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关于《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哪个好?》的问题,总浏览量已经超过600w,可见这是一个困扰了绝大多数家庭的问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两者的区别。
其实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没有必要去深究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的原理,你可以简单理解为,电热水器就是容量有限、插电烧热水的电热水壶;燃气热水器就是我们小时候常用的放在火炉子上烧的热水壶。
电热水器需要将内胆中存储的水加热到指定温度,使用前等待时间比较长;燃气热水器是即热式的,使用时几乎不需要等待,这是燃气热水器相比电热水器的一个优势。
电热水器因为容量有限,如果家里多人连续洗澡,水就会越洗越冷,沐浴体检不好;而燃气热水器可以持续不断的提供温度恒定的热水,这是燃气热水器相比电热水器的第二个优势。
电热水器沐浴一次大概消耗5°电,折合电费2块多;而燃气热水器沐浴一次消耗燃气不到0.5方,折合燃气费不到1块钱,比电热水器节省了一大半。
综上所述,虽然电热水器购入成本比燃气热水器便宜,但是燃气热水器使用体验更好,更符合我们日常用水、沐浴的需求,而且后期使用成本更低,所以,只要小区通了燃气,我都建议大家选择燃气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主要由热交换器、燃烧系统(包括燃烧室和燃气比例阀)、风机、水流量传感器、MCU及电路组成。
选购燃气热水器的过程,就是选择核心部件好坏的过程。那么如何判断各个部件的好坏呢?你只需要跟着脑图中的节奏一步步来,一定能选择到高性价比的燃气热水器。
如果上面的脑图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移步完整版文章,里面有详细解析说明,小白无压力看懂
本节咱们就带着上面的方法,来看看各个品牌有哪些高性价比的燃气热水器值得购买。
海尔的燃气热水器占据着国内最大的市场份额,销量也是最高的,得益于其强大的集团能力,还有高性价比的产品,海尔的燃气热水器型号少说有上百种,真正值得推荐的型号就下面几个。
首先要说的就是全网销量最高的燃气热水器JM6,只要千元出头的价格,就配上了最好的水伺服控温,加厚的磷脱氧铜水箱,还有15排火,唯一的缺憾就是去年这款机型内部结构做了更新,可以说是减配,将下置风机改为了上置风机,价格虽然也跟着又降了,但也跌落了满配神机的宝座。
接替JM6地位的是KL3,除了火排还是15排3段火之外,其他配置都是顶配,海尔目前性价比最高的顶配机型。
如果你想要零冷水,可能会在JR1、JR5、WN5S、WJS2等几款里面纠结,前几者要么是上置风机,要么是外观采用了玻璃面板价格贵了大几百,都不如性价比最高的WJS2,独特的3管设计。
热水管、冷水管、回水管独立使用,水压更大更恒温,当然,如果你家装修时没有预埋回水管,也可以像其他零冷水燃气热水器一样兼容2管,配合自带增压泵,水量依然很澎湃。
市面上98%以上的零冷水燃气热水器都是采用的水气双调恒温,因为冷水管混入了回流的热水,一般不会出现记忆合金因冷缩导致的水流不大的问题,但是它依然会受多个用水点同时用热水的干扰。
认真学习了上一节内容的同学应该都知道最佳解决方案了,如果你既想要出热水快,又想要恒温,就要选择水量伺服器控温+零冷水类型的燃气热水器,例如海尔新款WN9S,零冷水+水量伺服器+下置风机+玻璃面板,从内到外,妥妥的都是顶配。
这里我特意把卡萨帝和海尔放在一起,因为卡萨帝就是海尔集团的高端品牌,性能配置和品质对标的是林内、能率等一线品牌,而且还有更加优秀的7星级售后服务。
目前最推荐的是新款CW3,水伺服+加厚磷脱氧铜+下置风机,都是顶配,4段15排火精确控温,外观设计更加小巧,整机很多地方都做了静音处理,智能交互,净水抑菌,该有的体验都有。
值得一提的是,CW3安装过程中任何配件和服务费用全免,也就是说你只需要付款买这台燃气热水器,其他任何东西你都不用管,其实CJS也非常不错,但是CJS安装时需要收取打孔、额外加配件等费用。
同样费用全免安装的还有CX3,是一款零冷水,也是主打静音,4段精确控温,下置风机,加厚铜水箱,自带增压、抑菌,还是3管设计,高端外观,除了不是水伺服恒温,没有任何缺点,因为卡萨帝的水伺服+零冷水要上万了,性价比就不适很高了,选这个还是划算点。
美的虽然市场占有率排在海尔、万和、万家乐后面,但是它对标的是海尔,配置普遍比万和、万家乐高,如果非要让我给4个品牌排个选择顺序,我的建议是:海尔>美的>万和>万家乐。
美的的燃气热水器型号也非常丰富,中端以上机型都用上了水量伺服器+加厚磷脱氧铜,先比海尔同级别燃气热水器的短板就是上置风机和6排火,值得一提的型号就下面两款。
首先是美的销量最高的采用了增压水量伺服器+ADRC 2.0算法恒温的MK3,水量大,控制精准,对标的是海尔新版JM6,性价比非常高,除了火排弱一点,没有其他缺点。
最值得一提的是RD3 PRO,对标的是海尔WN9S,都是零冷水+水量伺服器恒温,区别在RD3 PRO是上置风机、6排火,但是价格便宜了1k多,对于预算有限、想要这种不等待又恒温的沐浴体验的家庭,是个不错的平替。
