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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生什么礼物比较好?为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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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真人和原辽东军为主的重甲步兵(包括各种工程兵,像推盾车的)、重甲骑兵。

以蒙古人为主的冷兵器轻骑兵。

以三顺王(孔、尚、耿)军队、佟氏武装为主的汉军重炮兵。

以原辽东军火器兵为主的火器营。

全员重甲,全员骑马机动。

1、后金军的甲胄、装束、武器,与大明辽东军基本一样,这个之前我科普过,这里不再赘述。

后金、清军在关外推行剃发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战场识别。不然两边打起来,都不知道该砍谁。

2、明军的红衣炮是找葡萄牙人代工的,后金(清)军的红衣炮,才是国产的。后金的铸炮技术,原胜于同时期的明军。

明军的红衣炮,都是从澳门运过来的,后金第一次入关的时候,葡萄牙人将红衣炮运到涿州,发现了后金骑兵,葡萄牙人死活不往前走了。这时,被崇祯打为阉党的冯铨主动出资,招募家丁、乡勇,这才把这些炮运到了北京。

明军装备的红衣炮少得可怜,松锦大战中,十几万明军装备的红衣炮不足二十门,而同时期清军一年就可以造六十门。

下面为松锦大战之后,清军缴获的明军火器。

松山之战,获红夷炮5门,发熕炮2门,大将军炮146门,二将军炮737门,三将军炮1237门,行营炮200门,佛郎机33门;

锦州之战,获红夷炮7门,发熕炮1门,子母炮3门,大将军炮18门,二将军炮147门,三将军炮176门,行营炮33门,佛郎机12门;

塔山之战,获缴获红夷炮1门,发熕炮2门,大小将军炮409门,佛郎机37门;

杏山之战,获红夷炮2门,大将军炮6门,二将军炮122门,行营炮182门,佛郎机65门。

清军共缴获大小火炮3583门,其中红衣炮仅15门,佛郎机也只有百余门,其他大多数火炮都质量低劣,不堪使用。

说说后金将红衣炮国产化的过程。

孔有德投降,他在登州跟着孙元化打过工,孙元化是火炮专家,所以孔有德的几个部下,像王天相与金世祥也学习了不少火炮知识,对原理、架构都很精通,结构制造就没有问题。

然后需要解决的就是制作工艺。当时后金军中有一名汉族工匠刘汉,他精通冶铁技术,以复杂的退火、淬火程序处理火炮的不同部位,造出的铁炮接近钢炮的水准,质量已超越欧洲同时期水平。

崇祯四年,后金成功仿制了明朝的红夷炮,因满人对“夷”犯忌讳,故改称“红衣大炮”,定名“天佑助威大将军”。相较明朝的红夷炮,后金版的炮架先进,高低角可调,转向也方便,并有瞄准装置。

皇太极在八旗军设置新营“重炮军”,满语为乌真超哈,汉旗军都统佟养性任总兵官,曹振彦任教官,开始在战争中大规模使用重炮兵。

3、入关初期的清军,从人员构成上来说,是吴三桂辽东军(4万,打完李自成后约2万)+三顺王辽东军(1万)+佟氏兄弟手下零散投降的辽东军(1万)+祖大寿系辽东军(1万)+建州女真本部(2万)+努尔哈赤、皇太极掳掠的东北索伦诸部壮丁(1万)+漠南蒙古军(3万)。

以上人数为估算值,但误差不会太大,合计约11万人,原辽东军占了约半数,这就是入关前后清军的全部家当。

入关后,姜瓖的宣大军8万、河南地主武装约10万、南明江北四镇23万、左梦庚部(左良玉之子)约8万,先后投降清军。

这才让清军有了绝对的兵力优势。

而后期抵抗清军的,湖南何腾蛟,主力为原李自成大顺军的李过、高一功部;东南郑成功,主力为原海盗集团;西南孙可望、李定国,主力为原张献忠的大西军。

基本就这么个情况。


说明一下。

辽东军所谓的“军事地主制度”,就是明朝的卫所制度,即军籍即户籍,平常当地主,打仗的时候每户抽丁上阵,打仗→抢人、抢地盘→分地、种地。

努尔哈赤把这一套学来,搞出了八旗。

在清军入关前,关外最大的三股地主势力,即为吴襄系(辽西走廊南侧)、毛文龙系(辽宁半岛沿海)和祖大寿系(辽西走廊北侧)。在清军入关时,这三大系都给清军打工了,你说这得分多少地。

有很多朋友会说,人家毛文龙就占着个皮岛,怎么成地主了?

