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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中,最痴情的人是谁?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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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环。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间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眼望她出了园子,仍是怔怔地不会说话。……”

“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了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这一场伤着实不轻,足足躺了三个多月,才勉强能够起身。我一起床,撑了拐杖,挣扎着便到凌府的后园门外,只见景物全非,一打听,原来凌翰林已在三个月前搬了家。搬到什么地方,竟是谁也不知。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在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到这里,丁典和凌霜华简直没说过几句话,连看也一共没正经看过几眼,就特么玩了六个多月的柏拉图。要是他们两个人有一方并没有意思也就算了,要是两个人都是被迫的也就算了,偏偏两人两情相悦,偏偏凌霜华只要下个楼,丁典只要跳上去,就能黏糊在一起了。

他们偏不。

然后分开了一整年,居然都记挂着彼此。

终于相见了,他妈的还是只看那么一眼,第三天才说话。

六个多月+一年多+久别重逢的三天,说了一句话。

“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

你说这两人是不是神经病。

然后丁典在牢狱里被穿了琵琶骨,被挑了手脚筋,天天被毒打,天天就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看窗外一朵小花,苦苦撑了多年。

卧槽。

然后终于逃出来了,却发现凌霜华被迫立了毒誓,自己毁容了。

卧槽。

“我真恨极了凌退思的恶毒心肠。他不杀我,只不过为了想得经诀,霜华便不起这个毒誓,他也决计舍不得杀我。可是他终于逼得女儿起了这个毒誓。这一个毒誓,将我什么指望都化成了泡影。但我仍不死心,说道:‘霜华,你跟我走。你把眼睛用布蒙了起来,永不见我就是。’她哭道:‘那不成的。我也不愿你再见我。’
“我胸中积了许多年的怨愤突然迸发出来,叫道:‘为什么?我非见你不可!’……

丁典多年的怨愤迸发出来,结果就只是声音大了点说话,卧槽。

我知道这是无可挽回的了,说道:‘霜妹,我回到牢狱中去,天天瞧着你这窗边的鲜花。’

……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望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难道丁典不能直接掳走凌霜华吗?难道他不知道,只要好好解释,或者蒙上眼睛,那什么狗屁毒誓、毁容,根本不值一提,然后他们就能相守了吗?

他太尊敬凌霜华,他不愿意违背她的意愿。

……所以他就自己再回去坐牢了。穿琵琶骨,被囚禁,被毒打,那样的暗无天日。

这甚至,不是为了交换一个姑娘,一份爱情——

——他已经不能拥有那个姑娘了。他早就拥有那份爱情了。

这仅仅是为了交换看到那盆花的权利而已。

自由?尊严?面包?都是狗屁。

皮肉之苦?甘之如饴。

只要看到那盆花,知道她还记着自己就行了。

相比起来,穿自己琵琶骨挑自己手脚筋把自己折磨成废人不算,还害得自己的心上人他的亲生女儿毁容的凌退思,放过了不杀,反而保护起来,似乎,也不算什么事儿。

这种痴情已经极端到了凄厉的地步了……你能够理解,但不敢想象。我每次想到连城诀里各种剧情,都只能用凄厉这个词儿来形容……可怕,太可怕了,想到就全身发冷,吓死人。

金庸小说里的情侣,一般是共过患难的。金庸小说里的单恋,每个人的人生里也不仅仅是恋,总还是有些家国大事,门派小事,武功道理,可以去想去做。而所谓念念不忘,其实恐怕更像是偶尔想起唏嘘不已,对普通人来说也算是极其痴情了,也不至于二十四小时惦念这么夸张的。

但是这两个人见到彼此后,一辈子也不干别的了,其它事儿都是细枝末节。

患难也不是一起共的,你划你的脸,我穿我的琵琶骨,我根本不知道你为我做了什么,你也根本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盯着那朵小花。

竟然也不彼此猜疑。竟然就一直坚持下去了。

两个人的联系就是一朵花而已,那么柔弱的一朵花。

这一日丁典自早到晚,心绪烦躁不宁,到得次日早晨,那盆黄蔷薇仍是没换,有五六片花瓣已被风吹去。狄云心下隐隐感到不祥之意,见丁典神色极是难看,便道:“这人这一次忘了换花,想必下午会记得。”
丁典大声道:“怎么会忘记?决不会的!难道……难道是生了病?就算是生了病,也会叫人来换花啊!”不停步地走来走去,神色不安已极。
狄云不敢多问,便即盘膝坐下,入静练功。
到得傍晚,阴云四合,不久便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一阵寒风过去,三朵黄蔷薇上的花瓣又飘了数片下来。丁典这几个时辰之中,一直目不转睛地望着这盆花,每飘落一片花瓣,他总是脸上肌肉扭动,神色凄楚,便如是在他身上剜去一块肉那么难受。
狄云再也忍耐不住,问道:“丁大哥,你为什么这样不安?”丁典转过头来,满脸怒容,喝道:“关你什么事?罗嗦什么?”自从他传授狄云武功以来,从未如此凶狠无礼。狄云甚感歉疚,待要说几句话分辩,却见他脸上渐渐现出凄凉之意,显然心中甚是悲痛,便住了口。
这一晚丁典竟一刻也没坐下。狄云听着他走来走去,铐镣上不住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也是无法入睡。
次日清晨,斜风细雨,兀自未息。曙色朦胧中看那盆花时,只见三朵蔷薇的花瓣已然落尽,盆中唯余几根花枝,在风雨中不住颤动。
丁典大叫:“死了?死了?你真的死了?”双手抓住铁栅,不住摇晃。

丁典一秒钟也没怀疑过凌霜华是怕了,服软了,变心了。

她不来换花,那她就是死了。

但是近十年来,他就只见过凌霜华一面。你我喜欢的人若是三分钟不回QQ,我们就要疑心对方是不是另有他欢了,他偏偏这么笃定。

《连城诀》是一本很奇特的金庸小说,里面的人性都很极致,坏的极坏,好的极好——但你不能说它面谱化,面谱化是很平庸的,而这种极端绝不平庸,太难驾驭,写好了是连城诀,写不好是天雷滚滚——痴情也是到了极点的痴情。

这样的感情是不可能,是不可以得到善终的,而且就是悲剧结尾也得是凄厉到不行的悲剧,所以凌霜华是被自己父亲害死的,她死了以后还要被亲生父亲在棺木上涂下致命的毒药,好害死她最爱的人。所以丁典最终死于他对凌霜华的痴情。

极致的浪漫。极致的痴情。就是这样极致的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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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到底是不是所谓“真实”的,丁典到底为什么喜欢凌霜华,凌霜华到底为什么喜欢丁典,他们喜欢的有没有可能是自己想象的那个人——这些我都有想过。

怎么忍心去细想。

如果这样的付出都要被看客认为不算真爱,是作,是矫情,那么我们也不必讨论什么痴情不痴情了,因为痴情在我们这里是个伪命题。

也许你我笑他们痴,只不过是你我真的不明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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