帮助我的人们,故发此感慨)
关于Zamoff上课给我们猜的字谜,举个例子:
谜底是:
。
。
。
。
。
。
“Civil Litigator for a day"
一点都不难吧?
再来一个:
谜底是:
。
。
。
。
。
。
”Compulsory"
相信聪明的大家都只用三秒钟就可以答出来!
(我在答案最后附上了详细推理过程)
另外,有些案子他还自己画了插图:
真的一目了然呢!
最后,应邀放上Zamoff的真容:
就是光脑壳的那位!
我曾经问过他这套西装花了多少钱,他严肃地整了整袖口,告诉我:
Mr. Wang, 象我这么正直的人,要代表那些罪恶的大公司,可是需要个好理由的。
(解释一下字谜)
1. 筛子,sieve, 生病, ill, 连起来读是civil
点亮,light,加上一个i,鳄鱼,alligator,明州俗语里一般称为gator,连起来接近于litigator
然后4谐音for, a, Greenday乐队减去绿色Green变成了day
综上,是他要在课上玩的一个游戏,civil litigator for a day (当一天诉讼律师)
2. 第一幅图是一个人在制造堆肥compost, 再减去柱子post,变成com
第二幅图是在用力拉,pull
第三幅图是在讲故事story,再减去t
结合起来看,就是compulsory
这样的字谜,基本上每节课有五六个,都是和他接下来要说的内容相关的。开始大家都一头雾水,习惯了以后,基本上全班三到五秒就可以一起喊出答案了,我们可是练过的。
费了一会儿工夫才想明白题主在问什么。
对于攀岩运动来说,超过90度的倒攀确实不好处理,但攀岩和攻城又是两码事。如果有人精通攀岩,那么放在历史上的攻防战里,他的活动方式应该是潜入,不是作为普通士兵参加强攻。假如我们把城墙修成超过90度角的悬崖,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
会塌。
好,我们按住牛爵爷的棺材盖子,硬把城墙砌成超过90度的斜坡,增加攀爬难度这个设定在实战当中也未必有看上去那么美,因为:
用倒攀增加攀爬难度的意义不大,最大的用处是消除城下死角,人站在城头就可以对城脚的目标进行垂直打击,不过这样的功能显然不用大费周章把整座城都建成那么大的角度,只要让城头外飘就可以了,叫做突廊:
这个结构,在中国宋代的城墙上曾经昙花一现,详情大致可以参考骑砍火与剑里俄国城头常见的带棚回廊。明代技术退步又消失了,所以明末开封之战时,守城的明军不得不重新发明这个技术,造型也变成临时搭建、简单伸出城外的栈道类建筑,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完全没有被推广,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古城墙无一例外都没有这个构造。
据 @二不尚书范景文 主张,悬空突廊构造并非宋人专属,学术问题大可商榷,毕竟我读书少,但声称我对他剽窃或者斗兽棋就不知从何而来。可以肯定的是,在明朝末年的开封,这种技术属于有需求但尚未被采用的状态,否则张坚的悬楼不会被当成发明创造,也不会在城头大量搭建。
针对城头遭到火力压制以及城脚死角问题,戚继光发明了悬眼这一工事,在长城上的实际运用如下:
不过这个结构并非处处都有。
西安城墙建于明初,当然是没有的,但清代建造的开封城墙也光溜溜的就不太好理解,考虑到开封城墙曾经被大规模修复,图中也明显有上下异色的现象,无法考证原先是否存在过悬眼。
沈阳城墙,悬眼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