其实呢,在毛文龙死之前,东江所控制的地域甚至要大于明军在关外控制的地盘,请看下图:

图中深红色部分,即为毛文龙屯过田的地方。

所以,满洲不等于女真,八旗更不等于女真,它是一种满、蒙、汉相结合的军事贵族团体。

八旗军的主力,就是辽东军+爱新觉罗宗室+北方来的野人女真、海西女真+漠南蒙古。

上文所谓“祖大寿系”,并不是祖大寿一个人,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简单列一下辽东军投降后金军的情况。

李永芳,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带500人投降;投降后金后授三等总兵官。

这位仁兄有点意思,明明是一个地道的汉人,投降后却处处满洲化,最典型的就是给他的儿子起名,请看:

三儿子,李·刚阿泰,后官至宣府总兵;四儿子李·哈什库;五儿子李·巴颜,一个汉人,官至正蓝旗二把手,后封一等昭信伯;六儿子李·呼图礼;七儿子李·胡拜;八儿子李·克胜额;九儿子李·克德。

个性不?

孙得功,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后金封爵封三等梅勒章京。

石廷柱,瓜尔佳氏,汉化满族人,投降前为关宁军广宁卫守备,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后历任昂邦章京、总兵官、镶红旗汉军固山额真、镇海将军,因战功卓著,死后追封太子太傅。

金砺,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武堡都司,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金后战功卓著,官至川陕总督,加太子太保,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孔有德,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恭顺王,后改封定南王,顺治九年因被李定国击败,自焚而死。清廷破格予以厚葬,并追谥为武壮。

耿仲明,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怀顺王,后改封靖南王。顺治六年,因其私藏逃人,多尔衮追查不休,耿仲明畏罪自缢于进军广东途中的江西吉安。

尚可喜,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副将,带军民万余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智顺王,后改封平南王。康熙十五年被其子尚之信逼迫而死。

祖大寿,汉族,李成梁管家祖承训之子,李家衰落后辽东最大的地主家族,吴三桂之娘舅。投降前为大明辽东军总兵,先是被围大凌河投降,再是被围锦州投降。投降后授汉军正黄旗总兵,跟随清军入关。

祖大乐,汉族,祖大寿之堂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无记载。

祖大弼,汉族,祖承训次子,祖大寿之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顺治时授散秩内大臣,隶属汉军镶黄旗。

祖泽远,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关宁参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战功卓著,官至湖广四川总督,一个人管半个南方,爵位为得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

祖可法,汉族,祖大寿养子,大凌河之战中作为祖大寿的人质被扣在后金营中,祖大寿降而复叛后归降后金。皇太极对其信任有加,授汉军正黄旗副都统。后跟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关,战功卓著,封为左都督,充任镇守湖广的总兵。

祖泽润,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大明锦州副将;投降后战功卓著,为汉军正黄旗固山额真。

吴三凤,汉族,吴三桂长兄,投降前为辽东军参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

张存仁,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副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投降后因其文武兼备,备受多尔衮赏识,先后任兵部尚书、直隶三省总督,爵位为一等精奇尼哈番。

洪承畴,不介绍了;吴三桂,不介绍了。

东北黑龙江流域的索伦诸部,也是八旗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雅克萨原住民,达斡尔族博穆博果尔叛逃,皇太极北伐,一次性抢回来近5000人;

尼布楚原住民,茂明安蒙古人,一千余户南下,加入后金;

索尼的赫舍里氏、沙尔虎达的瓜尔佳氏等等,之前都不是建州女真,都是从北边过来的。

真正的建州女真,能凑出一万壮丁,就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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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没看过《少年的你》,仅从小说构成层面对“融梗抄袭”进行一个质疑。

简而言之,我不认为“融梗”可以作为抄袭判定的理由。如果要判定抄袭,大概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

或者说,要么直接讲这本小说抄袭,要么就是没有抄袭,融梗不应该介于其中的一个中间状态被使用。

以下是本文内容纲要,用以方便各位迅速定位:

一、“梗”的存在在小说构成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二、“梗”的雷同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三、有关“融梗”是否构成抄袭的个人看法。

四、有关抄袭判定的个人意见。


一、小说构成


一般来说,在进行写作前总要进行规划。

由于写作过程中的许多突发情况不能预测,为了保证作品整体不至于因受到干扰而失去控制,作者一般会做一些约束准备,一方面对必要素材进行积累,另一方面对小说框架进行构建。

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作者会在完全不进行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完成度视作者的能力情况而定。一部分作者可以做到横跨几万字埋设伏笔,而我超过两千字就得写具体纲要。这种对小说控制力的差别普遍存在,不过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