林内和能率也放在一起说了,这两个品牌在日本的地位就相当于国产的海尔和美的,核心部件就芯片是进口,其他核心部件、包括组装都是国产,只不过品控比国产燃气热水器严格点,但是售后相比国产燃气热水器可差远了。
林内和能率入门级的燃气热水器基本都是水气双调等低配,但是价格却超过了国产海尔、美的的中高端,性价比非常低,不推荐大家购买,有这个预算,完全可以买国产的顶配。
如果相信林内和能率,建议直接从高端选起,值得推荐的型号就下面两款。
两者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配置,水伺服恒温+下置风机+15排火+加厚铜水箱,而且都可以外接零冷水循环泵变成零冷水+水伺服的燃气热水器,甚至连外界的循环泵都是一样的。
以上,就推荐这么多吧,更多燃气热水器推荐,可以移步完整版文章,里面有更多品牌和型号推荐,并且会持续更新
燃气热水器好,但是如果卫生间没有安装位置或者距离燃气太远,那就麻烦了,每次用热水都要等很久凉水流完,所以还不如装个电热水器。
咱就是说作为一个混迹美妆圈N年的人,我可以大胆举手回答了。
两家店都是线上线下均有销售途径的,屈臣氏的线上我没用过,但丝芙兰线上线下体验还是很哇塞的,选择这种大店主要因为全部保证正品(买到假货真的很跌份)。导购的话只有线下的店面有,这两家的店覆盖面都很广基本每个城市都有,屈臣氏的门店应该是多一些但是店面比较小,丝芙兰的话少一些,但店面大东西比较齐全,各有千秋吧。
导购的本质区别,取决于销售模式不同。销售模式的不同导致了购物体验的不同。大家对两家柜姐的服务始终是褒贬不一,咱接下来就细扒一下。
首先,说说我个人在线下购物时的体验。
屈臣氏的导购是真的烦人,这点没冤枉她,每次进店都追着推荐一些有的没的。根本没有自主选购的空间,比如洗发水都在一个货架上,想要购买注定要在货架前斟酌一下,这个时候一定,咱就是说“一定”会有柜姐告诉你,你拿的这个洗发水不好用,然后跟你讲另外一个牌子的好用,拉着你去看她家的牌子。如果你不买她推荐的牌子,那她马上冷脸不再理你,更有甚者还会PUA一下你的发质,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被PUA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屈臣氏的导购分为两种,一种是屈臣氏自己的导购和第三方驻店导购。本店的导购只负责卖货,她们是底薪加提成,店长负责收银,这部分导购只会推荐屈臣氏自己的产品,但并不拼命,因为他们本身是有底薪的,更何况屈臣氏的那些护肤品大家心里都有数,基本上就很一般。第三方导购就是我们遇见的缠人导购,店内的卫生、上货、价格变动都是他们来负责,但是她们是没有底薪的,也就是说他们只能通过卖给你货才能拿到工资,那当然拼命,哪怕你已经不耐烦了,她也会抓住一丝希望跟你推销。
但丝芙兰的销售模式就不同了,所有的导购都是丝芙兰自己的。他做的就是一站式购物,区别于专柜的一柜一品牌,丝芙兰东西很全,没有私人的柜台。你买什么牌子导购都会有提成,不存在品牌之间的恶性竞争,所以只要你是丝芙兰顾客,她都会很热情。而且他家的导购专业知识比较全面,会给你推荐最适合你的,不会给你极力推销某个品牌的东西。
所以丝芙兰的服务其实很对我的胃口。网上很多人说丝芙兰的BA高冷,我一点没觉得,毕竟逛了这好几年的丝芙兰,每次去的时候都会有柜姐问我需要什么。有需要的时候会很专业的跟着我讲解,没需要的时候就不会烦我,你就是把台上十几只口红都试了,也没人说啥。对于我这种社恐人群(也不算很社恐,就是很烦陌生人不保持安全距离),相较于屈臣氏那种死缠烂打,这种自由式购物体验真的是深得我心。
说到这里我还要夸一夸丝芙兰线下的是试妆体验,前几年刚会化妆不多久,眉毛总是画不好,去丝芙兰选眉笔的时候,柜姐很专业的给我介绍了几款比较适合我的眉笔。重点是,她会不厌其烦的给我化妆试眉笔的效果,一边画还一边跟我讲什么样的眉形更适合我、眉头怎么画更自然,当时还挺感动的。最终选择了植村秀的砍刀眉笔,上色轻松不晕染,很适合新手小白。
如果是会员那福利更没的说,当初注册丝芙兰的会员是因为新人会选送一个小礼物。这些年在丝芙兰买了不少东西,我的卡早就是黑卡了(离金卡只有一小步啦)。每次我过生日的时候,都能在专柜领到面膜、美妆蛋或是沐浴露等小礼品,还能收到丝芙兰发来的祝贺短信。说起来有点点心酸,社畜生活十分忙碌,有时自己都会忘记生日。能记住我生日的大概只有我妈和丝芙兰了。虽然礼品都不是很贵重的物件,但是确实十分暖心,总提醒我自己没有被遗忘。而且生日月双倍积分,咱就是说有啥想买的都攒到生日月买,最划算了。当然,他家每年都好有几次骨折价的大促,也是疯狂囤货的好契机。
导购本质的区别或许是因为销售模式,但是用心不用心大概就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了。其实有时只是一个小礼物或者一句暖心的话语就可以捕获我这样的死忠粉,毕竟女孩子嘛真的很容易被这些小细节打动的,个人会觉得丝芙兰讨喜很多,比较推荐。
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也就是: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抄袭来源作品: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也就是: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抄袭来源作品: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