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控制市场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交易所的交易是基于信用的,成交以后不是马上一手交钱一手交券,而是在等一段时间后有个清算的环节,这就意味着信用风险的存在。为了控制这个风险,清算所会向直接在市场上买卖的人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并频繁地核算各个市场直接参与者净持仓的市场风险和他们的保证金要求。
而这样劳师动众的风控手段对于交易量相对较小的投资者来说成本过于高昂,所以清算所的成员通常是交易量较大的专业券商,而投资者则通过这些机构代理购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