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的作品控制力要比没有进行初期准备的作者强。


那么,作者在进行一个小说的构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一个主题。而确定主题的过程一般会与灵感来源绑定,换而言之,一部分作者是通过一个原型事件来进行主题的确定,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同时获得事件原型和主题。另一种情况下,作者是在特定主题下寻找原型事件,网络小说通常就处于这种状态:根据其题材及最终目的,确定小说的主题。在这里讨论的主题实际上比较抽象,它不能和核心思想等同,更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基调,或者关键要素。

主题是进行事件选择的第一个约束:一旦当事件不符合主题就将事件否决。


在主题的基础上,作者会寻找一个原型事件。原型事件的来源实际上非常广泛,一部分是真实事件,另一部分是经典故事,还有的是作者完全虚构的产物。

一般来说,我倾向于调查真实事件选定原型事件。以此为例,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原型事件的意义:

几天前我去一个中学考察,本来是打算记录我的好朋友“衣锦还乡”的表现。途中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有一个小朋友一直被同学欺负,他去找老师,老师解释成闹着玩,没有理睬。有一天他突然生气了,把以前欺负他的小朋友打了,老师反而惩罚了他。小朋友很郁闷。

我于是将这个原型事件提取了出来。一般情况下,作者不会原模原样的把原型事件引用至故事,他们还需要对原型事件进行加工处理:

譬如说,上面的事件,我将它抽象化为:强势者对弱势者实行双重标准,而弱势者无可奈何。

这样一来,我就一次性消灭了“人物”和“具体情节”两个要素。这样,我就可以把原型事件与主题复合,用复合得到的新主题进行约束,筛选具体情节。

同样的,我也可以仅保留具体情节:弱势者受强势者打压,诉诸权威而没有回应。弱势者于是自己处理问题,反制强势者,此时却受到了权威的干涉。

这种情况下,这个具体情节,实际上更符合于梗的定义。不过现在网络上提到的梗有时也会和人物或背景要素相复合。

而提取原型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确化主题或者寻找具体情节。精确化主题要受到更高等级主题的约束,而具体情节则会应用到故事框架中,成为主题的具体表现。而人物设定与背景一般会由总体主题和局部主题确定,与具体情节复合,就实现了故事纲要。

以上,我简单重复一下在小说的前期准备中所使用的结构:

  1. 总主题确定总情节。
  2. 总情节表现为分主题集合和最小情节集合。
  3. 分主题确定分情节。
  4. 分情节表现为分主题集合和最小主题集合。
  5. 最小主题决定最小情节。
  6. 最小情节复合人物背景要素,结合修辞进行实际表现。

也就是:

  • 1 总主题→总情节
  • 1.1分主题→分情节
  • 1.1.1最小主题→最小情节←人物要素,背景要素
  • 1.1.2分主题→分情节
  • 1.1.2.1最小主题→最小情节←人物要去,背景要素
  • 1.2分主题→分情节
  • ……

由此可见,原型故事的确定非常重要,也是“梗”的直接来源。而梗本身在小说构成中所代替的就是情节部分。

那么,我们补充一下另外两种原型故事来源的状态:

从经典故事中获得灵感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说,是那些经典故事对作者达成了某种启发,从而使得作者创造了某种结构。同时也有一部分作者干脆提取经典故事的结构拿来自己用,这也无所谓:很明显的,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这一结构已经被反复提取到随处可见了。

而作者自己虚构,这种情况其实一般可以与前两种情况等同。或者说,作者虚构行为本身就是调用自己的经验,而自己的经验就来自于故事或现实经历。

以上,“梗”在小说构成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单个梗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雷同梗的出现原因


1.约束条件相似

我们知道生物学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也就是两种不同源的生物由于受到相似的生活环境的筛选,特征变得相似。而以上面的构成原理为前提,在小说构成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村上春树和川端康成的作品(自己和自己对比),都存在(自己的作品和自己的作品的)大框架相似的情形。这大概就是因为其最上级或者较上级主题反复使用的缘故:由于表达思想类似,所以表达手段也接近,虽然具体表现并不相同,但宏观看待,这些作者反复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部分单元剧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其消灭了主线,换而言之最上级主题分离代替每一个次一级主题,导致次一级主题基本相同,进而导致约束条件也类似。不过单元剧出现这种情况就属于写坏了,因为自己和自己重复。

网络文学(在这里特指网文)应该是这种情况最普遍发生的地点。由于其收到题材影响强烈,又受商业目的约束,同时作品量大,撞梗几乎不可避免。这种相似一部分是由于接近“最优解”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模板化写作的结果。我们批判网文的“套路化”严重,实际上就是因为套路本身就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的情节最优解。因为有效故而被模仿,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变得不那么有效或引起审美疲劳,故而被批判。

综上所述,在约束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雷同情况。

2.原型事件相似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多见,但偶尔也有。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一些作者根据某个热点事件进行改编,从而写出了相似的作品。

另一种情况是,作者们在一同考察后,写出了相似的作品。以网络为载体,可以实现这种共同考察的机会并不多。前段时间我与其他作者去台湾考察,回来写的小短篇就撞了梗。不过这种时候,由于共同考察的作者们互相有联系,一般不会同时发表相似的作品。故而少见。

从相同的经典作品中获得类似的灵感,这种情况当然也存在,不过机会更加渺茫。直观一年讲,可能相隔十年,两个灵魂相似的人撞了个梗,这种情况,与其纠结于雷同,不如说是有缘分。这种情况多发于学生作文,刚学完某个文章就拼命引用。

当然,从原型事件的最后之来源也可以判断,生活经历相似的作者很可能写出类似的作品。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譬如说在相同历史环境下写出的文学作品会有一定的相似性。

3.借鉴或抄袭

一般被我们深恶痛绝的就是最后一种情况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薅羊毛薅久了就能织毛衣。转手把毛衣卖了,就自在。不过有的羊羊大毛多,不在乎几根毫毛,可能不搭理薅羊毛者。有的羊本来毛就少,薅到最后薅秃了,是我我也得发飙。


作者抄袭的话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嫉妒,其二是懒。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机会不多,一般是抄名家名作。作者与作者之间普遍是互相瞧不起的关系,因为小说构成的精妙之处不太容易被发现,但丢手艺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二种情况一般在诸如卡文,或者对小说质量有硬性需求的情况下出现。在卡文的时候,由于懒得进行细致构成,于是抄袭。或者对小说某章节有质量要求,譬如说开篇部分,简介部分,而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往往也会寻找范例进行模仿。


三、我对“融梗抄袭”的质疑


首先,以下讨论的“融梗”仅指多情节多来源雷同。

在出现这种“融梗”雷同情况时,由于两个因素影响,雷同的“梗”越细碎,来源越多,作为抄袭的立论越没有说服力。

具体地说:

1.“梗”越基础,它的雷同机会越大。而“梗”的来源越多,抄袭难度,雷同机会也就越大。

针对小说,抄袭指责被反驳的一套常见的说辞是“每个字都抄新华字典”。这种反驳实际上就表现出了一个问题:梗越基础,其组合性越小,越容易在已知作品集中找到雷同点。

在这个比喻中,新华字典可以替换成已知作品的全部情节集。而每个字则可以替换成构成小说的最小情节集。

我们再比喻一下:

设作品情节集

  • 90865
  • 32146
  • 79645
  • 12457
  • 36980

0到9九个数字(即最小情节集)都能在作品情节集中找到。

而两个数字的组合(即复杂情节集)在作品情节集中就没有全部出现了。如70/07

于是数字组合的位数越多,抄袭证明越有力。换而言之,越复杂的情节组合重复,抄袭证明越有力。


同样的,如果扩充进行比较的抄袭来源作品数量,我们这样比喻:

抄袭嫌疑作品:

  • 1095860

抄袭来源作品:

  • 5812437A
  • 1096534B
  • 2586460C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抄袭嫌疑作品和作品来源B很相似,以它们两个为对比:

1095860 1096534B

有数字109完全一致,另有5 6非常接近。

而如果将A C加入并对比:

  • 1095860
  • 5812437A
  • 1096534B
  • 2586460C

那么,疑似作品的109与B雷同,58与AC雷同,60与C雷同,简直没有自己原创的部分。然而58/60作为两位的数字组合,出现雷同的机会还是比较高。

在进行作品比较的时候,只要作品来源足够广,就一定会增大雷同情节的出现概率。这种时候一些细碎情节的雷同不应该作为补充证据用以论证抄袭,而应该舍弃。

之前看到某本小说被指责融梗上百本小说,实际上属于后面提到的这种情况,大量的样本扩充了用来比较的作品情节库,可是雷同的仅仅是一点细碎的情节。这样一来,在论证过程中,好像原书作者无恶不赦,一连抄袭了上百个作者,可是实际上,可能这个作者仅仅对其中几个作者进行了创造剽窃。


2.受前文所说雷同梗出现原因影响,题材越接近,主题越相似,出现大面积雷同的可能性越大。

这一点在类型文中经常出现,假如一本小说的疑似梗来源来源于多部小说,我们就应该考虑这个梗的来源是否由于同题材所导致,而非草率地下一个全员抄袭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遭遇这种状况时,我们反而应该扩充对比作品集,用大量同题材同主题作品,去除其公共雷同部分,再进行雷同部分比较,以减小由于约束条件相似所带来的影响。换而言之,就是减少“烂梗”被误判为抄袭的机会。


以上,融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抄袭判定的过程中能在去除上面两个因素的影响后,还可以认定成抄袭,那么没必要谈融梗,直接炮打即可。

反过头来,如果是因为受到以上两个因素的干涉才做出抄袭的结论,那么这个结论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误差太大,没有说服力的。


四、我个人认为的抄袭判定条件


我个人判定抄袭的标准相比较法律标准还是比较激进的。以下仅提供一些判断思路,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问题。

1.直接使用原文而未引用来源。

这一判据最直接,但要谨慎处理诸如百度百科一类的内容……

2.在去除合理的雷同情况下,大量复杂情节组合/关键点来自于同一部/几部作品。

此判定条件需要大量同题材同主题对比材料确定公共雷同情节部分,在排除掉这部分情节后,若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作品在一段足够长度的内容中存在大量复杂情节的雷同,则可判定抄袭。

同时,应当排除如:存在多雷同点,但雷同点细碎且不集中的疑似抄袭来源作品。

3.逻辑链断裂。

此条作为前一条的论证补充,若存在较简单非公共雷同点,且疑似抄袭作品在此雷同点出现严重逻辑链断裂的情况下,可以将此雷同点判定为抄袭。

如果规划相对完善,逻辑应该也是相对连贯的。但一部分作者不写细纲或干脆不打草稿,这种状态也很容易出现逻辑链断裂的情况。判断逻辑链断裂的雷同点相较于第二判据可以简单一些,但仍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复杂度。

4.终端修辞表述大量相似。

这一根据有混淆借鉴与抄袭的嫌疑。大部分作者不会在具体的表达方法上考虑雷同问题。所以此根据只可作为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判定的根据。

判断方法如下:

在一段足够长的纯粹功能性内容中,疑似抄袭作品与疑似抄袭来源使用同样的修辞表述结构,譬如递进强调的比喻等。两段功能性内容的目的必须相同,且表达结构必须完全一致。

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判断补充,不能作为单独判断雷同的根据。


大概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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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提《圣斗士星矢》啊?

这个系列作品的特色不就是回回都是一部的戏就半天时间么?

黄道十二宫篇:纱织中了天箭座的箭,必须12小时内突破圣域十二宫。

北欧篇:奥丁代言者希露达被海皇戒指蛊惑令冰川融化,纱织代替希露达阻止冰川融化但是只能坚持12小时,必须在时限内摘下希露达的戒指。

海皇篇:纱织代替人类承受波塞冬的洪水,应该也是只能支撑一天之内的时间。

冥王十二宫篇:被哈迪斯复活的圣斗士要在12小时内取下雅典娜的首级,实际目的则是为了雅典娜去冥界并且唤醒女神圣衣,12小时候被复活的圣斗士们就消失了。

冥界篇:记不清打了多长时间,但从纱织被塞到缸里抽血开始到解决应该也是一天之内。

黄金魂:在本篇剧情里有好几天,但对应到冥界篇时间仅仅发生在冥界篇12黄金击破叹息之墙到打死神之间。

火星篇:马尔斯获得阿丽娅的权杖后建立起巴别塔吸引火星,会在12小时内毁灭地球,主角们必须在12小时内突破新十二宫。

土星篇:这篇好像打了很多天……


user avatar   yzy100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这不叫“棍棒教育”,平常的狼爸狼妈棍棒打向孩子屁股这种不会致伤的部位,这母亲是赤裸裸的家暴!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女子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女儿烫伤,这绝不是望女成凤,这是将生活与感情当中的不满全部发泄到女儿身上,打着鸡娃的旗号来伤害女儿,来满足对自我的不满!

这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在失败的婚姻之后又经历的一次失败,虎毒不食子,她不配当一个母亲!动辄就打骂,这是一个正常家长对孩子的样子吗?难道自己的孩子就不心疼?看着这伤痕累累的小手,这当妈的有点过于残忍了,关键她自己觉得这是为孩子好,对亏撤销了她的监护权,要不然孩子被打死都有可能!

建议有关部门强制该女子到医院做检查,这有点心理变态倾向了,可不是典型的棍棒教育,而且女孩之后怎么保护也是个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跟进,保护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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